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程丁 攝
中新社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 梁曉輝)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25日在北京說,當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存在四方面問題和困難。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就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張軍在回答詢問時,談到了當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所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第一,工作開展不平衡。這個不平衡既有地域上的不平衡,一個省市區內的不同地方辦案不平衡,也有辦案的類型不平衡,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佔了絕大多數,行政公益訴訟就要少一些。
第二,「4+1」「等」外的公益訴訟,社會人民群眾呼聲很高。「但是我們的經驗不足,我們審慎、積極地去做,人民群眾的需求和我們的能力、制度建設也還有差距。」張軍說。
第三,有關法律法規、配套制度、司法解釋完善具體的程序、在工作進行當中發現的一些程序性、實體性、處理性的問題暴露出來,我們的制度還跟不上。「我覺得這也是正常的,先有實踐,再有規範,實踐中發現的這些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的。」
第四,我們自己的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有不少危害社會公益的案件,帶有區域性、流域性,我們現在司法管轄體系、制度不能適應。我們考慮,能不能以鐵路運輸檢察機關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跨區域司法管轄制度為主的機構。「我們在嘗試,也在努力爭取。」
張軍表示,總體這些問題,最根本的還是我們檢察機關自己,我們的隊伍建設,整體對這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的政治上認識、業務能力素質上的提升、職業道德的建設,還有很大的差距。
他同時介紹了下一步的三方面工作重點。一是堅定不移抓辦案,把地域上、案件類型上的不平衡,儘快通過有力的措施得到解決。
二是堅定不移抓規範。辦案要規範,不能因為有壓力就去弄虛作假。司法解釋、證明標準、鑑定工作要規範,靠我們制度建設跟上去。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要規範。
「現在和政府部門開展的這些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都是實踐中一些創新做法,但是怎麼樣有規範、持續,特別是到基層能落實,需要我們進一步和中央有關部委去建設這樣一個規範的制度。」張軍說。
三是堅定不移強素質。這次匯報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進一步了解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情況,相關制度建設肯定會進一步得到重視,促進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