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帳齡 | 應收帳款計提比例(%) | 其他應收款計提比例(%) |
1年以內 | 0.00 | 0.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7、存貨
(1) 存貨的分類
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銷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資等,包括備品備件等。
(2) 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債務重組取得債務人用以抵債的存貨,以該存貨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帳價值。
(3) 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及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
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後,按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提取或調整存貨跌價準備。
產成品、庫存商品和用於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於出售的商品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淨值;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淨值;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淨值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若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期末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則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除有明確證據表明資產負債表日市場價格異常外,存貨項目的可變現淨值以資產負債表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
資產負債表日市場價格異常的判斷依據為:
本期期末存貨項目的可變現淨值以資產負債表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
(4) 存貨的盤存制度
採用永續盤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轉銷法;
②包裝物採用一次轉銷法。
8、長期股權投資
(1) 投資成本的確定
①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公司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以及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併對價的,在合併日按照取得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的帳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所承擔債務帳面價值以及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在合併日根據合併後應享有被合併方淨資產在最終控制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的帳面價值的份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合併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達到合併前的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加上合併日進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對價的帳面價值之和的差額,調整股本溢價,股本溢價不足衝減的,衝減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公司按照購買日確定的合併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帳面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為企業合併而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諮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費用,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備商業實質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前提下,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不滿足上述前提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按照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2)後續計量及損益確認
①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採用成本法核算時,追加或收回投資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當期投資收益。
②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對被投資單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除「對聯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其中一部分通過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基金、信託公司或包括投連險基金在內的類似主體間接持有的,無論以上主體是否對這部分投資具有重大影響,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對間接持有的該部分投資選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外,採用權益法核算。
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公司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份額,分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享有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對於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並計入所有者權益。
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淨損益的份額時,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並按照公司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淨利潤進行調整後確認。在持有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的,以合併財務報表中的淨利潤、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歸屬於被投資單位的金額為基礎進行核算。
公司與聯營企業、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按照應享有的比例計算歸屬於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銷,在此基礎上確認投資收益。與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屬於資產減值損失的,全額確認。公司與聯營企業、合營企業之間發生投出或出售資產的交易,該資產構成業務的,按照附註二(五)、(六)中披露的相關政策進行會計處理。
在公司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首先,衝減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其次,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不足以衝減的,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權益帳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衝減長期應收項目等的帳面價值。最後,經過上述處理,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被投資單位以後期間實現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後,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處理,減記已確認預計負債的帳面餘額、恢復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權益及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收益。
③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帳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處置該項投資時,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按相應比例對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進行會計處理。因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按比例結轉入當期損益。
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等原因喪失了對被投資單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改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核算,其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原股權投資因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在終止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因被投資方除淨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在終止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等原因喪失了對被投資單位控制權的,在編制個別財務報表時,處置後的剩餘股權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改按權益法核算,並對該剩餘股權視同自取得時即採用權益法核算進行調整;處置後的剩餘股權不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改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其在喪失控制之日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處置的股權是因追加投資等原因通過企業合併取得的,在編制個別財務報表時,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的,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因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按比例結轉;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改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全部結轉。
(3) 確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依據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關約定對某項安排所共有的控制,並且該安排的相關活動必須經過分享控制權的參與方一致同意後才能決策。中閩能源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且對被投資單位淨資產享有權利的,被投資單位為中閩能源的合營企業。
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單位為中閩能源的聯營企業。
(4) 減值測試方法及減值準備計提方法
於資產負債表日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的,進行減值測試。
對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的,計提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再轉回。
9、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確認條件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或且價值超過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工器具等。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固定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企業對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費用等,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帳面價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併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2)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採用直線折舊法。固定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除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帳的土地外,公司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從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次月起,採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舊。但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在計提折舊時,按該項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即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各類固定資產的估計殘值率、折舊年限和年折舊率如下:
類別 | 折舊年限(年) | 殘值率(%) | 年折舊率(%) |
房屋及建築物 | 20-30 | 5 | 3.17-4.75 |
機器設備 | 8-15 | 5 | 6.33-11.88 |
運輸設備 | 5 | 5 | 19 |
電子及其他設備 | 3 | 0 | 33.33 |
(3) 固定資產的減值測試方法、減值準備計提方法
期末,公司按固定資產的減值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帳面價值時,則按單項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帳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當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難以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
可收回金額根據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根據公平交易中銷售協議價格減去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處置費用的金額確定;不存在銷售協議但存在資產活躍市場的,按照該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金額確定;在不存在銷售協議和資產活躍市場的情況下,以可取得的最佳信息為基礎,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該淨額可以參考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或者結果進行估計。按照上述規定仍然無法可靠估計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的,以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作為其可收回金額。
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按照該等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以市場利率為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後的金額加以確定。
(4)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認定依據、計價方法
公司租賃資產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確認為融資租入資產:
①租賃期滿後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歸屬於中閩能源;
②公司具有購買資產的選擇權,購買價款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③租賃期佔所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⑤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開始日,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帳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帳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折舊政策與自有固定資產一致。
10、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類別
在建工程以立項項目分類核算。
(2) 在建工程結轉為固定資產的標準和時點
在建工程項目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並按中閩能源固定資產折舊政策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3) 在建工程的減值測試方法、減值準備計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斷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在建工程存在減值跡象的,估計其可收回金額。有跡象表明一項在建工程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以單項在建工程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企業難以對單項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在建工程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可收回金額根據在建工程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在建工程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當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的,將在建工程的帳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在建工程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在建工程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再轉回。
11、借款費用
(1) 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原則
借款費用,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
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開始資本化:
①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
②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③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2) 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
資本化期間,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的期間,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不包括在內。
當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
當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中部分項目分別完工且可單獨使用時,該部分資產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
購建或者生產的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須等到整體完工後才可使用或可對外銷售的,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停止借款費用資本化。
(3) 暫停資本化期間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則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該項中斷如是所購建或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必要的程序,則借款費用繼續資本化。在中斷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確認為當期損益,直至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重新開始後借款費用繼續資本化。
(4) 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對於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借款費用,減去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來確定借款費用的資本化金額。
對於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的一般借款,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
借款存在折價或者溢價的,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
12、無形資產
(1)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
①公司取得無形資產時按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計量。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債務重組取得債務人用以抵債的無形資產,以該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帳價值,並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該用以抵債的無形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備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前提下,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的無形資產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入帳價值,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不滿足上述前提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無形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併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被合併方的帳面價值確定其入帳價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吸收合併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公允價值確定其入帳價值。
內部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開發該無形資產時耗用的材料、勞務成本、註冊費、在開發過程中使用的其他專利權和特許權的攤銷以及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利息費用,以及為使該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
②後續計量
在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
對於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在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內按直線法攤銷;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予攤銷。
(2)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估計情況:
項 目 | 預計使用壽命 | 依 據 |
土地使用權 | 取得的土地使用證上的剩餘使用年限 | 土地證 |
軟體 | 10年 |
每期末,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覆核。
(3)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對於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如有明顯減值跡象的,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對於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每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對無形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估計其可收回金額。有跡象表明一項無形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公司以單項無形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公司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無形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無形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可收回金額根據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無形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當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的,將無形資產的帳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無形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無形資產的折耗或者攤銷費用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無形資產在剩餘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後的無形資產帳面價值(扣除預計淨殘值)。
無形資產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再轉回。
(4) 劃分公司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具體標準
公司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分為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
研究階段: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等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研究活動的階段。
開發階段: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活動的階段。
(5) 開發階段支出符合資本化的具體標準
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確認為無形資產:
①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③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能夠證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⑤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開發階段的支出,若不滿足上列條件的,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研究階段的支出,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13、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為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項費用。
(1) 攤銷方法
長期待攤費用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2) 攤銷年限
租賃生產辦公用房裝修支出按照租賃期和預計下次裝修時間孰短確定。
14、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係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職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中閩能源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獎金、按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確認為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如果該負債預期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結束後十二個月內不能完全支付,且財務影響重大的,則該負債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
(1) 短期薪酬
中閩能源在職工為中閩能源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短期薪酬確認為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中閩能源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在職工為中閩能源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
職工福利費為非貨幣性福利的,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2) 辭退福利
公司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當公司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且公司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的,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中閩能源在不能單方面撤回因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所提供的辭退福利時,或確認與涉及支付辭退福利的重組相關的成本或費用時(兩者孰早),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
實行職工內部退休計劃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經濟補償,屬於辭退福利,自職工停止提供服務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間,擬支付的內退職工工資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後的經濟補償(如正常養老退休金),按照離職後福利處理。
(3) 離職後福利
①設定提存計劃
中閩能源按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在職工為中閩能源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按以當地規定的繳納基數和比例計算應繳納金額,確認為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除基本養老保險外,中閩能源還依據國家企業年金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了企業年金繳費制度(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計劃。中閩能源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繳費/年金計劃繳費,相應支出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②設定受益計劃
中閩能源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確定的公式將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福利義務歸屬於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餘確認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淨負債或淨資產。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餘的,中閩能源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餘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淨資產。
所有設定受益計劃義務,包括預期在職工提供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後的十二個月內支付的義務,根據資產負債表日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期限和幣種相匹配的國債或活躍市場上的高質量公司債券的市場收益率予以折現。
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服務成本和設定受益計劃淨負債或淨資產的利息淨額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淨負債或淨資產所產生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並且在後續會計期間不轉回至損益。
在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時,按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和結算價格兩者的差額,確認結算利得或損失。
(4)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中閩能源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符合設定提存計劃條件的,按照上述關於設定提存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符合設定受益計劃的,按照上述關於設定受益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但相關職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淨負債或淨資產所產生的變動」部分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15、預計負債
中閩能源涉及訴訟、債務擔保、虧損合同、重組事項時,如該等事項很可能需要未來以交付資產或提供勞務、其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確認為預計負債。
(1) 預計負債的確認標準
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中閩能源確認為預計負債:
①該義務是中閩能源承擔的現時義務;
②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中閩能源;
③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 預計負債的計量方法
中閩能源預計負債按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
中閩能源在確定最佳估計數時,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和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對於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的,通過對相關未來現金流出進行折現後確定最佳估計數。
最佳估計數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範圍(或區間),且該範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則最佳估計數按照該範圍的中間值即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連續範圍(或區間),或雖然存在一個連續範圍但該範圍內各種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的,則最佳估計數按照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如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的,則最佳估計數按各種可能結果及相關概率計算確定。
中閩能源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超過預計負債的帳面價值。
16、收入
(1) 銷售商品收入確認和計量原則
①銷售商品收入確認和計量的總體原則
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買方;公司既沒有保留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實現。
②中閩能源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確認標準及收入確認時間的具體判斷標準
中閩能源下屬子公司與所在地電網公司(福建省電力公司)籤署《購售電合同》,包括特許經營權項目與電網公司所籤署購售電合同。一般主要條款包括:購電人購買售電人所擁有風電機組的電能;風電機組的商業運行期上網電量;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上網電價執行;電能計量,包括上網電量計量點及主副電能表確定;上網電量以月為結算期,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每月最後一個自然日北京時間24:00 抄表電量為依據;上網電費計算公式為:
上網電費=當月上網電量*對應的上網電價。
根據以上購售電合同及相關特許權協議的約定,中閩能源控股子公司在購售電業務中的實質性義務為向各地電網公司供應上網電力。上網電力供應完成後,雙方執行的抄表、核對、結算單填制、發票開具等其他事項僅為程序性工作。在電力供應至各電廠所在地電力公司時,中閩能源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電力供應已經完成;
B、由於電力的生產、供應及使用具有「即時性」的特點,中閩能源在電力供應完成後,即不再保留與所供應商品(電力)的控制權和管理權;
C、供電量在電力供應完成後即可通過讀表獲得,並得到購電方的確認;同時,供電價格已在購售電合同中明確約定。因此,中閩能源可以可靠地計算計量相關收入的金額;
D、購電方為各地電力公司,其資信能力及根據協議付款的歷史記錄良好。中閩能源可以合理確信相關經濟利益可以流入企業;
E、中閩能源與電力供應相關的成本(主要包括折舊、人工、運營維護等)能夠可靠地計量。
鑑於以上條件的滿足,中閩能源於電力供應至各電廠所在地的省電網公司時確認其電力銷售收入,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2) 收入的定價
公司上網銷售的電價經福建省物價局核准,上網的電價為0.61元/千瓦時。其中包括燃煤機組脫硫標杆電價0.4448元/千瓦時和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0.1652元/千瓦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3年8月27日發布的發改價格(2013)1651號通知:於9月25日起,燃煤機組脫硫標杆電價由0.4448元/千瓦時降低至0.4304元/千瓦時;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由0.1652元/千瓦時升至0.1796元/千瓦時。
(3)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原則
(1)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確認和計量的總體原則
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分別下列情況確定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金額:
①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②使用費收入金額,按照有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4) 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原則
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的收入。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的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轉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17、政府補助
(1) 類型
政府補助,是中閩能源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與非貨幣性資產。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包括購買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財政撥款、固定資產專門借款的財政貼息等。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
對於政府文件未明確規定補助對象的,能夠形成長期資產的,與資產價值相對應的政府補助部分作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其餘部分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 會計處理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購買的資產使用年限分期計入營業外收入;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3)確認時點
政府補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
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
18、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1)公司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公司在取得資產、負債時,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帳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的暫時性差異,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①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但是,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交易中因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不予確認:
A、該項交易不是企業合併;
B、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
②公司對與子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A、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轉回;
B、未來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
③對於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結轉以後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處理,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3)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除下列交易中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外,公司確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①商譽的初始確認;
②同時滿足具有下列特徵的交易中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該項交易不是企業合併;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
公司對與子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但是,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除外:
①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
②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
(4)所得稅費用計量
公司將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作為所得稅費用或收益計入當期損益,但不包括下列情況產生的所得稅:企業合併;直接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交易或事項。
(5)所得稅的抵消
當擁有以淨額結算的法定權利,且意圖以淨額結算或取得資產、清償負債同時進行時,中閩能源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後的淨額列報。
當擁有以淨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的法定權利,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是與同一稅收徵管部門對同一納稅主體徵收的所得稅相關或者是對不同的納稅主體相關,但在未來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轉回的期間內,涉及的納稅主體意圖以淨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和負債或是同時取得資產、清償負債時,中閩能源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後的淨額列報。
(6)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帳面價值進行覆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則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帳面價值。除原確認時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部分,其減記金額也應計入所有者權益外,其他的情況應減記當期的所得稅費用。
在很可能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予以轉回。
19、融資租賃、經營租賃
(1)融資租賃會計處理
①融資租入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帳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帳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談判和籤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下同),計入租入資產價值。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能夠取得出租人租賃內含利率的,採用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採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無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且租賃合同沒有規定利率的,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
公司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在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②融資租出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帳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餘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餘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
或有租金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經營租賃會計處理
①公司租入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進行分攤,計入當期費用。公司支付的與租賃交易相關的初始直接費用,計入當期費用。
資產出租方承擔了應由公司承擔的與租賃相關的費用時,公司將該部分費用從租金總額中扣除,按扣除後的租金費用在租賃期內分攤,計入當期費用。
②公司出租資產所收取的租賃費,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進行分攤,確認為租賃收入。公司支付的與租賃交易相關的初始直接費用,計入當期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則予以資本化,在整個租賃期間內按照與租賃收入確認相同的基礎分期計入當期收益。
公司承擔了應由承租方承擔的與租賃相關的費用時,公司將該部分費用從租金收入總額中扣除,按扣除後的租金費用在租賃期內分配。
20、關聯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構成關聯方。關聯方可為個人或企業。僅僅同受國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係的企業,不構成中閩能源的關聯方。
中閩能源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
(1)中閩能源的母公司;
(2)中閩能源的子公司;
(3)與中閩能源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中閩能源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中閩能源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中閩能源的合營企業,包括合營企業的子公司;
(7)中閩能源的聯營企業,包括聯營企業的子公司;
(8)中閩能源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
(9)中閩能源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10)中閩能源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業。
21、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1)會計政策變更
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原因 | 影響科目 | 影響金額 |
2014年7月1日起執行的財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陸續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第9號、第30號、第33號、第37號、第39號、第40號、第41號等八項準則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 追溯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 | -3,884,166.01 |
追溯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初數 | 3,884,166.01 |
(2) 會計估計變更
本報告期公司主要會計估計未發生變更。
(五)主要稅項
1、中閩能源主要稅種和稅率
稅種 | 計稅依據 | 稅率 |
增值稅 | 按稅法規定計算的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收入為基礎計算銷項稅額,在扣除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後,差額部分為應交增值稅 | 17% |
營業稅 | 按應稅營業收入計徵 | 5% |
企業所得稅 | 按應納稅所得額計徵 | 25% |
城市建設維護稅 | 應納增值稅、營業稅額 | 5%、7% |
教育附加費 | 應納增值稅、營業稅額 | 5% |
防洪費 | 營業收入 | 0.9%。 |
房產稅 | 自用房產的房產稅 | 1.2% |
房產稅 | 出租房產按租金收入 | 12% |
2、稅收優惠及批文
主要稅收優惠包括:對進行風力生產的電力實行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徵收/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風電能源行業,按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公司下屬子公司各獨立電場享受自開始發電起,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司下屬子公司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的嘉儒一期風電場自2009年起開始計算免稅年度,嘉儒二期和澤歧風電場自2011年起開始計算免稅年度,中閩(霞浦)風電有限公司的大京風電場自2011年起開始計算免稅年度,中閩(連江)風電有限公司的北茭風電場自2012年起開始計算免稅年度,中閩(平潭)風電有限公司青風風電場和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鍾厝風電場2013年起開始計算免稅年度。
(六)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單位:元
項目 | 2014年1月-7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 2,245,606.03 | -52,516.93 | 15,528,410.18 | |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 18,000.00 | |||
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 3,904,353.87 | 4,480,431.27 | ||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 -1,083,366.01 |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 -4,335.84 | 2,807,082.24 | -299,121.24 | -131,826.43 |
少數股東損益的影響數; | -1,455,300.75 | |||
所得稅的影響數; | -5,262.26 | 6,660.37 | -1,100,062.09 | |
合 計 | 6,140,361.80 | 5,804,356.20 | 13,045,860.84 | -131,826.43 |
(七)主要資產情況
1、固定資產
截至2014年7月31日,中閩能源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4.01.01 | 本期重分類調整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4.07.31 |
一、帳面原值合計: | 2,590,270,847.84 | 37,327,315.50 | 374,499,383.10 | 2,253,098,780.24 | |
其中:房屋及建築物 | 120,915,854.34 | -67,055,108.47 | 5,757,587.10 | 48,103,158.77 | |
機器設備 | 2,456,079,418.39 | 67,055,108.47 | 36,450,569.20 | 366,501,772.34 | 2,193,083,323.72 |
運輸工具 | 8,101,379.96 | 558,026.26 | 1,538,947.81 | 7,120,458.41 | |
電子設備及其他 | 5,174,195.15 | 318,720.04 | 701,075.85 | 4,791,839.34 | |
二、累計折舊合計: | 319,754,529.10 | 97,486,361.30 | 67,278,239.15 | 349,962,651.25 | |
其中:房屋及建築物 | 8,803,655.61 | -6,337,762.95 | 1,886,735.28 | 509,761.86 | 3,842,866.08 |
機器設備 | 304,851,671.55 | 6,337,762.95 | 94,261,276.68 | 65,158,525.60 | 340,292,185.58 |
運輸工具 | 4,023,978.67 | 688,202.09 | 1,044,845.80 | 3,667,334.96 | |
電子設備及其他 | 2,075,223.27 | 650,147.25 | 565,105.89 | 2,160,264.63 | |
三、固定資產帳面淨值合計 | 2,270,516,318.74 | 1,903,136,128.99 | |||
其中:房屋及建築物 | 112,112,198.73 | 44,260,292.69 | |||
機器設備 | 2,151,227,746.84 | 1,852,791,138.14 | |||
運輸工具 | 4,077,401.29 | 3,453,123.45 | |||
電子設備及其他 | 3,098,971.88 | 2,631,574.71 | |||
四、減值準備合計 | |||||
其中:房屋及建築物 | |||||
機器設備 | |||||
運輸工具 | |||||
電子設備及其他 | |||||
五、固定資產帳面價值合計 | 2,270,516,318.74 | 1,903,136,128.99 | |||
其中:房屋及建築物 | 112,112,198.73 | 44,260,292.69 | |||
機器設備 | 2,151,227,746.84 | 1,852,791,138.14 | |||
運輸工具 | 4,077,401.29 | 3,453,123.45 | |||
電子設備及其他 | 3,098,971.88 | 2,631,574.71 |
2014年1-7月折舊額為97,486,361.30元,由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原價為33,074,948.14元。本期重分類調整系公司竣工決算等對資產分類的調整;本期固定資產減少是由於公司7月轉讓霞浦風電所致。
2、無形資產
截止2014年7月31日,中閩能源無形資產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4.07.31 |
1、帳面原值合計 | 11,027,415.61 | 10,395,988.31 | 1,923,061.50 | 19,500,342.42 |
其中: 土地使用權 | 10,210,625.25 | 10,395,988.31 | 1,923,061.50 | 18,683,552.06 |
軟體 | 816,790.36 | 816,790.36 | ||
2、累計攤銷合計 | 711,211.74 | 452,289.69 | 51,281.61 | 1,112,219.82 |
其中: 土地使用權 | 665,741.05 | 404,643.50 | 51,281.61 | 1,019,102.94 |
軟體 | 45,470.69 | 47,646.19 | 93,116.88 | |
3、無形資產帳面淨值合計 | 10,316,203.87 | 18,388,122.60 | ||
其中: 土地使用權 | 9,544,884.20 | 17,664,449.12 | ||
軟體 | 771,319.67 | 723,673.48 | ||
4、減值準備合計 | ||||
其中: 土地使用權 | ||||
軟體 | ||||
5、無形資產帳面價值合計 | 10,316,203.87 | 18,388,122.60 | ||
其中: 土地使用權 | 9,544,884.20 | 17,664,449.12 | ||
軟體 | 771,319.67 | 723,673.48 |
3、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7月31日,中閩能源在建工程情況如下:
單位:元
工程項目名稱 | 2014.01.01 | 本期增加 | 轉入固定資產 | 其他減少 | 利息資本化累計金額 | 其中:本期利息資本化金額 | 2014.07.31 |
鍾厝風電場 | 150,078,756.68 | 5,558,620.37 | 33,074,948.14 | 1,681,106.69 | 191,106.69 | 122,562,428.91 | |
融商大廈辦公室 | 2,070,791.00 | 2,070,791.00 | |||||
南嶺大姆山 | 2,127,488.36 | 50,676.64 | 2,178,165.00 | ||||
大帽山風電場 | 1,141,334.31 | 1,498.15 | 1,142,832.46 | ||||
王母山風電場 | 1,046,250.79 | 6,014.60 | 1,052,265.39 | ||||
新厝風電場 | 290,593.77 | 113,207.55 | 403,801.32 | ||||
瑟江灣風電場 | 302,879.00 | 71,523.00 | 374,402.00 | ||||
黃岐風力發電場 | 2,730,884.69 | 1,964,097.41 | 4,694,982.10 | ||||
棋盤山風電場 | 4,994,201.66 | 1,356,068.16 | 6,350,269.82 | ||||
南陽風電場 | 5,640,092.95 | 1,552,760.67 | 7,192,853.62 | ||||
220KV會流站 | 765,825.90 | 321,641.22 | 1,087,467.12 | ||||
仙灣尾風電場 | 652,020.00 | 652,020.00 | |||||
大京風電場 | 494,575.00 | 494,575.00 | |||||
將軍埔風電場 | 291,562.16 | 66,217.00 | 357,779.16 | ||||
長樂東塔山 | 498,152.00 | 130.00 | 498,282.00 | ||||
光澤香爐山 | 341,233.00 | 139,800.00 | 481,033.00 | ||||
長樂竹田風電場 | 476,715.00 | 476,715.00 | |||||
福清七社 | 459,290.00 | 459,290.00 | |||||
福清馬頭山 | 420,740.00 | 658.00 | 421,398.00 | ||||
福清天馬山 | 311,539.76 | 311,539.76 | |||||
其他 | 1,432,306.04 | 124,620.40 | 1,556,926.44 | ||||
合計 | 176,072,657.07 | 11,822,108.17 | 33,074,948.14 | 494,575.00 | 1,681,106.69 | 191,106.69 | 154,325,242.10 |
(八)主要負債情況
1、應付帳款
(1)應付帳款明細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4.07.31 | 2013.12.31 | ||
金額(元) | 佔比(%) | 金額(元) | 佔比(%) | |
1年以內 | 3,688,252.71 | 2.40 | 95,844,648.27 | 40.24 |
1-2年 | 52,400,360.90 | 34.15 | 102,585,044.23 | 43.07 |
2-3年 | 97,250,219.62 | 63.38 | 4,389,355.09 | 1.84 |
3年以上 | 111,835.00 | 0.07 | 35,379,381.00 | 14.85 |
合計 | 153,450,668.23 | 100 | 238,198,428.59 | 100 |
(2)截至2014年7月31日,帳齡超過一年的大額應付帳款明細如下:
單位:元
單位名稱 | 期末餘額 | 未結轉原因 |
湘電風能有限公司 | 66,467,759.28 | 按合同要求支付進度款 |
湘電風能(福建)有限公司 | 20,607,400.00 | 按合同付款 |
NORDEX(北京)風力發電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7,363,104.32 | 按合同要求支付進度款 |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土建工程項目) | 6,408,441.00 | 工程款質保金 |
維斯塔斯風力技術(中國)有限公司 | 4,170,214.00 | 設備質保金 |
截至2014年7月31日,中閩能源應付帳款餘額中無應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單位的款項,無應付其他關聯方款項。
2、應付職工應酬
(1)應付職工薪酬分類
單位:元
項目 | 2014.07.31 | 2013.12.31 |
短期薪酬 | 3,281,561.33 | 7,692,229.50 |
設定提存計劃 | 652,573.52 | 592,570.00 |
設定受益計劃 | ||
辭退福利 | ||
其他長期福利 | ||
小計 | 3,934,134.85 | 8,284,799.50 |
減:資產負債表日起12個月之後支付的部分 | ||
合計 | 3,934,134.85 | 8,284,799.50 |
(2)短期薪酬
單位:元
項目 | 2014.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4.07.31 |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7,292,205.39 | 12,454,794.60 | 16,651,105.92 | 3,095,894.07 |
(2)職工福利費 | 1,576,017.51 | 1,576,017.51 | ||
其中:外商投資企業職工獎福基金 | ||||
(3)社會保險費 | 244,664.00 | 761,546.00 | 997,010.00 | 9,200.00 |
其中:醫療保險費 | 646,905.11 | 646,905.11 | ||
補充醫療保險費 | 244,664.00 | 10,400.00 | 245,864.00 | 9,200.00 |
工傷保險費 | 35,492.47 | 35,492.47 | ||
生育保險費 | 68,748.42 | 68,748.42 | ||
(4)住房公積金 | 791,295.00 | 791,295.00 | ||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 155,360.11 | 448,042.35 | 426,935.20 | 176,467.26 |
(6)短期帶薪缺勤 | ||||
(7)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 ||||
(8)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計 | 7,692,229.50 | 16,031,695.46 | 20,442,363.63 | 3,281,561.33 |
3、應交稅費
單位:元
稅費項目 | 2014.7.31 | 2013.12.31 |
營業稅 | 20,000.00 | 5,750.00 |
企業所得稅 | 1,026,210.26 | |
個人所得稅 | 198,475.98 | 79,725.67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1,400.00 | 402.50 |
土地增值稅 | ||
教育費附加 | 600.00 | 287.50 |
印花稅 | 2,977.23 | 2,385.88 |
合計 | 223,453.21 | 1,114,761.81 |
4、應付利息
單位:元
項目 | 2014.7.31 | 2013.12.31 |
銀行借款利息 | 9,490,204.87 | 3,258,348.53 |
合計 | 9,490,204.87 | 3,258,348.53 |
5、其他應付款
(1)其他應付款情況:
單位:元
項目 | 2014.7.31 | 2013.12.31 |
1年以內 | 338,174.44 | 2,505,724.88 |
1-2年 | 1,229,463.37 | 261,483.02 |
2-3年 | 111,483.02 | |
3年以上 | 58,313.68 | 58,313.68 |
合 計 | 1,737,434.51 | 2,825,521.58 |
(2)期末數中對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單位的欠款情況:
單位:元
單位名稱 | 2014.7.31 | 2013.12.31 |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138,138.74 | 2,329,505.36 |
6、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截至2014年7月31日,中閩能源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全部為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其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4.7.31 | 2013.12.31 |
保證借款 | 66,250,000.00 | 82,400,000.00 |
信用借款 | 43,812,564.00 | 50,800,000.00 |
合 計 | 110,062,564.00 | 133,200,000.00 |
7、長期借款
單位:元
借款類別 | 2014.7.31 | 2013.12.31 |
保證借款 | 1,008,182,500.00 | 1,046,432,500.00 |
信用借款 | 330,607,436.00 | 557,140,000.00 |
合 計 | 1,338,789,936.00 | 1,603,572,500.00 |
(九)所有者權益情況
1、實收資本
中閩能源2011年、2014年1 -7月,實收資本無變動;2012、2013年度實收資本變動情況如下:
投資者名稱 | 2012.01.01 | 本年增加 | 本年減少 | 2012.12.31 | ||
投資金額 | 所佔比例(%) | 投資金額 | 所佔比例(%) | |||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50,000,000.00 | 78.62 | 43,200,000.00 | 293,200,000.00 | 90.22 | |
福建省大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21.38 | 36,200,000.00 | 31,800,000.00 | 9.78 | |
合計 | 318,000,000.00 | 100.00 | 43,200,000.00 | 36,200,000.00 | 325,000,000.00 | 100.00 |
投資者名稱 | 2013.01.01 | 本年增加 | 本年減少 | 2013.12.31 | ||
投資金額 | 所佔比例(%) | 投資金額 | 所佔比例(%) | |||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93,200,000.00 | 90.22 | 293,200,000.00 | 65.89 | ||
福建省大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31,800,000.00 | 9.78 | 31,800,000.00 | 7.15 | ||
福建省鐵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49 | |||
福建華興新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3.60 | |||
海峽產業投資基金(福建)有限合夥企業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7.19 | |||
福建紅橋新能源發展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49 | |||
上海復星創富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49 | |||
福建省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2.70 | |||
合計 | 325,0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00 | 445,000,000.00 | 100.00 |
2、資本公積
中閩能源2011年、2014年1-7月,資本公積無變動;2012、2013年度資本公積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2.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2.12.31 |
1、資本溢價 | 69,278,391.11 | 7,293,906.00 | 76,572,297.11 | |
2、其他資本公積 | 144,301,124.51 | 4,301,124.51 | 140,000,000.00 | |
合 計 | 213,579,515.62 | 7,293,906.00 | 4,301,124.51 | 216,572,297.11 |
根據投資集團閩投資資財[2010]83號、100號、19號《關於撥付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款的通知/批覆》分別撥款3,000萬、5,000萬、6,000萬增加中閩能源資本公積,共計撥款14,000萬。
中閩能源股東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度以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國際大廈第二十二層A、B、C座(室)辦公樓和地下一層52#-54#停車位作為實物投資進行增資,評估價值為14,293,906.00元,其中7,000,000.00元作為註冊資本增加,其餘7,293,906.00元作為資本公積。
單位:元
項目 | 2013.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3.12.31 |
1、資本溢價 | 76,572,297.11 | 180,000,000.00 | 256,572,297.11 | |
2、其他資本公積 | 140,000,000.00 | 140,000,000.00 | ||
合 計 | 216,572,297.11 | 180,000,000.00 | 396,572,297.11 |
2013年中閩能源股東新增投資3億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1.2億元,新增資本公積1.8億元,本次出資經立信出具信會師報字[2013]第113096號驗資報告驗證。
3、盈餘公積
中閩能源2014年1 -7月,盈餘公積無變動;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盈餘公積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 2011.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1.12.31 |
法定盈餘公積 | 1,777,937.84 | 2,049,068.93 | 3,827,006.77 | |
合 計 | 1,777,937.84 | 2,049,068.93 | 3,827,006.77 |
單位:元
項目 | 2012.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2.12.31 |
法定盈餘公積 | 3,827,006.77 | 4,461,991.77 | 8,288,998.54 | |
合 計 | 3,827,006.77 | 4,461,991.77 | 8,288,998.54 |
單位:元
項目 | 2013.01.01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2013.12.31 |
法定盈餘公積 | 8,288,998.54 | 4,903,908.55 | 13,192,907.09 | |
合 計 | 8,288,998.54 | 4,903,908.55 | 13,192,907.09 |
4、未分配利潤
單位:元
項目 | 2014年1-7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年初未分配利潤 | 146,791,701.58 | 93,752,985.24 | 68,913,577.43 | 30,194,209.12 |
加: 本期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 19,442,440.48 | 57,942,624.89 | 59,301,399.58 | 40,768,437.24 |
減: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 4,903,908.55 | 4,461,991.77 | 2,049,068.93 | |
應付普通股股利 | 30,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潤 | 166,234,142.06 | 146,791,701.58 | 93,752,985.24 | 68,913,577.43 |
(十)現金流量情況
單位:元
項目 | 2014年1-7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 | 248,180,118.93 | 450,424,882.09 | 190,009,292.60 | 171,450,303.90 |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 | -135,545,339.05 | -457,300,743.46 | -671,746,599.69 | -750,042,359.42 |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 | -96,030,522.98 | 46,402,627.52 | 347,540,065.21 | 689,685,088.12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 16,604,256.90 | 39,526,766.15 | -134,197,241.88 | 111,093,032.60 |
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 133,638,764.72 | 117,034,507.82 | 77,507,741.67 | 211,704,983.55 |
(十一)或有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及其他重要事項
1、中閩能源無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項。
2、中閩能源無需要披露的前期承諾事項。
3、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中閩能源2014年10月10日第二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決定,固定資產機器設備中的風力發電機組、輸變電設備及配電設備折舊年限由15年變成20年,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採用未來適用法。該會計估主變更將影響2015年度當期折舊費用的金額為減少折舊費用4,073.51萬元。
4、其他重要事項
為配合湘電風能有限公司對其研發的5MW風機樣機進行實驗,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與湘電風能有限公司籤署《中閩能源-湘電風能5MW風機樣機合作協議》,湘電風能有限公司作為項目責任主體提供風機,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租賃該樣機,並依託嘉儒二期配合湘電開展實驗工作。該事宜已於2014年10月8日取得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復函同意。
(十二)報告期公司主要財務指標
1、基本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 2014年1-7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流動比率(次/年) | 2.15 | 1.55 | 0.76 | 0.88 |
速動比率(次/年) | 2.14 | 1.54 | 0.75 | 0.88 |
資產負債率(%) | 59.92 | 64.62 | 74.18 | 72.43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1.30 | 1.54 | 1.54 | 1.73 |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年) | 1.36 | 1.96 | 1.76 | 2.46 |
總資產周轉率(次/年) | 0.07 | 0.13 | 0.10 | 0.06 |
銷售毛利率(%) | 44.79 | 53.10 | 55.59 | 62.41 |
銷售淨利率(%) | 8.39 | 16.46 | 21.63 | 35.26 |
註:1、上述指標的計算公式如下: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費用)/利息費用。
應收帳款周轉率=主營業務收入/應收帳款平均餘額
總資產周轉率=主營業務收入/總資產平均餘額
銷售毛利率=(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收入
銷售淨利率=淨利潤/營業收入
2、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淨資產收益率
項目 | 2014年1-7月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1.92 | 6.84 | 9.59 | 6.98 |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1.32 | 6.15 | 7.48 | 7.00 |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別對應於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NP 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E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期初淨資產;Ei 為報告期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新增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Ej 為報告期回購或現金分紅等減少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M0 為報告期月份數;Mi 為新增淨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Mj 為減少淨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Ek 為因其他交易或事項引起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資產增減變動;Mk為發生其他淨資產增減變動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
(2)每股收益
不適用。
(十三)資產評估情況
中閩能源設立時機最近三年資產評估情況參見本報告書摘要「第五章 擬置入資產基本情況」之「十二、擬置入資產最近三年進行與交易、增資或改制相關的估值情況」有關內容
(十四)歷次驗資情況
中閩能源歷次驗資情況請參見本報告書摘要「第五章 擬置入資產基本情況」之「二、中閩能源歷史沿革及出資情況說明」有關內容。
三、上市公司備考財務報表
上市公司以持續經營為基礎,按照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以及其他相關規定(以下簡稱企業會計準則),並假設本次交易中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已經於2013年1月1日實施完成,不考慮配套融資影響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等費用和支出,編制了備考財務報表。福建華興出具了閩華興所(2014)審字C-213號審計報告。
(一)福建南紙最近一年一期備考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項目 | 2014年7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流動資產: | ||
貨幣資金 | 133,638,764.72 | 147,256,350.34 |
應收票據 | ||
應收帳款 | 117,666,904.83 | 159,652,849.54 |
預付款項 | 2,487,599.44 | 1,632,395.54 |
應收股利 | 1,680,000.00 | 1,680,000.00 |
其他應收款 | 25,487,979.27 | 11,367,468.12 |
存貨 | 2,619,271.16 | 1,376,011.97 |
其他流動資產 | 315,862,862.84 | 258,606,302.55 |
流動資產合計 | 599,443,382.26 | 581,571,378.06 |
非流動資產: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
固定資產 | 1,903,136,128.99 | 1,961,062,452.87 |
在建工程 | 154,325,242.10 | 176,072,657.07 |
工程物資 | ||
固定資產清理 | ||
無形資產 | 18,388,122.60 | 8,421,988.28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5,645.80 | 3,816.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4,238,000.00 | 24,238,000.00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100,093,139.49 | 2,169,798,914.22 |
資產總計 | 2,699,536,521.75 | 2,751,370,292.28 |
流動負債: | ||
短期借款 | ||
應付帳款 | 153,450,668.23 | 202,292,600.42 |
預收款項 | ||
應付職工薪酬 | 3,934,134.85 | 6,918,051.36 |
應交稅費 | 223,453.21 | 1,114,761.81 |
應付利息 | 9,490,204.87 | 2,617,844.41 |
其他應付款 | 1,737,434.51 | 2,360,666.29 |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 110,062,564.00 | 125,200,000.00 |
流動負債合計 | 278,898,459.67 | 340,503,924.29 |
非流動負債: | ||
長期借款 | 1,338,789,936.00 | 1,351,952,500.0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338,789,936.00 | 1,351,952,500.00 |
負債合計 | 1,617,688,395.67 | 1,692,456,424.29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 | 1,020,999,346.26 | 997,244,621.83 |
少數股東權益 | 60,848,779.82 | 61,669,246.16 |
所有者權益合計 | 1,081,848,126.08 | 1,058,913,867.99 |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 2,699,536,521.75 | 2,751,370,292.28 |
(二)福建南紙最近一年一期備考利潤表
單位:元
項目 | 2014年1-7月 | 2013年度 |
一、營業總收入 | 186,552,985.66 | 337,258,085.71 |
其中:營業收入 | 186,552,985.66 | 337,258,085.71 |
二、營業總成本 | 162,610,667.67 | 268,416,594.46 |
其中:營業成本 | 96,303,987.36 | 148,308,833.84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24,213.76 | 47,932.91 |
銷售費用 | ||
管理費用 | 12,110,376.86 | 26,755,556.85 |
財務費用 | 54,158,523.35 | 93,319,644.36 |
資產減值損失 | 13,566.34 | -15,373.50 |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3,904,353.87 | 4,480,431.27 |
三、營業利潤 | 27,846,671.86 | 73,321,922.52 |
加:營業外收入 | 46,405.77 | 2,995,802.57 |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 46,405.51 | |
減:營業外支出 | 4,336.10 | 240,630.98 |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 53,282.93 | |
四、利潤總額 | 27,888,741.53 | 76,077,094.11 |
減:所得稅費用 | 2,222,221.89 | 2,762,154.81 |
五、淨利潤(淨虧損以「-」號填列) | 25,666,519.64 | 73,314,939.30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 23,754,724.43 | 65,027,250.87 |
少數股東損益 | 1,911,795.21 | 8,287,688.43 |
六、其他綜合收益 | ||
七、綜合收益總額 | 25,666,519.64 | 73,314,939.30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 | 23,754,724.43 | 65,027,250.87 |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 | 1,911,795.21 | 8,287,688.43 |
八、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 | 0.07 |
稀釋每股收益 | 0.03 | 0.07 |
四、擬置入資產盈利預測
(一)編制基礎和基本假設
1、擬置入資產盈利預測的編制基礎
本盈利預測報告以公司業經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的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 1月至7月的經營業績為基礎,根據2014-2015年度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各項業務收支計劃、已籤訂的銷售合同及其他有關資料,考慮市場和業務拓展計劃,本著謹慎性原則,經過分析研究而編制的。該盈利預測已扣除企業所得稅,但未計不確定的非經常性項目對公司獲利能力的影響。編制盈利預測時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方法遵循了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各重要方面均與公司實際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一致。
本盈利預測報告的前提是:假設公司目前已籤訂的供銷合同都能按時按計劃履行。
2、擬置入資產盈利預測的基本假設
(1)中閩能源遵循的我國現有法律、法規、政策和所在地經濟環境無重大變化;
(2)中閩能源遵循的稅收制度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無重大變化;
(3)中閩能源經濟業務所涉及的國家和地區目前的政治、法律、經濟政策無重大變化;
(4)國家現行外匯匯率、銀行信貸利率在正常的範圍內變動;
(5)中閩能源生產經營計劃能如期實現;
(6)中閩能源的法人主體及相關的組織機構和會計主體不發生重大變化;
(7)中閩能源產品市場不發生根本性變化,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不發生生大變化;
(8)中閩能源已籤訂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談的主要項目能基本實現;
(9)對於中閩能源使用的技術專利和非專有技術的授權與轉讓未發生重大變化;
(10)中閩能源高層管理人員無舞弊、違法行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1)無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響。
(二)擬置入資產盈利預測表
根據立信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14]第114463號專項審核報告,置入資產2014年10 -12月和2015年度合併盈利預測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 2013年度已審實現數 | 2014年度 | 2015年度預測數 | |||
1-7月已審實現數 | 8-9月未審數 | 10-12月預測數 | 1-12月預測數 | |||
一、營業總收入 | 37,368.10 | 20,270.33 | 3,157.98 | 12,928.46 | 36,356.77 | 36,464.77 |
其中:營業收入 | 37,368.10 | 20,270.33 | 3,157.98 | 12,928.46 | 36,356.77 | 36,464.77 |
利息收入 | ||||||
已賺保費 | ||||||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 ||||||
二、營業總成本 | 31,666.46 | 18,961.35 | 4,705.86 | 8,192.23 | 31,859.44 | 25,469.42 |
其中:營業成本 | 17,525.10 | 11,190.47 | 2,746.63 | 4,990.90 | 18,928.00 | 14,450.28 |
利息支出 | ||||||
手續費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賠付支出淨額 | ||||||
提取保險合同準備金淨額 | ||||||
保單紅利支出 | ||||||
分保費用 |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4.79 | 2.85 | 2.85 | 41.54 | ||
銷售費用 | ||||||
管理費用 | 3,109.64 | 1,424.51 | 379.03 | 1,103.07 | 2,906.61 | 2,893.89 |
財務費用 | 11,031.31 | 6,342.82 | 1,580.20 | 2,098.26 | 10,021.28 | 8,083.71 |
資產減值損失 | -4.38 | 0.70 | 0.70 | |||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448.04 | 610.36 | 155.81 | 766.17 | ||
其中: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收益 | ||||||
三、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6,149.68 | 1,919.34 | -1,392.07 | 4,736.23 | 5,263.50 | 10,995.35 |
加:營業外收入 | 301.46 | 4.64 | 0.78 | 5.42 | 173.09 | |
減:營業外支出 | 24.20 | 0.43 | 0.43 | |||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 ||||||
四、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 6,426.94 | 1,923.55 | -1,391.29 | 4,736.23 | 5,268.49 | 11,168.44 |
減:所得稅費用 | 276.22 | 222.22 | 276.39 | 498.61 | 1,318.41 | |
五、淨利潤(淨虧損以「-」號填列) | 6,150.72 | 1,701.33 | -1,391.29 | 4,459.84 | 4,769.88 | 9,850.03 |
其中:被合併方在合併前實現的淨利潤 |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 5,794.26 | 1,944.25 | -1,176.96 | 3,906.40 | 4,673.69 | 8,988.80 |
少數股東損益 | 356.46 | -242.92 | -214.33 | 553.44 | 96.19 | 861.23 |
六、其他綜合收益 | ||||||
七、綜合收益總額 | 6,150.72 | 1,701.33 | -1,391.29 | 4,459.84 | 4,769.88 | 9,850.03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 | 5,794.26 | 1,944.25 | -1,176.96 | 3,906.40 | 4,673.69 | 8,988.80 |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 | 356.46 | -242.92 | -214.33 | 553.44 | 96.19 | 861.23 |
五、上市公司備考盈利預測
(一)編制基礎和基本假設
1、備考合併盈利預測的編制基礎
(1)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基本情況
公司擬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具體方案如下:
① 資產置換
本次交易的擬置出資產為公司的全部資產和負債,擬置入資產為中閩能源100%的股權。福建南紙以置出資產與投資集團持有的中閩能源68.59%的股權中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公司已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南平南紙,作為承接擬置出資產的主體。資產置換完成後,投資集團將擁有南平南紙100%股權。
②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中閩能源100%股權經上述資產置換後的差額部分,由公司向投資集團等交易對方發行A股股票購買。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為投資集團、大同創投、鐵路投資、華興創投、海峽基金、紅橋新能源、復星創富。其中,向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的股權為其所持中閩能源股權在資產置換後的剩餘部分。上述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完成後,公司將持有中閩能源100%的股權。
上述資產置換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兩項交易同時生效、互為前提,任何一項因未獲得中國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准而無法付諸實施,則兩項交易均不予實施。
③ 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為提高本次重組績效,增強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本次重組還將實施配套融資,即上市公司採用鎖價發行的方式向投資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不超過本次交易總額的25%。
本次募集配套資金以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實施為前提條件,但募集配套資金成功與否並不影響本次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實施。
(2)備考合併盈利預測編制基礎
本備考合併盈利預測系在上述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交易完成的基礎上,假設中閩能源與本公司均屬於獨立的報告主體,由於本公司在此次的重大重組方案中擬以所擁有的全部資產及負債置出,故備考合併盈利預測系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中閩能源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 年1-7月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4]第123649號《審計報告》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中閩能源2014-2015 年度盈利預測進行審核,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4]第114463號《關於福建中閩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盈利預測實現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的基礎上進行編制。
本備考合併盈利預測以中閩能源業經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的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月至7月的經營業績為基礎,根據中閩能源2014--2015年度的生產經營計劃、各項業務收支計劃、已籤訂的銷售合同及其他有關資料,考慮市場和業務拓展計劃,本著謹慎性原則,經過分析研究而編制的。該盈利預測已扣除企業所得稅,但未計不確定的非經常性項目對公司獲利能力的影響。編制盈利預測時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方法遵循了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各重要方面均與中閩能源實際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一致。
本盈利預測報告的前提是:假設公司目前已籤訂的供銷合同都能按時按計劃履行。
本備考合併盈利預測未考慮職工安置費用、置換資產在2014年7月31日的評估增減值以及相關股權變更和投入過程中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等費用和支出。
本備考合併盈利預測未考慮募集配套資金對盈利預測及每股收益的影響。
2、備考合併盈利預測的基本假設
(1)福建南紙遵循的我國現有法律、法規、政策和所在地經濟環境無重大變化;
(2)福建南紙遵循的稅收制度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無重大變化;
(3)福建南紙經濟業務所涉及的國家和地區目前的政治、法律、經濟政策無重大變化;
(4)國家現行外匯匯率、銀行信貸利率在正常的範圍內變動;
(5)福建南紙生產經營計劃能如期實現;
(6)福建南紙的法人主體及相關的組織機構和會計主體不發生重大變化;
(7)福建南紙產品市場不發生根本性變化,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不發生大變化;
(8)福建南紙已籤訂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談的主要項目能基本實現;
(9)對於福建南紙使用的技術專利和非專有技術的授權與轉讓未發生重大變化;
(10)福建南紙高層管理人員無舞弊、違法行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1)無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響。
(二)備考合併盈利預測表
根據福建華興出具的閩華興所(2014)審核字C-002號《備考盈利預測審核報告》,按照本次重組完成後的架構編制的上市公司2014年8-12月和2015年度備考合併盈利預測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 2013年度實際數 | 2014年度預測數 | 2015年度預測數 | |||
1-7月實際數 | 8-9月未審數 | 10-12月預測數 | 合計 | |||
一、營業總收入 | 37,368.10 | 20,270.33 | 3,157.98 | 12,928.46 | 36,356.77 | 36,464.77 |
其中:營業收入 | 37,368.10 | 20,270.33 | 3,157.98 | 12,928.46 | 36,356.77 | 36,464.77 |
二、營業總成本 | 31,666.46 | 18,961.35 | 4,705.86 | 8,192.23 | 31,859.44 | 25,469.42 |
其中:營業成本 | 17,525.10 | 11,190.47 | 2,746.63 | 4,990.90 | 18,928.00 | 14,450.28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4.79 | 2.85 | 2.85 | 41.54 | ||
銷售費用 | ||||||
管理費用 | 3,109.64 | 1,424.51 | 379.03 | 1,103.07 | 2,906.61 | 2,893.89 |
財務費用 | 11,031.31 | 6,342.82 | 1,580.20 | 2,098.26 | 10,021.28 | 8,083.71 |
資產減值損失 | -4.38 | 0.70 | 0.70 | |||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448.04 | 610.36 | 155.81 | 0.00 | 766.17 | |
三、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6,149.68 | 1,919.34 | -1,392.07 | 4,736.23 | 5,263.50 | 10,995.35 |
加:營業外收入 | 301.46 | 4.64 | 0.78 | 0.00 | 5.42 | 173.09 |
減:營業外支出 | 24.20 | 0.43 | 0.00 | 0.00 | 0.43 | |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 0.00 | |||||
四、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 6,426.94 | 1,923.55 | -1,391.29 | 4,736.23 | 5,268.49 | 11,168.44 |
減:所得稅費用 | 276.22 | 222.22 | 0.00 | 276.39 | 498.61 | 1,318.41 |
五、淨利潤(淨虧損以「-」號填列) | 6,150.72 | 1,701.33 | -1,391.29 | 4,459.84 | 4,769.88 | 9,850.03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 5,794.26 | 1,944.25 | -1,176.96 | 3,906.40 | 4,673.69 | 8,988.80 |
少數股東損益 | 356.46 | -242.92 | -214.33 | 553.44 | 96.19 | 861.23 |
六、其他綜合收益 | ||||||
七、綜合收益總額 | 6,150.72 | 1,701.33 | -1,391.29 | 4,459.84 | 4,769.88 | 9,850.03 |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 | 5,794.26 | 1,944.25 | -1,176.96 | 3,906.40 | 4,673.69 | 8,988.80 |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 | 356.46 | -242.92 | -214.33 | 553.44 | 96.19 | 861.23 |
六、擬置入資產的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與上市公司的差異情況
1、擬置入資產與上市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差異
福建南紙與中閩能源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其他各項具體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及準則解釋的規定製定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因兩家公司分別處在造紙和發電這兩個完全不同的行業,所從事的業務完全不同,因此在應收帳款的單項金額重大的金額標準、壞帳準備計提比例、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等會計估計方面不盡相同。除此之外,南紙與中閩能源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上不存在重大差異。
2、擬置入資產的會計估計變更
為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中閩能源對機器設備中的風機機組、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可使用壽命進行了重新估計。為此,2014年10月10日召開的中閩能源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關於調整公司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議案》。會議審議認為,中閩能源使用的風機機組、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的設計壽命均不低於20年,參考國內其他陸上風電企業對該類設備的折舊年限一般都採用20年,以及國內一些陸上風電場目前運行已超過20年仍正常運行的的事實,認為中閩能源的風機機組、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的折舊年限由15年改按20年計提更能客觀真實地反映中閩能源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自2015年1月1日起,中閩能源風機機組、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的折舊年限從原來的15年調整為20年,淨殘值率不變。本次調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屬於會計估計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
此次會計估計變更將導致2015年營業成本比以上設備按15年折舊減少4,073.51萬元。
風電機組折舊年限是依照其設計壽命和實際使用情況確定的,按照國際風電行業的設計標準,風電機組的設計使用壽命不少於20年,並且風電機組必須通過專業認證機構認證後才能進入市場。國內已上市主要風電企業的風機及相關設備的折舊年限如下:
證券代碼 | 證券簡稱 | 上市地點 | 風機機組(年) | 輸/變電設備(年) | 配電設備(年) | 資料來源 |
601016 | 節能風電 | 上海 | 20 | 20 | 5-20 | 招股說明書 |
00006 | 電能實業 | 香港 | 20 | 60 | 60 | 2013年報 |
證券代碼 | 證券簡稱 | 上市地點 | 風機機組(年) | 其他機械及設備(年) | 資料來源 | |
00961 | 龍源電力 | 香港 | 15-20 | 4-30 | 2013年報 | |
00958 | 華能新能源 | 香港 | 20 | 5-30 | 2013年報 | |
01798 | 大唐新能源 | 香港 | 20 | 5-30 | 2012年報 | |
00987 | 中國再生能源投資 | 香港 | 20年或餘下營業期或(取較短者) | 2013年報 |
數據來源:Wind資訊
第十章 備查文件及備查地點
一、備查文件
1、福建南紙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福建南紙獨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的獨立意見;
3、交易對方關於本次交易的內部決議;
4、福建南紙與交易對方籤署的《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
5、福建南紙與投資集團籤署的《股份認購協議》;
6、福建南紙與交易對方籤署的《利潤補償協議》;
7、福建華興出具的擬置出資產最近三年一期審計報告;
8、立信出具的擬置入資產最近三年一期審計報告;
9、立信出具的擬置入資產2014-2015年度盈利預測審核報告;
10、福建華興出具的福建南紙最近一年一期的備考合併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11、福建華興出具的福建南紙2014-2015年度備考盈利預測審核報告;
12、中興評估出具的擬置出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
13、中興評估出具的擬置入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
14、競天公誠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15、國泰君安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二、備查地點
投資者可在本報告書摘要刊登後至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於下列地點查閱上述文件。
(一)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濱江北路177號
電話:0599-8808806
傳真:0599-8808807
聯繫人:李永和
(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68號上海銀行大廈29層
電話:021-38674985
傳真:021-38674585
聯繫人:丁志罡
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