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前期有嚴格規定,享受過賜服待遇的人才有資格穿特殊紋樣的衣服,此外在皇家重大典禮上,作為儀仗隊的錦衣衛和內官們也可以穿上賜服紋樣的華麗服飾。但到了明代中後期,那可就是「蟒袍輪流穿,明年到我家」了!
賜服紋樣被濫用,蟒服首當其衝,這種情況至少在明朝前期就已出現。明英宗朱祁鎮在位期間,曾對工部官員下令,「凡有織繡蟒龍、飛魚、鬥牛等違禁花樣者,工匠處斬,家口發邊衛充軍。」朱祁鎮的孫子朱佑樘也在此問題上做過努力。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上奏請禁蟒服,奏摺中,邊鏞對服飾上的蟒紋提出質疑:「蟒蛇本該沒有角也沒有爪子,現在的內官獲賜的蟒服全是龍的形狀,實在不成體統。」他建議將受賜官員的蟒服盡數收繳,也不許再織造,違者嚴懲。孝宗皇帝也認為有理,遂頒布命令禁止私造賜服。然而孝宗皇帝的這些努力,在他死後不久就會被寶貝兒子朱厚照消費掉。
明武宗朱厚照不僅自己穿什麼衣服隨心所欲,用來賜予別人的同樣闊綽而任性,連伶人臧賢都獲得了蟒服。正德時期的大太監劉瑾甚至大做賜服生意,據《明實錄》記載,自劉瑾專權以來,「名器僭濫。以蟒魚服色為黷貨之資,武將閹臣下至廝餋,陳乞紛然,時有五十兩一件蟒之謠雲。」也就是說,此時蟒服、飛魚服等皇家特典已經脫離皇權,開始商品化。生活於明末清初的談遷在其私家編修編年體史書《國榷》中記載,正德朝大太監劉瑾被抄家時,抄出袞服4套,蟒服470襲。
自正德之後,嘉靖、萬曆兩朝對賜服的賞賜也毫無節制,僅在《明實錄》中記載,嘉靖一朝賞賜蟒服次數有47次,萬曆朝更是打破紀錄,多達98次,與此前成化朝的1次和弘治朝的2次形成鮮明對比。能將賜服大肆違制、濫穿濫賜的,除了明武宗這樣思路清奇的皇帝之外,掌握權勢的太監群體也是一大重災區。當時就有人指出,「國朝服色之最濫者,內臣與武臣也。內官衣蟒腰玉者,禁中殆萬人。」晚明宦官劉若愚在紫禁城中生活了大半輩子,歷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他根據自己多年見聞,撰寫了明宮廷雜史《酌中志》。在這本史料中,劉若愚描繪了當時宮中太監將蟒服當作常服日常穿著、招搖過殿的場景,凡司禮監、堂印、秉筆及乾清宮管事之耆舊有勞者,皆得賜坐蟒。天啟朝時,大太監魏忠賢名下,「凡掌印提督者,皆濫穿坐蟒」。
現在很多人受影視劇衣箱化的影響,總是想當然地認為古代穿衣打扮只是貴族和有錢人的玩意兒,平民只配穿得「店小二」一樣。要知道在明代中晚期,當奢侈消費成為流行於社會的價值觀念後,影響是不分階層的。窮人也愛美,他們也想打扮,在他們力所能及範圍內,他們也會穿上最好看的服飾。這種現象和今天沒太大差別。在明代,同樣也不缺為了穿奢侈品而不惜傾家蕩產的平民。明人顧起元就在其筆記中記載,有人為了追求華衣奢食的生活,「變易既多,措辦彌廣,人家物力大半消耗。」當時為了穿著華麗美觀的服飾,不惜傾盡家財的大有人在。
此外,太監之所以能大做蟒服生意,「蟒魚服色為黷貨之資」,也從側面看出,當時蟒服、飛魚服、鬥牛服、麒麟服等皇家特典已經商品化,逐漸成為時尚潮牌,只要有錢就能弄一身來穿穿。《金瓶梅》《醒世姻緣傳》等反映世象的明代小說中,蟒服、飛魚服出鏡率極高,即使是實在買不起的農民,在給逝者繪製畫像時,也要繪上身穿蟒衣玉帶的形象。
原本作為皇家特典的賜服,最終淪為人人皆可穿的流行服飾,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是皇家濫發濫賜和權貴濫用;其二則是在晚明商品經濟刺激之下,社會穿衣之風的變革。兩者互相影響,最終讓蟒服、飛魚服等賜服逐漸去皇權化,飛入尋常百姓家,成為大明時尚潮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