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農曆四或九,是河北滄州姚莊子大集。就在這個農村集市的北側,自發形成一個家禽交易市場。每到趕集日,周邊的農民把自家飼養的雞鴨鵝等家禽,拿到這個市場銷售,換點錢貼補家用。
起初,熙熙攘攘的市場中,沒人注意到這個塑料筐,還是一句吆喝聲把人們提醒。「斑鳩10元一隻。」一位農村老漢瞅了瞅自己面前的筐。
記者注意到,老漢面前的塑料筐中,竟然裝著3隻斑鳩。然而按照我國的相關法規,斑鳩早被列入「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保護動物。就是說,斑鳩是禁止獵捕和銷售的。然而,對於這一政策,賣斑鳩的老漢自稱「不清楚」。
然而隨著圍觀人的增多,這位農村老漢還吹噓起來,稱自己為了捕獲這3隻斑鳩,「架設了15米的杆子,杆子短了捕不到,每隻才賣10元錢。」儘管老漢推銷的話說了不少,但最終還是無人購買,其主要原因是,兩隻斑鳩已打蔫,一隻斑鳩已死,人們對斑鳩是否有病產生疑慮。
看出人們的疑慮,老漢竭力推銷:「斑鳩沒病,就是氣性大,不吃不喝撞籠子,還以死抗爭。」儘管老漢的話把圍觀的人逗笑,但笑過之後,讓人深思:為區區10元錢,就獵捕這些本該飛翔在藍天上的鳥兒,值得嗎?看來,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任重道遠。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