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因為在孩子跟誰姓的問題上達不成共識,浙江三門縣一對結婚3個月、孩子尚未滿月的年輕夫婦訴至法院後協議離婚,孩子由父親撫養,但其姓氏問題仍未解決。
婚後喜得貴子,本是大喜之事,然而,對於年輕夫妻、特別是當下很多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妻來說,孩子跟誰姓,常常造成困擾,有的為此爭吵不休,有的甚至因此夫妻反目,比如浙江三門這對夫妻最終就以離婚收場。應該說,夫妻爭著孩子跟自己姓,大部分是為了滿足上一代的意願,向父母盡孝。但為了盡孝,讓感情出現裂痕,讓婚姻出現危機,既違背了孝道的本意,也是雙方父母不想看到的結果。
雖然在傳統觀念裡,「子隨父姓」天經地義,但如今隨著獨生子女夫妻群體的壯大,以及人們觀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女性不再願意墨守成規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孩子跟誰姓,不僅牽涉到家庭地位問題,也折射出了男女平等問題。更何況,婚姻法和即將施行的民法典均規定子女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由夫妻平等協商而定。換言之,在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上,夫妻雙方的決定權是對等的。然而,正因為雙方勢均力敵,才會互不相讓,乃至引發「內戰」。
這對夫妻反目,孩子跟誰姓僅是一個引爆點,折射出夫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公平、自尊、面子等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多一些交流和理解,多一些寬容和禮讓,到面對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時,總會和諧許多。古語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為獨生子女,應想到同為獨生子女的另一半,也有孝敬父母的同樣心情。因此,夫妻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能讓家庭更和諧、更溫暖。
安徽省長豐縣作為聯合國人口基金第七周期性別平等項目試點地區,曾掀起一場意在推動性別平等的「姓氏革命」,倡導新生兒可以隨父姓、隨母姓,或隨父母雙姓,對隨母姓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並用村規民約的形式予以固定,從而慢慢淡化唯父姓意識。可見,要化解孩子跟誰姓的糾紛,還是需要來一場深刻的觀念更新運動。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