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律與生活 作者:沈雁冰
編者按:本刊今年3月上半月刊發了浙江麗水《官員集資魅影》封面報導,詳盡地解讀了麗水這個集資的「重災區」。在浙江,地下融資方式遍地可尋,兩年間地處浙南的台州、溫州、金華、麗水均有集資大案頻頻出現。本期本刊再次將目光投向集資大案——台州梁珠鳳集資案。
2009年2月中旬,浙江省公安廳公布了全省經偵部門偵辦的十大經濟犯罪案件,台州梁珠鳳集資案位列其中。
根據台州警方提供的信息,2006年至2008年6月,梁珠鳳以做承兌匯票貼現業務,向趙秀娟、梁衛斌等30餘名社會公眾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存款,數額達2億餘元,私下炒賣承兌匯票未解付5000萬元,涉案金額總計2.5億元。
然而正是2.5億元集資款的流向,讓梁珠鳳案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跟其他集資案不同的是,梁珠鳳本人不賭博不揮霍,也未購置名車豪宅,那麼2.5億元究竟流向了哪裡?」幾乎所有梁珠鳳集資案的受害者都發出了這樣的質疑。
本刊記者赴浙江台州、溫州等地,遍訪梁珠鳳案受害者,獨家披露梁珠鳳集資運作手法、出逃脈絡以及資金流向。
炒賣承兌匯票「一姐」
梁珠鳳在路橋炒賣承兌匯票圈裡聲譽很好,前幾年賺了不少錢
梁珠鳳曾經是台州市路橋區一家企業的出納,早年就熟悉承兌匯票業務,自己獨立操作承兌匯票生意後,很快做到了當地圈內大有名氣的「一姐」。
多位受害者稱梁珠鳳「幾乎壟斷了路橋的票據市場」。
據此前與梁珠鳳有承兌匯票交易的陳亮(化名)稱,梁珠鳳進入此行已有10餘年,一開始只做承兌匯票。
由於在炒賣承兌匯票上聲譽漸隆,眾多做此「生意」的人將「貼現」來的承兌匯票交予梁珠鳳。
一般的交易方式為,小戶當天把承兌匯票交給梁,第二天梁就會把錢打到指定的銀行帳戶上。陳亮稱,做承兌匯票生意講究的是「短平快」,雙方之間沒有任何的書面協議,也沒有借條,靠信譽做擔保。
而梁珠鳳在案發前的幾年,信譽一直很好,因此「生意」越做越大。「最高峰的時候一天做到3~4千萬」,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羅永剛向本刊記者證實。
梁珠鳳的承兌生意,知名度甚高,圈內幾乎無人不識,「有人甚至託人把匯票給她貼現」。
梁珠鳳「手上經常有大筆金額的錢進出」,從2006年開始轉向「高息借款」。
曾和梁珠鳳一起做過「資金拆借生意」的人士告訴本刊記者,在台州地區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因為資金周轉困難,急需資金而銀行又貸不出來,會轉向民間借款,一般都為短期借款,民間熟稱的「放高利貸」。
此後,梁珠鳳一邊炒賣承兌匯票,一邊做資金拆借生意。梁開始跟之前和她有承兌匯票生意的人商量,把本來應該解付的錢借給她,梁支付利息。
知情人透露,梁借錢時,利息一般以日計算,每萬元每日支付利息20元,利息一般半個月結算一次,梁則以每萬元每日28~30元的利息出借給其他需要錢的企業或個人,從中賺取利息差。
「前幾年確實賺了很多錢」,和梁珠鳳熟識的人士說。
折戟溫嶺
「如果沒有被套牢,能維持資金周轉,梁珠鳳也不至於這麼快倒下」
2006年開始,一個叫陳仁福的人出現在梁珠鳳的「生意圈裡」,日後看來,這成為梁珠鳳「滑鐵盧」的開始。
陳仁福是溫嶺一建築公司的老總,經朋友介紹與梁珠鳳結識。2006年8月,梁珠鳳第一次出借給陳仁福1000萬元,之後二人間資金往來頻繁。
2007年7月,陳仁福以其女兒陳某的名義和張星華、俞書彬三人出資成立了一個房地產開發公司——溫嶺市翔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稱翔泰置業)。
此後,梁珠鳳與陳仁福、張星華、俞書彬以及翔泰置業間資金往來不斷。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向本刊記者透露,到2008年6月案發時止,梁珠鳳和上述人員的資金往來高達5.13億元。
梁珠鳳借給陳、張等人一開始是每萬元每日利息28元,到後來是30元一天。
接近梁珠鳳的知情人士稱,一開始陳、張等人都能及時支付利息給梁珠鳳,但後來對方以房地產開發需要大筆資金為由,不再按時還款,並「不斷引誘梁珠鳳去借錢」。
「溫嶺那邊討不回來錢,而梁珠鳳這邊借的錢要付利息,資金周轉就越來越緊張」,知情人稱。
2007年年底以後,梁珠鳳已經「無法按時支付前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這影響到她一直在做的承兌匯票生意。
「實在付不出貼現款,梁就和我們說,把所欠的貼現款轉為借款」,受害者萬文(化名)稱。
而梁珠鳳則對借錢給她的人說是溫嶺和雲南的房地產項目需要錢,等項目完成就能賺兩三億。
梁珠鳳為了能夠調取資金,支撐住局面,開始以低貼息率收進承兌匯票,再高貼息率轉手賣掉,「為的是套取貼現償還前期的借款和利息」。
這樣做的後果是,窟窿越來越大,受害者事後回想起來,「梁這麼守信用,誰知道她一直在補窟窿呢」。
此後,梁珠鳳的資金鍊開始隱約出現問題,「以前一直按時支付的貼現款,有時候拖欠,但一般拖個一兩星期還是會支付,也就沒太在意」,受害者梁風(化名)說。
2008年6月,多位將承兌匯票交與梁珠鳳的人,一直催其支付貼現款,「經常被梁推三阻四」。
「梁珠鳳被溫嶺項目『套牢』了,不然不會那麼快就倒掉的」,上述知情人認為。
逃匿境外被抓捕
「梁珠鳳在一個咖啡館『攤牌』的時候,女的進去就眼淚汪汪,男的都傻了,人已經麻木了」
一個炒賣承兌匯票者發現,一張200萬元的承兌匯票,在若干人中間轉了一圈之後,又回到了自己手上。
這個炒賣承兌匯票者的經歷,案發後在受害人間廣為流傳,事後很多受害者幡然醒悟,「梁珠鳳最後已經走投無路,高貼息買進低貼息賣出,純粹是為了籌集資金」。
2008年6月,眾多將承兌匯票交給梁珠鳳而遲遲拿不到錢的人,隱隱感到「梁轉不動了」。
6月12日,有受害者一大早就到梁珠鳳的家裡,催要欠款。梁對一受害者稱,「現在那麼多人向我要錢,我挺不住,要垮了」。
梁珠鳳的老公張建敏向債主解釋,等雲南房地產項目和溫嶺樓盤好了,把錢收回來就還,「不要逼我們了」。
梁珠鳳要垮了的消息,在借款人中間迅即傳開。於是,梁把所有債權人叫到路橋一個咖啡館「攤牌」,並商量如何處置。
「當時債權人陸陸續續地進到咖啡館,女的進去就眼淚汪汪,男的都傻了,人也已經麻木了」,有4000多萬元債款的陳哲宇回憶。
當時債權人都不希望看到梁珠鳳就此倒下,很多原先沒有任何協議和借條的人讓梁珠鳳補寫了借條。
在咖啡館,梁珠鳳告訴債權人,她的很多錢在溫嶺的項目上,「至少有一個億」。
於是債權人帶著梁珠鳳到了溫嶺,讓翔泰置業的陳仁福、張星華、俞書彬等人籌集資金,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商議的結果是,第二天大家都去翔泰置業大股東俞書彬任總經理的溫州樂清雁蕩山山莊召開會議,「商議如何把問題一次性解決」。
6月13日,心急如焚的債權人趕到雁蕩山山莊,在會議室,梁珠鳳當著債權人的面說,「陳仁福等人欠她近一億,讓陳等人先拿出5000萬元把承兌匯票未解付的錢先付了」。
陳仁福等人面對氣勢洶洶的債權人稱,一時半會兒籌不到那麼多錢。「他們偷偷溜走了」,受害者稱。
會議現場場面一度混亂,梁珠鳳被塞上了一輛汽車,有債權人開車跟出去,但在岔路口跟丟了。
事後,債權人才知道,梁珠鳳在樂清虹橋鎮的一個紅綠燈路口被另一輛汽車接走。
自此後,債權人們再也無法聯繫到梁珠鳳。
第二天,部分債權人作為受害者,向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報案。
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向本刊記者介紹案情進展時稱,從6月13日開始接到部分群眾反映,梁珠鳳解付有困難,6月16日立案偵查,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非法集資案件。
一開始梁珠鳳並不在警方視線內,根據相關線索,當地警方分析,梁逃到境外的可能性比較大。
由於案情重大,當地警方成立了專案組,並逐級上報,此案得到了浙江省委高層領導的批示。
2008年7月7日,在公安部的指揮協調及雲南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將租住在緬甸小勐拉迴響村一民房內的梁珠鳳抓獲並遣送回國,梁珠鳳也成為2008年浙江省境外抓獲歸案第一人。
「抓獲時梁身上的錢也已經所剩無幾」,當地警方透露。
金字塔中間那群人損失最慘重
「間接受害的人數遠遠超過32人」
據浙江省公安廳2009年2月中旬發布的消息稱,梁珠鳳集資案受害人員32人,涉及椒江、黃巖、路橋、溫嶺、溫州、寧波等地,涉案金額2.155億餘元,在兩年時間內,造成經濟損失1.8億餘元人民幣。
本刊記者調查了解到受害者遠遠不止32人,這些人屬於直接受害者,而梁珠鳳集資案是典型的金字塔結構,這30多人中絕大部分也是向親戚朋友或者社會上集資而來。
梁珠鳳案發後,波及面甚廣,「間接受害的人數遠遠超過32人」。
據記者掌握的情況,一位叫陳哲宇的玉環人,向親戚、朋友共19人籌資5000餘萬元,其中4459萬元借給了梁珠鳳。
陳哲宇6年前就與梁珠鳳認識,曾經和梁交易頻繁,從一開始的承兌匯票到後期的資金拆借,多有合作。
此後陳哲宇變賣別墅、公寓,將其他債權轉賣等方式籌集資金,3個月內還掉2000萬元,還剩下3000餘萬元無法償還,債權人報警,後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本刊發稿前得到的最新消息是,陳已被當地警方羈押。
據本刊記者調查得知,路橋區的梁風(化名)向親戚朋友30人共籌資3000餘萬元出借給梁珠鳳。梁珠鳳案發後,一下子「六神無主,很多親戚朋友也被連累,日子也沒法過了,值錢的東西也都賣掉了,還有銀行貸款無法歸還,家裡的房子也將被法院拍賣」。
其他一些直接受害者的情況與此相類似,「這群處於金字塔中間層的人損失最慘重」。
本刊記者掌握的情況還表明,有為數不少的人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報案。路橋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鄭峰也向記者證實,梁珠鳳歸案後,又有多人來報案,資金金額也高達1500萬元。
誰是最大得益者?
金字塔的塔尖究竟是不是梁珠鳳?
據受害者反映,梁珠鳳案發前三天,還不斷收進承兌匯票,數額巨大。
一位姓葉的商人此前從沒跟梁珠鳳接觸過,2008年5月才認識梁,但因急需資金周轉,先後將3張承兌匯票計500萬元交給梁珠鳳貼現,口頭承諾第二天付款。但一直沒有兌現,經多次催促後,梁珠鳳打回200萬元,至案發時止還剩下300萬元未付。
梁風(化名)在案發前的6月11日下午5點,給梁珠鳳600萬元承兌匯票,12日早上,再三催促下,退回兩張100萬元的承兌匯票,其他再無下落。
梁珠鳳案發前以口頭承諾騙取承兌匯票,「純粹是一種詐騙行為,不是集資那麼簡單」,有受害者稱,在案發前三天,梁珠鳳收集的大量承兌匯票流向蔡麗君經營的某摩託製造公司。
但蔡麗君本人向本刊記者表示,她與梁交易都是先打款,再拿承兌匯票的。路橋警方也證實了此說法,「查過案發前時間段的銀行往來帳戶,確實是蔡先打款,梁珠鳳再給蔡承兌匯票」。
梁珠鳳案案發後,在當地引發匯票掛失潮。諸多曾把匯票交與梁的受害者,立即將票據掛失,但並不能湊效,絕大多數被退回。
此外,據受害者反映,他們與梁珠鳳的承兌匯票交易,包括借款等,一直是和梁珠鳳的丈夫張建敏、侄子梁志明及侄媳婦梁君等人接觸,帳也是從這些人這裡走,「主要是通過梁君的帳號走帳」。由此受害者指稱「梁珠鳳作案是家族團夥行為,為什麼現在只有梁珠鳳一人承擔」。
路橋警方釋疑時表示,「梁珠鳳與眾多受害者交易的銀行帳號有上百個之多,基本都是『人頭戶』,因此梁的丈夫張建敏及侄子等人不是同案犯」。
「我根本沒有受益,梁珠鳳現在還欠我錢」,蔡麗君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稱,「外面謠傳我賺了很多錢,其實最大的受益者是溫嶺陳仁福他們幾個人」。
路橋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羅永剛對本刊記者介紹時稱,除用於支付利息外,梁珠鳳的錢很大一部分流向了陳仁福、張星華、俞書彬及他們所有的翔泰置業。
記者注意到,浙江省公安廳在發布的消息中稱,梁珠鳳「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夥同溫嶺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和溫嶺市某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某,以做承兌匯票生意和投資房地產需要資金為由,大肆在社會上高息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從4.5%/月~9%/月不等」。
「夥同不就是共同犯罪」,有受害者認為。路橋警方則稱,隨著偵查的進展,認為陳、張並不是同案犯,「他們沒說讓梁珠鳳怎麼去借錢,是自己的資金出了問題,導致不能還款」。
在梁珠鳳外逃時,陳仁福和張星華,一個為梁提供了2萬元錢,一個為梁聯繫地方和車輛。浙江省公安廳消息稱「梁珠鳳在犯罪嫌疑人張、陳的策劃下,潛逃緬甸」。2008年6月24日,專案組在椒江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陳仁福抓獲。
2008年7月7日,就在專案組在緬甸小勐拉迴響村將犯罪嫌疑人梁珠鳳抓獲同日,專案組在椒江將涉嫌窩藏犯罪的嫌疑人張星華抓獲歸案。
2008年7月31日,犯罪嫌疑人梁珠鳳、陳仁福、張星華分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窩藏犯罪被路橋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3個月後,陳仁福和張星華兩人分別交了100餘萬元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
2008年12月25日,梁珠鳳案全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此後被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2009年2月,路橋警方補充偵查完畢,再次移送檢察院,截至本刊發稿時止梁珠鳳集資案正處於審查起訴階段。
記者手記:金融危機讓集資「玩不轉」?
本刊記者/沈雁冰
高額的利息疊加導致資金鍊的斷裂——幾乎所有的集資案件,最後都逃脫不了「拆東牆補西牆」的命運。
梁珠鳳案也不例外。當她「高息」放出去的錢一時無法收回的時候,原先左手倒右手的生意瞬時崩塌。
梁珠鳳案不同於其他集資案的是,梁本人並沒有大肆揮霍,資金流向很清晰。
梁案還有一個不同之處是,梁案中眾多受害者均有炒賣「承兌匯票」的背景。
發達的東南沿海一帶,為數眾多的民營企業,對資金的渴求,再加上小企業融資的艱難,客觀上讓承兌匯票也成為一種變相的民間融資方式。
近兩年來,從麗水集資窩案、金華市浦江張世強集資16億元、到梁珠鳳集資近3億元,浙江民間集資大案頻發。
集資大案密集爆發的一個重要背景是金融危機。
當經濟不景氣時,一些企業因資金短缺,往往選擇民間高利貸,「今天借,明天還」的短期拆借模式讓眾多中小企業「痴迷」。
也有企業主將短期高息借款用於歸還銀行貸款,然後再從銀行貸出來歸還,當銀行收緊不再貸給這家企業後,就造成資金鍊斷鏈。
而民營企業眾多的浙江,企業和個人間的關聯借款甚多,往往一家企業出現問題就會出現連鎖反應「連累一大片」。
還有一部分人「低息吸收資金後再以高息轉借給別人,充當融資掮客,從中賺取利差,這樣形成非法集資的金字塔模式」。
記者從路橋警方處得知,去年以來,當地8個人的經偵大隊承辦的經濟案件多達幾十起,且數額均較大。
僅台州,去年以來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就有6起非法集資類案,涉案總金額高達5億多元。
2009年2月,浙江省公安廳通報,2008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共立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
「去年,受國際金融局勢影響,浙江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突顯,特別是資金密集型行業,如房地產等成為非法集資活動的重災區」。警方分析,這些案件暴露出在金融危機下,浙江一些企業因融資困難引發的經濟犯罪問題,「一些以前發生的集資詐騙活動,很可能因為今年經濟形態進一步發展,而暴露出來」。
連結:名詞解釋
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地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籤字後,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並成為承兌人。
承兌人對承兌申請人給與承兌,即是給了申請人一個遠期信貸承諾,並向任一正當持票人保證,如果在匯票到期時申請人的存款帳戶餘額達不到匯票的金額,承兌人負有無條件支付的責任,銀行承兌匯票從開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貼現
貼現是指遠期匯票經承兌後,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或銀行購買未到期票據的業務。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1) 在貼現行開立存款帳戶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2) 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3) 能夠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按規定不能出具增值稅發票的除外)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
集資的錢哪裡去了
本刊記者/沈雁冰
梁珠鳳歸案後,對於受害者來說最關心的是錢能不能追回來?
本刊記者從路橋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為止,梁珠鳳集資金額為2.3億元,再加上後來報案的1500萬元,承兌匯票未解付的有79張計4000多萬元。由此看來,梁珠鳳集資案涉案金額高達近3億元。
在大多數受害者眼裡,梁珠鳳人很不錯,信譽也很好,平時也不揮霍,沒有名車豪宅,也不賭博,「甚至連什麼是世界名牌都不知道,唯一的一個LV包也是和她有生意往來的人送的」。那麼她集資來的那麼多錢哪裡去了呢?
路橋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羅永剛對本刊記者稱,除用於支付利息外,錢很大一部分流向了陳仁福、張星華、俞書彬及他們所有的翔泰置業,以及溫嶺新街的顏某和周某兩人那裡也有一部分。
羅永剛介紹,「根據銀行帳單,到2008年6月,陳仁福與梁的債務本金還有765萬餘元,如果按30元一天利息算,到案發時本息已經超過1億多元,如果按20元一天算,也已達到7800多萬元。而打給張星華個人帳戶是1000萬元,約定是每萬元每天30元利息」。
由陳仁福、張星華、俞書彬三人成立的翔泰置業開發的樓盤錦華苑,成為各方矚目的焦點。但一份流傳的股權轉讓協議讓受害者們感到不可理解。
2008年8月,俞書彬帶著溫嶺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到關押梁珠鳳的路橋看守所內,籤訂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協議轉讓俞所持有的60%股份中的29%股份。本刊記者從溫嶺公證處檔案材料上看到的這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顯示,29%股份轉讓費為290萬元。
實際上轉讓費不止290萬元,而是1900萬元。這個數據記者從路橋公安分局及諸多受害者中得到證實。「原來1000萬元註冊資金的29%股權是290萬元,由於時間過去,股權也升值了,目前市場總估價達到8000萬元,29%的股權值1900萬元」。而這1900萬元即是俞書彬欠梁珠鳳的款項。
「這意味著俞書彬從梁珠鳳這個爛泥潭裡全身而退」,受害者稱。
路橋警方介紹,他們曾經向俞書彬追償過,也去樂清雁蕩山山莊調查過,山莊並不是俞本人擁有,而是溫州市財政系統投資的賓館,他只是個職業經理人。俞書彬之前也做資金生意,早在梁珠鳳之前,就借給陳仁福1000萬元,後來本息達到4200萬元,在成立房產公司的時候,以債權抵了60%股份。「如果不同意股權轉讓,俞身上追不回債款,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受害人減少損失」。
眾多的受害者並不認同警方的邏輯,認為路橋警方追贓不力。受害者認為,「在看守所籤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效的,保釋陳、張二人,實際上是給二人創造了轉移資產的機會,翔泰置業的資產是贓款就要立即查封」。
梁珠鳳剩下的財產主要在翔泰置業。路橋警方對本刊記者稱,他們曾經也想查封溫嶺樓盤,但碰到了阻力,調查發現陳仁福和張星華背後負債纍纍,土地也已抵押給銀行,陳在湖北一處市場也被抵押,翔泰置業官司纏身,案件涉及台州中院、溫嶺法院、黃巖法院、路橋法院。
路橋警方稱,該樓盤是和土地所在村聯合開發的,在警方查處期間,引發眾多村民到市政府上訪,而且該樓盤已經違規預售出40套房子,預收了900餘萬房款,這些買了樓的人也到市政府上訪。「阻力確實很大,再加上眾多民事案件在身,又是不動產,警方跟相關部門協商後,暫不查封」。
路橋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鄭峰坦誠,「不查封有可能導致資產的流失,但穩定也很重要,警方目前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即使梁珠鳳利息付掉1.6個億,那還剩至少1億啊?為什麼說現在沒多少錢了呢?」有受害者認為,梁珠鳳的錢款流向清晰,現在因為種種原因一直沒有追回,「如果梁珠鳳的贓款流失掉,受害者高達2億元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路橋公安分局局長邱福康向本刊記者介紹案情時坦言,梁珠鳳集資案案情複雜,追贓的難度很大,但是到目前為止,警方還在繼續努力地開展追贓工作,以將受害人的損失減少到最小限度。
2009年3月31日,記者在翔泰置業位於溫嶺市城東南屏錦華苑項目現場看到,碩大的工地上,只有一個角落在施工,數臺水泥攪拌機,數十工人並不緊張地工作著,路口售樓中心門可羅雀。
本刊記者在台州路橋採訪期間曾致電陳仁福欲聯繫採訪,陳稱人在外地,婉拒了記者的採訪,但他表示他欠梁珠鳳本金才幾百萬元,這些錢待樓盤銷售後會歸還。
但這幾百萬元對於損失慘重的受害者來說,只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