我們看電視劇的時候 ,經常能看到處斬犯人時,判官會說:「拉下去,明日午時三刻問斬」,為什麼一定是午時三刻,而不是別的時間呢?如果我說我國古代刑罰處置時間裡,根本沒有午時三刻這個說法,你信嗎?
古人將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刻」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刻約為14.4分鐘,「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午時」就是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此時是一天中太陽最強的時候。
我們在電視中常見的殺人時辰就是「午時三刻」,為什麼是這個時間點呢,這其實和民間傳的鬼魂因素有關,當時的人們認為,一天中午時是 「陽氣」最盛的時候。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聯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於是「午時三刻」就成了行刑的重要時間。
同時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午時三刻」,是人的精力最為疲倦的時候,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所以選擇這個時間,也是想為犯人減輕痛苦。
以上兩種說法,看似有道理,而實際並不是這麼回事,「午時三刻」並不是歷史上真正的行刑時間,這不過是小說、文學作品杜撰的。
唐代時的法律規定,每年從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行死刑。而且還規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也不得執行死刑。
而且古代執行斬刑,一般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都不會當即執行,而是收押秋後處置,所以有了秋後問斬的說法。
由此來算,唐朝一年裡,能夠執行死刑的日子不到80天,而且規定行刑的時間,為下午1點到5點之間,所以並不是「午時三刻」。
而電視劇中出現的午時三刻,不過是迷信的說法,並無實際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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