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近年環境保護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環保領域迎來投資盛宴,環保行業步入高速發展期。環保將貫穿經濟社會的全過程。
伴隨著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不斷深入推進、落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和《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也在抓緊編制,孕育待生。
2014年12月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表示,水十條已通過國務院幾個部門認證。
駱建華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未來環保的重點領域包括大氣、水和土壤三塊,短期內,本屆政府在大氣、水和土壤防治上的投資需求大概是6萬億元,但6萬億元的投資需求只是短期目標,還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環保政策頂層設計大步前行
2013年12月召開的2013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指出,按照環保產品、環境服務和資源循環利用等大環保的分類方法,我國環保產業從業機構約2.4萬家,上市公司約400家,年營業收入約3萬億元,年複合增長率達到30%,有望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相較於2004年環保產業從業單位僅1000多家、年收入4572億元,十年來年收入增長了近6倍,從業單位增加了23倍。
環保產業快速發展得益於社會群眾環保意識的覺醒,也得益於相關法規和政策的「推波助瀾」,「十二五」時期正是環保領域推進政策體系、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時機。
根據環保部印發的 《「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要求,以修訂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制定土壤環境保護、環境應急管理、核安全、化學品環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為重點,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深入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生態補償、環境稅等環境經濟政策的試點工作。
環境保護領域最重要的法制推進工作,當是環境保護法的修訂、出臺。2012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行首次審議,備受關注的環境保護基本法正式進入修改、審議的程序。隨後,在長達近2年的時間裡,歷經四次審議後,新的環境保護法最終確定下來,按日連續處罰、信息公開,公益訴訟等規定成為新的亮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通常一部法律的修改三審通過就可以付諸表決,需要經歷四審才最終敲定的情況並不多見,一方面體現了對環境保護的重視,一方面表明在某些領域的分歧較大。
為了更好落實新環境保護法中的相關政策,2014年10月,環保部擬訂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和信息公開等4個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表示,未來還有一系列配套規定需要及時出臺,包括農村農業環保、生態保護、生態補償、總量控制和排汙許可等方面以及涉及環境保護的司法解釋,有些涉及區域汙染綜合防治以及大氣、水、土壤汙染修復等內容。
同時,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部署,已明確的68件立法項目中,包括修改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汙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11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
我國正處在環境保護政策頂層設計快速推進期。王鳳春介紹,《大氣汙染防治法》2014年底要上常務會議審議,其修改是2015年的一項主要工作,其他領域也都在作準備。
水十條、土十條出臺在即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介紹環保工作重點時多次強調,以向汙染宣戰為重點,打好大氣、水和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
「短期內,本屆政府在大氣、水和土壤治理上的投資需求大概是6萬億元,但6萬億投資需求只是一個短期目標,所以未來大氣、水、土壤治理是重點投資區域。」駱建華說。
2012年2月新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圍繞消除霧霾汙染的大氣汙染防治戰役已然打響。
2013年6月環保部發布的《2013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3年全國平均霾日數為35.9天,比上年增加18.3天,為1961年以來最多。2013年9月,被譽為史上最嚴的大氣治理政策《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式出臺,提出了十個方面35項針對性的具體措施。
接下來,在土壤、水等領域,按照要求將編制出臺類似於大氣十條一樣的水十條和土十條。
2014年2月,周生賢在北京主持召開環保部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 《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送審稿)》。2014年12月駱建華曾說,「水十條已通過國務院幾個部門認證,可能將會在本月內出臺。」
記者了解到,水十條的投資規模將高於大氣汙染防治,預計達到2萬億元,且水十條的目標是2017年消除劣五類水。
相比於大氣十條和水十條,土十條的編制、出臺前路並不明朗。王鳳春說,「土十條更複雜一點,現在還不是很成熟。」
有業內專家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土壤汙染治理尤其是重金屬汙染治理,涉及責任認定、資金、技術和政策法規等眾多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
對環境違法「零容忍」
「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國家主席習近平對環境保護問題的論述發人深省。
然而,多年積累的環境汙染問題,已形成定性的發展思路和觀念,對於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而言,想要從根本上改變,仍需要時間。
環保部的數據顯示,2014年前三季度,全國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30403件,處罰金額122670.73萬元。
環境容量或環境承載能力更能說明問題。以水環境為例,近年來,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大概在2400萬噸左右,氨氮的排放量大體在245萬噸左右,遠遠超過了目前的環境容量。
一位知情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相關部門曾做過一個局部的環境容量檢測,大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個主要汙染物,全國平均超標大概是100%~150%,京津冀地區超標均大於150%,長三角地區超標100%~150%,珠三角地區超標150%左右。
記者採訪了解到,完善環境保護法制體系,推進政策落實,提升執法監管等被認為是亟需解決的關鍵所在,隨著新環保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將得到根本性解決,執法監管將是檢驗環保成敗的核心之一。
2014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涉及推動監管執法全覆蓋、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明確各方職責任務等五方面的政策措施,「鐵拳鐵規」治理汙染決心凸顯。
同時,為有效杜絕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出臺「土政策」包庇當地排汙企業的現象,「唯GDP論英雄」的官員考核被改變,環境質量是否改善也被納入官員考核體系之中。
駱建華建議,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對環境的治理應包括兩個方面:源頭、末端,源頭是調結構、轉方式,把高汙染、高排放行業的產能過剩壓下去;另一個是把汙染增長的勢頭遏制住,從低度治理到適度治理。
「但也有言論稱,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環保的要求往往會放鬆,這要注意。」駱建華認為,過去越治理汙染越重,應加大治理力度,汙染治理的速度要高於汙染增長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