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預決算公開管理文件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三、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編制現狀。
四、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第三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單位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預決算公開管理文件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範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強化社會監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決算信息包括預算收支安排、預算執行、預算調整和決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條 預決算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第四條 財務處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科技消息處負責局門戶網站預決算信息的維護,辦公室及下屬單位提供相關資料。
第五條 預決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開內容包括:
(一)單位職責、機構設置、編制現狀、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情況。
(二)預決算收支情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機關運行經費情況等,涵蓋財政撥款收支、非財政撥款收支情況。預決算支出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按規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會議費和培訓費預決算總額,並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情況。會議費、培訓費決算公開說明召開會議和組織培訓的次數和人數等情況。
(四)政府採購信息,包括政府採購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採購項目公告、採購文件、採購結果等。
(五)逐步公開預算績效信息,在部門預算中公開預算績效目標,在部門決算中公開主要的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
(六)逐步公開資產管理信息,包括佔有使用國有資產的總體情況、分布構成、主要實物資產數據和資產變動情況,探索建立國有資產公開制度。
(七)公開財政專項資金政策、項目申報指南、資金分配結果等。
第六條 預決算信息公開以局門戶網站為主要平臺,並保持長期公開狀態。財務處將預決算信息及公開情況及時報送市財政局。
第七條 預決算信息應當在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覆後20日內公開。
第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本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南通市港口管理局預決算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負責全市沿江、沿海港口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關港口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港口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和各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港口岸線、陸域、水域實施統一的行政管理。
(四)負責組織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港口建設項目及其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
(五)負責全市港口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港口規費的徵收和代徵。
(六)負責協調搶險救災、國防建設急需等國家重點物資港口作業管理。負責沿海港區引航行政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港口安全生產、港口設施保安履約工作監督管理和港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港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
(八)指導協調全市港口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港口統計和經濟信息發布。組織開展港口技術標準和重大科技項目的開發和運用。
(九)負責港際間的交流和重大涉外活動。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7年圍繞「三大轉型」,要全力推進三個方面的中心工作:一是深入推進港口一體化改革,二是實施市區岸線資源整合,三是港口環保安全全面攻堅。重點聚焦七個方面的任務。具體是:
(一)全力推進港口一體化改革。港口一體化改革是省、市委明確的一項重要改革,事關發展大局,我們必須下定決心,緊緊抓住機遇期和窗口期,凝心聚力,主動作為,保持港口一體化改革繼續走在全省前列,為南通港口的發展贏得更多先機。一是完善港口發展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加強對港口工作的統籌協調。貫徹落實《江蘇省港口岸線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港口岸線利用管控,從嚴履行審批程序,進一步加強合規性、合理性及必要性的審查,努力提高岸線利用效率。同時,要執行好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沿江不再新批危化品碼頭岸線,並對不符合要求的加快實施整合搬遷和關停並轉,沿海港口也要從嚴控制新批危化品碼頭岸線。二是組織實施市區沿江港口散貨轉移。配合做好南通港集團組建後續運作、南通港口集團優化重組、與中遠海運戰略合作等工作。主動對接江蘇省港口集團組建,配合實施沿江沿海增量港口資源統籌開發、存量港口資源優化整合,以及貨櫃、煤炭、礦石及原油等戰略性貨種統籌經營。三是根據《「十三五」長江經濟帶港口多式聯運建設實施方案》,深化重點港區集疏運體系規劃研究,制定南通港多式聯運建設方案,並抓好方案落地。四是繼續繪好規劃管理「一張圖」,根據《長江南京以下江海聯運港區建設實施方案》《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完善《南通港總體規劃》修編稿,同步開展總規環評報告編制。做好通州灣港區總體規劃催批工作。做好腰沙-冷家沙海域通州灣港區開發決策關鍵技術研究。抓好沿江錨地總體規劃落實和規劃新建錨地前期工作,健全錨泊運行和保障機制,加強錨地建設與維護管理、安全運營。五是充分發揮港口區位優勢,積極接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加強與上海港的互聯互通,形成合作共贏機制。
(二)全力推進重點港航工程項目。南通港口處於長江南京以下江海聯運港區核心區。要積極對接江海聯運港區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項目建設「兩個再上新臺階」目標,抓好一批有利於調結構、補短板、促改革、惠民生的港口項目,深入推進江海聯動開發。一是抓好續建項目進程。加快呂四港區10萬噸級進港航道、洋口港區15萬噸級航道、通海港區通海碼頭(水工)等項目建設,爭取通海碼頭水工結構完工。二是抓好項目前期及開工。開工建設通海港區通海碼頭(陸域)工程、市區段散貨功能轉移工程,完成呂四港區環抱式港池進港航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並開工建設,開展呂四港區進港航道上延二期工程(大唐-東灶港碼頭)等項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強港口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應用科技創新手段,開展「品質工程」示範創建。
(三)全力推進港區工程綠色發展。隨著低碳經濟時代的到來,港口之間的競爭不僅僅是碼頭資源、服務質量的競爭,同時也是碳生產率(即單位二氧化碳的GDP產出水平)的競爭。要以「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為契機,堅定不移抓好港口生態環境整治和改善。一是紮實推進中央環保督查組反饋意見整改,切實解決狼山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港口作業汙染問題。深入開展港口水汙染防治、岸電應用建設、粉塵綜合治理和清潔能源及新能源推廣應用等「四大專項行動」,全面加強港口染防治工作。二是大力推進港口碼頭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規模以上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工程。繼續深化未批先建、沿江非法碼頭、超試運行期經營、危險化學品及長江非法砂石過駁專項整治,維護良好的港口市場秩序和生態環境。三是按照「一港一方案」的要求,加強港口和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全面提高港口和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和水平。
(四)全力推進港區平安創建。港口安全發展的責任重於泰山。最近,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國家安全工作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強調指出要加強交通運輸、消防、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我們要認真吸取天津「8.12」事故、靖江德橋「4.22」事故慘痛教訓,從責任落實、專項治理、應急能力建設等方面努力打造「本質安全型」港口。一是貫徹落實《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開展落實港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深化企業安全生產和行業安全監管「兩個主體」責任落實。二是深化「港口安全管理年」活動,建立六大安全監管體系,完成14個100%目標和27項具體工作任務。繼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從嚴開展複評和核查。開展「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年」活動,提高港口職業衛生水平。深化港口領域安全監管信息化系統應用,推進一批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的科技創新試點項目。三是按照《南通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深入開展港口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對沿江危化品碼頭和儲罐隱患治理力度,規範沿江危化品碼頭運行管理,嚴禁新增危化品碼頭,採取關停一批、重組一批、轉移一批和升級一批的辦法,積極引導推進港口危貨企業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發展。要結合港口總體規劃修編,科學規劃布局危化品港口碼頭,推進沿江危化品碼頭資源整合力度。認真落實《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建立港口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和港口危險貨物常壓儲罐安全技術普查檔案,構建港口領域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繼續全面推行專家檢查、第三方檢查、「雙隨機」檢查等方式方法,梳理制定港口安全生產常見違法行為目錄清單,推行安全生產約談、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及投訴舉報等制度。繼續加強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質管理,從嚴抓好責任考核。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能力建設,按期評估修訂各類應急預案,強化重點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實戰演練。做好黨的十九大等重點時段港口安保工作。
(五)全力推進科技創新。堅持以智慧港口發展為主攻方向,全面推進「網際網路+港口」建設。要通過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快改造傳統港口產業,推動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移動智能終端等技術在港口領域的應用,推動港口傳統產業向自動化、智能化轉變。一是實施港口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設,整合各業務系統。全面應用港口安全監管與應急信息系統、港口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配合建設港口建設與經營管理信息系統、港口重大危險源三維監管信息系統,推行錨泊調度手機APP,建設集引航申請、審批、調度、費收於一體的引航調度指揮系統和集測風、流、潮於一體的引航支持系統。二是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智慧港口示範工程的通知》,積極申報交通運輸部智慧港口示範工程。三是積極推進與涉港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共用,促進涉港數據聯網運行,推動跨部門聯合監管。搭建港航綜合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爭取接入長江經濟帶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公共信息平臺和江蘇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與交易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推動物流信息互聯互通。
(六)全力推進依法治港。推進港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港口行業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要嚴格落實「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全面加強法治港口建設,努力為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保駕護航。一是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廣泛宣傳、深入實施《港口法》《江蘇省港口條例》以及安全、環保等各項涉及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規,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構建依法治港的法治環境。二是繼續深化港口行業「放管服」改革。推進港口行政服務信息資源整合和數據共享,配合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135行動。嚴格依法開展港口行政許可,對下放到縣級港口管理部門的事項許可情況進行督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全覆蓋和部門聯動監管。繼續深化港口誠信體系建設,修改完善港口誠信管理評價考核辦法和誠信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港口經營主體信用檔案。三是繼續加強港政執法基地和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執法質量提升」專項行動,認真組織執法評議考核,加強執法全過程管理。進一步加大違規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力度,特別是要堅決查處非法經營、影響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突出問題。
(七)全力推進隊伍建設。推動港口事業發展,隊伍是根本、是核心。要切實加強港口隊伍建設,凝聚向心力,集聚正能量,爭創新業績。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精神,把港口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深化港口一體化改革上來。全面貫徹落實市委《關於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的建設邁上新臺階的意見》《關於加強基層黨建「六大工程」的實施辦法》,切實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牢固樹立公僕意識,認真開展富民強企奔小康「走幫服」活動,積極為基層發展排憂解難。二是主動匯報,積極爭取,推進港口管理體制機制的不斷完善和管理力量的不斷充實,切實提高港口部門的履職能力,為港口改革發展提供體制、機制和組織保障。三是加大幹部人才教育培訓力度,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推進年輕幹部上掛或下掛實踐鍛鍊。開展港口行業職工職業技能競賽,選送優秀技能人才參加國家、省交通運輸職業技能競賽。在港口行業著力打造服務品牌、文化品牌、誠信品牌,探索宣傳新途徑新方法,充分挖掘、廣泛宣傳港口系統勞動模範、先進人物事跡,弘揚港口正能量。四是要認真貫徹落實《準則》《條例》,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全面強化機關作風建設問責處理。弛而不息糾正「四風」,準確把握「四種形態」,加大執紀審查力度,確保港口系統風清氣正。
三、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編制現狀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為全額撥款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規費徵稽處(財務處)、行政服務處(港務管理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建設處、安全監管處、科技信息處、港口監察處(港口監察支隊)7個內設機構,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紀檢組(監察室)和機關黨組織。編制為38人,現有在職員工37人,退休人員21人。
四、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南通市財政局《關於編制2017年南通市本級預算的通知》的要求,結合開展港口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經費、人員工資,參照2016年1至9月份實際支出情況,經測算分析,比2016年預算略有增加。
第三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單位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預算表
以上十二張預算表詳見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2170.17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123.2萬元,增長 6 %。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收入預算總計 2170.17萬元。包括: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2170.17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2170.17 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23.2 萬元,增長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沿海航道維護費用。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支出預算總計 2170.17 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 894.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 7.55 萬元,增長1 %。主要原因是工資費用增加。
2.項目支出 1254.36 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 115.65 萬元,增長10 %。主要原因是新建的沿海航道需要進行維護,航標數量增加,航標維護和航道測量費用增加。
3.不可預見費 20.9 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預算單位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單位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57.77萬元,比上年增加 5.39萬元,增長 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勞務費用。
三、「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情況說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預算 24.08萬元。
1.單位部門預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國(境)經費。實際因公出國(境)時,由財政部門根據經規定程序批准的出國(境)計劃和按標準核定的經費數額追加相關單位支出預算指標。實際執行情況在部門決算中公開。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預算9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9萬元,比上年增加5.6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輛公務車運行費。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 15.08 萬元,比上年減10.5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公務接待費減少。
(二)2017 年度會議費支出預算20.84萬元,比上年減少 6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會議數量和參加會議次數。
(三)2017 年度培訓費支出預算 6.32 萬元,比上年減少 3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培訓人數。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稅收財力安排、當年非稅財力、專項收入、省補助、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稅收財力安排、當年非稅財力、專項收入、省補助、動用結餘財力。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指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五、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通用項目、職能項目、市立項目支出安排數等。
六、不可預見費:指年初預留用於年度預算執行中不可預見支出的經費。
七、「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單位運行經費:指各部門(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日常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費用。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2017年預算表本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