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學會、協會已經公布2021年國家科技獎提名工作通知,標誌著2021年國家科技獎提名工作全面啟動。
按照文件要求,國家科技獎實行提名制度,不接受自薦,國家最高科技獎獲獎人、院士、符合條件的國家獎獲獎人等具備專家提名資格,省市、部委、中央軍委科技委、學會、協會、社會力量設獎機構等具備單位提名資格。
近幾年,具備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資格的單位超過200家,大體分布如下:
對單位提名而言,國家獎提名堅持優中選優,原則上提名數量不限。與2018年之前相比,近兩年國家獎提名資格獲取難度降低,國家獎受理數量從2018之前的1000項左右上升到2020年的1800項以上,加之國家獎定額定標制度的推行,獲獎難度增加。
科獎在線根據近10年國家三大科技獎通用項目公示情況,將具備提名資格的單位(或個人)梳理盤點如下:
01、專家學者
根據《國家科技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學者是指: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000年(含)以後的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及以上,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含創新團隊)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另外要求: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國家最高科技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不同獎種對提名專家的要求為:
02、提名國家獎的政府單位
1、省/自治區/直轄市等
我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5個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均具備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提名資格。
行政級別
單位名稱
省
23個,浙江,廣東,江蘇,山東,陝西,四川,安徽,湖北等
自治區
5個,新疆、寧夏、內蒙古、廣西、西藏
直轄市
4個,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特別行政區
2個,香港、澳門
計劃單列市
5個,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
2、國務院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央企等
2018年政府機構改革後,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較往年有所減少,這些機構原則上都有國家獎的提名資格,但由於歷史與職能原因,某些政府單位並沒有提名國家獎。
下列單位曾提名過國家科學技術獎:
組成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文化和旅遊部、應急管理部、司法部
直屬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海關總署、最高人民法院
直屬事業單位:中國科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科協、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供銷總社
部委管理國家局:國家能源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家檔案局、國家鐵路局、國家文物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海洋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
大型央企: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包裝總公司、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3、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三、機構提名(學會協會等)
近幾年,先後約有70家學會、協會、社會力量設獎單位提名過國家三大科技獎通用項目,具體見下表。不準確之處請留言補充。
未統計有提名資格但提名項目未受理的單位,未統計2021年新增的提名單位,未統計專用項目提名單位。
已經發布的國家科技獎提名工作通知:
01、中國科學院
(11.07,包含提名項目的基本條件、國家獎評審組評審範圍,內容全面請詳看)
院屬各單位、院機關有關部門:
根據院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安排,現啟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院內推薦工作,請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一、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工作分工
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包括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通用項目含創新團隊和科普項目,以及專用項目)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其中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簡稱「三大獎」。院內分工如下:
——發展規劃局負責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含創新團隊)的推薦組織工作。
——重大科技任務局負責技術發明獎(專用項目)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專用項目)的推薦組織工作。
——科學傳播局負責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項目)的推薦組織工作。
——國際合作局負責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推薦組織工作。
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的推薦組織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其他獎種獎項的推薦組織工作由院機關相關部門另行通知。
二、推薦項目(人選)工作要求
院屬單位應根據成果的類型,選擇合適的獎種獎項並準備相關材料。
1、推薦條件。推薦的項目(人選)應符合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基本條件(見附件1)。最高科學技術獎側重推薦近五年內仍在科研一線工作並持續有科研產出的候選人,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團隊側重推薦近三年內在相關領域有科研進展和重大突破的團隊。
2、推薦數量。院屬單位(獨立法人)在「三大獎」二等獎每個評審組中,最多推薦1個項目。最高科學技術獎、「三大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包括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團隊),實行不限額推薦。
3、推薦程序。推薦的「三大獎」二等獎項目,須組織本單位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做到優中優選。推薦的最高科學技術獎、「三大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包括科技進步獎創新團隊),須經本單位學術委員會評議,並提供5個同領域兩院院士名單(本單位院士最多1人),以備後期遴選參考。
4、推薦材料。
——院屬單位擬推薦的項目(個人),參考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填寫《2021年度院內提名書》並準備必要附件(見附件2,全部內容不涉密)。
——推薦材料須提交紙質件和電子版各1份。紙質件《2021年度院內提名書》須加蓋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完成單位)公章,附件可提交複印件;電子版《2021年度院內提名書》和附件分別提交PDF文件格式,每個文件不超過10MB。
——填寫項目基本信息表(見附件3,信息表中評審組填寫參考附件4,學科填寫參考附件5)。
以上材料於11月25日前報送至發展規劃局。
三、院內遴選提名組織工作
中國科學院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各獎種的數量原則上不限額。發展規劃局將堅持擇優提名和統籌協調,做好高等級國家科學技術獎院內提名工作,並根據需要組織院內評議和現場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為使院內更多好的成果得到提名,鼓勵院屬單位從專家、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和有關部委等院外渠道提名。通過院外渠道提名的項目請填寫基本信息表(附件3)後報發展規劃局備案。
院機關相關部門經過遴選確定推薦項目(人選)後,匯總至發展規劃局。
四、積極做好高等級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準備工作
為做好高等級國家科學技術獎(通用項目)的統籌協調與支撐服務工作,請院屬各單位匯總本單位2021-2023年度擬推薦高等級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候選項目信息(包括國家最高科技獎和「三大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填寫附件6,於11月25日前將電子版報發展規劃局。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路52號 郵編100864
中國科學院發展規劃局
2020年11月3日
02、山東省
各有關提名單位、專家:
為做好全省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提名工作,我辦即日起面向全省徵集優秀科技成果,組織開展提名指導和項目遴選工作,並將推薦專家對擬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技獎項目進行一對一跟蹤指導。現將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各提名單位(專家)對本單位(本人熟悉領域)擬申報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優秀項目(人選)進行組織和遴選,原則上提名國家科技獎項目應獲得過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請參考國家科學技術最高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申報書內容格式(見附件),完成提名書初稿,相關應用證明等附件材料可暫不提交。請於2020年12月8日前將紙質版提名書4份(可暫不加蓋提名單位公章)和電子版送至省科技廳1416房間。
2.我辦擬於12月中旬,組織專家對有關項目進行指導和遴選,確定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技獎項目(人選)。
3.按照國家科技獎勵辦工作時間安排,2021年上半年正式報送國家科技獎勵提名材料,具體要求以國家獎勵辦正式通知為準。
請各提名單位充分挖掘優秀科技成果,加強指導,嚴格把關,堅持優中選優,提高獎勵提名數量和質量,按照有關時間節點組織好國家科技獎提名工作。
聯繫電話:(0531)66777227、66777212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16室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03、廣東省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相關單位、專家:
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即將啟動,為提高我省牽頭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質量,推動更多我省牽頭項目獲獎,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候選項目的徵集工作。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遴選,組織項目團隊填寫《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備選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件),於11月30日前將基本情況表紙質版(一式2份)由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單位蓋章後報送或郵寄至廣東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電子版(word版本及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繫人:鄔亞男
聯繫電話:(020)87003515
電子郵箱:skjt_jlb@gd.gov.cn
聯繫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0號大院60號樓14樓1411
廣東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04、大北農集團
大北農集團關於遴選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家:
依據歷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進度安排,大北農集團將於11月份組織遴選項目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工作,根據《大北農集團提名國家獎工作規程》要求,原則上優先從歷屆大北農科技獎獲獎項目中遴選一批優秀項目擇優提名。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範圍:原則上受理歷屆大北農科技獎獲獎項目,優先提名獲得一等獎及以上等級的項目。
二、提名獎種: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三、提名項目及完成人要求:
1.項目未曾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已經參加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項目本年度不再提名。
2.項目整體技術應用滿三年(即2018年1月1日之前應用)。
3.2019年、2020年度國家科技獎獲獎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本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參加國家獎評審。
5.列入國家或者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方能予以提名。
四、提名程序和要求:
1.按照提名獎種及相關要求填寫《國家自然科學獎提名書》、《國家技術發明獎提名書》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書》(見附件)並於2020年11月30日前將電子版材料郵件發送至dbnsta@dbn.com.cn。
2.大北農獎勵辦將組織邀請行業內的專家按國家獎評審標準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及提名獎種等情況擬定提名項目,並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下達指標數正式予以提名。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張子平、黃豔虹、王丹玉
電話:010-82856450-8989,13261902007
郵箱:dbnsta@dbn.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27號中關村大廈18層獎勵辦
大北農科技獎辦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05、中國海洋工程諮詢協會
中國海洋工程諮詢協會關於遴選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海洋工程科技進步與創新,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安排,我會決定繼續組織開展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遴選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提名範圍
我會為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單位,可提名「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自然科學獎」。
二、 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整體或部分技術獲得過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以及個別具有特殊優勢的二等獎項目優先。
2、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於2017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提名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應於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為1個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
4、經2020年度國家獎受理公示後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須暫停1年。2019年度、2020年度國家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1年度國家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新團隊除外)
三、相關要求
1、有意向通過我會提名的項目請準備相關材料,紙質材料1套、承諾書1份。紙質材料需加蓋第一完成單位公章,內容包括項目名稱、獎種、評審組,曾獲獎勵情況,主要完成單位和完成人,所屬學科領域、立項背景,發明、發現或創新點,引用及推廣應用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對學科和行業的推動作用等。承諾書需第一完成人籤字,內容包括將我會作為提名單位的意見,以及項目符合提名條件的承諾等。
2、我會將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查,並對擬提名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由我會出具提名意見,擇優提名202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
請於2020年11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我會,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聯繫人:林敏
電話:010-68046678,18811066628
郵箱:caoe@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馬官營家園3號樓,100161
中國海洋工程諮詢協會
2020年11月12日
來源:科獎在線、中國科學院發展規劃局官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