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股東蓄意隱瞞?董事會明知故犯? 誰在掩蓋南方傳媒的關聯交易)
南方傳媒(個股資料 操作策略 股票診斷)
兩起顯而易見的關聯交易,南方傳媒卻「秘而不宣」,是大股東方面蓄意隱瞞,還是上市公司董事會不熟悉規則,抑或是明知故犯?
6月18日,南方傳媒披露2018年股東大會會議材料,公司將於下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上證報記者查閱公司資料發現,南方傳媒去年投資黑龍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龍版傳媒」)時,其控股股東廣東省出版集團也有參與,兩者構成共同投資,但上市公司未進行披露,在董事會審議時按照非關聯交易履行程序。
有接受記者採訪的律師表示,《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明確,「與關聯人共同投資」屬於關聯交易,和直接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相比,「與關聯人共同投資」似乎更不為外界所熟知。
但這並不能成為上市公司違規的理由。據記者查詢,此前已經有上市公司因為同樣的問題被監管部門處罰,而南方傳媒關聯交易不按規定披露的情形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共同投資視而不見
2018年10月29日,南方傳媒召開2018年第五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競購黑龍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根據該議案,公司以不高於1.45元/股的價格競購龍版傳媒6046.89萬股股份,投資總額不超過8768萬元,交易完成後,公司將持有龍版傳媒4.41%的股份。
這一交易並不複雜,南方傳媒的董事會也予以通過。然而,對照公開信息卻發現,該筆交易存在明顯的異常。
記者在黑龍江出版集團官網發現,今年1月23日,黑龍江出版集團召開年度工作會議,在總結2018年經驗成效時提到,「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正式分開辦公,股份公司成功引入廣東省出版集團和南方傳媒兩家戰略投資者,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
對比黑龍江出版集團官網信息可以發現,上文提到的「股份公司」正是龍版傳媒,而參與投資的,除了南方傳媒外還有廣東省出版集團。資料顯示,廣東省出版集團持有南方傳媒6.27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9.96%,是南方傳媒的控股股東,也是關聯人。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一節10.1.1(七),「與關聯人共同投資」屬於關聯交易。具體到此案,南方傳媒與廣東省出版集團一起投資龍版傳媒,應列入關聯交易的範疇。
可在南方傳媒披露的2018年第五次臨時董事會資料中,卻未對投資龍版傳媒一案是否屬於關聯交易有任何表述,10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據南方傳媒2018年年報,時任董事長王桂科、董事杜傳貴、陳玉敏、許文欽、何祖敏等為關聯董事。
另據上市規則,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迴避表決;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會議的非關聯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公司應當將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等。
並非第一次違規
梳理南方傳媒此前的投資行為,發現「與控股股東一起投資卻不算關聯交易」的情況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公司似乎已經習以為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將關聯交易「模糊混過」。
2017年11月24日,南方傳媒召開2017年第十四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投資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根據彼時計劃,控股子公司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發行」)購買不超過1.33億股廣州銀行股份,投資額不超過4.17億元,數量不超廣州銀行總股本1%,價格為3.132元/股,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據南方傳媒公告,公司與廣州銀行不存在關聯關係,購買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然而,根據廣州銀行官網2018年6月25日發布的消息,公司引入包括廣東省出版集團、新華發行在內的7名戰略投資者,募集超百億元資金。
顯然,投資廣州銀行的交易,與投資龍版傳媒的交易如出一轍,都是南方傳媒與控股股東廣東省出版集團一起出手。可在信息披露中,南方傳媒也未將此視為關聯交易。
不僅如此,投資廣州銀行的資金規模更大,不超過4.17億元的投資額已經達到南方傳媒2016年末44.12億元淨資產的9.45%。根據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二節10.2.5的要求,這一交易應進行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可南方傳媒的表態是,「本次投資的金額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記者注意到,此前已有上市公司因「與關聯人共同投資」不按規則披露而遭到監管機構問責。
2017年2月,*ST步森發布公告,與西安民間金融街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至信保理三方共同出資設立西安星河網際網路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並稱該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但這一交易很快引發監管機構注意,浙江證監局為此下發了關注函。後來,公司承認至信保理間接股東與上市公司有關聯關係,實際構成了關聯交易,並根據關聯交易相關要求補充履行相關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