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準點取定單本身是一份典型的技術性程式文件,該份文件看似簡單,但其證明力及證明作用不可小看。首先,這份文件直接證明了發包人提供的水準資料是否準確。水準點是建築物高程確定的基準,如果水準點發生錯誤,那麼建築物高程一定發生錯誤。對建設工程來說,高程發生錯誤基本上是難以修復的,對於某些項目來說,甚至意味著整個已建項目的報廢,必然帶來巨大損失,此時,這份水準點取定單就是劃分發、承包雙方對建築標準責任的核心關鍵。
其次,水準點上的落款時間直接證明發包人對水準點資料的移交時間,如果該移交時間晚於合同約定的時間,則直接證明發包人移交建築標準的逾期,承包人則有權依據合同約定和該證據證明的時間,向發包人主張相應的工期順延及損失的費用賠償。
最後,該份文件是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設計單位四方共同確認的,是一份合同履行相關當事人共同確認的證明力很強的書證,如無相反證據,其證明力很難被推翻。
如前所述,有關建築工程經常提到一個詞——±0.00。工程上的±0.00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從理論上指本工程項目的相對高程系的基準面,此概念用於描述建築各部分的高程,高於此基準面的建築部分高程為正值,低於此基準面的建築部分高程為負值;二是從施工實踐指底層室內地坪形成的基準面,是地上工程與地下工程的分界線,高於此基準面的為地上工程,低於此基準面的為地下工程,此概念常用於描述建築施工的形象進度,施工達到±0.00,則意味著地下工程完工,即所謂的工程出土,開始建築地上工程。
我國工程實踐中,習慣性將兩者統一,底層室內地坪形成的基準面,即水準點所確定的高程±0.00基點的基準面,兩者是統一的。但這僅是理論或者說是圖紙上的統一,事實上,由於基礎沉降的不確定性,兩者在實際工程施工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而兩者高度的差別就是確定建築沉降量的依據。底層室內地坪基準面與水準點確定的±0.00基點基準面的高差即建築總體沉降量。上述錦江北樓沉降事件中,北樓沉降穩定後,經測量,其原設計底層室內地坪,低於水準基點±0.00點足有2.6米之多,即錦江北樓底層室內地坪實際高程僅為-2.6米,沉降量為2.6米。因此,僅依據水準點取定單即可確認沉降的事實及具體數值。
之前已論述過的證據按照來源不同可以分為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凡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未經複製或轉抄的證據即是原始證據,也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由於水準點取定單是當事人各方籤字、蓋章所確認的文件,水準點取定單的原件即原始證據,由於這種證據直接從案件事實發生的過程中所產生,即來源原始出處的證據。因此,一般來說,這種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較大,對案件的證明作用也比較強。
證據按照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係,以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還是間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方式起證明作用的不同,可以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是指能夠獨立的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就是以直接方式與案件主要事實相關聯的證據。直接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係是直接的,單獨一個直接證據可以不依賴於其他證據,以直接證明的方式對案件的主要事實起到證明作用。通過取定單所確定的水準點進行測量,可以直接確定建築沉降量是否存在超規範、超設計的事實,這是一份直接證據。因此,水準點取定單既屬於原始證據又屬於直接證據,也就成為證明力極強的關鍵證據。
由於原始、直接的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最有力的證據。一旦遺失或未能形成,將很難證明待證事實。例如,如果施工單位希望主張由於發包人逾期提供水準點資料,導致工期延誤,要求補償相應工期及損失,如果其能舉證這份水準點核定單,那麼就可以直接判定發包人逾期,法院將支持其訴請;但如果其不能提供,那麼其主張就很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