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法院宣判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20-12-05 湖南頻道

庭審現場。

紅網時刻5月25日訊(記者 鄭濤)相信在疫情期間,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我們要保護野生動物,不去殺害,不去捕食。但是,還是有一些不法分子頂風作案,為了口腹之慾,虐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5月21日上午,長沙縣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謝某某、周某某非法狩獵罪一案。本案由長沙縣人民法院院長丁念紅擔任審判長,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盛智擔任公訴人。該案系長沙縣法院本年度開展「湖南環保·審判三湘行」活動以來,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長沙縣檢察院指控,2019年12月5日晚,謝某某、周某某相約至長沙縣榔梨街道保家村附近的山林內,兩人未取得狩獵證並在禁獵區和禁獵期,使用彈弓、鋼珠和夜間照明燈獵殺8隻鳥類,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經湖南省野生動物專家鑑定,該8隻鳥類死體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分別為2隻山斑鳩、1隻珠頸斑鳩、2隻畫眉、1隻烏鶇、1隻白頭鵯、1隻灰背鶇。

檢察機關立案審查後,認為該案不是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違法行為還破壞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需承擔侵權民事責任,遂依法對謝某某、周某某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謝某某、周某某犯非法狩獵罪,依法判處謝某某、周某某管制九個月,判處被告人謝某某、周某某共同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800元、修復受損生態環境費用3800元、鑑定費2000元,共計9600元。

法官提醒,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增強法治意識,提高責任擔當,做生態環境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的參與者、監督者和守護者。

來源:紅網

作者:鄭濤

編輯:馬麗紅

本文為湖南頻道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連結和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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