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2021-01-08 中國財經信息網
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1年01月05日 17:05:48&nbsp中財網

原標題:

九洲集團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

股票簡稱:

九洲集團

股票代碼:300040 公告編號:2021-002

image003

4d614067351d667971e88dcd7b08ec0

債券簡稱:

九洲轉債

債券代碼:123030

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 Jiuzhou Group Co.,Ltd.

(哈爾濱市松北區九洲路609號1#廠房)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1號華貿中心1號寫字樓22層)

二零二一年一月

第一節重要聲明與提示

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九洲集團

」、「發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

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

下簡稱「深交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

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

查閱2020年12月17日刊載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

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全文。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中的相同。

第二節

可轉債

上市情況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簡稱:

九洲轉2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代碼:123089

三、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量:50,000.00萬元(500萬張)

四、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量:50,000.00萬元(500萬張)

五、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時間:2021年1月8日

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的起止日期:即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

八、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6年12月20

九、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一

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

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十、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十三、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估機構: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評級,公司主體信用評級為AA-級,本次可轉換公司

債券信用級別為AA-級。公司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後,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

限公司將進行跟蹤評級。

第三節序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

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

定編制。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3311號」文同意註冊,公司於

2020年12月21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了500萬張可轉換

公司債

券,每張面值100元,

發行總額5.00億元。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8日)收市後

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

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本次

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經深交所文同意,公司5.00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於2021年1月8日起在深交

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

九洲轉2

」,債券代碼123089。

本公司已於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

全文。

第四節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概況

公司名稱

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HARBIN JIUZHOU GROUP CO.,LTD.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30100127600046K

設立日期

2000年8月8日

註冊資本

343,050,894.00元(2020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李寅

註冊地址

哈爾濱市松北區九洲路609號1#廠房

辦公地址

哈爾濱市松北區九洲路609號

股票代碼

300040

股票簡稱

九洲集團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

董事會秘書

李斌

聯繫電話

0451-58771318

傳真號碼

0451-58771318

電子信箱

STOCK@JZE.COM.CN

二、發行人設立及歷次股本變化情況

(一)發行人設立情況

公司的前身為哈爾濱九洲電力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洲有限」),

成立於1997年8月8日。

2000年8月1日,經黑龍江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黑體改復[2000]45號《關於

同意哈爾濱九洲電力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整體改制變更設立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覆》批准,以九洲有限截至2000年7月31日經審計的帳面淨資產值

3,745萬元按1:1的比例折為3,745萬股普通股股份,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於2000年8月8日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領取了註冊號為2301032002928的《企

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名稱變更為「哈爾濱九洲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

為3,745萬元。整體變更後股東持股數量及比例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1

李寅

1,500.00

40.05%

2

哈爾濱九洲電源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1,145.00

30.57%

3

哈爾濱創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700.00

18.70%

4

哈爾濱市科技風險投資中心

300.00

8.01%

5

深圳市怡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67%

合計

3,745.00

100.00%

(二)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9]1388號文核准,九洲電氣公開發行18,000,000

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33元/股。本次公開發行後,公司的總股本

為69,450,000股,2010年1月8日,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

(三)公司上市後歷次股本變動情況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股份變動數量(股)

變動後股本(股)

2010年5月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69,450,000

138,900,000

2013年6月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138,900,000

277,800,000

2015年12月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60,603,204

338,403,204

2015年12月

授予限制性股票

7,676,000

346,079,204

2016年12月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預留部分

308,000

346,387,204

2017年6月

回購註銷部分限制

性股票

-200,000

346,187,204

2018年7月

回購註銷部分限制

性股票

-3,155,200

343,032,004

2020年3月

可轉換債券轉股

18,890

343,050,894

2020年6月

可轉換債券轉股

40,666

343,091,560

三、發行人的股本總額及前十名股東的持股情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總額為343,091,560元,股本結構如下表

所示: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94,617,977

27.58%

1、首發後個人類限售股

-

-

2、首發後機構類限售股

-

-

3、高管鎖定股

94,617,977

27.58%

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248,473,583

72.42%

1、人民幣普通股

248,473,583

72.42%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

-

三、總股本

343,091,560

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東及其持股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數量(股)

比例

1

李寅

境內自然人

71,273,702

20.77%

2

趙曉紅

境內自然人

54,170,602

15.79%

3

黑龍江辰能哈

工大高科

技風險投

資有限公司

國有法人

5,472,240

1.59%

4

李長和

境內自然人

5,320,035

1.55%

5

李文東

境內自然人

4,350,362

1.27%

6

哈爾濱市科技風險投資中心

國有法人

2,538,460

0.74%

7

寧波華建匯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境內非國有法人

2,249,724

0.66%

8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法人

1,810,500

0.53%

9

任中華

境內自然人

1,452,800

0.42%

10

姜美玉

境內自然人

1,439,800

0.42%

合計

150,078,225

43.74%

四、發行人的主要經營情況

(一)公司主要業務的經營情況

公司目前主要從事可再生能源電站投資及開發運營、智能配電網相關業務、

環境綜合能源等業務。

公司智能配電網相關業務主要包括智能配電網設備製造,同時向客戶提供智

能電網系統解決方案。公司在智能成套電氣設備和輸配電設備製造領域積累了

20多年的行業經驗,擁有高電壓、大功率電力電子技術等核心技術,為城市智

能配電網和可再生能源提供關鍵電氣設備,在行業內具有技術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公司產品涵蓋35kv以下各類電開關和變電設備、高頻電源及高壓變頻器、高低

壓無功補償、可再生能源用變流器和逆變器、鉛碳儲能蓄電池、固體蓄熱電鍋爐、

交直流電動汽車充電樁等。同時,公司也為地鐵、

新能源

電站、城市配電網等提

供智能電網系統解決方案。

2015年開始,公司積極實施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由智能配電網設備製造

向下遊延伸,進入可再生能源電站投資及開發運營業務,主要包括光伏、風電、

生物質發電等領域。可再生能源電站運營業務是公司未來重點發展方向。

環境綜合能源業務是公司圍繞節能和能效管理開展的新業務,將不同的可再

生能源供應系統連接起來,實現電力、蒸汽、熱力、儲能等有機整合,提升區域

整體能源利用效率,實現能源的系統優化。

截至目前公司形成了智能配電網相關業務、可再生能源電站投資及開發運營、

環境綜合能源三大業務板塊聯動的格局,在實現產業鏈延伸的同時,積累了豐富

的電氣設備製造、

新能源

電站建設開發、運營經驗。

(二)公司的競爭優勢

1、技術及創新優勢

公司通過多年的技術積累與沉澱,在行業內具備了較強的產品競爭力和技術

創新能力,公司研發水平處於行業領先地位。公司是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財政

廳、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

開發中心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

術人員多為業內專家,公司多名核心技術人員在相關國家行業標準的起草工作中

承擔主要任務。公司與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通過定

期選派優秀技術人員到國外和國內科研院所進行專門的業務技術培訓,技術創新

能力的增強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後勁,為公司核心競爭能力的

提高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至本公告書籤署日,公司擁有境內專利159項。

2、產業鏈優勢

公司多年來為客戶提供電氣成套設備積累了大量優質的客戶資源、供應鏈資

源和風能、光伏項目資源,為公司進入可再生能源領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近年

來,公司通過承建、直接投資光伏、風電、項目等方式,由電力設備製造向下遊

延伸,進入可再生能源電站投資及開發運營業務領域。公司通過向風電、光伏下

遊業務拓展和相關多元化產品開發,在風光電場開發、可再生能源設備銷售和新

產品市場開發方面,形成了良好的資源協同優勢。

3、產業合作及品牌建設優勢

公司積極與羅克韋爾自動化、西門子、施耐德、ABB公司等國際領先的電氣

製造商合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在生產管理能力、製造工藝水平、生產裝備、

工藝設計、品質控制等方面達到了較高水平,並結合中國用戶的習慣與特點,開

發出應用靈活、獨具特色、適合國情的電氣成套設備系統解決方案。公司多年來

一直是國

家電網

的固體絕緣開關櫃和箱式變電站等系列產品的合格供應商。

4、綜合競爭力優勢

公司具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前期開發和建設施工經驗,擁有電力工程總承包

貳級資質、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市政行業(熱力工程、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專業乙級;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程、風力發電、

新能源

發電)

專業乙級;建築行業(建築工程)乙級資質。公司憑藉上述資質和豐富的行業經

驗,能夠實現可再生能源項目全流程管理。未來的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

國家補貼力度逐漸減弱,市場化競爭更加充分;電價下浮對企業的技術進步、規

模化、融資成本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具備可再生能源電站從設計、

開發、投資、施工到運營的全流程資質和豐富的行業經驗,具有較強的綜合競爭

力。

五、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情況

截至本公告書籤署日,公司控股股東為李寅先生,實際控制人為李寅、趙曉

紅夫婦。

截至2020年6月30日,李寅持有發行人71,273,702股股份,持股比例為20.77%,

為發行人控股股東;李寅、趙曉紅為夫妻關係,合計持有發行人125,444,304股股

份,持股比例為36.56%,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第五節發行與承銷

一、本次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總額為50,000.00萬元人民幣(500.00萬張)

(二)向原股東發行的數量和配售比例

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的

九洲轉債

3,072,784張,即307,278,400元,佔本次發行總

量的61.46%。

(三)發行價格

按票面金額平價發行,100元/張。

(四)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面值

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

(五)募集資金總額

募集總額為50,000.00萬元人民幣。

(六)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實行優先

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

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億元的部分

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七)配售結果

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3,072,784張,即307,278,4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

的61.46%;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1,907,716張,即190,771,600元,佔本次

發行總量的38.15%;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包銷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為19,500

張,包銷金額為1,95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39%。

(八)前十名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持有轉債比例(%)

1

李寅

936,822.00

18.74

2

趙曉紅

712,018.00

14.24

3

上海中電投融合

新能源

投資管理中心

(有限合夥)

104,687.00

2.09

4

陳建有

33,943.00

0.68

5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9,500.00

0.39

6

嚴宗謙

14,884.00

0.30

7

任中華

14,458.00

0.29

8

姜美玉

12,224.00

0.24

9

黃達明

10,660.00

0.21

10

高福民

9,443.00

0.19

(九)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

序號

項目

金額(萬元)

1

承銷保薦費用

700.00

2

審計、驗資費用

103.77

3

律師費用

84.91

4

評級費用

23.58

5

發行手續費

4.72

合計

916.98

二、本次發行的承銷情況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總額為5.00億元,其中向原股東優先配售3,072,784

張,即307,278,4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1.46%;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

1,907,716張,即190,771,6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38.15%;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包銷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19,500張,包銷金額為1,95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

量的0.39%。

三、本次發行資金到位情況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在扣除保薦承銷費後,由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20年12月25日匯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存

儲帳戶。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進行驗證,並出具了《驗證報告》

(天健驗[2020]645號)。

四、本次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

名稱: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薦代表人:楊威、陳超

項目協辦人:楊建華

經辦人員:陳佰潞、艾斐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1號華貿中心1號寫字樓22層

聯繫電話:010-59026600

傳真:010-59026970

(二)律師

名稱: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王麗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

金融街

19號富凱大廈B座12層

經辦律師:趙懷亮、郭強、袁鳳

聯繫電話:010-52682888

傳真:010-52682999

(三)審計及驗資機構

名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事務所負責人:呂蘇陽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幹區錢江路1366號華潤大廈B座31樓

經辦會計師:尹志彬、王曉康、翁偉、孫敏

聯繫電話:0571-89722366

傳真:0571-89722975

(四)資信評級機構

名稱: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機構負責人:萬華偉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號院2號樓17層

經辦人員:王文燕、於彤昆

聯繫電話:010-85679696

傳真:010-85679228

第六節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本次發行的核准

本次

可轉債

發行方案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020年第一次臨

時股東大會批准。

本次

可轉債

發行已經深交所審核通過,並已取得證監會《關於同意哈爾濱九

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

[2020]3311號)。

(二)證券類型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三)發行規模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0,000.00萬元,發行數量為

500.00萬張。

(四)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五)募集資金量及募集資金淨額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總額為50,000.00萬元(含發行費用),募

集資金淨額為49,083.02萬元。

(六)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0,000.00萬元(含50,000.00萬元),

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投入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

1

泰來九洲電氣100MW平價上網光伏

發電項目B項目

45,759.87

18,000.00

2

泰來九洲電氣100MW平價上網光伏

發電項目

42,765.63

16,083.02

3

補充流動資金

15,000.00

15,000.00

合計

103,525.50

49,083.02

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實際情況

通過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二、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該可轉

債及未來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發行規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並結合公司財務狀況和投資計劃,本

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50,000.00萬元,發行數量500萬張。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6

年12月20日。

(五)債券利率

第一年為0.4%,第二年為0.6%,第三年為1.0%,第四年為1.5%,第五年

為2.5%,第六年為3.0%。

(六)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後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

可轉債

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自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

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

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的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

債發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

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

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轉股年度有關利息和股利的歸屬等事項,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確定。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

可轉債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4)

可轉債

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

可轉債

持有人承擔。

(七)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25日)

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2021年6月25日)起至可轉換

公司債

券到期日

(2026年12月20日)止(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八)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Q的計算方式

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V為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股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日

有效的轉股價。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一股的整數倍。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股

可轉債

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

可轉債

持有人

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

可轉債

的票面餘額及其所對應的

當期應計利息,按照四捨五入原則精確到0.01元。

(九)轉股價格的確定及其調整

1、初始轉股價格的確定依據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初始轉股價格為8.00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

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

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

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較高者。

其中,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

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2、轉股價格的調整方法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

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將按

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為調整後有效的轉股價,P0為調整前有效的轉股價,n為該次送股

或轉增股本率,A為該次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該次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

為該次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

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並於公告

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

為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

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

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

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

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十)轉股價格的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條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

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

價格應不低於前項規定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

盤價格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

及網際網路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

期間(如需)。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

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

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十一)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期滿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

可轉債

面面值的115%(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

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

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

可轉債

(1)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

盤價格計算。

(十二)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

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

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

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

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

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

可轉債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

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

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

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

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

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集

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

可轉債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權利。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

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當期應

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

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

附加回售權。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十三)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

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

可轉債

轉股形成的股

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十四)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

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包銷。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

(1)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即2020年12月18

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A股股東。

(2)網上發行: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

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十五)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

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3,072,784張,即307,278,400元,佔本次發行總

量的61.46%;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1,907,716張,即190,771,600元,

佔本次發行總量的38.15%;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包銷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

為19,500張,包銷金額為1,95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39%。

(十六)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5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擬

投入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

1

泰來九洲電氣100MW平價上網光伏

發電項目B項目

45,759.87

18,000.00

2

泰來九洲電氣100MW平價上網光伏

發電項目

42,765.63

16,083.02

3

補充流動資金

15,000.00

15,000.00

合計

103,525.50

49,083.02

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實際情況

通過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三、債券持有人及債券持有人會議

為充分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次

可轉債

設立債券持有人會議。債券

持有人會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債券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參與或委託代理人參與債券持有人會

議並行使表決權;

(2)根據約定條件將所持有的

可轉債

轉為公司股份;

(3)根據約定的條件行使回售權;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

可轉債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6)按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償付

可轉債

本息;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作為

公司債

權人的其他權利。

2、債券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公司發行

可轉債

條款的相關規定;

(2)依其所認購的

可轉債

數額繳納認購資金;

(3)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形成的有效決議;

(4)除法律、法規規定及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償付可

轉債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

可轉債

持有人承擔的其他義務。

(二)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限範圍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限範圍如下:

1、當公司提出變更募集說明書約定的方案時,對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議作出

決議,但債券持有人會議不得作出決議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債券本息、變更本次

債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說明書中的贖回或回售條款等;

2、當公司未能按期支付

可轉債

本息時,對是否同意相關解決方案作出決議,

對是否通過訴訟等程序強制公司和保證人(如有)償還債券本息作出決議,對是

否參與發行人的整頓、和解、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作出決議;

3、當公司減資(因股權激勵回購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解散或者

申請破產時,對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議,以及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方案作出決議;

4、當保證人(如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時,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權

利的方案作出決議;

5、當發生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時,對行使債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權利的方案作出決議;

6、在法律規定許可的範圍內對本規則的修改作出決議;

7、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的其

他情形。

(三)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

在本次

可轉債

存續期間內,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應當召集債券持有人會

議:

1、公司擬變更

可轉債

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

可轉債

本息;

3、公司發生減資(因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解

散或者申請破產;

4、保證人(如有)或擔保物(如有)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其他影響債券持有人重大權益的事項。

下列機構或人士可以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單獨或合計持有10%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的持有人;

3、法律、法規、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機構或人士。

(四)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出席人員

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債權登記日為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期之前第5個交易

日。債權登記日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適用法律

規定的其他機構託管名冊上登記的本次債券持有人為有權出席該次債券持有人

會議並行使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

(五)債券持有人會議的程序

債券持有人會議採取現場方式召開。首先由會議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布會

議議事程序及注意事項,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後由會議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

論後進行表決,經律師見證後形成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

債券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在公司董事長未能主持會議的情況下,

由董事長授權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長和董事長授權董事均未能主持會議,則

由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債券面值總額超過二分之一多數選舉產生

一名債券持有人作為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主持人。

公司可以委派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債券持有人會議;經召集人同意,其

他重要相關方可以列席會議。應召集人要求,公司應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級管

理人員列席會議。除涉及商業秘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的限制外,列席會議

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應就債券持有人的質詢和建議作出解釋和說明。

(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表決與決議

向會議提交的每一議案應由與會的有權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債券持有人

或其正式委託的代理人投票表決。每一張未償還的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擁有一票表決權。

債券持有人會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會議設監票人兩名,負責會議計票和監票。監票人由會議主持人推薦並由出

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擔任。每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投票時,

應當由至少兩名債券持有人(或債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發行人授權代表參加

清點,並由清點人當場公布表決結果。律師負責見證表決過程。

會議主持人根據表決結果確認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是否獲得通過,並應當在

會上宣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應載入會議記錄。

債券持有人會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本次未償還債券面值總

額的債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決議。

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經有權機構批准的,

經有權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募集說明書和本規則的規定,

經表決通過的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對本次

可轉債

全體債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約束

力。

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在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之日後二個交易日內

將決議於監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公告中應列明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地

點、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數、出席會議的

債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決權的本次

可轉債

張數及佔本次

可轉債

總張數的

比例、每項擬審議事項的表決結果和通過的各項決議的內容。

第七節發行人的資信及擔保事項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公司聘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進行信用評

級,2020年4月27日,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評級報告》(聯合

[2020]783號),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信用等級為

AA-。

2020年10月21日,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

券評級服務業務備案,全資子公司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現有的證券評級業務及

對應的權利和義務全部由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承繼,本次

可轉債

的後續評

級及跟蹤工作將由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承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上市後,在債券存續期內,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將

對本期債券的信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蹤評級,並出具跟蹤評級報告。定期

跟蹤評級在債券存續期內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三、最近三年債券發行及其償還的情況

(一)最近三年,

公司債

券發行情況及償還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1317號文」批准,並經深交所同意,九洲集

團由主承銷商中德證券採用餘額包銷方式,於2019年8月20日向社會公眾公開

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3,080,000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00元,按面值發行,

共募集資金人民幣30,8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7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

金為30,100.00元,由主承銷商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8月26日匯入

九洲集團

募集資金監管帳戶。另減除律師費、會計師費用、資信評級費、信息披

露費及發行手續費等與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271.77萬

元(不含稅)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29,828.23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

況業經天健會計師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證報告》(天健驗〔2019〕285號)。本

可轉債

已於2019年9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期

可轉債

的付息日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0日,如該日為法定

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公司已於2020

年8月20日支付第一個計息年度的利息141.36萬元。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應付未付利息的情況。

(二)公司償債能力指標

報告期內,公司償付能力指標如下:

財務指標

2020年6月末

/2020年1-6月

2019年末/2019

年度

2018年末/2018

年度

2017年末/2017

年度

資產負債率(合併)

60.11%

58.47%

48.48%

50.68%

利息保障倍數(倍)

1.30

1.31

1.57

15.16

貸款償還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償付率

100%

100%

100%

100%

註: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2、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3、貸款償付率=實際貸款償還額/應償還貸款額;

4、利息償付率=實際利息支出/應付利息支出。

報告期內,公司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較高水平,貸款及利息償還情況良好,

不存在逾期歸還銀行貸款及利息的情況。

四、本公司商業信譽情況

公司最近三年與公司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不存在嚴重的違約現象。

第八節償債措施

本公司聘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進行了信

用評級,評級結果為AA-級,在本期債券的存續期內,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

司每年將對公司主體和本次

可轉債

進行一次跟蹤信用評級,公司無法保證其主體

信用評級和本次

可轉債

的信用評級在債券存續期內不會發生負面變化。若資信評

級機構調低發行人的主體信用評級和/或本次

可轉債

的信用評級,則可能對債券

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反映償債能力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如下表所示:

項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動比率(倍)

2.33

2.18

1.58

1.71

速動比率(倍)

1.71

1.66

1.35

1.43

資產負債率(合併,%)

60.11

58.47

48.48

50.68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保障倍數(倍)

1.30

1.31

1.57

15.16

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呈小幅上升趨勢,總體較為合理,公司

短期償債能力較強;公司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0.68%、48.48%、58.47%

和60.11%,處於合理水平。2018年,公司可再生能源電站投資及開發運營業務

規模較2017年有所下降,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相應減少,流動負債下降比例相

對較小,導致公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下降;2019年,公司發行

可轉債

,同時

使用長期借款替代短期借款,流動資產增加,導致公司2019年末流動比率、速

動比率上升。報告期內公司銀行借款及融資租賃規模增加,導致公司利息支出大

幅增加,2018年末及2019年末利息保障倍數較2017年末下降。總體來看,公

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資產負債率水平較為正常,償債能力較強。

第九節財務會計資料

一、審計意見情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

年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審計,並分別出具了天健審[2018]3328號、天健審[2019]3988

號和天健審[2020]3808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2020年1-6月財務

數據未經審計。

二、報告期內簡要財務數據

(一)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合計

523,167.39

495,479.73

372,879.84

378,301.64

負債合計

314,485.28

289,715.25

180,765.85

191,736.33

歸屬母公司所有

者權益

204,792.97

202,325.99

190,873.00

186,525.18

所有者權益合計

208,682.11

205,764.48

192,113.99

186,565.31

(二)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總收入

51,696.09

79,148.13

102,378.67

142,821.47

營業利潤

4,987.52

4,634.10

4,504.43

12,265.87

利潤總額

4,813.43

4,652.78

4,677.18

11,911.53

淨利潤

4,608.82

5,559.89

4,538.93

10,010.56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

4,158.17

5,032.82

4,512.23

10,010.56

(三)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2,075.69

5,616.67

61,807.10

-22,753.20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31,427.08

-25,750.74

-18,420.04

-21,696.48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14,633.64

42,713.96

-30,159.97

39,212.7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14,717.75

22,579.89

13,227.09

-5,236.98

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29,184.94

43,902.69

21,322.80

8,095.72

(四)每股收益及淨資產收益率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

的淨利潤

4,158.17

5,032.82

4,512.23

10,010.56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2.04%

2.58%

2.38%

5.49%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

的非經常性損益淨額

805.13

1,948.25

1,699.89

789.45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

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

3,353.04

3,084.57

2,812.34

9,221.1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

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64%

1.58%

1.49%

5.0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15

0.13

0.29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0.09

0.08

0.27

(五)其他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

2019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2018年12月31

日/2018年度

2017年12月31

日/2017年度

流動比率(倍)

2.33

2.18

1.58

1.71

速動比率(倍)

1.71

1.66

1.35

1.43

資產負債率(合併)

60.11%

58.47%

48.48%

50.68%

資產負債率(母公

司)

41.08%

40.76%

32.69%

40.26%

應收帳款周轉率

(次)

0.59

0.92

1.04

1.35

存貨周轉率(次)

0.67

1.35

2.53

3.36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

的現金流量(元)

0.06

0.16

1.80

-0.66

每股淨現金流量

(元)

-0.43

0.66

0.39

-0.15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

入的比例

2.29%

5.44%

3.59%

1.96%

計算公式: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帳面價值

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帳面價值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例=研發費用/營業收入

(六)非經常性損益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

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21.51

-3.25

-29.40

-29.51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企

業業務密切相關,按照國家統一

標準定額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補助

除外)

1,003.53

2,232.67

1,794.38

1,261.18

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110.03

107.86

43.45

14.49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

入和支出

-174.08

34.86

185.11

-323.41

非經常性損益總額

960.99

2,372.14

1,993.53

922.74

減:企業所得稅影響額

155.28

420.23

293.59

133.29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稅後)

0.58

3.67

0.06

-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非經常性損

益淨額

805.13

1,948.25

1,699.89

789.45

三、財務信息查閱

投資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詳細財務資料,敬請查閱本公司財務報告。投資者可

瀏覽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查閱上述財務報告。

四、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的影響

如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全部轉股,按初始轉股價格計算,則公司股東權益增

加49,083.02萬元,總股本增加約6,135.38萬股。

第十節本次

可轉債

是否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本公司本次

可轉債

未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第十一節其他重要事項

公司自募集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下列可能對本公司有

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1、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發生重大變化;

2、所處行業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重大變化;

4、其他重大投資;

5、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

6、發行人住所變更;

7、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8、重大會計政策變動;

9、會計師事務所變動;

10、發生新的重大負債或重大債項變化;

11、發行人資信情況發生變化;

12、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節董事會上市承諾

發行人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中國

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

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並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承諾發行人在知悉可能對可轉換

公司債

券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

共傳播媒體出現的消息後,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

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

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買賣活動;

4、發行人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第十三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保薦機構相關情況

名稱: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薦代表人:楊威、陳超

項目協辦人:楊建華

經辦人員:陳佰潞、艾斐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1號華貿中心1號寫字樓22層

聯繫電話:010-59026600

傳真:010-59026970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保薦機構中德證券認為: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

司債券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

(試行)》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九洲集團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中德證

券同意推薦

九洲集團

可轉換

公司債

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

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此頁無正文,為《哈爾濱

九洲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蓋章頁)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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