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傷童一審不判賠:「社會捐助已彌補」, 能為侵權人埋單嗎?

2020-11-24 騰訊網

2019年5月,農村女子王麗雲精神病發作,持刀砍傷鄰居家裡的四歲女童小雨。經司法鑑定「小雨顱腦損傷後軟化灶形成,伴有神經系統症狀屬十級傷殘」,社會捐款20餘萬元。小雨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四川省隆昌市法院一審判決,並未支持索賠醫藥費的主張,認為「社會捐助已彌補」,引起熱議:「大眾的愛心能為侵權人埋單嗎?」

事發時,這條村道的旁邊有棵桑樹,鄰居女孩正是在樹下被砍。黃守方望著案發現場,並未駐足。(南方周末記者 劉怡仙/圖)

2020年11月3日,四川省隆昌市響石鎮水口村村民黃守方收到法院通知,剛打完的官司因原告上訴,進入二審階段。

52歲的黃守方不會用智慧型手機上網,他不知道這起官司已引發公眾熱議,一年前的悲劇又再度回到公眾面前。

2019年5月5日,黃守方的妻子王麗雲精神病發作,持刀砍傷鄰居家裡的四歲女童小雨。王麗雲在進行司法鑑定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小雨則經過了150多天的治療,傷情有所好轉,其間,當地村民和網友通過不同的捐助平臺向小雨捐款,總計20餘萬元。

小雨回家後,其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鄰居家人承擔連帶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總計十八萬餘元。但2020年10月21日,四川省隆昌市法院一審判決,並未支持索賠醫藥費的主張,認為「社會捐助已彌補」,一時間輿論譁然,網友追問:「大眾的愛心能為侵權人埋單嗎?」

小雨父母隨後上訴,目前訴訟進入二審階段。但深入了解這場官司,會看見被忽視的農村精神病人如何在社區的安全防護網失效後,終釀一場悲劇。而悲劇發生以來的五百多天,兩個家庭矛盾漸深,但都深陷困頓、無助和憤怒中,倍感煎熬。

上訴

最新的爭議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該判決書詳述了案件經過,一審法院認為醫療費屬於財產性損失,已由社會捐助予以彌補,不能重複主張,也不能因他人的侵權行為而獲益。

法院沒有支持女童方索賠的10萬餘元醫療費,但支持了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並酌情支持了交通和住宿費用,以上款項共計72480元。

該判決引發了大量爭論。法官吳元中公開撰文,指出其焦點問題,「社會對受害人的救助,並不能減輕或免除侵權人的侵害責任」。

吳元中認為,侵害人作為農村精神病人,經濟能力或許有限,這十來萬元的醫療費恐難以執行。「雙方應當得到社會救助,而不是說拿女童獲得的社會捐助去抵消或免除侵害人的責任。」

有網友發現隨著大病救助網際網路服務平臺的發展,類似的案件早已不少。其中一份來自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指出,社會捐贈不可替代侵權賠償數額,因為「兩者分屬不同的法律體系」。

輿論影響下,受害的女童家屬隨即提起上訴。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次日予以受理。2020年11月5日,南方周末記者嘗試聯繫進行一審的隆昌市人民法院,其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回複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流程,他們暫時不便回應。

11月4日,南方周末記者在水口村分別見到了兩家人,各方有各方的說法。小雨的媽媽鍾倩認為,孩子突遭厄運,醫療費是好心人捐的,肇事方卻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這一年來,每次都要通過吵架、乞求,才能換來對方的賠償。他們只好上訴至法院,尋求公正的判決。

而黃守方也深感委屈。他不理解為什麼還要上訴,十餘萬籌款已經用於治療了,為什麼還要找他要錢?

隔壁鄰居此前未聽說兩家的官司,得知黃守方被起訴要求賠償十八萬元,替他唏噓,「他沒錢啊,怎麼還呢?」大家都知道黃守方一家是貧困戶,早幾年就靠低保扶持過日,就是因為知道兩家都難,去年事情一發生,村幹部就馬上動員村民捐款。

2020年11月4日,小雨在家附近搖晃著去鏟穀子,為防止她摔倒,媽媽在身後拎起她的衣領。(南方周末記者 劉怡仙/圖)

出事

四川隆昌水口村不大,戶籍人口三千多人,外出打工的多。王麗雲2004年嫁來當地,村裡人都知道「她精神不太正常」——經常一個人自言自語,呵呵傻笑。大家有時會問她在看什麼,小雨奶奶偶爾也逗她,「王二(王麗雲小名),你在笑啥子咧」。

「但她很安靜的,從不跟人吵。」黃守方說,平常他要外出砌磚打些零工,家裡只有王麗雲在家,洗衣服做飯,也不往外跑,就在房子周邊活動。有時村民會看到王麗雲沿著大路走,到兩公裡外的集市上買東西。路上的人見了,會喊她「趕場啊(趕集)」,她也會應人。

沒人想到王麗雲會犯下大錯。「很突然的」,原水口村委副主任王顯英說,每個村都有幾個精神病人,村委網格員每個月得去看兩回,「安靜不安靜」「吃藥了沒」。周圍的村子都沒出過事,「砍人」是頭一回。

案發時,黃守方不在現場,他了解的事件經過多方拼湊得來。

2019年5月5日下午4點多,小雨剛從鎮上的幼兒園回來,奶奶帶著她到地裡幹活,5月桑果正熟,小雨在桑樹下撿果子吃。

王麗雲一個人在家,琢磨著給地裡的豇豆插杆,拿著竹篾刀砍了一些手腕粗的竹子。「插豇豆要用小竹竿,她腦袋裡有個人喊她去砍小的。」黃守方陪著王麗雲幾次問訊後,這樣複述。

王麗雲繞到屋後找小竹子,見到小雨。她腦袋裡那個聲音又出來了,「砍小雨,砍小雨」。她上前用竹篾刀砍了下去。五十米外的一個老嬤嬤見了,大聲喊「不行啊不行」。小雨奶奶才反應過來,上前奪刀。

小雨家人保留了當時救護車抵達後的照片:小雨裹著一件大人的羽絨躺在泥路上,後腦一片血跡,眼睛半睜著,已經沒了意識。黃守方趕回來後,跟著救護車到了醫院,交了第一筆醫藥費。

王顯英陪著王麗雲到派出所做筆錄,次日,當地公安送王麗雲進行司法鑑定,被法院鑑定為「處於精神分裂症病發期」,不負刑事責任。依據鑑定,王麗雲被送入隆昌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

小雨父母在廣東務工,當晚乘飛機趕回來。媽媽鍾倩見到小雨時,她已經在隆昌人民醫院重症病房,身上插滿管子。「前幾天視頻還是活蹦亂跳的,突然就這樣。」鍾倩說。兩天後,醫生告知孩子呼吸衰竭。

夫妻倆立刻決定轉院。「呼吸衰竭、雙肺感染、右枕葉右側小腦裂傷、枕骨骨折」,專業名詞聽起來嚇人,當時孩子只能眨眼,沒有意識。「可能沒辦法醒來,建議轉院。」醫生又說,小雨再次轉入重慶市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其間,黃守方陪著受害家庭轉院,到鎮上辦證明。

小雨沒有醒轉的日子裡,每個認識的人都為此揪心。

面對醫療費用,雙方都在想辦法。在廣州的親戚以小雨父母的名義發起水滴籌籌款。王麗雲的姐姐王麗芳也發起了輕鬆籌,她覺著妹妹傷了人,很內疚,「不敢去看」,但又想著「讓我們努力挽回這一切」

那些天,「精神病人砍傷四歲小孩」的事在小鎮鬧得很大,村委會在村裡倡議村民捐款,兩家都捐。鎮政府領導給予小雨家困難補助和職工捐款,共計2萬餘元,而考慮到黃守方無力賠款,又給王麗雲申請殘疾補助1萬餘元,再轉交給小雨父母。從內江市下來的扶貧幹部也在單位籌款,給小雨家捐了幾千元。這些錢在一年後的這場官司裡,都被計作「社會捐助」。

黃守方的家裡都是「別人不要的東西」,凌亂不堪。(南方周末記者 劉怡仙/圖)

越來越糟的關係

經過數月治療,小雨於2019年12月出院,回到村裡,但留下了傷殘,法院的判決書裡寫道,「經重慶市法醫學會司法鑑定,原告(小雨)顱腦損傷後軟化灶形成,伴有神經系統症狀屬十級傷殘」。

這段話對於孩子的母親來說,則更為具體。小雨無法獨自站立,左腿走路不能彎曲,站起來容易摔跤,媽媽只好在身後扯著她的衣領,輔助她行動。小雨的平衡能力也不好,今年年初一個人坐板凳,臉朝下栽了下去,顴骨都摔青了。

治療中,因出現癲癇症狀,孩子幾次咬斷自己的舌頭再縫合。現在說話總是含糊不清。她原來很乖,現在只要一點不順,便很暴躁。「要是手裡有碗,她就把碗摔出去。」爺爺說。

重慶的一位醫生認為受傷影響孩子的情緒控制,建議他們買泛焦慮症的藥物緩解。但整個家裡都瀰漫著焦灼的氣氛。奶奶原本身體就不好,事情發生後整日流淚,時常要到鄉鎮衛生院吊針。小雨爸爸有一回氣急了,把孩子抱到黃守方家裡,喊他「這個孩子你來養吧」。

兩家人原是隔著一條馬路的鄰居,現在關係越來越糟。

在黃守方的口中,小雨家三天兩頭就來找自己要錢,每次他把身上的錢掏盡,不多,也就三、五百。但小雨爸爸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去年在重慶醫院,治療時費用緊張,黃守方卻不肯給錢,每次以「找我老婆要」為由拒絕。

黃守方說自己沒錢。總造價十三萬餘元的房子是2017年政府扶貧時蓋的,他只出了一萬多元,房子牆壁刷得粉白,屋裡卻什麼家具也沒有。親戚送了一張硬木床,他和小兒子兩個人睡;十五歲的女兒睡破洞的床墊,四處都是「別人不要的東西」,凌亂不堪。

唯一不同的是,黃守方在女兒房間放了一袋柑橘,5毛錢一斤,他惦記孩子,也不知道怎麼表達。王麗芳說,兩個孩子知道自己的媽媽傷了人,心裡很沉,尤其是大女兒,第一次庭審時提出要去旁聽。她特別心疼這兩個孩子,一想到以後,就會擔心他們會因為母親的事情受到「欺負」。

被忽略的病人

村裡人想不通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王麗芳更想不通,從妹妹發病起,她就想不通緣由。2002年,在廣東中山市的襪子廠打工的王麗雲突然發病了,上班的時候往外跑,來找王麗芳,整個人臉色鐵青,嘴唇發紺。情況越發嚴重後,父親帶她回家療養。

回家後,她嫁給了黃守方。結婚前,35歲的黃守方也知道王麗雲的情況,那時他在成都做熨衣工,每個月500元收入,家裡人喊他回來成家。第一回見面,情況就說清楚了:女孩有精神疾病,正常服藥沒有問題。他們張羅了一個「最簡單的婚禮」,沒請村裡人,親戚朋友湊了五桌,就算娶親禮成。

十六年來,兩人生了一兒一女,平常交流不多,但很少吵架。王麗芳來看過幾回,覺得「說不上感情好,就是一塊搭夥過日子」。

黃守方記憶裡,王麗雲一直在吃藥,沒斷過。開藥在隆昌縣城的第二人民醫院,黃守方每兩個月得去一趟,「看她吃得差不多了,就去領」。有時候,黃守方沒空,王麗雲就自己去拿藥。每天服藥,都是王麗雲自己管著,黃守方偶爾會問問,「沒出過問題」。

可精神衛生領域的專業社工廖文霞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王麗雲一個人自言自語,一個人嬉笑,極有可能已經出現幻象,發病了。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精神病學科主任王小平也認為,「自語自笑」是極為重要的診斷線索,導致復發存在多種可能:沒有規律服藥,藥量不夠;或者這種藥不適用於她的現狀,要調整;也可能是疾病已經到了無法醫治的地步,這類難治性精神疾病近20%-30%。無論哪一種,都意味著要引起關注,適時對接精神科醫師診治。

但包括黃守方在內,沒有人察覺到王麗雲病發的蛛絲馬跡。村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依照隨訪要求,事發前十餘天,他見過王麗雲,「狀態挺穩定的」「病發可能是天氣太熱的緣故」。此外,村委網格員對特殊人群(包括五保戶、低保戶、重性精神病人、刑滿釋放人員等)進行探視時,同樣沒有向鎮上報告異常。

社工廖文霞認為,事情不會無緣無故發生,在王麗雲的事件裡,各方的監護一定存在缺失,她認為,大多數病人復發前都會出現失眠,言行舉止更為怪異等前兆。王小平對此表示認同,「大部分肇事肇禍都是可預防的」。

未來怎麼辦?

十餘年來,廖文霞在廣州、深圳等地做社工,面向精神衛生領域。2018年,深圳市針對家庭精神病患者開始實行社區關愛幫扶小組,要求每個社區依照1∶50的比例配備專業社工,提供個案管理服務。社工的服務對象主是危險評估等級較高的患者以及經濟貧困、家庭監護無力的家庭等。

日常工作中,廖文霞最看重「服藥管理」。她發現,許多病人發病後抗拒服藥,把藥藏在舌頭底下或者扔掉,為此,他們日常上門詢問服藥情況,必要的時候清點藥物的數量。社工會注意識別患者的病症是否好轉,如果長期保持病症,要幫助患者與精神科醫生的溝通,及時調整治療方案。規範服藥後,社工要關注其功能康復,如家庭生活自理、社交能力的恢復等。

同時監護人的日常管理和服藥監督也很重要,這些工作都需要監護人及社區醫生、社工具備專業能力。2016年,深圳市綜治、財政、衛生計生、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合出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政策。「疾病穩定的患者監護人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補助;對高風險患者監護人給予每人每年5000元補助、協助監護人每人每年1000元補助」。

王小平認為,這樣的補助適用於經濟發達地區,且是臨時調整。更長遠的考慮,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需進行宏觀規劃,優化資源配置。

而面對「弱監護人」,作為弱勢群體家庭,他們沒有能力管理、照看精神病患者,「這需要國家管起來。」王小平說。

作為一線醫生,王小平發現,近年來國家對精神衛生領域的投入每年都在增加,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數量已呈直線下降,但資源主要集中在專業精神病醫院,對社區支持不足,出現有些病人住院時間過長,積壓在醫院,而有些病人則因床位問題沒能得到最優治療。王小平建議增加對社區培訓、宣傳的投入,建立社區與醫院之間的互動。

而對於兩個家庭,悲劇發生後的這五百多天,煎熬已是一種常態。小雨家打官司索要的18萬賠償雖然包括了醫藥費等多項費用,但在言談訴說中,更像為了緩解這個家庭對孩子未來怎麼辦的焦慮。

鍾倩擔心這個孩子不能正常走路。醫院說要做系統康復,費用高達每月三萬元,「能康復成什麼樣,沒人敢保證,哪個普通農村家庭能承受得起?」鍾倩因照顧小雨,被迫留在家裡,她想不出小雨什麼時候能上學,哪裡的學校能收,往後靠什麼生活。「老了還得靠姐姐照顧,也給大女兒添了負擔」。

王麗雲治療幾個月後,意識有所清醒。她問前來探望的黃守方,受傷的孩子怎麼樣了,黃守方瞞著她沒說,也沒告訴她打官司的事情,王麗雲後來又問「什麼時候讓我回家」,黃守方沒有回答。

11月4日,黃守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心裡覺得王麗雲這輩子都出不來了,「犯了大錯,法院和醫院各方都不敢輕易為她做保證」。

講述這些事情的時候,南方周末記者坐在黃守方家裡,眼前是一個亂糟糟的家:客廳正中間停著一輛摩託車,一臺碾米機,養著十八隻雛鴨,因為沒有圍欄,小鴨子在大廳四處亂跑,嘰嘰喳喳地叫,留下一路糞便,黃守方置身其中間,總是念叨一句話:「那有什麼辦法呢?」

(應受訪者要求:王麗雲、王麗芳、鍾倩、小雨為化名)

南方周末記者 劉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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