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綏化市市本級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政策
一、住院報銷政策
在統籌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不分級別)住院:每次起付線600元,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2萬元,肝腎等器官移植類(手術期)患者,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在職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85%,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0%,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5%。退休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0%,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5%,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100%。(註:退休人員相應調高5%)
辦理異地就醫轉診備案手續:每次起付線6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2萬元。在職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80%,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85%,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0%。退休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85%,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0%,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95%。(註:比統籌區內相應調低5%)
未辦理異地就醫轉診備案手續:每次起付線6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2萬元。在職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65%,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70%,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75%。退休職工報銷比例:1萬元以下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70%,1萬元至5萬元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75%,5萬元以上合規範圍內報銷比例80%。(註:比統籌區內相應調低20%)
辦理異地居住的,報銷比例不調減。
二、門診慢性病報銷政策
城鎮職工門診慢性病病種共20種:1.高血壓(Ⅲ期以上);2.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3.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4.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5.肝硬化失代償期;6.慢性腎功能不全(Ⅲ期以上);7.糖尿病合併症;8.再生障礙性貧血;9.類風溼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10.系統性紅斑狼瘡;11.嚴重精神障礙疾病;12.活動性結核病;13.房顫;14.慢性阻塞性肺病;15.強直性脊柱炎;16.股骨頭壞死;17.慢性肝炎;18.腦癱;19胃潰瘍;20.風溼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門診慢性病報銷標準:門診慢性病報銷不設起付線,政策內報銷比例70%,實行限額管理(詳見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表)。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計入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
綏化市城鎮職工門診慢性病
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
三、門診大病報銷政策
門診大病病種:1.肝腎等移植術後抗排異;2.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3.惡性腫瘤放化療;4.腦出血5.冠狀動脈支架、人工瓣膜置換術、體外循環的心臟手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介入治療、植入式心臟復律除顫治療。6.符合《黑龍江省70種特殊用藥指徵的病種。
醫保待遇:門診特殊治療不分醫療機構級別,一個自然年度只設一次起付線300元,報銷比例85%,藥店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藥店和門診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第6類病種藥店和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藥店最高可支付6萬元。
四、大額補助政策
參保單位及其職工每人每年繳納60元,由單位和職工各負擔50%,作為大額補助基金。參保人員因患危、重疾病而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醫療費用,可在大額補助基金中支付。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大額支付比例50%,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五、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具體繳費費率分為兩個檔次:一檔是單位繳費費率為6.3%,其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職工原工資渠道解決;二檔是單位繳費費率為6.5%,其女職工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指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只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具體待遇如下:
1.生育醫療費用
具體待遇是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分娩併發症醫療費)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定額補貼,最高支付限額為:
正常生產:二級醫院以下1000元,三級醫院1500元;
難產:二級醫院以下1500元,三級醫院2000元;
剖腹產:二級醫院以下2500元,三級醫院3500元;
終止妊娠:懷孕6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按照正常生產給付生育保險待遇,二級以下醫院1000元,三級醫院1500元;懷孕6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二級以下醫院800元,三級醫院900元。
2.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費用除國家承擔的專項經費外,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定額補貼,最高支付限額為:
放置宮內節育器:500元;
宮腔鏡取環:500元;
輸卵(精)管疏通術:1500元;
輸卵(精)管結紮術:1500元。
3.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標準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由用人單位統一領取,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本人。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實際計發數=月平均工資÷30(天)×假期天數。具體待遇是: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費用累計。對女職工生育期間因其他疾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2020年綏化市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政策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280元。一個自然年度內,住院和門診醫療費,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
一、門診統籌報銷政策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50元,報銷比例為90%。學生兒童支付限額為210元,報銷比例為100%。
二、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政策
城鄉居民門診特殊疾病病種共7類:1.惡性腫瘤放化療;2.肝腎等移植術後抗排異;3.愛滋病機會感染治療;4.腦出血(鑑定三個自然年度後,取消門診特殊疾病待遇,患者可自願申請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門診慢性病鑑定,符合鑑定標準的,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5.冠狀動脈支架、人工瓣膜置換術、體外循環的心臟手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介入治療、植入式心臟復律除顫治療(鑑定三個自然年度後,納入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管理,報銷比例70%、支付限額3000元);6.學生兒童除上述病種外還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7.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
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標準(病種1-6):門診特殊疾病報銷,一個自然年度只設一次起付線500元。在市域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75%;在市域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70%;在市域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60%;轉往市域外門診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55%。取消支付限額,計入年度使用統籌金累計額度8萬元。
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報銷標準(病種7):一個自然年度只設一次起付線500元;取消支付限額,計入年度使用統籌金累計額度8萬元。
(1)單次血液透析100%報銷,腹膜透析所需腹膜透析液、碘氟帽醫療費報銷比例100%;血液透析濾過、血液吸附、高通量透析及所需材料,在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均為80%;
(2)尿毒症門診治療所必需輔助用藥,在二、三級醫院政策內門診藥費,報銷比例分別為70%和60%。
(3)轉往市外門診治療的,政策內醫療費報銷比例為55%;
三、門診慢性病報銷政策
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病種共20種:1.高血壓(Ⅲ期以上);2.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3.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4.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5.肝硬化失代償期;6.慢性腎功能不全(Ⅲ期以上);7.糖尿病合併症;8.再生障礙性貧血;9.類風溼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10.系統性紅斑狼瘡;11.嚴重精神障礙疾病;12.活動性結核病;13.房顫;14.慢性阻塞性肺病;15.強直性脊柱炎;16.股骨頭壞死;17.慢性肝炎;18.腦癱;19胃潰瘍;20.風溼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門診慢性病報銷標準:門診慢性病報銷不設起付線,政策內報銷比例70%,實行限額管理(詳見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表)。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計入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
綏化市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
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
四、「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政策
1.保障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為高血壓或糖尿病、需要採取藥物治療且未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範圍的「兩病」患者。
2.報銷標準:「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年度起付線1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政策內報銷比例50%、二級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政策內報銷比例55%,高血壓患者降血壓用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
五、住院報銷政策
在鄉(鎮)級定點衛生院住院,每次起付線1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為90%;
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每次起付線為3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為75%;
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每次起付線為5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為65%;
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每次起付線為8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為55%;
省內異地就醫跨市(地)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每次起付線為10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45%;
跨省異地就醫在省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每次起付線為1500元、政策內報銷比例35%;
未辦理異地就醫轉診備案手續的,政策內報銷比例25%。
六、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1.籌資標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70元。
2.保障範圍: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對參保居民發生的符合醫保三項目錄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殊治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自付部分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按規定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具體包括個人起付標準以內費用、醫保三項目錄乙類個人先行自付部分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三項目錄及醫用耗材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合規醫療費用。異地急轉診及未按規定轉診,個人自付比例提高部分的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範圍;醫用耗材限額以上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範圍。
3.報銷標準: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累計負擔的住院及門診特殊治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12000元以上的,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為政策範圍內60%,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
2020年綏化市醫療保障扶貧政策
一、保障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二、參保資助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280元。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標準分類資助:特困供養人員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280元全額資助;低保對象分別由醫療救助資金資助168元和地方財政資助112元;一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168元資助。
三、門診統籌報銷政策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200元,報銷比例為90%。
四、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政策
門診特殊疾病病種共7類:1.惡性腫瘤放化療;2.肝腎等移植術後抗排異;3.愛滋病機會感染治療;4.腦出血(鑑定三個自然年度後,取消門診特殊疾病待遇,患者可自願申請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門診慢性病鑑定,符合鑑定標準的,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5.冠狀動脈支架、人工瓣膜置換術、體外循環的心臟手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介入治療、植入式心臟復律除顫治療(鑑定三個自然年度後,納入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管理,報銷比例75%、支付限額5000元);6.學生兒童除上述病種外還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7.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
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標準(病種1-6):門診特殊疾病報銷,一個自然年度只設一次起付線500元。在市域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75%;在市域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70%;在市域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60%;轉往市外門診治療,政策內報銷比例為55%。取消支付限額,計入年度使用統籌金累計額度8萬元。
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報銷標準(病種7):一個自然年度只設一次起付線500元;取消支付限額,計入年度使用統籌金累計額度8萬元。
(1)單次血液透析100%報銷,腹膜透析所需腹膜透析液、碘氟帽醫療費報銷比例100%;血液透析濾過、血液吸附、高通量透析及所需材料,在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均為80%;
(2)尿毒症門診治療所必需輔助用藥,在二、三級醫院政策內門診藥費,報銷比例分別為70%和60%。
(3)轉往市外門診治療的,政策內醫療費報銷比例為55%;
五、門診慢性病報銷政策
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病種共20種:1.高血壓(Ⅲ期以上);2.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3.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4.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5.肝硬化失代償期;6.慢性腎功能不全(Ⅲ期以上);7.糖尿病合併症;8.再生障礙性貧血;9.類風溼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10.系統性紅斑狼瘡;11.嚴重精神障礙疾病;12.活動性結核病;13.房顫;14.慢性阻塞性肺病;15.強直性脊柱炎;16.股骨頭壞死;17.慢性肝炎;18.腦癱;19胃潰瘍;20.風溼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門診慢性病報銷標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5000元,不設起付線,政策內報銷比例75%。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計入年度統籌基金支付限額。
六、「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政策
1.保障範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為高血壓或糖尿病、需要採取藥物治療且未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範圍的「兩病」患者。
2.報銷標準:「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年度起付線1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政策內報銷比例50%、二級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政策內報銷比例55%,高血壓患者降血壓用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
七、住院報銷政策
在市域內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100元、報銷比例95%;
在市域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300元、報銷比例85%;
在市域內二級(含縣級三級醫院)定點醫療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5%;
在市域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800元、報銷比例60%;
在省內市域外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為800元、報銷比例為55%。
八、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1.籌資標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70元。
2.保障範圍: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對參保居民發生的符合醫保三項目錄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殊治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自付部分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按規定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具體包括個人起付標準以內費用、醫保三項目錄乙類個人先行自付部分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三項目錄及醫用耗材個人按比例負擔的費用、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合規醫療費用。異地急轉診及未按規定轉診,個人自付比例提高部分的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範圍;醫用耗材限額以上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範圍。
3.報銷標準: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累計負擔的住院及門診特殊治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5000元以上的,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為政策範圍內65%,不設封頂線。
【來源:北林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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