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401 證券簡稱:冀東水泥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上市公告書
(註冊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林蔭路)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聯席主承銷商
(北京市西城區武定侯街6號卓著中心10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冀東水泥」、「發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及上市保薦機構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20年11月3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及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全文。
本上市公告書使用的簡稱釋義與《募集說明書》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中文簡稱:冀東轉債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127025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量:282,000.00萬元(2,820.00萬張)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量:282,000.00萬元(2,820.00萬張)
五、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間:2020年12月2日
七、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的起止日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
八、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4日。
九、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債持有人承擔。
十、可轉換公司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情況: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提供擔保。
十三、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級別及資信評估機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對本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本可轉債主體信用評級為「AAA」,信用等級為「AAA」。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416號」批准,公司於2020年11月5日公開發行了2,82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282,000.00萬元。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4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的方式進行。認購不足282,0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經深交所「深證上〔2020〕1166號」文同意,公司282,0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於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冀東轉債」,債券代碼「127025」。
本公司已於2020年11月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刊登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文可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查詢。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點: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林蔭路
法定代表人:孔慶輝
註冊資本:134,752.2914萬元
成立日期:1994年5月8日
股票簡稱:冀東水泥
股票代碼:000401
股票上市地:深圳證券交易所
經營範圍:矽酸鹽水泥、熟料及相關建材產品的製造、銷售;塑料編織袋加工、銷售;水泥設備製造、銷售、安裝及維修;煤炭批發;相關技術諮詢、服務、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罐式);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在規定的採區內從事水泥用灰巖的開採;石灰石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發行人的歷史沿革
(一)1994年,公司設立
冀東水泥系經河北省體改委冀體改委股字[1993]72號文批准,於1994年5月8日由河北省冀東水泥(集團)公司(現已更名為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公司總股本為323,601,400股。其中河北省冀東水泥(集團)公司以其主要生產經營性資產出資,認購發起人國家股302,000,000股,佔冀東水泥總股本的93.33%;其他法人以現金出資認購定向募集法人股13,629,600股,佔總股本的4.21%;內部職工以現金出資認購內部職工股7,971,800股,佔總股本的2.46%。
(二)1995年,股利分配
1995年1月23日,經1994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公司對1994年度股利進行分配:國家股每10股送0.543股,並派發現金3.31元;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每10股派發現金4.20元。該次股利分配後,股本總額變更為340,000,000股。
(三)1996年,公司股票發行和上市
1996年5月,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審字[1996]60號文批准,公司按每股5.38元價格向社會公開發行60,000,000股社會公眾股(A股)。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變更為400,000,000股。1996年6月14日,公司社會公眾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四)1997年,配股
1997年7月,經中國證監會證監上字[1997]41號文批准,公司以每股5元的價格,以1996年年末總股本為基數,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東配售新股。實際配股總股數為52,445,340股,其中:冀東集團認購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東認購53,800股,內部職工股股東認購2,391,540股,轉配股27,000,000股,流通股股東認購18,000,000股。配股後股本總額變更為452,445,340股。流通股股東認購的18,000,000股於1997年9月2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1998年,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1998年5月,經1997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以1997年末總股本為基數,按10:8比例由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轉增後總股本變更為814,401,612股。
(六)2000年,配股
2000年8月,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公司字[2000]81號文批准,公司以每股4元的價格,以1998年末總股本為基數,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東配售新股。實際配股總股數為67,383,938股,其中:冀東集團認購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東認購87,735股,轉配股股東認購14,580,000股;流通股股東認購47,716,203股。配股後股本總額變更為881,785,550股。流通股股東認購的47,716,203股自2000年8月31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2004年,配股
2004年2月,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3]120號文核准,公司以4.61元/股的價格,以2001年年末總股本為基數,以每10:3股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配售新股,配股共計配售股份80,985,064股,冀東水泥總股本由881,785,550股增至962,770,614股。配股獲配新增的社會公眾股80,985,064股於2004年2月27日上市流通。
(八)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
2006年5月24日,公司實施了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對價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後,冀東水泥總股本未發生變化,仍為962,770,614股。
(九)200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2008年5月27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8]737號文核准,公司實施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向不超過10名的特定對象以11.83元/股的價格非公開發行股份250,000,000股,總股本由962,770,614股增至1,212,770,614股。該次非公開發行新增的社會公眾股250,000,000股於2009年7月9日上市流通。
(十)2011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2011年10月,經中國證監許可[2011]1113號文核准,公司實施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向菱石投資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134,752,300股。公司總股本增加至1,347,522,914股。該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於2012年2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2月11日上市流通。
(十一)2016年,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部署,積極響應中央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及大氣汙染防治的政策精神,以化解過剩產能與優化京津冀產業結構和布局、推動區域性資源整合、推進區域性生態文明建設,2016年4月15日,金隅集團與唐山市國資委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冀東集團籤訂了戰略重組框架協議,協議約定金隅集團以增資及受讓部分少數股權的方式控股冀東集團。
2016年4月1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出具《關於對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批覆》(唐政字[2016]31號)。
2016年5月30日,冀東集團與唐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籤署了《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唐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關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冀東集團擬向唐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轉讓其持有的冀東水泥7.48%股份,交易完成後冀東集團將持有冀東水泥30.00%(不超過30.00%)的股份。
2016年5月31日,唐山市國資委、冀東集團與金隅集團籤署了《冀東集團增資擴股協議》,同日,金隅集團與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籤署了《冀東集團股權轉讓協議》,交易完成後,金隅集團將獲得冀東集團55.00%的股權,成為冀東集團控股股東。
2016年7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出具《關於對冀東集團增資擴股涉及所屬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批覆》(唐政字[2016]55號)。
2016年7月11日,北京市國資委出具《市國資委出資企業的(重要子企業)重大事項備案表》(備案編號[2016]1號)。
2016年7月18日,國務院國資委出具《關於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議轉讓所持部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冀東裝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關問題的批覆》(國資產權[2016]702號),同意冀東集團分別將其所持冀東水泥10,083.6212萬股股份和唐山冀東裝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614.8422萬股股份協議轉讓給唐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持有。2016年7月26日,金隅集團收到聯交所對股東通函的無異議函;2016年8月3日,金隅集團收到聯交所的批准。
2016年7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具《關於同意冀東發展集團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重組有關事項的批覆》(冀政字[2016]28號)。
2016年9月8日,國務院國資委出具《關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冀東裝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間接轉讓有關問題的批覆》(國資產權【2016】1023號)》,國務院國資委同意冀東集團有關增資事項。
2016年9月1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原商務部反壟斷局)出具《審查決定通知》(商反壟審查函【2016】第72號),決定對金隅集團收購冀東集團股權案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2016年10月11日,冀東集團就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事宜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領取了變更後的營業執照,金隅集團持有冀東集團55%的股份,正式成為冀東集團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由唐山市國資委變更為北京市國資委。
三、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情況
冀東水泥是國家重點支持水泥結構調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業集團之一、中國北方最大的水泥生產廠商,通過實施「鞏固華北、挺進東北、開拓西北」的「三北」發展戰略及與金隅集團實施兩次重大資產重組,年熟料產能達到1.17億噸,水泥產能達到1.7億噸,市場覆蓋河北、北京、天津、陝西、山西、內蒙古、吉林、重慶等13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水泥產能位列國內水泥製造企業第三名。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分為水泥及水泥熟料製造與銷售(以下簡稱「水泥製造」)和廢物治理兩個板塊。
1、水泥製造行業
公司主要從事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產和銷售。目前市場上權威機構發布的水泥行業統計數據,均以冀東水泥加金隅集團(2019 年金隅集團下屬水泥資產已全部重組進冀東水泥)作為統一口徑進行統計排名。
根據中國水泥網發布的2019年全國水泥熟料產能規模排名情況,冀東水泥位列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後,位居第三名。冀東水泥的水泥、熟料產能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尤其是京津冀地區,冀東水泥的市場佔有率達到50%以上,市場佔有率較高。
2、廢物治理行業
除水泥及水泥熟料業務外,公司還從事一般廢棄物、危險廢棄物處置等環保固廢處理業務,共有13家附屬企業開展危險廢物處置,處置能力50.17萬噸/年;13家附屬企業開展生活汙泥處置,處置能力83.02萬噸/年;4家附屬企業開展生活垃圾處置,處置能力55.67萬噸/年。廢物治理處理資質量處在行業上遊水平。
公司還參與包括《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範》(GB30760)、《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範》(HJ662)在內的6項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制,將公司豐富的管理模式、經驗推廣到全行業,奠定公司行業地位。四、發行前股本結構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總股本為1,347,522,914股,具體股本結構如下:
單位:股
序號 股東 股數 比例
1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315,734 0.02%
2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347,207,180 99.98%
合計 1,347,522,914 100.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東如下:
單位:股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總數 持股比例
(%)
1 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404,256,874 30.00
2 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94,326,501 7.00
3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六組合 32,344,383 2.40
4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陸股通) 25,373,530 1.88
5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1,898,000 1.63
6 董敏 20,660,000 1.53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總數 持股比例
(%)
7 中國銀行-易方達穩健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16,580,974 1.23
8 大家資產-工商銀行-大家資產-藍籌精選5號集合資產 9,551,079 0.71
管理產品
9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零零三組合 8,750,573 0.65
10 大家資產-民生銀行-大家資產-盛世精選5號集合資產 6,730,946 0.50
管理產品
合計 640,472,860 47.53
五、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一)控制關係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二)控股股東基本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冀東集團持有公司30.00%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冀東集團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 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承巍
成立日期 1996年9月16日
註冊資本 24.80億元
通過控股、參股、兼併、租賃運營資本;熟料、水泥、水泥製品、混凝
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屬材料及金屬礦產品、
電子產品、化工產品(涉及行政許可項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
交電、水泥機械設備、塑料及橡膠製品、石膏及其製品、食用農產品、
鋼材、針紡織品批發、零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或禁止
的項目除外);普通貨運;對外承包工程: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
經營範圍 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
煤炭批發;裝備工程製造、安裝、調試技術諮詢;露天建築用白雲巖開
採(限玉田,取得資質後方可開採);以下限分支經營:骨料、建材、
砼結構構件、耐火材料製品、石膏、水泥製品、混凝土外加劑、水泥助
磨劑、澆注料及其他外加劑生產、銷售;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以上
各項涉及國家專項審批的未經批准不得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安永華明(2020)審字第61300016_E01號,按合併財務報表口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冀東集團資產總額為753.20億元,負債總額為475.98億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528.50億元,利潤總額55.98億元,淨利潤41.96億元。
冀東集團是一家水泥生產、裝備工程、工程設計與建設等多業並舉,布局京、津、冀、遼、吉、蒙、陝、晉、湘、渝、魯等13省(自治區、直轄市),並向國際化邁進的大型綜合企業集團。
(三)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京市國資委持有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100%股權,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持有金隅集團44.93%股權,金隅集團直接持有發行人7%股權,並通過控股子公司冀東集團間接持有發行人30.00%股權。因此,北京市國資委通過上述企業合計控制發行人37%股權,為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北京市國資委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以及《關於印發〈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8〕31號)設立的機構,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第五節 發行與承銷
一、本次發行情況
1、發行數量:本次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人民幣282,000.00萬元(2,820.00萬張)。
2、向原股東發行的數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東共優先配售19,711,560張,即1,971,156,0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9.90%。
3、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平價發行。
4、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面值: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
5、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82,000萬元。
6、發行方式: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認購金額不足282,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7、配售比例:
原股東優先配售19,711,560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9.90%;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8,424,646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9.87%;聯席主承銷商包銷63,794張,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23%。
8、前十名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總發行量比例(%)
1 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8,459,884 30.00%
2 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973,971 7.00%
3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六組合 676,871 2.40%
4 董敏 474,206 1.68%
5 中國銀行-易方達穩健收益債券型 346,990 1.23%
證券投資基金
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總發行量比例(%)
6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零零三組合 183,123 0.65%
7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八零七組合 132,527 0.47%
8 全國社保基金四零三組合 105,553 0.37%
9 大家資產-工商銀行-大家資產-藍籌 105,306 0.37%
精選5號集合資產管理產品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
10 中證全指建築材料指數型發起式證 105,109 0.37%
券投資基金
9、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
序號 項目 金額(含稅,萬元)
1 承銷及保薦費用 2,538.00
2 會計師費用 160.00
3 律師費用 65.00
4 資信評級費用 25.00
5 信息披露費用 73.00
6 其他費用(含路演費用等) 50.00
合計 2,911.00
二、本次發行的承銷情況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總額為282,000萬元,向原股東優先配售19,711,560張,即1,971,156,0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9.90%;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8,424,646張,即842,464,6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9.87%;聯席主承銷商包銷63,794張,即6,379,4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23%。
三、本次發行資金到位情況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820,000,000.00元,扣除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承銷費25,380,000.00元(含稅),剩餘募集資金已由聯席主承銷商於2020年11月11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公司實際收到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人民幣2,794,620,000.00元。上述到位資金金額加回已扣除的承銷及保薦費對應的稅額1,436,603.77元,再扣除律師、會計師、資信評級、信息披露及發行手續費等其他發行費用(不含稅)合計3,518,867.92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792,537,735.85元。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於2020年11月12日對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 券 募 集 資 金 到 位 情 況 進 行 審 驗,並 出 具 了《驗 資 報 告》(XYZH/2020BJAS10094)。
四、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影響
如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轉股,按初始轉股價格計算(不考慮發行費用),則公司股東權益增加282,000萬元,總股本增加約17,870.72萬股。
第六節 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本次發行的核准:
本次發行已經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020年4月23日召開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金隅集團於2020年3月1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本次發行相關議案,並出具了《關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事宜的批覆》(金隅集團發[2020]156號)。
2020年4月10日,公司在國資委產權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對本次發行事項進行了備案,並取得《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備案表》(備案編號:DFJT-FXKZZ-20200410-0003)。
2020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核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416號),核准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282,0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
2、證券類型:可轉換公司債券。
3、發行規模:282,000.00萬元。
4、發行數量:2,820萬張。
5、上市規模:282,000.00萬元。
6、發行價格:按面值發行。
7、募集資金總額及募集資金淨額:本次可轉債的募集資金為人民幣282,000.00萬元(含發行費用),募集資金淨額為279,253.77萬元。
8、募集資金用途: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282,000.00萬元,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如下項目: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282,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投資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置 181,987.18 164,435.00
換及遷建項目
2 楊泉山礦附屬設施建設項目 21,428.66 18,964.50
3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
3.1 陽泉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6,938.24 3,260.92
3.2 磐石水泥協同處置技改項目 9,695.75 3,745.40
3.3 大同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7,000.00 3,566.04
3.4 鳳翔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7,940.00 3,542.29
4 補充流動資金 84,485.85 84,485.85
合計 319,475.68 282,000.00
若本次發行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少於募集資金擬投入總額,不足部分公司將通過自籌資金解決。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二、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基本條款
1、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2、發行規模
本次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為人民幣282,000.00萬元。
3、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發行。
4、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
5、債券利率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設定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到期贖回價為106元(含最後一期利息)。
6、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③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7、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
8、轉股價格的確定及其調整
(1)初始轉股價格的確定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5.78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較高者。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2)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9、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網際網路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0、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其中:V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P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申請轉股後,對所剩可轉換公司債券不足轉換為一股股票的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11、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滿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06%(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①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②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12、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70%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13、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享受當期股利。
14、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4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聯席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15、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給予公司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權,原 A 股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1月4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按每股配售 2.0927 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 100 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 1 張為一個申購單位。
公司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之外的餘額和原 A 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後的部分採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的方式進行,餘額由承銷商包銷。
16、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①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及本規則參與或委託代理人參與債券持有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2)根據募集說明書約定條件將所持有的可轉債轉為公司股份;
3)根據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條件行使回售權;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可轉債;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6)按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償付本次可轉債的本金和利息;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所賦予的其作為公司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②債券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公司發行可轉債條款的相關規定;
2)依其所認購的可轉債數額繳納認購資金;
3)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形成的有效決議;
4)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償付本次可轉債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應當由本次可轉債債券持有人承擔的其他義務。
(2)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開
①在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存在下列情況的,應當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公司不能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按期償還本次債券的本息,需要決定或授權採取相應措施;
3)公司因減資(因股權激勵導致股份回購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解散或申請破產等可能導致償債能力發生重大不利變化,需要決定或授權採取相應措施;
4)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實質影響的事項;
5)擬修改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本次可轉債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及本規則的規定,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並決定的其他事項。
②下列機構或人士可以書面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董事會提議;
2)單獨或合計持有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10%以上的持有人書面提議;
3)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或人士。
公司將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保護債券持有人權利的辦法,以及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限、程序和決議生效條件。
17、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 282,000.00 萬元(含282,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投資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置 181,987.18 164,435.00
換及遷建項目
2 楊泉山礦附屬設施建設項目 21,428.66 18,964.50
3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
3.1 陽泉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6,938.24 3,260.92
3.2 磐石水泥協同處置技改項目 9,695.75 3,745.40
3.3 大同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7,000.00 3,566.04
3.4 鳳翔水泥協同處置項目 7,940.00 3,542.29
4 補充流動資金 84,485.85 84,485.85
合計 319,475.68 282,000.00
在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內,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進度、資金需求等實際情況,對相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入順序和具體金額進行適當調整。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如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計劃投入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自籌資金解決。
若公司在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到位前,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規劃,利用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項目進行先行投入,則先行投入部分將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以募集資金予以置換。
18、募集資金管理及存放帳戶
公司已經制訂了募集資金管理相關制度,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將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中。
19、擔保事項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
三、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資信評級情況
聯合評級對本次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本次可轉債主體信用評級為 AAA級,債券信用評級為AAA級。
第七節 發行人的資信和擔保情況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聯合評級對本次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根據聯合評級出具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冀東水泥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穩定。
在本次評級的信用等級有效期內(至本次債券本息的約定償付日止),聯合評級將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跟蹤評級。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擔保情況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未提供擔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債券發行及其償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發行的債券情況如下:
單位:億元,%
債券簡稱 發行主體 債券類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發行 狀態 票面
規模 利率
20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20-08-05 2021-05-02 8 存續 3.07
SCP004 資債券
20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20-05-14 2021-02-08 8 存續 2.07
SCP003 資債券
20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20-03-19 2020-12-14 8 存續 2.66
SCP002 資債券
20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20-03-13 2020-12-08 8 存續 2.68
SCP001 資債券
19冀東02 冀東水泥 私募債 2019-10-28 2024-10-28 15 存續 4.20
19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19-09-25 2020-06-21 5 已兌付 3.30
SCP003 資債券
19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19-07-26 2020-04-21 8 已兌付 3.34
SCP002 資債券
19冀東01 冀東水泥 私募債 2019-03-19 2024-03-19 12 存續 4.97
債券簡稱 發行主體 債券類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發行 狀態 票面
規模 利率
19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19-02-22 2019-11-19 8 已兌付 3.30
SCP001 資債券
18冀東水泥 冀東水泥 一般中期 2018-12-26 3+N 30 存續 6.80
MTN001 票據
17冀東01 冀東水泥 私募債 2017-06-30 2020-06-30 5 已兌付 4.75
17冀水泥 冀東水泥 超短期融 2017-06-21 2018-03-18 10 已兌付 5.10
SCP001 資債券
相關償付能力指標如下: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負債率(%)(合併) 50.52 52.52 59.45 62.87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49.83 53.32 53.34 62.17
利息保障倍數(倍) 7.33 5.93 3.91 2.36
貸款償還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償還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內,公司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較高水平,公司貸款償還情況良好,不存在逾期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第八節 償債措施
聯合評級對本次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根據聯合評級出具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冀東水泥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穩定。
在本次評級的信用等級有效期內(至本次債券本息的約定償付日止),聯合評級將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跟蹤評級。如果由於公司外部經營環境、自身或評級標準變化等因素,導致本期可轉債的信用評級級別變化,將會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對投資者的利益產生一定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償債能力指標如下表所示: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動比率(倍) 0.91 0.78 0.79 0.63
速動比率(倍) 0.78 0.65 0.72 0.56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49.83 53.32 53.34 62.17
資產負債率(合併)(%) 50.52 52.52 59.45 62.87
利息保障倍數(倍) 7.33 5.93 3.91 2.36
註: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從短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0.63、0.79、0.78和0.91,速動比率分別為0.56、0.72、0.65和0.78,總體而言,公司流動資產充裕,短期償債能力較強。
從長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2.87%、59.45%、52.52%和50.52%。報告期內呈下降趨勢,主要原因系公司在不斷優化資本結構,償還部分借款,同時經營業績提升導致總資產和淨資產規模不斷增加。總體而言,公司資產負債率保持在合理區間,財務風險較低。公司擁有良好的資信情況,並與多家銀行等金融機構保持長期良好的銀企合作關係。
總體來看,公司業務保持持續向好發展態勢,未來現金流良好,公司具備較強的償債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以保證償付本期可轉債本息的資金需要。
第九節 財務會計資料
本節的財務會計信息及有關的分析數據中,財務數據主要引自發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審計報告、2017年-2019年追溯重述口徑審閱報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本公司提醒投資者,本節只提供從上述財務報告中摘錄的部分信息,若欲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其會計政策進行更詳細的了解,應認真閱讀備查文件之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審閱報告全文。一、三年及一期財務報告的審計情況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文號分別為XYZH/2018BJSA0150號、XYZH/2019BJSA0312號、XYZH/2020BJSA10242號。
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報表由於下列事項導致進行追溯調整:
1、公司對2019年度報表進行追溯調整的事項如下
(1)根據財政部2019年4月30日《關於修訂印發 2019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及財政部2019年9月19日頒布的《關於修訂印發的通知》(財會(2019)16號)的編制要求,除執行上述新租賃準則產生的列報變化外,本公司將「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項目分拆為「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項目分拆為「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本公司相應追溯調整了比較數據。
(2)2019年公司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金隅集團控股的部分公司,其中包括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等14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與本公司下屬北京金隅水泥經貿有限公司發生水泥、熟料購銷業務,對2018年度報表進行追溯並對關聯方收入、成本進行抵消。
(3)新租賃準則:根據銜接規定,公司在執行新租賃準則時,根據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的累計影響數,調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不調整可比期間信息。
2、公司對2018年度報表進行追溯調整的事項如下:
(1)公司與間接控股股東金隅集團出資組建合資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已於2018年7月份實施完成,公司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金隅集團出資至合資公司的北京金隅水泥經貿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作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取得的子公司,其2018年全年實現的經營成果納入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財務報表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2)公司之全資子公司唐縣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向關聯方河北省建築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收購其持有的唐縣潔源垃圾處置有限公司100%股權,由於唐縣潔源垃圾處置有限公司受公司實際控制人金隅集團實際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因此上述收購事項認定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財務報表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3)經2018年4月19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開始施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等7項新準則及新會計報表格式,並對期初數進行追溯調整。
信永中和對本公司2017、2018年度因同一控制下合併追溯調整的合併財務報表進行了審閱,並出具了XYZH/2020BJSA10817號無保留結論的審閱報告。
除特別註明外,本上市公告分析的內容以發行人2017年-2019年追溯重述口徑審閱報告為基礎。
二、三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一)三年及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總計 6,154,116.23 6,073,349.57 7,220,752.20 6,661,119.35
負債合計 3,109,150.76 3,189,553.08 4,293,033.27 4,187,742.75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 1,658,134.26 1,535,113.02 1,777,131.82 1,668,007.17
計
所有者權益合計 3,044,965.47 2,883,796.49 2,927,718.93 2,473,376.60
2、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收入 2,515,445.19 3,450,703.20 3,144,812.68 2,621,818.49
營業成本 1,640,853.72 2,171,556.14 2,019,097.17 1,810,779.93
營業利潤 485,053.09 630,707.69 434,361.08 198,713.00
利潤總額 485,196.87 625,401.77 432,193.50 198,804.20
淨利潤 375,269.95 490,462.46 323,801.20 149,725.14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 209,432.64 270,058.78 190,367.56 88,555.08
利潤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202,857.17 261,368.96 119,481.78 8,120.68
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693,564.04 821,909.75 778,054.43 404,768.53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49,556.30 -326,749.91 -63,506.16 60,453.3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469,856.38 -903,552.99 -356,694.72 -353,251.78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74,151.36 -408,393.16 357,853.56 111,970.07
(二)主要財務指標
1、淨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 年修訂)》計算的公司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項目 期間 加權平均淨 每股收益(元)
資產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
(%)
2020年1-9月 14.97 1.44 1.44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 2019年度 16.50 1.85 1.85
利潤 2018年度 10.70 1.41 1.41
2017年度 5.45 0.66 0.66
2020年1-9月 14.50 1.39 1.39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 2019年度 16.31 1.79 1.79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
利潤 2018年度 9.35 0.88 0.88
2017年度 0.81 0.06 0.06
註:2020年1-9月數據未經審計
2、其他主要財務指標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動比率(倍) 0.91 0.78 0.79 0.63
速動比率(倍) 0.78 0.65 0.72 0.56
資產負債率(%)(合併) 50.52 52.52 59.45 62.87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49.83 53.32 53.34 62.17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10.99 15.77 12.70 13.15
存貨周轉率(次) 5.79 8.06 8.37 7.45
總資產周轉率(次) 0.41 0.52 0.45 0.48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 5.15 6.10 5.78 3.00
(元/股)
每股現金流量淨額(元) 0.55 -3.03 2.66 0.83
每股淨資產(元) 12.31 11.39 13.19 12.38
銷售毛利率(%) 34.77 37.07 35.80 30.93
銷售淨利率(%) 14.92 14.21 10.30 5.71
利息保障倍數(倍) 7.33 5.93 3.91 2.36
註:上述指標計算公示如下: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
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帳面價值
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帳面價值
總資產周轉率=營業收入÷總資產平均帳面價值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全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總股本
每股淨現金流量淨額=全年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總股本
每股淨資產=期末淨資產/期末股本總額
銷售毛利率=(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收入
銷售淨利率=淨利潤÷營業收入
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三)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報告期內,公司非經常性損益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1.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 -945.80 1,332.63 1,033.52 -257.59
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2.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
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 10,975.95 10,313.58 7,431.86 5,767.15
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
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3.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 0.00 3,291.60 116,227.49 136,611.77
司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4.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
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 0.00 3,772.50 4,158.41 -7,374.53
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
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其他權益工具
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
5.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 20.00 0.00 622.98 7,576.91
值準備轉回
6.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 2,263.85 -402.66 -4,185.11 -1,578.23
入和支出
小計 12,314.00 18,307.65 125,289.15 140,745.46
7.所得稅影響額 2,823.54 2,859.81 2,105.01 930.70
8.少數股東影響額(稅後) 2,914.98 6,758.02 52,298.37 59,380.36
合計 6,575.47 8,689.82 70,885.78 80,434.40
第十節 本次可轉債是否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公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第十一節 其他重要事項
本公司自募集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下列可能對本公司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1、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發生重大變化;
2、所處行業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重大變化;
4、重大投資;
5、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
6、發行人住所變更;
7、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8、重大會計政策變動;
9、會計師事務所變動;
10、發生新的重大負債或重大債項變化;
11、發行人資信情況發生變化;
12、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發行人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並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承諾發行人在知悉可能對可轉換公司債券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共傳播媒體出現的消息後,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人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買賣活動;
4、發行人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第十三節 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保薦機構相關情況
名稱: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住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
聯繫電話: 010-60838888
傳真: 010-60836029
保薦代表人: 李靖、胡宇
項目協辦人: 張超超
項目組成員: 宋雲濤、李蕊來、索超、張聞鶯、李柄灝、黃亞同、肖揚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認為:冀東水泥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冀東水泥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中信證券同意保薦冀東水泥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發行人: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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