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2021-01-08 中財網
威派格: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1月04日 19:06:06&nbsp中財網

原標題:

威派格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證券代碼:603956 證券簡稱:

威派格

公告編號:2020-045

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威派格

」、「發行人」或「公

司」)和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建投

證券」或「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11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引》(上證發[2018]42號)等相關規定組

織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

」或「威派轉債」)。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日,T-1日)

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

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

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網

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

下:

1、本次

可轉債

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1月9日

(T日),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網下發行。

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

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

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原無限售股東在2020年11月9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配額度

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足額繳付資金。

原有限售股東需在2020年11月9日(T日)11:30前提交《上海

威派格

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以下簡稱「《網

下優先認購表》」)等相關文件,在2020年11月9日(T日)11:30前(指資金

到帳時間)按時足額繳納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

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

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將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

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為申購。對於參與網上申購

的投資者,

證券公司

在中籤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為其申報撤

銷指定交易以及註銷相應證券帳戶。

3、2020年11月10日(T+1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上

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上公告本次發行的《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

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

「《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

行數量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11月10日(T+1日),

根據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在公證部門公證下,共同組織搖號抽籤確定網上

申購投資者的配售數量。

4、網上投資者申購

可轉債

中籤後,應根據《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

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籤結果

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1月11日(T+2日)

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

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

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

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

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

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

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

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42,0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包銷基數為42,000.00萬元,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

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12,60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

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6、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

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次數合併計

算。

7、本次發行承銷團成員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8、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

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

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申購。投資者一旦

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

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

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分為兩個部分

1、向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A

股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其中:

(1)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

「威派配債」,配售代碼為「753956」;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網下認購的方式,在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處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①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認購,應按本公告的要求,正

確填寫《網下優先認購表》並準備相關認購文件,在申購日2020年11月9日(T

日)11:30前,將全套認購文件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郵箱

KZZ@CSC.COM.CN處。具體要求請參考「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三)原有

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

②參與優先認購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必須在2020年11月9日(T日)11:30

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劃付時請在備註欄註明「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

東上交所證券帳戶號碼」和「威派轉債優先」字樣。如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東

上海證券帳戶號碼為:A123456789,則請在劃款備註欄註明:A123456789威派

轉債優先。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認購資金的可視為無效認購,繳納的認購資

金不足的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購數量。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

2、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申購簡稱為「威

派發債」,申購代碼為「754956」。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張,

1,000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00

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

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威派轉債申購的,以及

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威派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

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重要提示

1、

威派格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072

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簡稱為「威派轉債」,債券代碼為「113608」。

2、本次發行42,000.00萬元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420

萬張,42萬手,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

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

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

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威派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

日,T-1日)收市後持有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

股配售0.986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

例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986手可轉

債。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425,960,10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

最多可優先認購約419,996 手,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420,000 手的

99.9990%。其中無限售條件股東持有87,860,100股,可優先認購威派轉債上限總

額為86,630手;有限售條件股東持有338,100,000股,可優先認購威派轉債上限

總額為333,366手。原股東除可參與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

上申購。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

東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

的申購,申購簡稱為「威派發債」,申購代碼為「754956」。網上投資者申購時,

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張,1,000元),每1手

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000

手(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

6、本次發行的威派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威派轉債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

儘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8、投資者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威派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

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和

認購資金繳納等具體規定。

9、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

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威派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

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本公告僅對發行威派轉債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作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次

發行威派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威派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

讀《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以

下簡稱「《募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摘要已刊登在2020年11月5日(T-2

日)的《上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上。投資者亦可到上交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查詢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11、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

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

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

可轉債

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

率波動導致

可轉債

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2、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

《上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以及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

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

威派格

、公司:

指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債

、轉債:

指可轉換

公司債

威派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42,000.00萬元可轉換

公司債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42,000.00萬元,票面金額為100元的

可轉換

公司債

券之行為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團:

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本次發行組建的承銷團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1月6日

優先配售日、申購日(T

日):

指2020年11月9日,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接受投資

者網上申購的日期

原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發行人無限售條件的普通股股東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有限售條件的普通股股東

精確算法:

指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網上優先配售轉債可認購數量不足1手

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個帳戶

股數計算出可認購數量的整數部分,對於計算出不足1手的部

分(尾數保留三位小數),將所有帳戶按照尾數從大到小的順

序進位(尾數相同則隨機排序),直至每個帳戶獲得的可認購

轉債加總與原股東可配售總量一致

元: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證券類型:本次發行的證券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

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該

可轉債

及未來經

可轉債

換股產生的A股股票將在上

交所上市。

2、發行總額:42,000.00萬元。

3、發行數量:420,000手(4,200,000張)。

4、票面金額:100元/張。

5、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平價發行。

6、

可轉債

基本情況:

(1)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存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2020

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

第五年2.40%、第六年2.80%。

(3)債券到期贖回: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到期後5個交易日內,發行人將按

債券面值的115%(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

最後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自可

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

「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當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A、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

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

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

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C、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

有人承擔。

(5)初始轉股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9.24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

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

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

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

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2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1個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6)轉股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1月

13日,即T+4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日止,即2021

年5月13日至2026年11月8日。

(7)信用評級:主體信用等級為A+,本次

可轉債

信用等級為A+。

(8)資信評估機構: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9)擔保事項: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股份質押和保證的擔保方

式,出質人李紀璽先生和孫海玲女士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票作為質押資產進行

質押擔保,同時,李紀璽先生和孫海玲女士為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提供連帶

責任保證。擔保範圍為本公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本金及利

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擔保的受益人為全體債券持有

人,以保障本次

可轉債

的本息按照約定如期足額兌付。

7、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1月9日(T日)。

8、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本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1

月6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在上交所開立證券帳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

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承銷團成員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本次申購。

9、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威派轉債向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

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上

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的方式進行,認購金額不足

42,000.00萬元的部分(含中籤投資者放棄繳款認購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

商)包銷。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實際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

銷金額,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

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

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

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10、發行地點

(1)網上發行地點:全國所有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地: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

11、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威派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威派轉債將於上

市首日開始交易。

12、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組建承銷團承銷,本次發行

認購金額不足42,0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基數

為42,000.00萬元,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

包銷金額為12,60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

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13、上市安排

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申請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具體上市

時間將另行公告。

14、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

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為調整後轉股價;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

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

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

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

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

的轉股申請按本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類別、

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的

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本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

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

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

相關規定來制訂。

15、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

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

轉股價格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

一個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

計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

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網際網路網站上刊

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從股權登記

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

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

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6、轉股數量的確定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可轉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

轉股價格,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

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餘額,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

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

債券的票面餘額及其所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

17、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期滿後5個交易日內,發行人將按債券面值的

115%(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

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

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A、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十個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

130%);

B、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A=B×i×t÷365

其中:IA為當期應計利息;B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持有的可

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i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當年票面利率;t為計息天數,即

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

盤價格計算。

18、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

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70%時,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有權

將其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

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

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

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

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

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

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權,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

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

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換

公司債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

債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

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可轉

債票面總金額;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

起至本計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19、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與原A股股

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含因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享有當期股利,享有同等權益。

20、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2020年11月5日

星期四

T-2日

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T-1日

網上路演

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

2020年11月9日

星期一

T日

刊登《

可轉債

發行提示性公告》

原無限售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繳付足額資金)

原有限售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上午11:30前提交認購資料

並繳納認購資金)

網上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確定網上申購搖號中籤率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T+1日

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根據中籤率進行網上申購的搖號抽籤

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T+2日

刊登《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數量並繳納認購款

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

結果和包銷金額

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T+4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

件影響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

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威派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日,

T-1日)收市後持有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股份數按每股配售

0.986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

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986手

可轉債

。原

無限售股東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參見釋義)原則取整。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425,960,10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

最多可優先認購約419,996手,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420,000手的

99.9990%。其中無限售條件股東持有87,860,100股,可優先認購威派轉債上限總

額為86,630手;有限售條件股東持有338,100,000股,可優先認購威派轉債上限

總額為333,366手。

(二)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

1、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日(T-1日)。

(2) 優先配售認購時間:2020年11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

交易日繼續進行。

(3)優先配售繳款時間:2020年11月9日(T日)。

2、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威派

配債」,配售代碼為「753956」。

認購1手「威派配債」的價格為1,000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00

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

分按照精確算法(參見釋義)原則取整。

若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

其實際有效申購量獲配威派轉債。

3、繳納足額資金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

資金。

4、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程序

(1)投資者應於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核對其證券帳戶內「威派配債」的可配

餘額。

(2)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

視為放棄認購。

(3)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

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

所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

臺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4)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

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5)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

1、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6日(T-1日)。

(2)優先配售認購時間:2020年11月9日(T日),上午11:30前,逾期

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

(3)優先配售繳款時間:2020年11月9日(T日),上午11:30前。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配售,應在申購日2020年11月9

日(T日)11:30前將以下資料(請僅以一封郵件發送)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郵箱KZZ@CSC.COM.CN處。郵件標題應為「有限售條件股東全稱+優先

認購威派轉債」。

(1)《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文件(必須是excel版)

(2)籤署蓋章完畢的《網下優先認購表》掃描件

(3)《網下優先認購表》由授權代表或經辦人籤署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掃

描件。機構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籤章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籤字的,無需提供

(4)機構股東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供

股東身份證複印件

(5)上交所證券帳戶卡複印件或開戶證明文件(如有)

《網下優先認購表》見本公告附件一,《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文件可在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官方網站(http://www.csc108.com)下載,下載路徑為「走

中信建投

-業務介紹-投資銀行業務-資本市場部項目公告」處。

郵件是否成功發送請以回覆郵件確認為準。若在發送郵件30分鐘內未收到

回覆郵件確認,請撥打諮詢電話010-86451698、010-65608422進行確認。已獲

得回覆郵件確認的,請勿重複發送郵件。

如無法發送郵件,也可將上述全套申購文件傳真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

每一頁傳真須加蓋公章(機構股東)或籤字(自然人股東),並寫明「單位名稱

(或自然人姓名)」、「頁碼、總頁數」和「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號碼為:

010-56162006分機號13633,並請在發送傳真30分鐘後撥打諮詢電話

010-86451698、010-65608422進行確認。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填寫的《網下優先認購表》一旦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至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撤回。每個股東只能提交

一份《網下優先認購表》,如某一股東提交兩份或兩份以上《網下優先認購表》,

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確定其中某一份為有效,其餘視為無效。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不接受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通過網下認購的方

式進行優先認購。

3、繳納認購資金

參與優先認購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必須在2020年11月9日(T日)11:30

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劃付時請在備註欄註明「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

東上交所證券帳戶號碼」和「威派轉債優先」字樣。如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東

上海證券帳戶號碼為:A123456789,則請在劃款備註欄註明:A123456789威派

轉債優先。未填寫匯款用途或備註內容,或帳戶號碼填寫錯誤的,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有權認為其認購無效。

認購資金到帳情況可向收款銀行查詢,也可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查詢。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認購資金到帳查詢電話010-86451698、010-65608422。

認購資金請劃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

先認購收款銀行帳戶。

戶名: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

320766254539

開戶行:

中國銀行

北京東大橋路支行

開戶行大額支付行號:

104100006175

聯行號:

02057

同城交換號:

010419115

開戶行聯繫人:

陳婧

開戶行聯繫電話:

010-58700263

備註/匯款用途

「上交所證券帳戶號碼」+「威派轉債優先」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須確保認購資金於2020年11月9日(T日)11:30前匯

至上述指定帳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認購資金的可視為無效認購,繳納認購

資金不足的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購數量。請原有限售條件股東仔細核對匯

款信息並留意款項在途時間,以免延誤。

認購資金將直接作為認購款。扣除實際的認購金額後,認購資金若有剩餘,

則餘額部分將於2020年11月13日(T+4日)前按匯入路徑返還。認購資金在

認購凍結期的資金利息按國家有關規定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4、驗資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將對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認

購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5、律師見證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過程進行見證,並

出具見證意見。

(四)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

三、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

(一)發行對象

在上交所開立證券帳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

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發行數量

本次威派轉債的發行總額為42,000.00萬元。本次發行的威派轉債向發行人

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

先配售後餘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

眾投資者發行。

(三)發行價格

本期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四)申購時間

2020年11月9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內,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五)申購方式

投資者應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確定的發行

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六)申購辦法

1、申購簡稱為「威派發債」,申購代碼為「754956」。

2、申購價格為100元/張。

3、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張,

1,000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

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

投資者申購及持有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

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者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

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

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

效。

4、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

個證券帳戶參與威派轉債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威派轉

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確認

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

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5、不合格、休眠和註銷的證券帳戶不得參與

可轉債

的申購。

6、投資者在T日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七)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上交所的證券帳戶,尚未辦

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2020年11月9日(T日)(含該

日)前辦妥上交所的證券帳戶開戶手續。

2、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

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應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

可轉債

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

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到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

易網點辦理申購委託。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各項內容

無誤後即可接受申購委託。投資者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

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八)配售規則

2020年11月9日(T日)投資者網上有效申購數量與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

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即網上發行總量確定後,發行人和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以下原則配售

可轉債

1、當網上申購總量等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

2、當網上申購總量小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後,

餘額部分按照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與發行公告確定的方式處理;

3、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搖號中籤結果確定配售

數量。

(九)配號與抽籤

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搖號中籤結果確定配售數量。

1、申購配號確認

2020年11月9日(T日),上交所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申購配號,每一有

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並將配號結果

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0年11月10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投資者應到原委託

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籤率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1月10日(T+1日)在《上海

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上刊登的《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中公布

網上發行中籤率。

3、搖號抽籤、公布中籤結果

2020年11月10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上交所於當日將抽籤結果

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1月11日(T+2

日)在《上海證券報》和《中國證券報》上刊登的《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公布

中籤結果。

4、確認認購數量

2020年11月11日(T+2日)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

認購威派轉債數量,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1手(10張,1,000元)

可轉債

(十)繳款程序

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帳戶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認

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

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

手。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

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

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次數合併計算。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

名下任何一個證券帳戶(含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

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

證券公司

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

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

況詳見2020年11月13日(T+4日)刊登的《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

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結果公告》。

(十一)結算與登記

本次網上發行威派轉債的債權登記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完成。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

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

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

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

可轉債

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

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42,000.00萬元的部分

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42,000.00萬元,包銷比例原則上不

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12,600.00萬元。當包銷比

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

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

中國證監會報告。

六、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2020年

11月6日(T-1日)在中國證券網(http://roadshow.cnstock.com/)舉行網上路演。

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

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募集說明書》。

九、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

1、發行人: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恆定路1號

電話:021-69080885

聯繫人:王浩丞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B座10層

電話:010-86451698、010-65608422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附件一: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

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

重要聲明

本表僅供持有

威派格

有限售條件股份的股東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優先認購。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應當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發送本表進行認購屬

於無效認購。

本表一經申購人完整填寫,按發行公告要求籤署完畢並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構成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出不可撤銷的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投資者在發送本認購表的同時,須將電子版文件(非掃描件,必須是excel文件,xls或xlsx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KZZ@CSC.COM.CN。

證券帳戶戶名、證券帳戶號碼、身份證明號碼等為申購及債券登記的重要信息,以上信息錯誤將導致無法辦理債券登記或債券登記有誤,請參與認購的投資者務必正確填

寫。如因投資者填報信息有誤導致債券無法登記或登記有誤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表共[ ]頁,共[ ]帳戶。投資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增加行數,無內容的行可自行刪除。

確認諮詢電話號碼:010-86451698

股東名稱

證券帳戶

戶名

(上海)

證券帳戶

號碼

(上海)

身份證明號碼(身

份證號、營業執照

註冊號等)

持股數

量(股)

認購數

量(手)

認購金額

(元)

繳款銀行帳戶號碼

開戶行全稱

聯繫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1

2

投資者承諾:確認以上填寫的內容真實、有效、完整;《網下優先認購表》EXCEL電子版文件中的相關信息,與所提供的《網下優先認購表》蓋章掃描件的內容完全一

致;用於認購的資金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要求;投資者所持股份不存在影響行使本次優先認購權利的情形。

機構股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 (單位蓋章)

自然人股東本人(或授權經辦人)籤字:

年 月 日

網下優先認購表填表說明:(以下填表說明部分無需回傳,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1、本表可從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http://www.csc108.com「走進

中信建投

-業務介紹-投資銀行業務-資本市場部項目公告」。為便於清晰起見,建議投

資者填寫本表電子版後,另行列印籤署後再掃描發送。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配售,應在申購日2020年11月9日(T

日)11:30前,將以下資料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郵箱KZZ@CSC.COM.CN處:(1)

《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文件(必須是excel版);(2)籤署完畢的《網下優先認購表》

掃描件;(3)《網下優先認購表》由授權代表或經辦人籤署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掃描件,

機構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籤章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籤字的,無需提供;(4)機構股東提供

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供股東身份證複印件;(5)上交所證

券帳戶卡複印件(如有)。郵件標題為「有限售條件股東全稱+優先認購威派轉債」。

3、身份證明號碼填寫:身份證明號碼為投資者在開立證券帳戶時提供的身份證明資料

號碼,如投資者在開立證券帳戶後已辦理完畢修改身份證明資料號碼的,需提供修改後的身

份證明資料號碼。其中一般法人填寫其營業執照註冊號;證券投資基金填寫「基金名稱前兩

字」+「證基」+「證監會同意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的批文號碼」;全國社保基金填寫「全國

社保基金」+「投資組合號碼」;企業年金基金填寫「企業年金基金監管機構出具的企業年

金計劃確認函中的登記號」。

4、本表一經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籤署後,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構成參與

申購的投資者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若因申請人填寫缺漏

或填寫錯誤而直接或間接導致認購無效或產生其他後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5、參與本次申購的投資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證券投資

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購併持有威派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參與優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須按其認購數量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未按上述規

定及時繳納認購資金的可視為無效認購,繳納的認購資金不足的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

購數量。申請人須於2020年11月9日(T日)11:30前全額繳納認購資金,並確保認購資

金於當日11:30前到達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定銀行帳戶。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

威派格

智慧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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