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02日 20:51:32 中財網 |
原標題:
北陸藥業: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證券代碼:300016 證券簡稱:
北陸藥業公告編號:2020-093
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北陸藥業」、「發行人」或「公司」)和中
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建投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發行
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
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
(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
第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或「北陸轉債」)。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
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
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或
「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
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
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實施細則》。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
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
可轉債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2月7日(T日),
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東在2020年12月7日(T日)參與優先
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
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
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代為
申購。
3、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
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申購的,以
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
得撤單。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
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
可轉債中籤後,應根據《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
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中籤號碼公告》(以下簡稱「《中籤號碼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
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9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
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
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
銷商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
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
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
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
5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15,000萬元。當實
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
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如確定繼續履行發
行程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
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
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
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
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券及可交換
公司債券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
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券、可交換
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
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
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
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7、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8、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未提供擔保措
施,如果
可轉債存續期間出現對公司經營管理和償債能力有重大負面影響的事件,本次可
轉債可能因未提供擔保而增加兌付風險。
9、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轉股股份僅來源於新增股份。
10、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
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
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
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
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分為兩個部分
1、向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實行優先
配售。其中:
(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380016」,配售簡稱為
「北陸配債」;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數量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相關業務指引執行,即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過程中產生不足1張的部分,按數量大
小排序,數量小的循環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
(2)原股東持有的「
北陸藥業」股票如果託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
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登記公司相關業務指引在對應
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3)原股東參與優先認購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
(4)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以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
2、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申購代碼為
「370016」,申購簡稱為「北陸發債」。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
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
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重要提示
1、
北陸藥業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810
號文同意註冊。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簡稱為「北陸轉債」,債券代碼為「123082」。
2、本次發行50,000萬元
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500萬張,按面值
發行。
3、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
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
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北陸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
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北陸藥業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0111元
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金額,並按100元/張轉換為
可轉債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
5、發行人現有A股股本494,494,476股,剔除公司回購專戶庫存股0股後,可參與本
次發行優先配售的A股股本為494,494,476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
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上限總額約4,999,833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總額的99.9967%。由
於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
(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
有差異。
本次發行向原股東的優先配售採用網上配售,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
進行,配售代碼為「380016」,配售簡稱為「北陸配債」。
6、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申購簡稱為「北陸發債」,
申購代碼為「370016」。每個帳戶最小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
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超出
部分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北陸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北陸轉債上市首日即可
交易。
8、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儘快辦理有
關上市手續。
9、請投資者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北陸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發行辦法、
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和投資
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
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北陸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
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北陸轉債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作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北陸
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北陸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
書》」),該《募集說明書》已於2020年12月3日(T-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披露。
12、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
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
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無流通限制及鎖定
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
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率波動導致
可轉債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3、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中國證
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公司、
北陸藥業:
指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債、轉債:
指可轉換
公司債券
北陸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50,000萬元可轉換
公司債券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50,000萬元,票面金額為
100元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之行為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2月4日
優先配售日、申購日(T日):
指2020年12月7日,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接受網
上投資者申購的日期
原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深交所收市後在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
發行人所有股東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發行的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申購,包括按
照規定的程序、申購數量符合規定等
元: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
該
可轉債及未來經
可轉債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深交所上市。
2、發行規模及發行數量
本次
可轉債的發行總額為人民幣50,000萬元,發行數量為500萬張。
3、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每張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
4、
可轉債基本情況
(1)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的期限為發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2月7日
至2026年12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 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
款項不另計息)。
(2)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
第六年3%。
(3)債券到期贖回: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到期後5個交易日內,發行人將按債券面值的
115%(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4)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歸還所有未轉股的
可轉債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
可轉債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轉債票面總金額自
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
受的當期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
登記日持有的
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
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
可轉債發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
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
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
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個交易日,公司將在
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
日)轉換成股票的
可轉債不享受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4)
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
可轉債持有人負擔。
(5)初始轉股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1.41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
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
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1個交
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以及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
總量。
(6)轉股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股期自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11日(T+4
日)起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
可轉債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1日至2026年12
月6日止(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
息)。
(7)信用評級:本次
可轉債的信用級別評級為A+,發行主體信用級別評級為A+。
(8)資信評估機構: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
(9)擔保事項: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未提供擔保。
5、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2月7日(T日)。
6、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本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
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
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本次申購。
7、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北陸轉債向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
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
投資者發行。
(1)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①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北陸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
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0111元
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
債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10111
張
可轉債。
發行人現有A股股本494,494,476股,剔除公司回購專戶庫存股0股後,可參與本次
發行優先配售的A股股本為494,494,476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
先配售的
可轉債上限總額約4,999,833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總額的99.9967%。由於
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相關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
異。
②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380016」,配售簡稱為
「北陸配債」。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數量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相關業務指引執行,即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過程中產生不足1張的部分,按數量大
小排序,數量小的循環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
原股東持有的「
北陸藥業」股票如果託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託管
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登記公司相關業務指引在對應證券
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③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
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
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申購代碼為
「370016」,申購簡稱為「北陸發債」。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
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
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主承銷商
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主承銷商將認定該投
資者的申購無效。
8、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9、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北陸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北陸轉債將於上市首日開
始交易。
10、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00萬元的部分由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包銷基數為5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
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15,000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
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調整最
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
止發行措施,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
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11、上市安排
發行人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儘快向深交所申請上市,辦理有關上市手續,具體上市時
間將另行公告。
12、轉股價格的調整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
行的
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將按下述公式對轉股價
格進行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該次送股率或轉增股本率,k為該次增發新股率或配
股率,A為該次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該次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
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轉
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
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
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權益
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
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13、轉股股數確定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Q的計算方式為:
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V為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
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
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本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申
請轉股後,對所剩可轉換
公司債券不足轉換為1股股票的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
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14、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
可轉債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
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
公司股東大會表決,該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本次發行
可轉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
低於該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價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值
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
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及深圳證
券交易所網站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從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1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起,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
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
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5、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到期後5個交易日內,發行人將按債券面值的115%(含最後一期利
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
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
可轉債: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
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
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
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16、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
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
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
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
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
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
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
可轉債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
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
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
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
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
可轉債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
可轉債持有人有權
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
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
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回售的
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
算尾)。
17、轉股後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發放的
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
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
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18、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T-2日
1、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
告》、《募集說明書提示性公告》
2020年12月4日
星期五
T-1日
1、網上路演
2、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
2020年12月7日
星期一
T日
1、刊登《
可轉債發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繳付足額資金)
3、網上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確定網上中籤率
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T+1日
1、刊登《網上發行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2、進行網上申購搖號抽籤
2020年12月9日
星期三
T+2日
1、 刊登《中籤號碼公告》
2、網上中籤繳款日(投資者確保資金帳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認購資金)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T+3日
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
結果和包銷金額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T+4日
1、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2、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後將募集資金劃
轉至發行人帳戶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
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
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北陸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4日,T-1日)收
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0111元
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10111張
可轉債。(具體參見「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7、發行方式(1)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二)有關優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權登記日(T-1日):2020年12月4日。
2、優先配售認購時間(T日):2020年12月7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
即9:15-11:30,13:00-15:00進行。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
繼續進行。
3、優先配售繳款時間(T日):2020年12月7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
(三)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式
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380016」,配售簡稱為「北
陸配債」。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張(100元),超出1張必須是1張的整數倍。
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申購量獲配北
陸轉債;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超出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按其實際可優先認購總額獲
得配售。
原股東持有的「
北陸藥業」股票如果託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託管
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登記公司相關業務指引在對應證券
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2、原股東的優先認購程序
(1)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
(2)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
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所需的款項)到認購
者開戶的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
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3)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辦理
委託手續。
(4)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5)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優先
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餘額網上申購部分
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三、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
(一)發行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
證券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發行數量
本次北陸轉債的發行總額為50,000萬元。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具體數量請參
見「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7、發行方式」。
(三)發行價格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四)申購時間
2020年12月7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15-11:30,13:00-15:00
進行。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五)申購辦法
1、申購代碼為「370016」,申購簡稱為「北陸發債」。
2、申購價格為100元/張。
3、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
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萬張(100
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投資者各自具體的申購併持有可轉換
公司債券數量應遵照相
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者應結合行
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
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
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4、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
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申購的,以
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
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5、不合格、休眠和註銷的證券帳戶不得參與
可轉債的申購。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深交所的證券帳戶卡,尚未辦理開戶
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2020年12月7日(T日)(含該日)前辦妥深交所的證
券帳戶開戶手續。
2、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必須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
可轉債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
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到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申
購委託。櫃檯經辦人員查驗申購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各項內容無誤後即可接受申購委
託。投資者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七)配售規則
2020年12月7日(T日)網上發行數量確定後,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
以下原則配售
可轉債:
1、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等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投資者按照其有效申購量認購北陸轉債;
2、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小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後,餘額部
分按照
可轉債募集說明書與發行公告確定的方式處理;
3、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搖號中籤結果確定配售數量。
中籤率=(網上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與抽籤
若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採取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
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20年12月7日(T日)深交所對有效申購進行配號,每10張(1,000元)配一個申
購號,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營業網點。
2、公布中籤率
北陸藥業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12月8日(T+1日)公告本次網上發
行中籤率。
3、搖號與抽籤
2020年12月8日(T+1日)在公證部門公證下,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共同組織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12
月9日(T+2日)公布中籤結果。
4、確認認購數量
2020年12月9日(T+2日)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北陸
轉債的數量,每一中籤號碼認購10張(1,000元)。
(九)中籤投資者繳款
網上投資者應根據2020年12月9日(T+2日)公布的中籤結果,確保其資金帳戶在
該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
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十)放棄認購
可轉債的處理方式
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張,可以不為10張的
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詳見2020
年12月11日(T+4日)刊登的《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發行結果公告》。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
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
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券及可交換
公司債券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
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券、可交換
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
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
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
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十一)清算與交割
網上發行北陸轉債的債權登記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
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
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
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
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
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50,000萬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5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
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
銷金額為15,000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
措施。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
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
機重啟發行。
六、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2020年12月4日
(T-1日)就本次發行在中證網(http://www.cs.com.cn/)舉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
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募集說明書》。
九、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直門北大街32號楓藍國際A座寫字樓7層
聯繫電話:010-62625287
聯繫人:邵澤慧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B座10層
聯繫電話:010-86451589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特此公告。
發行人: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
北陸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