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莊濱濱 上海報導
近日,上海某小區「關於一戶多車階梯式收停車費的方案」引發關注,方案顯示,小區業主第一輛車地面停車費120元/月,第二輛240元/月,第三輛480元/月。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採訪了解到,上海多個小區均實行階梯停車費,有小區地面停車費首輛車120元/月,第二輛600,第三輛收費1500,對此,大多數業主表示支持,也有業主質疑合理性,部分小區實行階梯停車費後,停車難題仍舊存在。
對此,上海市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上海各小區停車費不同,小區停車費政策只要業主大會同意即可施行。
階梯停車費能緩解停車難嗎?
李先生家住浦東新區東方城市花園二期,每天下班回家,小區停車位都一位難求,李先生為此很撓頭。「按說我們小區停車費也不低,怎麼停車這麼難。」李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地面停車實行階梯停車費,第一輛每月120,第二輛每月600,第三輛每月1500元,即便如此,小區的停車位都滿滿當當,甚至道路兩側也多了臨時停車位。
無獨有偶,去年11月,普陀區中浩雲花園正式啟用小區停車新的計費規則,地上停車費第一輛150元/月,第二輛250元/月,計費規則解釋權歸小區業委會所有。「階梯收費我們都支持,小區停車位本來就不多,有的人一家好幾輛車,就應該多收費。」業主陳先生表示。
據了解,目前上海多個小區實行階梯停車費,不過也有一些小區仍堅持統一收費。普陀區中環花苑小區對於地面停車費一律採取150元/月。「我們小區地上有192個停車位,地下永久停車位556個,小區車輛400多輛,沒有出現停不下車的情況。」小區業委會主任何劍表示。
何劍告訴記者,小區設置階梯停車費,一般是從緩解停車難的角度,或者增加公益收入的角度出發。「實行階梯停車費應該徵求業委會或者業主大會的同意,避免出現沒有解決停車難問題,又造成業主和物業隔閡的情況。」
律師:業主對停車費不滿 可起訴撤銷
對於小區實行階梯停車費,部分業主仍持懷疑態度,有小區業主甚至建立微信群,反對小區施行階梯停車費。「階梯停車費解決不了『停車難』,我們多交了錢,停車依舊很難,那麼這項政策的依據在哪,意義是什麼?」李先生告訴記者。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上海市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海各個小區停車費政策由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後報主管部門審批後即可執行。
據了解,2015年1月,國家發改委對外宣布,放開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提出停車費不再由政府定價。此後,上海不少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定價權,通常由物業和業委會協商確定。
針對業主質疑小區階梯停車費的情況,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鋮強表示,小區內地面停車費的收費標準應由小區的業主大會決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小區內若要實施該類方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的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該收費方案才對小區業主產生約束力。若有業主覺得雖然收費方案經過了上述法定程序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收費方案。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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