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釋義丨哪些情況下仲裁委終止仲裁審查?

2021-01-09 澎湃新聞
法規釋義丨哪些情況下仲裁委終止仲裁審查?

2020-02-04 16: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問:哪些情況下仲裁委終止仲裁審查?

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撤回仲裁審查申請或者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製作調解書的,應當終止仲裁審查。

條文釋義

本條規定了終止仲裁審查的情形。終止仲裁審查有兩種情形:

一是當事人撤回仲裁審查申請。仲裁審查的程序因當事人的申請而啟動,如果在調解書送達之前,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撤回仲裁審查申請,不再要求仲裁委員會審查,仲裁委員會應當準許,並以決定書的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

二是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製作調解書。仲裁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後,審查程序即全部結束。

【法條連結】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原標題:《法規釋義丨哪些情況下仲裁委終止仲裁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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