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幫助高考考生考高分的米飯老師。這一期我們繼續聊文言文實詞詞義解釋的第二種方法:結構分析法 。
解釋非掩飾:
顧名思義,結構分析法就是指根據詞語、詞組或者句子結構來確定文言文實詞詞義的一種方法。
理論依據:
文言文裡排比、對偶、並列的和句子等對稱的語言現象比比皆是, 在這些對稱的句子中, 前後位置對稱的地方,一般來說詞性相同、詞義相近、相反相對, 高考考生可以通過對已知詞語的理解推斷出未知的詞義。
實例證明:
例如:《屈原列傳》裡有一句:「亡國破家相隨屬, 而聖君治國累世不見也。」 。「而」字連接表並列關係, 所以由「亡國破家」能判斷出「聖君治國」也是一樣的並列關係, 翻譯成「聖明之君, 治平之國」。如果翻譯成主謂關係就成了「聖明的君主治理國家」, 邏輯上不通,就不是並列了。
所以說,不可缺少的環節是高中各個年級都應該對課本進行這方面的複習。
我們再拿課本中的四個例子來解釋一下,希望能夠拋磚引玉:
第一個,「據崤函之固, 擁雍州之地」:藉助「地」可以推斷「固」應當是名詞, 進而解釋為「堅固的地方」。
第二個,「變姓名, 詭蹤跡。」:藉助「變」可以推斷「詭」為動詞, 就可以避免將「詭」解釋為「詭秘」的錯誤, 而將「詭」較為順利地解釋為「隱蔽」
第三個,「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 :藉助「良」可以推斷「勁」應為形容詞, 進而解釋為「硬」「硬的」「強有力的」。
第四個,「戴朱纓寶飾帽, 腰白玉之環。」:藉助「戴」將「腰」定為動詞, 因而解釋為「腰上佩戴著」。
該類型的例子不勝枚舉。篇幅所限,我們最後用高考實戰來做一個收尾。
例: (2019年高考全國1卷) 「……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興禮樂,……,色尚黃,數用五……「這裡的」改、易、法、定、興「都應為動詞,而」色,數「是名詞。這樣翻譯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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