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十三五」時期,我國立法與時代同步、與改革同頻、與實踐同發展,一批重要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相繼出臺,良法善治的生動局面加速形成。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在「十三五」時期,我國的立法工作呈現出三大鮮明特點:其一是數量多,其二是分量重,其三是節奏快。從憲法的修改到民法典的編撰,從國家安全法的出臺到監察法的制定,在短短的五年時間裡,一大批分量極重的法律法規應運而生,這既補齊了相關領域立法的短板,更推動著以法律護航經濟社會發展。
時間短,節奏快,立法多,有人可能就會產生這樣的疑問,那就是立法的質量有沒有保證?事實上,我國每一部法律的出臺,都是集中眾人智慧的體現,都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民法典的編撰,不僅有著之前四次起草積累的相關經驗,在此次編撰過程中更先後10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就確保了最終出臺的法律集中眾智、體現民意。「十三五」時期,之所以立法工作成果豐碩,既是適應時代需要加快立法的體現,更是從量變到質變的水到渠成。
法律是治國的重器。截至2020年8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79件、行政法規600餘件、地方性法規1萬餘件,這可絕對不是一組簡單的數據,而是從中央到地方構築起的完整的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不斷完善,這既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更有力地推進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我國「十三五」時期立法工作的成果,絕不僅僅體現在立法的數量上,更在於這些法律法規推動著我們的國家在更好地向前行。無論是電子商務法讓網購大軍維權更有底氣,還是慈善法讓慈善事業步入良性發展的法治軌道,抑或是作出多項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確保有關改革試點在法治框架內依法有序推進,這都讓我們生活的社會更加美好,都使得我們的國家更加富強。
九鼎重器,百鍊乃成。儘管「十三五」時期我國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立法的腳步可以停滯不前。回應時代呼聲,應答民意訴求,繼續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好立法工作,良法善治的局面將進一步得到拓展,全面依法治國將結出更殷實的果!(南方網高永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