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微信十條」:網絡表達也需遵守法律邊界

2020-12-05 海外網

海外網8月8日電 昨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根據這十條《暫行規定》,微信等即時通信將實行「後臺實名制」,此外,未經批准的公眾帳號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

那麼,這一規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隱私的洩露?是否會影響言論自由?而此規定的出臺對即時通信工具又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對此,海外網記者專門連線了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秘書長祝華新對《暫行規定》進行了解讀。

「十條規定」的出臺非常及時和必要

祝華新指出,今天微博用戶流失嚴重,cnnic(中國網際網路中心)的報告,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下半年,這一年來用戶流失11.1個百分點。微信正在成為網絡輿論的發動機,特別是微信群的傳播和微信公眾帳號成為網絡輿論生成、發酵的重要節點。

微博近年來在闢謠機制上有建樹,雖然打擊微博謠言工作仍需要長期努力,但微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信息自我淨化機制和輿論對衝機制,不實信息和偏激言論在微博上相對容易被識別和遭遇挑戰。但微信屬於親戚朋友的小眾文化圈,用戶同質化程度嚴重,不實信息和偏激言論不容易受到制約。因此,針對微信公眾帳號出臺管理規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時。 「前些年我們可能高估了自媒體的優勢。網民作為公民記者、公民報導者,在輿論監督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個體網友缺乏新聞真實性的訓練,在時政類信息的採訪原創方面,有局限性,容易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容易放大偏激的意見。」 祝華新說,時政新聞的採訪需要較大的成本,需要專業的經驗和判斷,這是專業新聞媒體的責任。此次管理規定把web網站的時政新聞原創、轉載資質管理延伸到微信公眾帳號上,是合適的、必要的。在此,特別需要強調新聞媒體的專業精神、社會責任感。

「後臺實名,前臺志願」是網際網路管理的一貫性要求

對於實名制後是否會影響到個人隱私的洩露,祝華新認為,實名制是近年來網際網路管理的一貫性要求。

「實際上更早的實名要求是針對手機用戶,大家對此都已習慣,並無不適。」 祝華新稱,有網友擔心後臺實名後,即時通訊運營方能否有效保護用戶隱私,這樣的擔心是合理的。即時通訊運營方對保護用戶隱私,責無旁貸。保護不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拿微博來說,經常在微博上發聲的活躍網友,所謂網絡意見領袖,基本上都是實名的,政府部門要習慣於在網友的眾聲喧譁、眾目睽睽中進行公共治理,包括這些活躍網友的批評吐槽。

對於監管,祝華新表示,網際網路的治理需要網絡傳播各利益相關方公共努力,即時通訊運營方負有重要責任,同時也需要網友的道德自律,網絡社區的自治。

他指出,這次即時通訊十條管理規定,關於新聞信息資質的門檻要求,是針對公眾帳號,不是針對一對一的即時通訊傳播。私人之間的通信自由,理應受到尊重和保護。政府的監管也不是即時通訊治理唯一的發力方。此次十條規定,鄭重重申去年國信辦主任魯煒與一批知名網友達成的上網七條底線,上網要恪守法律、道德、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利、信息真實性等底線。如果說去年最高法、最高檢關於打擊網絡謠言的司法解釋,體現的是法律的剛性規範;七條底線則是一種柔性治理手段,發動網民從我做起,形成網民的網絡發言和網絡互動的共識。我們只有一個網際網路,幾億網民都屬於同一個意見共同體、情感共同體,需要形成網絡社區自治的價值共識和行為規範。

網絡表達也需要遵守法律的邊界

有網友反映,一些偏激言論的立場是很堅定的,都是為了國家越來越好,那麼,這種規定會不會影響到個人的言論自由?

對此,祝華新表示,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網際網路是上帝送給中國人最好的禮物,社會轉型期也是矛盾凸顯期,各社會群體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但現階段利益表達的渠道還不夠通暢,利益博弈的規則還不夠透明和公正。網際網路是老百姓表達利益訴求相對比較順暢的通道。網際網路治理一個基本前提,是保障人民群眾的四權,即十七大出、十八大重申的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但是網絡表達也需要遵守法律的邊界,希望藉助網際網路促進社會各群體的對話溝通,打造政治共識,而不是在網上信口開河、好勇鬥狠,擴大社會分歧、撕裂社會,特別是加劇官民對峙。(黃達)

(責編:梁梓忻、邢若宸)

相關焦點

  • 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行動綱領——解讀「創投國十條」的...
    (原標題: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行動綱領——解讀「創投國十條」的體制建設含義)
  • 人民日報新論:虛擬網絡也要有真實邊界
    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法律為虛擬網絡輿論環境中的參與者構築真實的權利邊界。   大凡網絡上的言論,要麼屬於「事實陳述」,要麼屬於「意見表達」,要麼是二者的結合。基於輿論監督的正當性要求,網絡上的發言,只要事實陳述基本屬實,意見表達沒有逾越法律邊界,那麼這樣的發言就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就是在言論的權利邊界之內的,行為人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 「搶紅包規則」是契約 大家需自覺遵守
    過年過節在微信裡搶紅包本是一件歡樂的事情,可家住海澱區的王老漢和劉老太卻因為搶紅包在微信群內被謾罵,憋了一肚子的氣。後未能就此事達成和解,老夫婦一怒將對方起訴至法院,要求對二人停止侵權、刪除相關發帖、消除影響、在該微信群內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各200元。日前,海澱法院受理此案。
  • 環保部官網解讀「水十條」
    」)進行了解讀,分為「管理篇」、「技術篇」和「國外案例」三部分。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懲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違規建設項目;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監督執法機制;健全水環境監測網絡,形成跨部門、區域、流域、海域的汙染防治協調機制。第七條,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地區要制定實施限期達標的工作方案,深化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各類環境風險,穩妥處置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全面實行排汙許可證管理。
  • 防治網絡謠言:法律的張力與效度
    通過立法淨化網絡環境成為社會各界的強音,也引起了最高立法機關的關注。3月9日,吳邦國委員長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完善網絡法律制度,發展健康向上的網絡文化,維護公共利益和國家信息安全」。在10日的審議中,王一新、童國華等代表結合自己的觀察,建議加快網絡立法,對來自網絡的聲音進行必要的引導和規範。
  • 「水十條」將出 強調水質、水量和水生態一體化管理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在峰會上透露,目前「水十條」已基本編制完成,《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在加快推進,專家預計大氣、水和土壤這三大環保行動計劃涉及環保投資需求將超過6萬億元。在三大環保行動計劃中,《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任務艱巨。
  • 檢察日報評自媒體抄襲:給「洗稿」劃一個法律邊界
    原標題:給「洗稿」劃一個法律邊界一篇通過官員落馬事件展現媒體與甘肅某地官場角力的自媒體文章《甘柴劣火》,引發了有關「洗稿」的激烈爭論。整合其他文章信息,用自己的表達方式再寫一遍,在不了解內情的人看來就是原創文章,但事實上,有價值的信息都是他人的。因為可以採取更情緒化表達(傳統媒體不允許夾敘夾議,但自媒體運用純熟)。「洗稿」往往取得比原文更大的傳播效應。2018年7月,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啟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8」專項行動,其中包括對「洗稿」行為的整治。
  • 網絡非法外之地,微信群罵人也侵權
    2019年12月,王某在兩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裡多次發表孔某「斷子絕孫」「敗類」等汙穢性言語,辱罵、侮辱孔某。  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名譽權若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孔某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值得肯定。
  • 質譜在藥典中的解讀及相關應用——iCMS 2015第六屆質譜網絡會議
    在本次會議首日的質譜新技術專場之後,今日的報告主題為質譜在藥典中的解讀及相關應用。本屆質譜網絡會議自11月17日開幕,為期四天,開設了質譜新技術、質譜在新版藥典中的解讀及相關應用、質譜在臨床醫學的應用、質譜在蛋白質組學/代謝組學的應用、質譜在環境檢測中的應用及質譜在食品檢測中的應用共六個專場,共邀請了30位質譜研發和應用專家做出報告並與參會者進行現場和在線溝通。
  • 香港多所高校開學,校長:遵守法律 校園不容仇恨誹謗
    多所香港高校校長在開學致辭時呼籲學生互相尊重,遵守法律,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校園內不容仇恨及誹謗。校長錢大康在致辭中提到,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受到香港《基本法》的明確保障,校方會為學生提供自由的學習環境,但也強調自由和責任同時並存,學生必須尊重且有責任捍衛他人有不同意見的自由,同時也要對自己選擇表達意見的方式承擔責任和後果。他強調,大學絕不容忍任何仇恨言論及誹謗行為。
  • 共同解讀探討,深入擁抱法律 | 刑事實務研討會等你來參加
    共同解讀探討,深入擁抱法律 | 刑事實務研討會等你來參加 2020-11-26 17:5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專家稱網絡暴力法律定義與性騷擾一樣難界定
    新浪科技訊 9月19日凌晨消息,在人民日報社教科文部昨日召開的「讓網絡遠離暴力」主題座談會中,來自高校、青少年網絡協會等領域的多位專家展開了討論,有專家稱「網絡暴力」的法律定義與「性騷擾」一樣難以界定。  「網絡暴力」是最近一個非常熱門的詞,但它至今沒有一個明確定義。
  • 年底網絡安全盛會線上召開,行業專家共話七大議題
    在「2020網絡安全思享峰會」微信小程序上設「網絡犯罪刑事規制」「個人信息與數據安全」「網際網路企業與網絡平臺刑事合規」「網際網路金融反洗錢治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人工智慧與產業安全」和「雲服務責任邊界」七大議題,公眾在小程序上零距離聆聽大咖分享的同時還可進行提問互動。「自殺遊戲」構成犯罪嗎?是的!
  • 第六屆中國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法律實務研討會暨全國律協信息委...
    (8)智能金融科技對高客家族財富管理的法律倫理挑戰()俎曉彤介紹了智能金融科技對(超)高淨值客戶家族財富管理的法律倫理挑戰,包括釐清金融和Fintech的關係和邊界,資產管理和Robo-Advisory(延伸至財管投資顧問)的關係和邊界,大數據中的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黑科技突破倫理、衝擊法律,數據的公平和適用,試錯中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用戶權益保護等
  •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鍵盤俠」們,不要再挑戰法律底線啦
    從彈幕轟炸到惡意剪輯,從私信辱罵到人肉搜索,層出不窮的網絡暴力不僅導致網絡空間戾氣蔓延,挑戰法律底線,也給青少年群體帶來了嚴重的不良示範。一些網友習慣於將網絡作為發洩口,佔據道德高地,無視法律規定,自封是伸張「正義」的「審判官」,對他人強行「私刑」,在不斷曝光、圍觀、謾罵中尋求道德快感,其實是觸犯法規的網絡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網絡安全法》等一系列法規都明確要求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名譽權、隱私權。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可視情節處以罰款、拘役乃至有期徒刑。
  • 基因編輯嬰兒涉及哪些法律問題?法學專家全面解讀
    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法律問題全面解讀涉及哪些違法問題是否需要完善立法本報記者  趙 麗本報實習生 李文靜 崔磊磊《世界首例免疫愛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首例人類基因編輯嬰兒誕生事件一經出現在網絡,便引發爭議,其原因並不是這項技術的突破性,而是在人類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為「人類物種」打開了一個面臨巨大進化和道德風險的瘋狂世界入口。圍繞首例人類基因編輯嬰兒誕生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法制日報》記者採訪了多位法學專家。
  • 京法論壇「大咖說」|明確粉絲言論邊界 提升青少年網絡素養
    ,要通過法律保護青少年權益。二是飯圈文化網絡言論具有相對隨意性,需要在言論尺度上與傳統言論有所區分。三是在技術上區分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前者是「是什麼」的客觀描述,後者是「怎麼看」的主觀看法,二者要在語境中區分語義重點進行判斷。四是在當事人侵權行為認定時,要考慮當事人是否具有主觀惡意、是否是過失性行為以及是否重複侵權。五是在賠償問題上,需考慮商業侵權還是一般的言論侵權,前者相對後者一般應賠償更多。
  • 環境承載力告急 「水十條」、「土十條」出臺在即
    伴隨著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不斷深入推進、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和《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也在抓緊編制,孕育待生。2014年12月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表示,水十條已通過國務院幾個部門認證。
  • 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外國人來華傳教須遵守法律
    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外國人來華傳教須遵守法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28日 15: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發 邱江波 攝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徐長安)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曹聖潔今天在此間表示,中國基督教很重視傳教活動,國家《宗教事務條例》規定中國教會堅持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外國人借奧運來中國傳教,應該遵守中國法律。    中國基督教協會、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今天上午在北京舉行「中國教會聖經事工展」赴德展出新聞發布會。
  • 馬斯克的火星領地將「完全獨立自主」,不會遵守美國法律!
    1 馬斯克宣布其真正野心今天,埃隆·馬斯克在SpaceX公司宣布:火星,是一顆「自由的星球」,並首次聲稱,他們即將在這顆紅色星球上建立的殖民地,絕不會承認以美帝為基礎的法律體系。瓜眾們發現,這一被稱為「管轄法律」的條款指出,SpaceX將不遵守地球和月球系統的法律體系,而是採用「建立在火星公民誠信基礎上」的自由自治原則……今天,這項服務條款在Twitter和Reddit上公布,但一周前,該公司透露計劃在火星周圍建造一個巨型衛星鏈和一個不依賴地球生存的自我維持都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