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1-01-10 中財網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時間:2020年09月14日 14:05:50&nbsp中財網

原標題: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於2003

7

30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

2003

90

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

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

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

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說明書僅對業績比較基準部分內容進行更新。本招募說

明書(更新)其他所載內容截止日為

2020年5月6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

止日為

2020年3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目 錄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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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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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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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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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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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基金

託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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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五、相關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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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六、基金的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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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七、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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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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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九、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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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十、基金的投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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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十一、基金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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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十二、基金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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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十三、基金資產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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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十四、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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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十五、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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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十六、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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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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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十八、風險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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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十九、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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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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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二十一、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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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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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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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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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二十五、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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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一、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

等有關法規以及《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

合同》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

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基金合同

是約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

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慾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基金合同》:指《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 《暫行辦法》:指

1997

11

14

日經國務院批准發布並施行的《證

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3、 《試點辦法》:指

2000

10

8

日由中國證監會發布並施行的《開放

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

4、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

2017

8

31

日頒布、同年

10

1

日起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

及頒

布機關對

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5、 《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19

7

26

日頒布、同年

9

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6、 元

:

指人民幣元

7、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據本《基金合同》所設立的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

券投資基金

8、 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

募說明書》

及其更新

9、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10、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 基金管理人:指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基金髮起人:指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基金託管人:指中國

農業銀行

14、 基金銷售代理人:指依據有關代理銷售協議辦理本基金申購、贖回

和其他基金業務的代理機構

15、 基金登記註冊人

: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16、 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受權利並承

擔義務的法律主體

17、 個人投資人:指具有中國國籍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8、 機構投資人:指經有關政府部門

批准設立並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的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9、 基金成立日

:

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基金淨銷售額

超過人民幣

2

億元,且認購戶數達到或超過

100

戶的條件下,基金髮起人可以

依據《試點辦法》和實際發行情況停止發行,並宣告基金成立的日期

20、 募集期: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時間段,最長

不超過

3

個月

21、 工作日

: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2、 T

日:指日常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請日

23、 日常申購:指基金投資人根據基金銷售網點規定的手續,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購買基金

單位的請求。基金的日常申購從基金成立後不超過

30

個工作

日開始辦理

24、 日常贖回:指基金投資人根據基金銷售網點規定的手續,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賣出基金單位的請求。基金的日常贖回從基金成立後不超過

30

個工作

日開始辦理

2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

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26、 基金資產總值: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價值、銀

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它投資等所形成的資產總和

27、 基金資產淨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

28、 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

產淨值和基金單位淨值的過程

29、 基金銷售網點: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

網點

30、 指定媒體:

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

全國性

報刊

指定

網際網路網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

披露網站)等媒體

31、 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

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

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32、 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

金份額淨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

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

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長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福中三路諾德金融中心主樓

10D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

5

號院

3

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電話:(

010

86497888

傳真:(

010

86497999

聯繫人:

張利寧

本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

[1999]6

號文件批准,於

1999

3

26

日成立,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206

00

萬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東及其出

資比例為: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佔註冊資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

佔註冊資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佔註冊資本的

1

3%

;安徽省

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佔註冊資本的

13%

。截至

2020

5

6

日,基金管理人

共管理

六十二

只開放式基金和

只社保基金委託資產,

同時管理專戶理財產品

(二)主要人員情況

1

.董事會成員

周兵先生,董事長,經濟學碩士。曾任

中國銀行

總行綜合計劃部副主任科員、

香港南洋商業銀行內地融資部副經理、香港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企業財務部經

理、

廣發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業務總部副總經理(期間兼任海南華銀國際信託

投資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託管組負責人)、北京朝陽門大街證券營業部總經理。

2004年10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長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長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蔡詠先生,董事,高級經濟師。曾任安徽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講師、會計教

研室主任,安徽省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美國分公司財務經理,安徽省國際信託

投資公司國際金融部經理、深圳證券部經理、證券總部副總經理,香港黃山有限

公司總經理助理,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現任國元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安徽國元金融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

委委員、國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安徽安元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長。

葛甘牛先生,董事,碩士。曾任職多個金融機構,包括所羅門兄弟公司、瑞

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團、德意志銀行、荷蘭銀行、中

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貸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

方正證券

有限責任公司。

現任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行長/行政總裁。

陳健元先生,董事,碩士。曾任職多個金融機構,包括高盛(亞洲)有限責任

公司、巴克萊銀行。現任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北亞洲區私人

銀行業務主管。

江婭女士,董事,博士。曾任蚌埠市糧貿公司辦公室副主任,蚌埠市政府辦

公室副主任科員、秘書三室副主任,共青團蚌埠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共青團

蚌埠市委書記、黨組書記,蚌埠市蚌山區委副書記、區長,蚌埠市委常委、宣傳

部長、政府副市長,銅陵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現任安徽省信

用擔保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陳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辦公室秘書、副科長、科長、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綜合調研室助理調研員、副主任、調研員,安徽省政

府辦公廳一處處長、助理巡視員兼秘書一室主任、副主任、黨組成員,安徽省政

府副秘書長、安徽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安徽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安徽省工商

聯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現任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林培富先生,董事,碩士,高級經濟師。曾任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國際業務

部科長、副經理、投資銀行總部副經理、經理,

國元證券

有限責任公司基金公司

籌備組負責人。2005年1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公司人力資源部

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長盛創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現任長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長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盛創富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偉強先生,獨立董事,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工商管理碩士,美國賓州

州立大學政府管理碩士和法國文學碩士。曾任摩根史坦利紐約、新加坡、香港等

地投資顧問、副總裁,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香港國際資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香港駿程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現任香港萬裡資本有限公司

負責人。

張仁良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現任香港教育大學校長、公共政策講座教授,

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ABF香港創富債券指數基金監督委員會主席、香港永隆銀行

獨立董事及第十三屆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同時亦為復旦大學顧問教授和上海交通

大學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專責小組主席,

太平洋

經濟合

作香港委員會主席、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2009年獲香港特區政府

頒發銅紫荊星章、2007年被委任為太平紳士,並於2017年獲法國政府頒發棕櫚

教育軍官榮譽勳章。

榮兆梓先生,獨立董事,學士。曾任安徽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院長。現任

安徽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安徽大學經濟與社會發展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校

學術委員會委員,安徽省政府決策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資本論研究會常務

理事,全國馬經史學會理事,安徽省經濟學會副會長。

朱慈蘊女士,獨立董事,博士。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清

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經

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約諮詢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仲裁員。兼任泛海股份公司、

綠盟科技

股份公司、

貴陽銀行

獨立董事。

2.監事會成員

劉錦峰女士,監事會主席,工學及經濟學雙學士。曾任

國元證券

有限責任公

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業務三

部總經理兼資本市場部總經理、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現任國元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機構管理部總經理,兼任國

元股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國元創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國元期貨有限公司董事。

吳達先生,監事,博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曾就職於新加坡星展資產管

理有限公司,歷任星展珊頓全球收益基金經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經理,新加坡

畢盛高榮資產管理公司亞太專戶投資組合經理、資產配置委員會成員,華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國際策略分析師、固定收益投資經理。2007年8月起加入長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

長盛積極

配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盛創富資

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際業務部總監,

長盛環球

景氣行業大盤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滬港深

優勢精選靈活配置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轉型

升級主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經理,

長盛研發

回報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龍頭

雙核驅動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兼任長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魏斯諾先生,監事,碩士。曾任

中國人壽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組合經理、

高級組合經理,合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組合管理部總經理。2013年7月加入長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社保業務管理部總監,社保組合組合經理。

3.管理層成員

周兵先生,董事長,經濟學碩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總經理,碩士,高級經濟師。同上。

王寧先生,EMBA。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興業基金經理

等職務。2005年8月加盟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基金經理助理、長盛動

態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盛同慶可分離交易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

理、

長盛成長

價值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盛同慶

中證800

指數分級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同智優勢成長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長盛

同德主題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務。現任長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社保組合組合經理。

蔡賓先生,碩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曾任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

基金經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員、社保組

合助理,投資經理,基金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務。現任長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總經理,長盛盛康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盛穩怡添利債券

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張利寧女士,學士,註冊會計師。曾任職於華北計算技術研究所財務部,太

極計算機公司子公司北京潤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999年1月起加入長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公司研究部業務秘書,業務運營部基金會計、總監,財務會

計部總監,監察稽核部副總監、總監等職務。現任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監察稽核部總監。

張壬午先生,碩士。曾任深圳市遠望城多媒體電腦公司軟體網絡部軟體開發

員,深圳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技術部軟體開發員。2000年3月加入長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歷任信息技術部系統運營主管、信息技術部副總監等職務。現任長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部總監。

4

、本基金基金經理

楊哲先生,碩士。曾任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公司信用分析師、信用評

審委員會委員。2013年9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員等職

務,自2018年6月11日起任長盛

可轉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8

年6月29日兼任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自2018年6月

29日兼任長盛盛傑一年期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

王茜女士,自2003年10月25日至2008年11月6日任本基金(更名前)

基金經理;劉靜女士,自2008年8月11日至2011年2月15日任本基金(更名

前)基金經理;梁婷女士,自2011年2月15日至2013年3月21日任本基金(更

名前)基金經理;賈志敏先生,自2013年3月21日至2014年10月24日任本

基金(更名前)基金經理;馬文祥先生,自2014年9月10日至2016年4月14

日任本基金(更名前)基金經理;馬文祥先生,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8年

6月29日任本基金(更名後)基金經理;李琪

先生,

2018

6

29

2019

9

6

任本基金

(更名後)基金經理

(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經理的任職日期和離任日期均指公司決定確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王寧先生,副總經理,

EMBA

。同上。

蔡賓先生,副總經理,碩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同上。

吳達先生,監事,博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同上。

魏斯諾先生,監事,碩士。同上。

趙楠先生,MBA。歷任安信證券研究中心研究員,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權益投資部高級股票投資經理、資深股票投資經理、權益創新業務負責人、

投行總部執行董事等職務。2015年2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權益

投資部執行總監,

長盛新興

成長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網際網路

+主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同錦

研究精選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

喬培濤先生,

碩士。

曾任

長城證券

研究員、行業研究部經理。

2011

8

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研究部執行總監,

長盛航天

海工裝備靈活配置

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高端

裝備製造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經理,

長盛同智優勢成長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

葛鶴軍先生,博士。曾就職於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中誠信國際信用評

級有限公司。曾任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

2018

7

月加入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固定收

益部執行總監,長盛盛琪

一年期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長盛安鑫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經理。

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

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基金資產淨值並公告基金份額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確定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

、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的內部

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諾防止下列禁止行為的發生:

1

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

)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

金財產;

3

)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

的其他行為。

3

、基金經理承諾

1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

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僱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

)不洩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

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

)不協助、接受委託或以其它任何

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

、內部控制的原則

本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

)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

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

)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

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

)獨立性原則。公司各部門和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基金資產、公司

自有資產、委託理財及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

)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及各部門在內部組織結構和崗位的設置上要權責

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

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6

)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並重原則。公司的發展必須建立在風險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礎上,內部風險控制應與公司業務發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備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

公司建立了

三層控制二道監督

(董事會

經營管理層

業務操作層、督察

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內部控制組織體系。董事會下設的風險控制管理

委員會定期或者

不定期聽取督察長關於公司風險控制方面的報告。督察長負責監

督檢查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情況,組織指導公司監察稽核、風險管理部工作,對基

金運作、內部管理的制度執行及遵規守法進行檢查監督;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定

期對基金資產運作的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的風險隱患或發現的風險問題進行研

究;監察稽核部通過日常的的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門持續完善且嚴格執

行內控制度,風險管理部通過全面梳理與投資運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基金合同

及公司制度,從法規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個層面及時和全面揭示各

基金風險控制要素,明確風險點並標識各

風險點所採用的控制工具與控制方法,

全面加強對各基金投資合規風險監控。

3

、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

公司嚴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

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合法合規性、全面性、審慎性、適時性

原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

度和公司及部門業務規章等三部分組成。

1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公

司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內部控制大綱對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

環境、內控措施等內容加以明確。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風險管理制度、稽核監察制度、投資管理制度、

基金會計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

案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危機處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報經公

司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3

)公司及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及各部

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業務流程和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公司

及部門業務規章由公司相關部門依據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並結合部門職責

和業務運作的要求擬定,其制定和實施需報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

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法律法規變化和公司業務發展實際適時修訂完善。

公司各部門對規章制度的調整由監察稽核部負責檢查與督促。

4

、內部控制制度評價與報告

公司建立了嚴格的內控制度評價程序和報告制度,以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的合理性與有效性。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須

定期檢查本部門的風險控制情況和風險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對相應的內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評價,並根據檢查、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內控制度或修正

行為。公司監察稽核部在各部門自我監督基礎之上實施再監督,通過對各項制度

執行情況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對各項

制度的合理性與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發

現制度不合理的、不適用的,要求相關部門進行修改,同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和督

察長;發現制度未能有效執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關部門立即整改,並出具監

察報告,及時向公司管理層和督察長報告。督察長就公司內控制度建設與執行情

況定期向監管機構及公司董事會進行報告。

5

、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控制的聲明

本公司確知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維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董事會承擔最終責任;本公司特別聲明以上關於

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披露真實、準確,並承諾根據市場的變

化和公司的發展不

斷完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情況

1

、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

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8

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

[2009]13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23

註冊資本:

34,998,303.4

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繫電話:

010

-

66060069

傳真:

010

-

68121816

聯繫人:賀倩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總行設在北京。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

農業銀行

整體改制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並於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

農業銀行

全部資

產、負債、業務、機構網點和員工。中國

農業銀行

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

網點最多、業務輻射範圍最廣,服務領域最廣,服務對象最多,業務功能齊全的

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

農業銀行

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

的信譽,每年位居《財

富》世界

500

強企業之列。作為一家城鄉並舉、聯通國際、

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

農業銀行

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

堅持審慎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

略,著力打造「伴你成長」服務品牌,依託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

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

創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

農業銀行

是中國第一批開展託管業務的國內商業銀行,經驗豐富,服務

優質,業績突出,

2004

年被英國《全球託管人》評為中國「最佳託管銀行」。

2007

年中國農業

銀行通過了美國

SAS70

內部控制審計,並獲得無保留意見的

SAS70

審計報告。自

2010

年起中國

農業銀行

連續通過託管業務國際內控標準(

ISAE3402

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

農業銀行

著力加強能力建設,品牌聲譽進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屆「『金牌理財』

TOP10

頒獎盛典」中成績突出,獲「最

佳託管銀行」獎。

2010

年再次榮獲《財務長》雜誌頒發的「最佳資產託管

獎」。

2012

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雲榜「最佳資產託管銀行」稱號;

201

3

年至

2017

年連續榮獲上海清算所授予的「託管銀行優秀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授予的「優秀託管機構獎」稱號;

2015

年、

2016

年榮獲

中國銀行

協會授予的「養老金業務最佳發展獎」稱號;

2018

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

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託管銀行」獎;

2019

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的「

2019

年度

資產託管銀行天璣獎」稱號。

中國

農業銀行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部於

1998

5

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

銀行批准成立,目前內設綜合管理部、業務管理部、客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

三部、客戶四部、風險合規部、產品研發與信息

技術部、營運一部、營運二部、

市場營銷部、內控監管部、帳戶管理部,擁有先進的安全防範設施和基金託管業

務系統。

2

、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業務部現有員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

60

名,服務團隊成員專業水平高、業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從業經驗和高級技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

、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

2020

3

31

日,中國

農業銀行

託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

式證券投資基金共

523

只。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

、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

遵守國家有關託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定

,

守法經營、規範運作、嚴格監察

,

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

,

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

,

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

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

農業銀行

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

,

對託管

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託管業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

,

配備了專職內控監督人員負責託管業務的內控監督工作

,

獨立行使監督稽核職

權。

3

、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

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託管業務的規範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

格;業務管理實行嚴格的覆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

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帳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

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

,

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

,

防止

洩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託管人通過參數設置將《基金法》、《

運作辦法》、基金合同、託管協議

規定的投資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控系統,每日登錄監控系統監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資運作,並通過基金資金帳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託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

處理:

1

、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

、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

方式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提示;

3

、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交易等行

為,書面提示有關基金管理人並報

中國證監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

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

、直銷機構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

5

號院

3

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

3

法定代表人:周兵

郵政編碼:

100029

電話:(

010

86497908

、(

010

86497909

、(

010

86497910

傳真:(

010

86497997

、(

010

86497998

聯繫人:呂雪飛、張曉麗

、胡琳

2

、代銷機構

(1)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聯繫人:李紫鈺

電話:

010

-

85108753

傳真:

010

-

85109219

客戶服務電話:

95599

公司網址:

www.abchina.com

(2)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

713

辦公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

713

法定代表人:王濱

聯繫人:陳涇渭

電話:

020

-

38321497

傳真:

020

-

87310955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30

-

8003

公司網址:

www.cgbchina.com.cn

(3)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安北大

28

辦公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喬志強

聯繫人:李博

電話:

0311

-

88627587

傳真:

0311

-

8862702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12

-

9999/0311

-

96368

公司網址:

www.hebbank.com

(4)

華夏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2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聯繫人:劉軍祥

電話:

010

-

85238820

傳真:

010

-

85238680

客戶服務電話:

95577

公司網址:

www.hxb.com.cn

(5)

交通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188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聯繫人:王菁

電話:

021

-

58781234

傳真:

021

-

58408483

客戶服務電話:

95559

公司網址:

www.bankcomm.com

(6)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

5047

平安銀行

大廈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

5047

平安銀行

大廈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聯繫人:趙楊

電話:

0755

-

22166574

傳真

021

-

50979507

客戶服務電話:

95511

-

3

公司網址:

bank.pingan.com

(7)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

12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國富

聯繫人:周志傑

電話:

021

-

61614934

傳真:

021

-

63604199

客戶服務電話:

95528

公司網址:

www.spdb.com.cn

(8)

興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

154

號中山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路

167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聯繫人:李瑋琳

電話:

021

52629999

傳真:

021

62569070

客戶服務電話:

95561

公司網址:

www.cib.com.cn

(9)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聯繫人:季平偉

電話:

0755

83198888

傳真:

0755

83195050

客戶服務電話:

95555

公司網址:

www.cmbchina.com

(10) 中國

工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聯繫人:楊威

電話:

010

-

66107909

傳真:

010

-

66107914

客戶服務電話:

95588

公司網址:

www.icbc.com.cn

(11) 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

號院

1

號樓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聯繫人:王未雨

電話:

010

-

67596233

傳真:

010

-

66275654

客戶服務電話:

95533

公司網址:

www.ccb.com

(12) 中國

民生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聯繫人:穆婷

電話:

010

-

58560666

傳真:

010

-

57092611

客戶服務電話:

95568

公司網址:

www.cmbc.com.cn

(13)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1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聯繫人:

官洋

電話:

010

-

6

6596842

傳真:

010

-

66594

791

客戶服務電話:

95566

公司網址:

www.boc.cn

(14)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國華

聯繫人:王碩

電話:

010

-

68858096

傳真:

010

-

68858057

客戶服務電話:

95580

公司網址:

www.psbc.com

(15)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9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慶萍

聯繫人:王曉琳

電話:

010

-

89937325

傳真:

010

-

85230049

客戶服務電話:

95558

公司網址:

bank.ecitic.com

(16)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35

層、

28

A02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2008

號中國鳳凰大廈

1

9

法定代表人:王連志

聯繫人:陳劍虹

電話:

0755

-

82825551

傳真:

0755

-

82558355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00

-

1001

公司網址:

www.essence.com.cn

(17)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

42

號寫字樓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聯繫人:蔡霆

電話:

022

-

28451991

傳真:

022

-

28451958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51

-

5988

公司網址:

www.bhzq.com

(18)

財通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號嘉華國際商務中心

辦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號嘉華國際商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繼寧

聯繫人:徐軼青

電話:

0571

-

87822359

傳真:

0571

-

97918329

客戶服務電話: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國)

公司網址:

www.ctsec.com

(19)

長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08

號特區報業大廈

14

16

17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6008

號特區報業大廈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黃耀華

聯繫人:劉陽

電話:

0755

-

83516089

傳真:

0755

-

83515567

客戶服務電話:

0755

-

33680000,400

-

6666

-

888

公司網址:

www.cgws.com

(20)

長江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

8

長江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楊澤柱

聯繫人:奚博宇

電話:

027

-

65799999

傳真:

027

-

85481900

客戶服務電話: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網址:

www.95579.com

(21)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普陀區曹楊路

510

號南半幢

9

辦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號城建大廈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聯繫人:朱磊

電話:

021

-

68761616

傳真:

021

-

68767981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

-

8128

公司網址:

www.tebon.com.cn

(22)

第一創業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路

12

號中民時代廣場

B

25

26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

115

號投行大廈

18

法定代表人:劉學民

聯繫人:毛詩莉

電話:(

0755

23838750

傳真:(

0755

23838701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

-

1888

公司網址:

www.fcsc.com

(23)

東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

辦公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聯繫人:安巖巖

電話:

0431

-

85096517

傳真:

0431

-

85096795

客戶服務電話:

95360

公司網址:

www.nesc.cn

(24)

東海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號投資廣場

18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928

東海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陳耀庭

聯繫人:王一彥

電話:

021

-

20333333

傳真:

021

-

50498825

客戶服務電話: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網址:

www.longone.com.cn

(25)

東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5

號新盛大廈

B

12

-

1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5

號新盛大廈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魏慶華

聯繫人:夏銳

電話:

01

0

-

66559079

傳真:

010

-

66555246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

-

8993

公司網址:

www.dxzq.net

(26)

東莞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張運勇

聯繫人:喬芳

電話:

0769

-

22100155

傳真:

0769

-

22119426

客戶服務電話:

0769

-

961130

公司網址:

www.dgzq.com.cn

(27)

方正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中路華僑國際大廈

24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盤古大觀

A

40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聯繫人:丁敏

電話:

010

-

59355997

傳真:

010

-

57398130

客戶服務電話:

95571

公司網址:

www.foundersc.com

(28)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聯繫人:李芳芳

電話:

021

-

22169999

傳真:

021

-

22169134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

-

8788

公司網址:

www.ebscn.com

(29)

廣發證券

股份有

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

-

187

號大都會廣場

43

樓(

4301

-

4316

房)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孫樹明

聯繫人:黃嵐

電話:

95575

或致電各地營業網點

客戶服務電話:

95575

或致電各地營業網點

公司網址:

www.gf.com.cn

(30)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

3

號國華投資大廈

9

10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

3

號國華投資大廈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華

聯繫人:李春濤

電話:

010

-

84183226

傳真:

010

-

84183311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18

-

8118

公司網址:

www.guodu.com

(31)

國海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西桂林市輔星路

13

辦公地址:廣西南寧市濱湖路

46

法定代表人:張雅鋒

聯繫人:牛孟宇

電話:

0755

-

83709350

傳真:

0755

-

83704850

客戶服務電話:

95563

公司網址:

www.ghzq.com.cn

(32)

國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

95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雲

聯繫人:劉婧漪、賈鵬

電話: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傳真:

028

-

86690126

客戶服務電話:

95310

公司網址:

www.gjzq.com.cn

(33)

國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縣前東街

168

號國聯大廈

6

辦公地址:江蘇省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號國聯金融大廈

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輝

聯繫人:沈剛

電話:(

0510

82831662

傳真:(

0510

82830162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528

8

95570

公司網址:

www.glsc.com.cn

(34)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768

國泰君安

大廈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繫人:黃博銘

電話:

021

-

38676666

傳真:

021

-

38670666

客戶服務電話:

95521/4008888666

公司網址:

www.gtja.com

(35)

國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

1012

國信證券

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

1012

國信證券

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聯繫人:周楊

電話:

0755

-

82130833

傳真:

0755

-

82133952

客戶服務電話:

95536

公司網址:

www.guosen.com.cn

(36)

國元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法定代表人:蔡詠

聯繫人:李蔡

電話:

0551

-

62207323

傳真:

0551

-

62207322

客戶服務電話:安徽地區:

96888

;全國:

400

-

8888

-

777

公司網址:

www.gyzq.com.cn

(37)

海通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廣東路

689

海通證券

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

689

海通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聯繫人:李笑鳴

電話:

021

-

53594566

-

4125

傳真:

021

-

5385854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8

-

001

、(

021

962503

公司網址:

www.htsec.com

(38) 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風路

111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松林路

357

號通貿大廈

20

法定代表人:劉汝軍

聯繫人:張同亮

電話:

021

-

68405273

傳真:

021

-

68405181

客戶服務電話:

0471

-

4961259

公司網址:

www.cnht.com.cn

(39)

紅塔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

號附

1

號紅塔大廈

9

辦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155

號附

1

號紅塔大廈

9

法定代表人:況雨林

聯繫人:高國澤

電話:

0871

-

3577946

客戶服務電話:

0871

-

3577930

公司網址:

www.hongtastock.com

(40)

華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

198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聯繫人:範超

電話:

0551

-

65161821

傳真:

0551

-

65161672

客戶服務電話:

96518 (

安徽

)

4008096518

(全國)

公司網址:

www.hazq.com

(41) 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

陸家嘴

環路

166

號未來資產大廈

27

法定代表人:陳林

聯繫人:樓斯佳

電話:

021

-

5012210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20

-

9898

公司網址:

www.cnhbstock.com

(42) 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號新天地大廈

7

8

辦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號新天地大廈

7

10

法定代表人:黃金琳

聯繫人:張宗銳

電話:(

0591

87383600

傳真:(

0591

87383610

客戶服務電話:

96326

(福建省外請先撥

0591

公司網址:

www.hfzq.com.cn

(43) 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東崗西路

638

號財富大廈

辦公地址:甘肅省蘭州市東崗西路

638

號財富大廈

21

法定代表人:李曉安

聯繫人:李昕田

電話:

0931

-

8888088

傳真:

0931

-

4890515

客戶服務電話:

4006898888

0931

-

95368

公司網址:

www.hlzqgs.com

(44)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8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聯繫人:黃恆

電話:

010

-

58568235

傳真:

010

-

58568062

客戶服務電話:

010

-

58568118

公司網址:

www.hrsec.com.cn

(45)

華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

228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

228

華泰證券

廣場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

大道

4011

號港中旅大廈

18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聯繫人:龐曉芸

電話:

0755

-

82492193

傳真:

0755

-

82492962

客戶服務電話:

95597

公司網址:

www.htsc.com.cn

(46) 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28

A01

B01

b

)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

750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聯繫人:

021

-

54967552

電話:

021

-

64339000

傳真:

021

-

54967032

客戶服務電話:

021

-

32109999

029

-

68918888

4001099918

公司網址:

www.cfsc.com.cn

(47) 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

56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

56

法定代表人:孫名揚

聯繫人:劉爽

電話:

0451

-

85863719

傳真:

0451

-

82287211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66

-

2288

公司網址:

www.jhzq.com.cn

(48)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

號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20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

號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20

法定代表人:嶽獻春

電話:

4006 19 8888

客戶服務電話:

4006 19 8888

公司網址:

www.mszq.com

(49)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

4036

號榮超大廈

16

-

20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

4036

號榮超大廈

16

-

20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聯繫人:石靜武

電話:

021

-

20631117

傳真:

0755

-

82435367

客戶服務電話:

95511

-

8

公司網址:

www.pingan.com

(50) 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7

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

12

層、

15

法定代表人:劉弘

聯繫人:牟衝

電話:

010

-

5832

-

8112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7

-

8827

公司網址:

www.ubssecurities.com

(51)

山西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號山西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號山西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聯繫人:郭熠

電話:

0351

8686659

傳真:

0351

868661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66

-

1618

95573

公司網址:

www.i618.com.cn

(52)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

213

7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李俊傑

聯繫人:邵珍珍

電話:

021

-

53686888

傳真:

021

-

53686100

-

7008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91

-

8918

公司網址:

www.shzq.com

(53)

申萬宏源

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

45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聯繫人:陳宇

電話:

021

-

33388214

傳真:

021

-

33388224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9

-

5523

公司網址:

www.swhysc.com

(54) 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

115

號德勝尚城

E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

115

號德勝尚城

E

法定代表人:吳濤

聯繫人:劉宇

電話:

010

59366070

傳真:

010

59366055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20

-

0620

公司網址:

www.sczq.com.cn

(55)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28

號榮超經貿中心辦公室

47

01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28

號榮超經貿中心

47

-

49

法定代表人:趙立功

聯繫人:濮耘瑤

電話:

0755

-

82545596

傳真:

0755

-

82545500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184

-

0028

公司網址:

www.wkzq.com.cn

(56) 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

198

號新南城商務中心

A

11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

198

號新南城商務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孫永祥

聯繫人:李欣

電話:

021

-

38784580

-

8918

傳真:

021

-

68865680

客戶服務電話:

95351

公司網址:

www.xcsc.com

(57)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9

號院

1

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9

號院

1

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志剛

聯繫人:唐靜

電話:

010

-

63081000

傳真:

010

-

63080978

客戶服務電話:

95321

公司網址:

www.cindasc.com

(58)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

268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長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聯繫人:喬琳雪

電話:

021

-

38565547

傳真:

021

-

38565955

客戶服務電話:

95562

公司網址:

www.xyzq.com.cn

(59)

粵開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惠州市江北東江三路

55

號廣播電視新聞中心西面一層大堂和三、

四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

2002

號中廣核大廈北樓

10

法定代表人:嚴亦斌

聯繫人:彭蓮

電話:

0755

-

8

3331195

傳真:

0752

-

2119369

客戶服務電話:

95564

公司網址:

http://www.ykzq.com

(60)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

A

40

45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

A

40

45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聯繫人:林生迎

電話:

0755

-

82943666

傳真:

0755

-

82943237

客戶服務電話:

95565

4008888111

、(

0755

26951111

公司網址:

www.newone.com.cn

(61)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

1

號國貿大廈

2

27

層及

28

辦公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

1

號國貿大廈

2

27

層及

28

法定代表人:丁學東

聯繫人:楊涵宇

電話:

010

-

65051166

傳真:

010

-

65058065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910

-

1166

公司網址:

www.cicc.com.cn

(62)

中國銀河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2

-

6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號國際企業大廈

C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聯繫人:辛國政

電話:

010

-

83574507

傳真:

010

-

835

74807

客戶服務電話:

4008

-

888

-

888

95551

公司網址:

www.chinastock.com.cn

(63)

中國中金

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

A

棟第

18

-

21

層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

A

棟第

18

-

21

層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單元

法定代表人:高濤

聯繫人:胡芷境

電話:

0755

-

88320851

傳真:

0755

-

82026942

客戶服務電話:

95532/400

-

600

-

8008

公司網址:

www.china

-

invs.cn

(64) 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

1619

號南昌國際金融大廈

A

41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

2

中航資本

大廈

35

法定代表人:王曉峰

聯繫人:王紫雯

電話:

010

-

59562468

客戶服務電話:

95335

公司網址:

www.avicsec.com

(65)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

圳市南山區創業路

1777

號海信南方大廈

21

22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

1777

號海信南方大廈

21

22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聯繫人:羅藝琳

電話:

0755

-

82943755

傳真:

0755

-

82960582

客戶服務電話:

95329

公司網址:

www.zszq.com

(66)

中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濟南市經七路

86

辦公地址:濟南市經七路

86

23

法定代表人:李瑋

聯繫人:許曼華

電話:

021

-

20315290

傳真:

021

-

20315137

客戶服務電話:

95538

公司網址:

www.zts.com.cn

(67)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4

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聯繫人:劉芸

電話:

010

-

85156310

傳真:

010

-

65182261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88

-

8108

公司網址:

www.csc108.com

(68)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張皓

聯繫人:劉宏瑩

電話:

010

-

60833754

傳真:

010

-

5776299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990

-

8826

公司網址:

www.citicsf.com

(69)

中信證券

(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

1

號樓

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

28

號龍翔廣場東座

5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聯繫人:劉曉明

電話:

0531

-

89606165

傳真:

0532

-

85022605

客戶服務電話:

95548

公司網址:

www.zxwt.com.cn

(70)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

中信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繫人:鄭慧

電話:

010

-

60838888

傳真:

010

-

60836029

客戶服務電話:

95548

公司網址:

www.cs.ecitic.com

(71)

中信證券

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

20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

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

層、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雲

聯繫人:陳靖

電話:

020

-

88836999

傳真:

020

-

88836984

客戶服務電話:

95396

公司網址:

www.gzs.com.cn

(72) 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

28

德力西

大廈

1

號樓

19

法人姓名:陳柏青

聯繫人:韓愛彬

電話:

0571

-

81137494

客服電話:

4000

-

766

-

123

公司網址:

www.fund123.cn

代銷機構類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73) 浙江

同花順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辦公地址: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路

18

同花順

大樓

法人姓名:凌順平

聯繫人:吳強

電話:

0571

-

88911818

傳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電話:

4008

-

773

-

772

公司網址:

www.5ifund.com

(74) 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

14

09

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

15

法人姓名:王之光

聯繫人:寧博宇

電話:

021

-

20665952

傳真:

021

-

22066653

客服電話:

4008219031

公司網址:

www.lufunds.com

(75) 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

196

26

號樓

2

41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1118

鄂爾多斯

國際大廈

903

906

法人姓名:楊文斌

聯繫人:王詩璵

電話:

021

-

20613999

傳真:

021

-

68596919

客服電話:

400

-

700

-

9665

公司網址:

www.ehowbuy.com

(76) 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

陸家嘴

環路

1318

1301,1801

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18

1301,1801

單元

法人姓名:葛甘牛

聯繫人:吳欣瑩

/

王文巖

電話:

021

-

38968358/021

-

20610828

傳真:

021

-

38968995

客服電話:

400

-

820

-

8988

公司網址:

www.dbs.com.cn

(77) 深圳

眾祿基金

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

8

8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

8

HALO

廣場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聯繫人:童彩平

電話:

0755

-

33227950

傳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電話:

4006

-

788

-

887

公司網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78) 上

海利得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

5475

1033

辦公地址:上海虹口區東大名路

1098

號浦江國際金融廣場

18

法人姓名:李興春

聯繫人:陳潔

電話:

021

-

60195121

18901780806

傳真:

021

-

61101630

客服電話:

400

-

921

-

7755

公司網址:

www.leadfund.com.cn

(79) 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

360

9

3724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秦皇島路

32

c

法人姓名:汪靜波

聯繫人:餘翼飛

電話:

021

-

80358749

傳真:

021

-

38509777

客服電話:

400

-

821

-

5399

公司網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80) 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東管頭

1

2

號樓

2

-

45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甲

1

號環球財訊中心

A

5

法人姓名:錢昊旻

聯繫人:孫雯

電話:

010

-

59336539

傳真:

010

-

59336500

客服電話:

4008

-

909

-

998

公司網址:

www.jnlc.com

(81) 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

526

2

220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267

11

法人姓名:張躍偉

聯繫人:吳豔秋

電話:

021

-

2069

-

1831

傳真:

021

-

2069

-

1861

客服電話:

4008202899

公司網址:

www.erichfund.com

(82) 上海

大智慧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428

1

號樓

1102

單元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428

1

號樓

1102

單元

法人姓名:申健

聯繫人:張蜓

電話:

021

-

20219988

傳真:

021

-

20219923

客服電話:

021

-

20292031

公司網址:

www.wg.com.cn

(83) 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

航天科技

廣場

A

17

1704

法人姓名:

TEO WEE HOWE

聯繫人:葉健

電話:

0755

-

89460507

傳真:

0755

-

21674453

客服電話:

400

-

684

-

0500

公司網址:

www.ifastps.com.cn

(84) 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

22

號諾德大廈

2

202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體壇路

22

號諾德大廈

2

202

法人姓名:卜勇

聯繫人:於舒

電話:

0411

-

39027828 18640801075

傳真:

0411

-

39027835

客服電話:

4000

-

899

-

100

公司網址:

www.yibaij

in.com

(85) 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潘園公路

1800

2

號樓

6153

室(上海泰和

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488

號太平金融大廈

1503

法人姓名:王翔

聯繫人:吳鴻飛

電話:

021

-

6537

-

0077

傳真:

021

-

5508

-

5991

客服電話:

400

-

820

-

5369

公司網址:

www.jiyufund.com.cn

(86) 深圳富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金田路

3088

號中洲大廈

3203A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金田路

3088

號中洲大廈

3203A

單元

法人姓名:祝中村

聯繫人:曾瑤敏

電話:

0755

-

83999907

-

8814

傳真:

0755

-

83999926

客服電話:

0755

-

83999907

公司網址:

www.fujifund.cn

(87) 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

687

1

2

268

辦公地址(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

號通泰大廈

B

8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聯繫人:仲秋玥

電話:

010

-

88066632

傳真:

010

-

63

136184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17

-

5666

網址:

www.amcfortune.com

(88) 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密雲縣興盛南路

8

號院

2

號樓

106

-

6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盛世龍源國食苑

10

號樓

法人姓名:於龍

聯繫人:張喆

電話:

010

-

56075718

傳真:

010

-

67767615

客服電話:

4006

-

802

-

123

公司網址:

www.zhixin

-

inv.com

(89) 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古檀大道

47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

2

號綠地紫峰大廈

2005

法人姓名:吳言林

聯繫人:林伊靈

電話:

025

-

66046166

-

810

傳真:

025

-

56663409

客服電話:

025

-

66046166

公司網址:

www.huilinbd.com

(90) 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

A

201

室(入駐深圳市前

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田廈金牛廣場

A

36

樓、

37

法定代表人:顧敏

聯繫人:凌雲

聯繫電話:

0755

-

89462721

傳真:

0755

-

86700688

客服電話:

400

-

999

-

8800

公司網址:

http://www.webank.com

(91) 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同豐路

667

107

201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滬路

55

號通華科技大廈

7

法定代表人:沈丹義

聯繫人:楊徐霆

聯繫電話:

021

-

60818249

傳真:

021

-

60818187

客服電話:

400

-

101

-

9301

公司網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92) 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聯繫人:曾芸

聯繫電話:

021

-

50810687

傳真:

021

-

58300279

客服電話:

021

-

50810673

公司網址:

www.wacaijijin.com

(93) 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

A

201

室(入駐深圳市前

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

33

號騰訊濱海大廈

15

法定代表人:劉明軍

聯繫人:譚廣鋒

聯繫電話:

0755

86013388

傳真:

0755

-

86013399

客服電話:

95017(

撥通後轉

1

再轉

6)

公司網址:

http://www.tenganxinxi.com

(94) 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

號院

6

號樓

2

單元

21

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

號院

6

號樓

2

單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聯繫人:戚曉強

電話:

010

-

61840688

傳真:

010

-

6184069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0618

-

518

公司網址:

https://danjuanapp.com

(95)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

19

號樓

701

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

19

號樓

701

09

法定代表人:李悅章

聯繫人:王夢

電話:

010

-

85594745

傳真:

010

-

8593242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066

-

8586

公司網址:

www.igesafe.com

(96) 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

28

C

座六層

605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

13

號樓浦項中心

B

19

法定代表人:齊劍輝

聯繫人:楊家明

電話:

13810429012

傳真:

010

-

82055860

客戶服務電話:

4006236060

公司網址:

www.niuniufund.com

(97) 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

10

號五層

5122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聯繫人:陳霞

電話:

15249236571

傳真:

010

-

53509643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980

-

618

公司網址:

www.chtwm.com

(98) 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

2

號裙房

2

222

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

2

號裙房

2

222

單元

法定代表人:鄭毓棟

聯繫人:王重陽

電話:

010

-

65951887

傳真:

010

-

6595188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18

-

0707

公司網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99) 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大街

11

11

A

11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大街

11

11

A

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聯繫人:熊小滿

電話:

010

-

56251471

傳真:

010

-

6268082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19

-

9059

公司網址:

www.hcjijin.com

(100) 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東路

66

1

號樓

22

2603

-

06

辦公地址:北京市大興區亦莊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十八號院京東集團總部

A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聯繫人:婁雲

電話:

18066617239

傳真:

010

-

89188000

客戶服務電話:

95118 , 4000988511

公司網址:

http://fund.jd.com

(101) 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

1

9

1008

-

1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趙榮春

聯繫人:付景

電話:

010

-

56200948

傳真:

010

-

57569671

戶服務電話:

400

-

678

-

5095

公司網址:

www.qianjing.com

(102) 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延慶經濟開發區百泉街

10

2

236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

19

A

1504/1505

法定代表人:張冠宇

聯繫人:王麗敏

電話:

010

-

85932810

傳真:

010

-

59200800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19

-

9868

公司網址:

www.tdyhfund.com

(103) 北京增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

66

1

號樓

1208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

66

1

號樓

1208

法定代表人:羅細安

聯繫人:閆麗敏

電話:

15210998306

傳真:

67000988

-

6000

客戶服務電話:

67000988

-

8004

公司網址:

www.zcvc.com.cn

(104) 北京展恒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後沙峪鎮安富街

6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苑路

15

-

1

號郵電新聞大廈

6

法定代表人:閆振傑

聯繫人:武文佳

電話:

010

-

59601366

7167

傳真:

0351

-

4110714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18

-

8000

公司網址:

www.myfund.com

(105) 北京晟視天下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懷柔區九渡河鎮黃坎村

735

03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萬通中心

D

21

法定代表人:蔣煜

聯繫人:宋志強

電話:

010

-

58170932

傳真:

010

-

58170840

客戶服務電話:

010

-

58170761

公司網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106) 鳳凰金信(銀川)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閱海灣中央商務區萬壽路

142

14

1402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

區紫月路

18

號院

朝來高科技產業園

18

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旭

聯繫人:汪瑩

電話:

010

-

58160168

傳真:

010

-

58160173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10

-

5919

公司網址:

www.fengfd.com

(107) 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

1002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

號泛利大廈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聯繫人:陳慧慧

電話:

010

-

85657353

傳真:

010

-

65884788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920

-

0022

公司網址:

licaike.hexun.com

(108) 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

16

號院

1

號樓

3

3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

16

號院

1

號樓

3

307

法定代表人:楊健

聯繫人:李海燕

電話:

010

-

65309516

傳真:

010

-

6533069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73

-

7010

公司網址:

www.jianfortune.com

(109) 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

8

號上海國金中心辦公樓二期

53

5312

-

15

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

區建國路

91

號金地中心

A

6

法定代表人:趙學軍

聯繫人:李雯

電話:

010

-

60842306

傳真:

010

-

85097308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021

-

8850

公司網址:

www.harvestwm.cn

(110) 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

13

號樓

A

9

9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浦項中心

A

9

04

-

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聯繫人:李豔

電話:

010

-

59497361

傳真:

010

-

64788016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876

-

9988

公司網址:

www.zscffund.com

(111) 上海凱石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

1

號凱石大廈

4

法定代表人:陳繼武

聯繫人:高皓輝

電話:

021

-

63333389

-

239

傳真:

021

-

63333390

客戶服務電話:

4006

-

433

-

389

公司網址:

www.vstonewealth.com

(112) 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

277

3

310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聯繫人:蘭敏

電話:

021

-

52822063

傳真:

021

-

52975270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166

-

6788

公司網址:

www.66zichan.com

(113)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0

2

號樓

2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

88

東方財富

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聯繫人:屠彥洋

電話:

95021

傳真:

021

-

64385308

客戶服務電話:

4001818188

公司網址:

www.1234567.com.cn

(114) 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號華融大廈

27

2704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

28

號富卓大廈

16

法定代表人:馬勇

聯繫人:文雯

電話:

010

-

83363101

傳真:

010

-

83363072

客戶服務電話:

4008

-

166

-

1188

公司網址:

http://8.jrj.com.cn

(115) 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

707

1105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

707

1105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聯繫人:盧亞博

電話:

13752528013

傳真:

021

-

50701053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080

-

8208

公司網址:

www.xyinsure.com

(116) 一路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寶盛南路

1

號院

20

號樓

9

101

-

14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奧北科技園

-

國泰大廈

9

法定代表人:吳雪秀

聯繫人:董宣

電話:

010

-

88312877

傳真:

010

-

88312099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001

-

1566

公司網址:

www.yilucaifu.com

(117) 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

9

號樓

15

18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

SOHO

現代城

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聯繫人:魏晨

電話:

010

-

52413385

傳真:

010

-

85800047

客戶服務電話:

400

-

6099

-

200

公司網址:

www.yixinfund.com

(118) 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

6

105

-

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

1

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

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聯繫人

:邱湘湘

電話:

020

-

89629099

傳真:

020

-

89629011

客戶服務電話:

020

-

89629066

公司網址:

www.yingmi.cn

(二)註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

戴文華

電話:(

010

59378888

傳真:(

010

66210938

聯繫人:

趙亦清

(三)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信利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中國北京建國門內大街

18

號恒基中心一座

609

-

611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建國門內大街

18

號恒基中心一座

609

-

611

法定代表人:江山

電話:(

010

65186980

傳真:(

010

65186981

經辦律師:謝思敏、閻建國

(四)

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領展企業廣場2座普華永道中心11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李丹

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經辦註冊會計師:薛競、葉爾甸

聯繫人:葉爾甸

六、基金的歷史沿革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由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

金轉型而來。

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3]90

號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於2003年10月25日生效,業績比較基準為「中信標普全

債指數收益率×92%+中信標普A股

綜合指數

收益率×8%」。

鑑於標普道瓊指數有限公司已經停止更新本基金

業績比較基準中的「中信

標普全債指數」,並發布「標普中國全債指數」作為替代指數;此外,標普道瓊

指數有限公司已於2015年11月2日將「中信標普A股

綜合指數

」名稱變更為「標

普中國A股

綜合指數

」。經基金管理人審慎評估,變更後的兩條指數在編制方法

上與原指數無實質性區別,將對應修改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綜上,我司擬據

此變更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

標普中國全債指數收益率

×92%+

標普中國

A

綜合指數

收益率

×8%」

此外,由於本基金是跟蹤標的指數的指數增強型基金,且基金名稱中

含有

中信全債指數

字樣,所以在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變更之際,基金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擬將本基金更名為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

。同時修改本基金合同

、託管協議、招募

說明書

的相關內容。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本次基金更名和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對基金持有人

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且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不需

要召開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已與本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協

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上述

變更於

2016

4

1

5

日生效。

由於標普道瓊指數有限公司停止計算標普中國

A

綜合指數

行情數據,

基金管理人

審慎評估

決定自

2020

9

14

日起,變更

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為「

普中國全債指數收益率

*92%+

滬深

300

指數收益率

*8%

」。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

本次基金更名和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且不涉

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不需要召開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已與本基金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定,並經中國證監會2003年7月30日證監基金字[2003]90號文批准

募集。募集期為自

2003

8

18

日到

2003

10

20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

務(特殊普通合夥)驗資,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設立募集

期共募集925,088,683.98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戶數為31,379戶。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於2003年10月25日生效。

(二)基金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額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

20

個工作日達

不到

100

人,或連續

20

個工作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5000

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及時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和報送解決方案

法律、法規或證券監管部門另有規

定的,從其規定。

九、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日常申購與贖回的場所

1、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

2、基金管理人委託的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

本公司直銷中心及代銷機構信息由招募說明書具體規定。基金管理人有權增

加符合條件的銷售

機構

,並

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

增加其銷售城市(網點),並另行

公示

。條件成熟時,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

或者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人以電話、傳真或網際網路等形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申購、贖回的開放日

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自本基金成立日後不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開始辦理。在

確定申購開始時間與贖回開始時間後,由基金管理人最遲於開放日前三個工作日

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申購開始日:2003年12月5日

贖回開始日:2003年12月5日

2、基金為投資者辦理申購與贖回等基金業務的時間即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3、營業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交易時間,即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若未來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以對申購、贖回時間進行調整,並在實施前

3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

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

、未知價原則,即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

基金單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

、本基金採用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

請,贖回以份

額申請;

3

、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帳

戶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贖回,後確認的份

額後贖回;

4

、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前撤銷,在當日的交易

時間結束後不得撤銷;

5

、申購費用按單筆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乘以單筆確認的申購金額計算;

6

、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但

應最遲在新的原則實施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體上予以公告。

7

、本基金暫不採用擺動定價機制。

)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

、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

10

元人民幣(含申購費)。

投資者選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自動轉為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

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規、

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

、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贖回按份額進行,申請贖回的份額為大於

0

的任意份額。

3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

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

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申購與贖回的程序和數額限制,但

應最遲在調整生效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

告。

)日常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

、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代理人規定,在開放日的交易時

間段內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並辦理有關手續。投資者申購本基金,須按銷售

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贖回申請時,其在銷售機構

(網點)及登記註冊機構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否則會因所

提交的申購、

贖回的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

、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在基金申購、贖回的交易時間段內收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

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

T

日),並在

T

1

工作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投資者可在

T

2

工作日及之後到其提出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網點進行成交查詢;

T

日申購成功的基金份額

T

2

個工作日後可以贖回。

3

、申購和贖回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功。

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將投資者已繳付的

申購款項本金退還

給投資者。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接受投資人有效贖回申請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支付贖回

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五)日常申購與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

、申購數額、餘額的處理方式

1

)本基金採用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

份額申請;

2

)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

帳戶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贖回,後確認的

份額後贖回;

3

)基金份額份數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贖回金額和支付

金額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

、申購份數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則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

/

1+

前端申購費率)

前端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

-

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

=

淨申購金額

/T

日基金份額淨值

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後端申購費用,則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數=申購金額

/T

日基金份額淨值

3

、贖回金額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在申購時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

×T

日基金份

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

×

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如果投資者在申購時選擇交納後端申購費用,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

×T

日基金份額淨值

後端申購費用=贖回份數

×

申購日基金份額淨值

×

後端申購費率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

×

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後端申購費用-贖回費用

4

、份額資產淨值的計算

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

當日基金總份額

T

日基金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況,可以

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基金的申購費、贖回費及轉換費

1

、投資者可選擇在申購本基金或贖回本基金時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選擇

在申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申購費用,投資者選擇在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後端申購費

用。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

養老金特定申購費率適用於通過本公司直銷櫃檯申購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養

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

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託的特定客

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未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

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規允許的前提下可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範圍。

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

基金份額時收取。投資人在一天

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2

、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時,申購費率按照單筆申購金額遞減,最

高為不超過申購金額的

1.5%

,具體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

申購費率

養老金特定申購費率

100

萬以內

1.0%

0.30%

滿

100

萬不滿

500

0.8%

0.24%

滿

500

萬不滿

1000

0.6%

0.18%

滿

1000

萬以上

按筆收取,

1000

/

按筆收取,

1000

/

3

、投資者選擇交納後端申購費用時,申購費率按持有期遞減,具體費率如

下:

持有期

後端

申購費率

養老金特定後端申購費率

一年以內

1.2%

0.36%

滿一年不滿二年

1.0%

0.30%

滿二年不滿三年

0.5%

0.15%

滿三年以後

0

0.00%

4

、本基金贖回費率按持有期遞減,最高不超過贖回金額的

1.5

%

,贖回費率

表如下:

持有期

Y

贖回費率

Y<7

1.5%

7

Y<

一年

0.3%

一年

Y<

0.2%

兩年

Y<

0.1%

Y

三年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人承擔,

其中

,

對持續持有期少於

7

日的

投資者

人收

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於持續持有期長於

7

日(含)的

投資者

收取贖

回費

25%

歸入基金財產,餘額為註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

5

、基金管理人對部分基金投資人費用的減免不構成對其他投資人的同等義

務。

6

、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最新的申購費率、

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如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

管理人最遲將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開始實施前

3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

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註冊登記機構辦理註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

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製定並公告,並及時告知基金託管人與相關機構。

)拒絕或暫停申購與贖回的情況

1

、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與處理方式

除出現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絕或暫停基金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 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認為繼續擴大基金規

模會影響基金

投資業績,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2) 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

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3)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代理人和登記註冊人的一方或多

方技術系統出現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無法正常進行工作;

(4) 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於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或對存量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

的申購;

(5)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基金的申購事實上無法辦理;

(6) 接受某一投資者申購申請後導致其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

50%

以上時;

(7) 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

以上的資產出現

無可參考的活躍市

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

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8)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的其它情形。

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立即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

2

、拒絕或暫停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絕接受或暫停基金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1)證券交易場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2)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它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導致本基金的現金

支付出現困難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

(3)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代理人和登記註冊人的一方或多

方技術系統出現故障導致無法正常進行工作;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或基金的贖回無法進行;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

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

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

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6)法律、法規、規章允許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已載明並獲

中國證監會批准的特殊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

發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中未予載明的事項,但基金管理

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暫停基金贖回時,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經批准後,基

金管理人應當立即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

)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一個工作日內的基金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總數扣除申購申請總數後

的餘額)超過上一日基金份額總份額的

10%

,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

)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

贖回或部分贖回。

①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時,將按正常

贖回程序

處理投資人贖回申請。

②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沒有能力全部兌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

全部兌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可能對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

在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

10%

,按單個帳戶贖回申請量佔贖回申請總量的比

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受理部分可延遲至第二開放日辦理,並以第二

開放日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直至將申請贖回份額全部贖回

為止。投資人在申請贖回時有權對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份額選擇延遲贖回或放棄延

遲贖回。

③若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的,且存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單日的贖回申請超

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

10%

以上的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對該基金份額持

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

10%

以上的部分進行自動延期辦

理。對於其餘當日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帳戶非自動延期辦理

的贖回申請量佔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

額。對於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並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

無優先權且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

全部贖回為止;選

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基

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能贖回部分作

延期贖回處理。

④巨額贖回的公告:當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應通過指定

媒體、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網站或代銷機構的網點在

3

個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內刊登

公告,並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2

、連續巨額贖回成立的條件及處理方式

1

)連續巨額贖回的認定

本基金連續三個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為連續巨額贖回。

2

)連續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發生連續巨額贖回時,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遲支付時間不得超過

20

個工

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

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為一天,第二個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應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公告並公布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天但少於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

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

1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基金

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

金份額資產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複刊

登暫停公告一次;當連續暫停時間超過兩個月時,可將重複刊登暫停公告的頻率

調整為每月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

3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公告並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

十、基金的投資管理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開放式債券型基金,將運用增強的指數化投資策略,在力求本金安

全的基礎上,追求基金資產的當期收益和超過比較基準的長期穩定增值。

(二)投資範圍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

市或擬上市的各類債券、股票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作為

債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各類債券品種,品種主要包括:國債、金融債、

企業債與可轉換債券。本基金對目標指數的投資在資產配置中的比例最低為

64%

股票投資在資產配置中的比例不超過

16%

(三)投資理念

基於對債券市場參與者長期利率預期能力和現有市場結構的認識,本基金管

理人的投資理念是

以指數化投資為基礎,通過一定程度低風險的積極性投資,

結合對投資組合的動態

管理,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1

、以指數化投資方式為基礎是基於對市場參與者難以長期對利率趨勢做出

準確預測的認識。

大量事實證明,任何債券市場參與者均難以具有超常的利率預測能力,都不

可能對利率走勢長期做出足夠肯定和精確預測,從而獲取超常的投資收益。另外,

我們認為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完善,現存的市場分割局面及結構性失衡問

題將得以改善與解決,市場效率將不斷提高。因此,為了確保基金長期穩定增值,

我們將運用緊盯目標指數久期的指數化投資方式進行組合投資管理。

2

、標普中國全債指數能夠直接、比較真實地刻劃債券市場

走勢。標普中國

全債指數是一個全面反映整個債券市場的綜合性權威債券指數。

3

、基於債券市場現存的結構性問題,我們將採用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

現階段的債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市場,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主要表現在利

率期限結構難以體現風險補償、相似期限債券品種存在較大的收益率差異和不同

市場收益率水平的差異。債券市場現存的結構性失衡,既對基金管理人提出了在

指數化投資的基礎上進行低風險的積極性管理的要求,也為基金管理人提供了一

定程度積極性管理的機會。

本基金的指數化增強性投資主要體現在債券資產一定程度上的主動性管理

和在限定比例內的股票資產配置上。隨著債券市場的發展和市場有效性的提高,

基金指數

化的增強性程度將相應降低。

4

、動態資產組合管理是確保投資目標實現的關鍵。

本基金管理人將基於對未來一定時期內宏觀經濟和市場形勢的分析,兼顧投

資者對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需求,高度重視動態資產配置,及時調整投資組合

中債券、股票和現金等資產類別間的比例分布,以實現在流動性約束下資產配置

效率的最佳狀態。同時,對債券投資組合久期與目標指數久期偏離度的動態跟蹤

與監控,適時相應

調整類屬資產及個券,有效控制風險,並獲得超越目標指數收

益。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

自上而下

的投資策略對各類資產進行合理配置。通過指數化債

券投資策略確保債券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同時運用一些積極的、低風險的投資

策略來提高債券投資組合的收益。

1

、在對宏觀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走勢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自上而下進

行資產配置。

本基金將重點關注經濟增長率、工業總產值增長率、產品產銷率、外貿進出

口額、物價指數等宏觀經濟指標,通過對宏觀經濟形勢、財政政策及貨幣政策的

深入分析,對未來經濟走勢、投資環境變化及利率走勢做

出科學、合理地判斷,

並在此基礎上採用

自上而下

的資產配置策略,首先確定基金資產在債券、股票

和現金資產之間的配置,再確定債券資產中戰略性與戰術性債券資產間的配置比

例,最後按照不同方法具體構建債券、股票投資組合。

現金

債券資產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基金

戰略性債券資產

戰術性債券資產

指數優化複製

個券選擇

個股選擇

股票資產

1

2

n

1

2

n

1

2

n

2

、運用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策略,獲得超過目標指數的收益水平。

在指數化投資的基礎上,針對債券市場當前存在的結構性失衡,通過控制債

券投資組合久期與指數久期有限度偏離,運用收益率差異策略、資產選擇策略等

積極資產組合管理策略,依據總收益分析實現對各類屬資產的合理配置。

同時,遵循穩健投資原則,積極參與股票增發,並運用投資組合保險策略適

當進行股票投資,提高組合的整體收益。

3

、充分利用市場無風險套利機會,適當運用槓桿原理,有效提高投資組合

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還將充分利用以下無風險套利機會提高資產盈利水平:

1

)利用同一債券品種在不同債券市場上的價格差異,通過無風險套利操

作獲得由於市場分割帶來的超額收益;

2

)利用同期限債券回購品種在不同市場上的利率差異,通過開展無風險

套利操作,提高投資組合的盈利能力;

3

)利用同期限債券品種在一、二級市場上的收益率差異,通過投資品種

的轉換獲得一、二級市場的差價收入;

4

)通過債券回購所獲得的資金參與新股申購和新股配售,獲得穩定的股

票一級市場收益;

5

)隨著未來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利率互換等可以有效規避利率風險金

融衍生產品的推出,在主管機關批准後積極開展套利操作。

此外,多層次的風險監控體系和組合動態調整機制將確保各種積極投資策略

和無風險套利操作的有效實施和執行。

(五)投資決策與流程

1

、研究過程

研究部門通過對宏觀經濟形勢及證券市場走勢的研究與分析,向投資決策委

員會提交資產配置研究報告;

2

、決策機制與決策過程

1

)決策依據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是本基金進行投資的前提;宏觀

經濟發展態勢、微觀經濟運行環境和證券市場走勢是本基金投資決策的基礎;投

資對象收益和風險的科學合理配比是本基金維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

)決策機制與程序

本基金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

研究部門提交的報告對基金的資產配置及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下達指導性意見,

基金經理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具體的投資方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後,在授權

範圍內組織投資方案的實施,並對投資方案的實施績效負責;

3

、投資組合的構建

投資組

合的構建是

自上而下

進行債券、股票、現金配置與

自下而上

進行

個券、個股選擇相結合的過程。

債券投資組合的構建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將債券資產配置分為戰略性資產和戰術性資產兩部

分。

戰略性資產配置體現指數化投資原則,將以標普中國全債指數樣本券為基礎,

通過保持投資組合久期與目標指數久期有限度的偏離(偏離度

5%

),實現對目標

指數的優化複製。戰略性債券資產配置的最低比例為基金淨資產的

64%

隨著債

券市場有效性的提高,戰略性債券資產配置的比重可適度增加。

戰術性資產配置體現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其投資品種不受指數樣本庫的限

制,組合久期管理不受目標指數的限制,但受整個組合久期的限制。戰術性資產

投資於因投資主體偏好、流動性需求差別及市場分割而凸顯投資價值的流動性較

好的債券,是一個

自下而上

進行個券選擇的過程。

戰術性債券資產最多可通過

回購放大

1

倍操作。

久期偏離下限

久期偏離上限

戰略性債券資產

目標指數久期的

95%

目標指數久期的

105%

戰術性債券資產

債券資產組合

目標指數久期的

80%

目標指數久期的

130%

本基金對戰略性債券資產和戰術性債券資產實行

分戶經營,統一管理

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作為債券投資的有益補充,可以提高投資組合收益並適當

分散風險。本基金主要參與新股認購和股票增發,並將適當投資於行業地位領先、

業績優良、有持續分紅記錄的

大盤價值

股。其中:通過新股認購所獲的不符合個

股選擇標準的股票,本基金將在該股票上市後

1

個月內賣出;本基金投資的大盤

價值股全部來自於公司建立的股票池。

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過程是自下而上進行個股選擇的過程。

4

、交易過程

基金經理通過投資管理系統向交易部下達投資指令。交易部負責交易執行和

一線監控。

5

、投資組合調整過程

基金經理密切關注宏觀經濟及市場形勢,結合基金申購贖回情況和指數組合

調整情況等,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監控和調整。

6

、業績與風險評估過程:基金經理小組和公司專職投資評估員按照投資決

策委員會指導性方針和投資實施方案對投資業績進行評估。

(六)證券選擇標準

1

、個券選擇標準

本基金在進行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時,其個券選擇主要標準如下:

1

)類似信用等級和期限的債券中選擇到期收益率較高的債券;

2

)類似信用等級、久期

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債券中選擇凸性較大的債券;

3

)流動性較高的債券;

4

)可獲得較好當期收益的債券;

5

)其他價值被低估、有增值潛力的債券。

2

、個股選擇標準

1

)公司發展戰略清晰,管理科學穩健,處於行業領先地位;

2

)業績優良,有持續分紅記錄;

3

)流通市值大於市場平均水平且市淨率較低的股票

4

)其他價值被低估的股票。

(七)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為增強性指數化債券型投資基金,對目標指數的投資在資產配置中最

低比例為

64%

,股票資產配置最高比例為

16%

,現金持有最低比例為

3%

,其中,

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由於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債

券,股票投資是作為增強型投資提高收益的一種手段,預計股票投資比例的平均

值為

8%

,因此將基金業績比較設定為:

基金業績比較基準

=

標普中國全債指數收益率

*92%+

滬深

300

指數收益率

*8%

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

比較基準推出,或市場上出現更加適用於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時,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經基金託管人同意,

並按照監

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業績比較基準並

及時公告,而無需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八)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低風險品種,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均低

於股票型基金。

(九)投資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運作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構建應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資於債券、股票的比例,不低於本基金資產總值的

80%

2

、本基金投資於目標指數的比例不低於本基金資產淨值的

64%

,其中投資

於國債的比例不低於本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4

、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

不超過該證券的

10%

,並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

、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

期後不得展期,且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

40%

6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

淨值的

0.5%

7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3%

8

、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

10%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

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10

、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11

、本基金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

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1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13

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評級,不低於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

BBB

級或相當於

BBB

級的信用級別。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

等級下降、不

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

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

資產的投資;

16

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

持一致;

17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比例限制。

在本基金成立六個月內,應達到上述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

13

15

16

項外,

因基金規模或市場劇烈變動導致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規定時,管理人應在合理期

限內進行調整,以符合上述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十)禁止行為

禁止用本基金資產從事以下行為:

1、 投資於其它證券投資基金;

2、 以基金的名義使用不屬於基金名下的資金買賣證券;

3、 動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基金投資;

4、 將基金資產用於擔保、資金拆借或者貸款;

5、 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6、 以基金資產進行房地產投資;

7、 從事可能使基金資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8、 將基金資產投資於與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關係的公司發

行的證券;

9、 《基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它行為。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 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2、 有利於基金資產的安全和增值;

3、 獨立行使股東權利,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託管人——中國

農業銀行

根據基金合同規定覆核了本報告中的財

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覆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取自《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20年

第1季度報告》,報告截至日:2020年3月31日,本報告財務資料未經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1

權益投資

11,546,970.28

9.88

其中:股票

11,546,970.28

9.88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99,260,973.46

84.92

其中:債券

99,260,973.46

84.92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

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4,011,424.85

3.43

8

其他資產

2,074,891.03

1.78

9

合計

116,894,259.62

100.00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A

農、林、牧、漁業

1,490,962.00

1.75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9,156,725.28

10.75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

-

-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464,905.00

0.55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434,378.00

0.51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11,546,970.28

13.55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

港股通

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

港股通

投資股票。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

值比例(

%

1

002714

牧原股份

12,200

1,490,962.00

1.75

2

000661

長春高新

2,500

1,370,000.00

1.61

3

002475

立訊精密

28,593

1,091,108.88

1.28

4

600183

生益科技

40,000

1,058,800.00

1.24

5

000977

浪潮信息

20,680

801,970.40

0.94

6

000858

6,300

725,760.00

0.85

7

002557

洽洽食品

14,200

640,562.00

0.75

8

600031

三一重工

36,000

622,800.00

0.73

9

000063

中興通訊

13,800

590,640.00

0.69

10

300760

邁瑞醫療

2,200

575,740.00

0.68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國家債券

22,816,689.30

26.78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43,654,800.00

51.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43,654,800.00

51.24

4

企業債券

-

-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

(可交換債)

32,789,484.16

38.49

8

同業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99,260,973.46

116.51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

值比例(

%

1

180204

18

國開

04

100,000

10,676,000.00

12.53

2

180210

18

國開

10

100,000

10,634,000.00

12.48

3

190004

19

附息國債

04

100,000

10,358,000.00

12.16

4

180208

18

國開

08

100,000

10,228,000.00

12.01

5

160421

16

農發

21

100,000

10,115,000.00

11.87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

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

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註: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未投資國債期貨。

10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受到調查以及處罰的情況的

說明

浦發轉債

2019

10

12

日,銀保監罰決字〔

2019

7

號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一)對成都分行授信業務及整改情況嚴重失察;(二)重大審計發現未向監

管部門報告;(三)輪崗制度執行不力,

中國銀行

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其罰款合計

130

元。對以上事件,本基金判斷,

浦發銀行

作為大型股份制銀行,經營穩健,上述處罰對公司

影響小。後續關注其制度建設與執行等公司基礎性建設問題的合規性以及企業的經營狀況。

除上述事項外,本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無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無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

罰。

2

)本基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均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內的

股票。

3

)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307,536.67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299,561.64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1,434,779.53

5

應收申購款

33,013.19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2,074,891.03

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127006

敖東轉債

3,534,379.18

4.15

2

128058

拓邦轉債

1,521,712.64

1.79

3

113022

浙商轉債

1,479,680.00

1.74

4

128057

博彥轉債

1,073,992.00

1.26

5

128059

視源轉債

1,072,020.00

1.26

6

128019

久立轉

2

979,470.80

1.15

7

110034

九州轉債

873,673.60

1.03

8

128035

大族轉債

868,303.80

1.02

9

128028

贛鋒轉債

624,100.00

0.73

10

123029

英科轉債

579,600.00

0.68

11

110053

蘇銀轉債

560,850.00

0.66

12

110056

亨通轉債

462,232.00

0.54

13

128074

遊族轉債

457,668.00

0.54

14

110051

中天轉債

446,386.00

0.52

15

123022

長信轉債

378,846.00

0.44

16

123017

寒銳轉債

360,894.06

0.42

17

123020

富祥轉債

310,125.00

0.36

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註: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6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成立以來的業績如下:

淨值增長率

淨值增長率

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

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

10

25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03

12

31

4.12%

0.25%

1.40%

0.13%

2.72%

0.12%

2004

1

1

日至

2004

12

31

0.18%

0.32%

-

3.04%

0.17%

3.22%

0.15%

2005

1

1

日至

2005

12

31

10.59%

0.26%

10.30%

0.14%

0.29%

0.12%

2006

1

1

日至

2006

12

31

32.71%

0.38%

7.99%

0.13%

24.72%

0.25%

2007

1

1

日至

2007

12

31

42.43%

0.46%

7.76%

0.20%

34.67%

0.26%

2008

1

1

日至

2008

12

31

-

2.08%

0.39%

1.39%

0.26%

-

3.47%

0.13%

2009

1

1

日至

2009

12

31

7.79%

0.34%

6.63%

0.17%

1.16%

0.17%

2010

1

1

日至

2010

12

31

4.63%

0.31%

1.77%

0.14%

2.86%

0.17%

2011

1

1

日至

20111

12

31

-

6.28%

0.25%

0.94%

0.13%

-

7.22%

0.12%

2012

1

1

日至

2012

12

31

-

0.43%

0.22%

4.31%

0.12%

-

4.74%

0.10%

2013

1

1

日至

2013

12

31

1.16%

0.19%

2.01%

0.13%

-

0.85%

0.06%

2014

1

1

日至

2014

32.84%

0.51%

12.22%

0.19%

20.62%

0.32%

12

31

2015

1

1

日至

2015

12

31

4.42%

0.60%

7.08%

0.22%

-

2.66%

0.38%

2016

1

1

日至

2016

12

31

-

0.06%

0.13%

0.73%

0.20%

-

0.79%

-

0.07%

2017

1

1

日至

2017

12

31

3.25%

0.09%

-

0.48%

0.13%

3.73%

-

0.04%

2018

1

1

日至

2018

12

31

-

2.52%

0.26%

5.87%

0.15%

-

8.39%

0.11%

2019

1

1

日至

2019

12

31

11.05%

0.33%

6.44%

0.13%

4.61%

0.20%

2020

1

1

日至

2020

3

31

2.86%

0.92%

2.40%

0.18%

0.46%

0.74%

2003

10

25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

20

3

31

262.29%

0.36%

107.23%

0.17%

155.06%

0.19%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十二、基金的資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的

申購基金款以及其它投資等所形成的資產總和。

(二)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

(三)基金資產的帳戶

本基金資產以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

的名義開立基金專用

資金帳戶、證券帳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自有的資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

資產帳戶嚴格分開、相互獨立。

(四)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資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代理人和登記註冊人

的資產,並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

固有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代理人、登記註冊人以其自有的

資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資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

其它權利。除依《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關規定處分外,

基金資產不得

被處分。

十三、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並

為基金份額提供計價依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營業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

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淨值的非營業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及其他基金資產。

(四)估值原則

對於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

公允價值;對於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計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

進行調整以確定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

於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

下,則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五)估值方法

1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

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

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

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

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

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和含權固定收益品種(另有規定

的除外),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

)交易所上市交

易或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

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按估值日收盤

價減去債券收盤

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

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

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

公允價格

2

、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2

)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於

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計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

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於不存在市

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則採用

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

值。

4

)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

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

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

、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

、本基金可以採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按照上述公允價值確定原則提供的估

價格數據。

6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

、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

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六)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份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

將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

時間、程序進行覆核,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籤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覆核

與基金會計帳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七)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

、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註冊登記機構或代

銷機構或投資者自身的過錯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

人應當對由於該差錯遭受損失的當事人(

受損方

)按下述

差錯處理原則

給予

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

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於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

行業現有技術水平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

定執行。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

錯,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

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

、差錯處理原則

1

)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

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於差錯責任方

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差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承擔;若差錯責

任方已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

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確保差錯已得到更正;

2

)差錯的責任方對可能導致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

負責,並且僅對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

)因差錯而獲得不當

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

錯責任方仍應對差錯負責。如果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

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並在

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

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

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

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

)差錯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

)差錯責任方拒絕進行賠

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造成基金財產

損失時,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託管人的行

為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基金管

理人和託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並拒絕進行賠償時,由基金管

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追償過程中產生的有關費用,應列入基金費用,從基金

資產中支付;

6

)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並且依據法律法

規、基金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

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有責任的

當事人進行追索,並有權要求其

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

)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3

、差錯處理程序

差錯被發現後,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

定差錯的責任方;

2

)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

)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

償損失;

4

)根據差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註冊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註冊登記機構進行更正,並

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

、基金份額淨值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當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

4

位以內(含第

4

位)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

淨值錯誤。

(1)基金份額淨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

託管人,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當錯誤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淨

值的0.25%時,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錯誤偏

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淨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

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

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後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

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後,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

議執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已由基金託管人覆核確認後公告,而且

基金託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份額淨值出錯且

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

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

50%

,基金託管人

承擔

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

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淨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

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於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

進而導致基金份額淨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的損失,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賠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由於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淨值計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者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行業

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八)暫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

、佔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

投資者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

、如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於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

能出售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5

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

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

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6

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九)基金淨值的確認

用於基金信

息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

基金託管人負責進行覆核。

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後將當日的淨值計算結果發送給基金

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覆核確認後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

據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淨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精確到

0.0001

元,小數點後第

5

位四捨五入。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特殊情形的處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

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於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

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錯誤,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

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四、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 基金收益的構成

1、買賣證券差價;

2、 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

3、銀行存款利息;

4、已實現的其它合法收入。

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二) 基金淨收益

基金淨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

用後的餘額。

(三) 收益分配原則

1

、本基金的收益以現金形式進行分配,但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紅利

或將現金紅利按分紅除權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再投資於本基金。

紅利再投資免收手續費用,並不受最低申購金額限制;除非基金份額持有人成功

辦理了選擇取得紅利再投資,否則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單位的默認分紅方式為現金

紅利。

2

、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3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4

、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

、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

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

若成立不滿

3

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

4

月內完成;

7

、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

、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其它規定。

(四)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的範圍、基金淨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對

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由基金託管人覆核後確定後五個工

作日內公告。

(六)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1

、收益分配採用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申購費用;

2

、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帳等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若

投資者的現金紅利不足以支付銀行轉帳或其它費用,基金登記註冊人將投資者的

現金紅利按分紅實施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不足

0.01

份基金單

位的,四捨五入。

十五、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與基金運營有關的費用

1

、費用種類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

)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

)證券交易費用;

4

)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

)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

)基金分紅手續費;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費用。

2

、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75%

年費率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H

E×0.75%÷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

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順延。

為充分維護持有人利益,本管理人承諾,在本基金成立滿一年後,經基金託

管人核對,如當日累計單位資產淨值低於基金單位面值,基金管理人將從下一日

開始暫停收取基金管理費,直至累計單位資產淨值不低於基金單位面值。在當日

累計單位資產淨值低於基金單位面值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同樣暫停收取本基

金管理費。

2

)基金

託管人的託管費

基金託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

0.20%

的年費率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H=E×0.20%÷

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

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前兩個工作日內

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

)上述(一)項

1

中(

3

)至(

8

)項費用由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

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基金成立前

所發

生的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自基金髮行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與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按有關法規列支。

3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經

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告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二)基金的申購費、贖回費及轉換費

1

、投資者可選擇在申購本基金或贖回本基金時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選擇

在申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申購費用,投資者選擇在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後端申購費

用。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

養老金特定申購費率適用於通過本公司直銷櫃檯申購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養

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

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託的特定客

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未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

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規允許的前提下可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範圍。

本基金

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

基金份額時收取。投資人在一天

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2

、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時,申購費率按照單筆申購金額遞減,最

高為不超過申購金額的

1.5%

,具體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

申購費率

養老金特定申購費率

100

萬以內

1.0%

0.30%

滿

100

萬不滿

500

0.8%

0.24%

滿

500

萬不滿

1000

0.6%

0.18%

滿

1000

萬以上

按筆收取,

1000

/

按筆收取,

1000

/

3

、投資者選擇交納後端申購費用時,申購費率按持有期遞減,具體費率如

下:

持有期

後端

申購費率

養老金特定後端申購費率

一年以內

1.2%

0.36%

滿一年不滿二年

1.0%

0.30%

滿二年不滿三年

0.5%

0.15%

滿三年以後

0

0.00%

4

、本基金贖回費率按持有期遞減,最高不超過贖回金額的

1.5

%

,贖回費率

表如下:

持有期

Y

贖回費率

Y<7

1.5%

7

Y<

一年

0.3%

一年

Y<

0.2%

兩年

Y<

0.1%

Y

三年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人承擔,

其中

,

對持續持有期少於

7

日的

投資者

人收

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於持續持有期長於

7

日(含)的

投資者

收取贖

回費

25%

歸入基金財產,餘額為註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

5

、基金管理人對部分基金投資人費用的減免不構成對其他投資人的同等義

務。

6

、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最新的申購費率、

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如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

管理人最遲將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開始實施前

3

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

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註冊登記機構辦理註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

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製定並公告,並及時告知基金託管人與相關機構。

(三)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

務。

十六、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 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會計責任人;

2、 基金的會計年度為

公曆每年

1

1

日至

12

31

日;基金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處理:如果基金成立少於

2

個月,可以併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記帳單位是人民幣元;

4、 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

5、 本基金獨立建帳、獨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基金會計帳目、憑證(原始憑

證由託管行保管)並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 基金託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審計

1、本基金管理人聘請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證

券從業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對基金進行年度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時,須事先徵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

管人同意,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基

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後可以更換。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5個工作日

內公告。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流動

性風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於信息披露的

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基金從其最新規

定。

(一)信息披露

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

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

應當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

按照

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

完整性

、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

全國性報刊

(以下簡稱「指定報刊」)

網際網路網站(以

下簡稱

指定

網站

)等媒介披露,並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

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指定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

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二)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

、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

、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

、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

、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

非法人

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

字;

6

、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本基金公開披

露的信息應採用中文文本。如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

披露義務人應保證

不同

文本的內容一致。

不同

文本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採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

)

公開

披露的

信息

1

、招募說明書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本基金合同生效後,

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

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

要文件,用於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

基金概要信息。本

基金合同生效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並登載在指定網站及

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

2

、成立公告書

在募集期間內,若基金募集滿足第六項中第(一)項所述的成立條件時,管

理人應於基金成立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刊登基金成立

公告書。

3

、年度報告、

中期

報告、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

3

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

年度報告登載於指定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

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

2

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並

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

報告,並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

報刊

上。

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

中期

報告中披露基

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

20%

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

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

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4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

每開放日的次日披露該開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5

、臨時公告

本基金髮生

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

2

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並登載在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 終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併;

4)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

務所;

5) 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

事項,基金託管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覆核

等事項;

6)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 基金管理公司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公司的實際控制

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

責人發生變動;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

12

個月內變動超

過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託管人或其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因

基金託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

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

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 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

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 基金份額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淨值百分

之零點五;

17) 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 本基金在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

19) 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並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 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

申請

21) 本基金髮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

事項時;

22)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

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6

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

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的

,以及可能損害基金

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7

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並作出清算報告。清算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

所審計,並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清算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

站上,並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8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四)

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

專門部門及

高級管理人員

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加強對未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的管控,並建立基金

敏感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相關從業人員不得洩露未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

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

資產

淨值、

基金份額淨值、

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定期報告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清算報告

等公開披

露的相

關基金信息進行覆核、審查,並向基金管理人

進行

書面或者

電子

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媒介中選擇披露信息的報刊

,單只基金

只需選擇一家報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

基金信息,並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為強化投資者保護,提升信息披露服務質量,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

會規定向投資者及時提供對其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按

照中國證監會規定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於指定媒介披露信息,並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

業機構,應當製作工作底稿,並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後

10

年。

)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規定將信息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十八、風險揭示

本基金面臨與其他開放式基金相同的風險(例如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

性風險、技術風險等),但由於本基金是實行指數化增強性投資的開放式基金,

上述風險在本基金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一)跟蹤指數的被動投資風險

被動跟蹤指數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指數下跌風險,即在市場下跌的

情況下由於本基金被動地跟蹤指數而對基金淨值造成損失的不確定性;跟蹤偏離

風險,即基金在跟蹤指數時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基金的業績表現與目標指數表現之

間產生差異的不確定性;

目標指數風險,即目標指數因為編制方法的不同或自身

的不合理性等原因,可能導致目標指數表現與市場的

綜合指數

表現之間產生差異

的不確定性,以及目標指數調整給基金投資帶來的管理成本和投資成本提高的風

險。比較而言,指數下跌風險和目標指數風險是指數基金本身固有的風險,而跟

蹤偏離風險是相對可控的風險,它主要受到交易成本、市場流動性風險和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能力、樣本券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具體表述如下:

1

、本基金在跟蹤指數過程中,由於買入和賣出證券時均存在交易成本,例

如交易佣金、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等,導致本基金在跟蹤指數時可

能產生收

益上的偏離。

2

、受市場流動性風險的影響,本基金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於投資者申購

而增加的資金可能不能及時地轉化為目標指數的樣本債券,或在面臨投資者贖回

時,無法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及時地轉化為現金。這些情況使得本基金在跟蹤指數

時存在一定的跟蹤偏離風險。

3

、在本基金實行指數化投資過程中,管理人對指數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

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

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目標指數的跟蹤程度。

4

、在跟蹤標普中國全債指數的過程中,由於標普中國全債指數樣本券可能

出現調整,

本基金在被動調整過程中也可能產生一定的跟蹤偏離風險。

5

、標普中國全債指數本身的合理性有待市場檢驗。標普中國全債指數可能

存在的不合理性會導致其不能很好地代表市場整體。隨著中國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和完善,未來如果有更合理、更能代表中國債券市場走勢的債券指數推出時,本

基金可能會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決定是否更換標的指數。

(二)增強性投資的積極投資風險

增強性積極投資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基金經理為了獲得超越指數的投資回報

而通過採用積極投資的手段增加投資組合的風險度。但由於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

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

、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響其對信息的佔有和對

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既可能高於指數收益,

也可能低於指數收益:在債券投資組合久期偏離指數久期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

對利率走勢的判斷與市場真實走勢會出現差異,可能造成基金收益低於指數收益;

即使債券投資組合久期與指數久期基本一致,如果基金對長、中、短期債券的持

有結構與指數存在差異,當債券收益率曲線出現非平行移動時,則由於長、中、

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幅度不同,可能造成基金收益低於指數收益;如果債券

投資組合中不同類屬資產的權重與指數存

在差異,則當類屬資產間的收益率差異

發生變化,可能造成基金收益低於指數收益;基金管理人調整債券整體投資比例,

如通過回購進行槓桿操作時,可能由於自身判斷與市場走勢存在差異,而造成基

金收益低於指數收益;此外,股票投資作為指數化投資的增強性體現,當股票投

資收益低於目標指數收益時,也會造成基金收益低於指數收益。

因此,本基金的積極投資風險具體可能由下列投資方式產生:對一些指數樣

本券的投資權重進行適當調整,選擇其它債券對指數樣本券進行替代,調節債券

投資的倉位以及進行比例限制內的股票投資等。

(三)市場風險

基金主要投

資於證券市場,而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

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產生波動,從而導致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

化,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風險:

1

、政策風險。因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國家宏

觀政策發生變化,導致證券市場波動而影響基金收益,產生風險。

2

、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本基金投

資於債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3

、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各個行業及上市公司的盈

利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影響到個股乃至整個行業板塊的二級市場走勢。

4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經營決

策、技術更新、新產品研究開發、高級專業人才流動等風險。如果基金所投資的

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

金投資收益下降。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

完全規避。

5

、國際競爭風險。隨著中國開放程度的提高,上市公司的發展必然也受到

發達國家同類技術及同類產

品進入中國市場的影響。尤其是中國加入

WTO

(世

界貿易組織),市場開放程度加大之後,中國境內公司必然面臨國際競爭風險。

6

、購買力風險。基金份額持有人收益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

可能因為通貨膨脹因素而使其購買力下降。

7、信用風險。主要是指債務人的違約風險,若債務人經營不善,資不抵債,

債權人可能會損失掉大部分的投資,這主要體現在企業債中。

8、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債券收益率曲線風險是指與收益率曲線非平行移

動有關的風險,單一的久期指標並不能充分反映這一風險的存在。

9、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

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風險)互

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

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之前較少的收益率。

(四)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基金資產以支付投資

者贖回款項的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標則是確保基金組合資產的變現能力與

投資者贖回需求的匹配與平衡。

1

、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參見本招募說明書「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的相關規定。

2

、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

規範型交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

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同時本基金基於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

業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徵,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

風險適中。

3

、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本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

或巨額贖回份額佔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

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

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

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採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

4

、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

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基金

合同的規定,謹慎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

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於各類流動性

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

地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經過

內部審批程序並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在實際

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

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

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5

、指數中樣本券之間流動性不均勻,存在個券流動性風

險。由於樣本券的流動性高低存在差異,即使在市場流動性比較好的情況下,一

些樣本券的流動性可能仍然比較差,這種情況的存在使得本基金在以指數權重為

基礎進行操作時,可能難以按計劃買入或賣出相應的數量,或買入賣出行為對債

券價格產生比較大的影響,增加建倉成本或變現成本。

(五)管理風險

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

等因素,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六)技術風險

當計算機、通訊系統、交易網絡等技術保障系統或信息網絡支持出現異常情

況,可能導致基金日常的申購贖回無法按正常時限完成、註冊登記系統癱瘓、核

算系統無法按正常時限計算並顯示淨值、基金的投資交易指令無法及時傳輸等風

險。

(七)操作風險

在投資流程的各個環節中,由於制度建設、人員配備或內控機制的不完善或

相關業務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風險。如:交易差錯、系統運行故障等。

(八)巨額贖迴風險

若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連續出現巨額贖回,並導致基金管理人的現

金支付出現困難,基金投資者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可能會遇到部分順延贖回情況

或暫停贖回等風險。

(九)其他風險

1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有遭受損失的風險;

2

、證券市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銷售代理人可能因不可抗力無法正常工作,

從而有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3

、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十九、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一)基金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將終止:

1.

基金經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的;

2.

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基金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

3.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職

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人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4.

基金託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託管人的職

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託管人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5.

由於投資方向變更引起的基金合併、撤銷;

6.

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情況。

(二)基金的清算

1

、基金清算小組

1)

自基金終止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清算小組在中國

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

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

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清

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

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清

算小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義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

、清算程序

1)

基金終止後,由基金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

對基金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

4)

對基金資產進行變現;

5)

將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6)

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7)

對基金資產進行分配。

3

、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

算費用由基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4

、基金資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支付清算費用;

2

)交納所欠稅款;

3

)清償基金債務;

4

)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資產未按前款(

1

至(

3

項規定清償前,

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

人。

5

、清算的公告

基金終止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

5

個工作日內由基金清算小組公告;清算過

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清算結果由基金清算小

組經中國證監會批

準後三個工作日內公告。

6

、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存。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

、基金髮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本基金的基金髮起人為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基金髮起人的權利

1

)申請設立基金;

2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髮起人的義務

1

)遵守基金合同;

2

)公告招募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3

)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它基金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4

)基金不能成立時在法定的時間內退還所募集資金本息並承擔發行費用;

5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2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1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運用本基金資產;

2

)依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代表基金對被投資的

上市公司行使股東權利;

3

)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託管人,如認為基金託管人違反

了基金合同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基金資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損

失的,應呈報中國

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必要時應採取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

利益;

4

)選擇、更換基金銷售代理人,對基金銷售代理人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

處理;

5

)直接銷售基金單位,獲取認購(申購)費用;

6

)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7

)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基金單位的申購和贖回;

8

)依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獲得基金管理費收入;

9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

2

)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1

)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2

)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

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

3

)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單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或委託其它

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4

)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進行基金的登記註冊或委託其它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5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證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相互獨立,保證不同基金在資產運作、

財務管理等方面相互獨立;

6

)除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資產;

7

)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

)按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9

)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

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0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暫行

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

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11

)依據《基金合同》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12

)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

額支付贖回款項;

13

)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

股和直接管理;

14

)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15

)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

15

年以上;

16

)確保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保證

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

並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7

)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

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19

)因過錯導致基金資產的

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採取適當合理的方式向

基金投資者進行賠償,其過錯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因估值錯誤導致投資人的損失,屬管理人責任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並

採取適當、合理的方式向投資人進行賠償,其過錯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託管人因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應代表基金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22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

、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為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1

)基金託管人的權利

1

)依法持有並保管基金資產;

2

)依本《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

3

)監督本基金的投資運作;

4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託管人的義務

1

)依法持有並保管基金資產;

2

)依本《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

3

)監督本基金的投資運作;

4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2

、基金託管人的義務

1

)依法持有基金資產;

2

)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並保管基金資產;

3

)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

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託管事宜;

4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證其託管的基金資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資產以及不同的基

金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

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設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5

)除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

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資產;

6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7

)以基金的名義設立證券帳戶、銀行存款帳戶等基金

資產帳戶,負責基金

投資於證券的清算交割,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

金往來;

8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9

)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及單位基金資產淨值;

10

)按規定出具基金業績和基金託管情況的報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

民銀行;

11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開放式基金單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等事項

符合基金合同等有關法律文件的規定;

12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

基金管理人用以計算開放式基金單位認購、

申購、贖回和註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3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資和融資的條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的規定;

14

)在定期報告內出具基金託管人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

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

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15

)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6

)按有關規定,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報表和記錄等

15

年以上;

17

)按規定製作相關帳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

對;

18

)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

回款項;

19

)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

)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

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21

)因過錯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過錯責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22

)基金管理人因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應代表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3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4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

)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權利

1

)取得基金收益;

2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行使表決權;

3

)監督基金運作狀況,獲取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

4

)申購、贖回及其它對基金單位處分的權利,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

有效

申請的款項或基金單位;

5

)因基金管理人、託管人、銷售機構、登記註冊機構的錯誤導致基金

份額

持有人利益受損害的情況下,要求賠償的權利;

6

)參與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的分配;

7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每份基金單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2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1

)遵守《基金合同》;

2

)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規定的費用;

3

)以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為限承擔基金虧損或者終止的責任;

4

)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活動;

5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的授權代

表共同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2

、召開事由

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經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持有

10%

以上(不含

10%

)基金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

金份額計算,下同)提議時,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

)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2

)基金擴募或延長基金合同期限;

3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但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提

高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5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7

)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基金合同修改,但基金合同

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它

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規定的

其它

事項。

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變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

1

)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

2

)因相應的法律、法規(包括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下同)發生變

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變更;

3

)對基金合同的變更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

4

)對基金合同的變更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5

)按照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它情

形。

3

、會議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

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由基金管理

人選擇確定,在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2

)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

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

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

行召集並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

和權益登記日;

3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不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為有必要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

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

日起六十

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

10%

(不含

10%

)以上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託管

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

份額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

日起六十日內召開;

4

)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不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

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

份額

10%

以上(不含

10%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但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

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幹擾。

4

、通知

1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在中國證

監會

指定的至少一種信息披露媒體公告會議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將至少載

明以下內容:

1

)會議召開時間、地點、方式;

2

)會議審議事項、議事程序、表決方式;

3

)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

)代理投票委託書送達時間和地點;

5

)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電話;

6

)其他注意事項。

2

)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

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

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督。

5

、會議的召開方式

1

)會議方式

1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

2

)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過授權委託書委派其代理人

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出席;

3

)通訊方式開會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4

)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但決定基金管理人更換或基金託管人的

更換事宜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必須以現場開會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條件

1

)現場開會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現場會議方可舉行:

a

)對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統計顯示,有效的基金份額應當

大於在代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

50%

(不含

50%

);

b

)到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證明及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代理人身份證

明、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授權委託代理手續完備,到會者出具的相關文

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及會議通知的規定,並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未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則召集人可另行確定並公告重新開會的時間

(至少應在

15

個工作日後)和地點,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

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2

)通訊方式開會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會議方可舉行:

a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後,在兩個工作日內連續

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b

)召集人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和統計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

c

)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額佔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

50%

以上(不含

50%

);

d

)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其

它代表,同時提交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和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

份額的憑證和授權委託書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如表決截止日前(含當日)未達到上述要求,則召集人可另行確

定並公告重

新表決的時間(至少應在

15

個工作日後),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資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6

、議事內容與程序

1

)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1

)議事內容僅限於基金合同「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二)召開事

由」

中所指的關係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

2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3

)對於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

進行審核:

a

)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於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

系,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範圍的,應

提交大會審議;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

召集人決定不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b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作

出決定。如將其提案進行分拆或合併表決,需徵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

意變更的,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決定,並

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2

)議事程序

1

)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

照規定程序宣布會議議事程序及

注意事項,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後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

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形成大會決議。

基金管理人召集大會時,由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主持;基金託管人召集大會

時,由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主持;代表基金份額

10%

以上(不含

10%

)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召集大會時,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

份額

50%

以上(不含

50%

)多數選舉產生一名代表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的主持人。

召集人應當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籤名冊。籤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

單位名稱)、身份

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託

人姓名

(

或單位名稱

)

等事項。

2

)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由召集人在會議通知中提前

10

日公布提案,在

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第二日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構監督下形成決議。

7

、表決

1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一票表決權。

2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

)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

權的

50%

(不含

50%

)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

2

)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

通過事項以

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

)特別決議: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

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作出。涉及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更換、

換基金運作方式、提前終止基金合同的合同變更必須以特別決議的方式通過方為

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備案,並

予以公告。

3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4

)對於通訊開會方式的表決,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

則表面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

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無效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

審議、逐項表決。

8

、計票

1

)現場開會

1

)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則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

人中選舉兩名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布在

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三名代表擔任監票人;

2

)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清點,由大會主持人當場

公布計票結果;

3

)如果大會主持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行重

清點;如果大會主持人對於提交的

表決結果沒有懷疑,而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對

大會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後立即要求重新清點,

大會主持人應當立即重新清點並公布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2

)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

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若基金託管人擔任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

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9

、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

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

會依法核准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決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

至少一種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基金合同的修改和終止

1

《基金合同》的修改

1

基金合同的修改應經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

2

修改基金合同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合同修改的內容應經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3

基金合同的修改應報中國證監會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但如因相

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並屬基金合同必須遵照進行修改的情形或基金合同的修

改事項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決議,而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修改後公布,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

《基金合同》的終止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基金合同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將終止:

1

)基金經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的;

2

)因重大違法行為,基金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

3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管理人的

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4

)基金託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託管人的

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託管機構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5

)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情況。

2

《基金合同》的終止。本基金終止後,須依法和本《基金合同》對基金

進行清算。本《基金合同》於中國證監會批准基金清算結果並予以公告之日終止。

(四)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

,因

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

議,應由各方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自一方向其他各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

開始。如果協商開始後三十日內各方仍不能解決該爭議,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就該

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處理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基金

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全面有效,各方當事人均應遵守、履行。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及其修訂本正本一式五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二份外,基金

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存放

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營業場所,投資人可免費查

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基金合同》印製件或複印件,但應以《基金合同》正

本為準。

二十一、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託管協議當事人

本基金的基金

發起人、基金

管理人為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為

中國

農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1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和核查

1

)監督和核查內容

基金託管人就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比例、投資範圍、基金管理人的報酬計

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資產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

算、收益分配、基金的申

購和贖回等是否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關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核查。

2

)處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規行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進行核對確認並回函;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再對

通知事項進行複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糾正,基金託管人將報告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

)。

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時,基金託管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

證監會。

2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

1

)監督和核查內容

基金管理人根據暫行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就基金託管人是否及

時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是否擅自動用基金資產、是否按時將分配給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收益劃入分紅派息帳戶等事項,對基金託管人進行監督和核查。

2

)處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的違規行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

糾正;基金託管人收到通知後進行核對確認並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再對

通知事項進行複查,如基金託管人未予糾正,基金管理人將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

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

產的保管

1

、基金

產保管的原則

基金託管人應安全、完整保管本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託管人的資產嚴格分開,並應對基金資產運作情況嚴格保密(中國證監會要

求披露的除外)。

2

、基金成立的驗資

基金髮行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

務所進行驗資,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

3

、基金資金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1

)基金的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由基金託

管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以基金

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設基金的基本帳戶,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開設備付金帳

戶(用於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

2

)除基金合同中另有規定以外,雙方均不得以基金名義在其他銀行或非

銀行金融機構開立任何基金銀行帳戶。

3

)基金銀行帳戶的管理要符合《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條例》、

《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規定》、《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

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的其他規定。

4

)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鑑由基金託管

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

收付活動,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帳戶進行。

4

、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託管人以基金託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形式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

開設一個證券帳戶。

5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託管人存放於存管銀行的保管庫;也可以存入中央國債登記

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代保

管庫中。保管憑證由基金託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託管人根

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

6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署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在籤署前應通知基金

託管人。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全部由基金託管人保管。

(四)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覆核

1

、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覆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

)基金資產淨值計算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扣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資產中

扣除的費用後的價值。

每份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等於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

除以計算日基金單位總份

額後的價值。

基金資產淨值每日計算,每個開放日的次日公告開放日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2

)覆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後,將估值結果(估值表)通過加密傳

真傳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

逐項覆核;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籤字返回給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覆核與基金會計帳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因基金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造成損失,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共同承擔責

任;各自承擔責任的具體比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則和權責一致的原則確

定。

3

)基金帳冊的建立和基金帳冊的定期核對

帳冊的建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指定經辦本基金財務的會計人員

負責編制、保管基金的會計帳冊;雙方管理或託管的不同基金的會計帳冊,應完

全分開,單獨編制和保管。

憑證保管及核對:證券交易憑證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分別保管並據

此建帳。

基金託管人辦理基金的資金收付、證券實物出入庫所獲得的憑證由基金託管

人保管原件並記帳,每月編制業務明細表並附指令回執和單據複印件交基金管理

人記帳。

4

)基金財務報表的編制、覆核的時間和程序

財務報表的編制:基金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

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基金淨值變動表、證券投資明細表、基金估值表以及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報表,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按月分別編制。

報表覆核:基金託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後,進行獨

立的覆核。核對不符時,應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

數據完全一致。核對無誤後,在核對過的基金財務報表上加蓋基金託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印章,各留存一份。

基金財務報表的編制與覆核時間安排:月度報表每月終了後

5

日內完成;

年中報表為基金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後

30

日內完成;年度報表為基金會計年度結

束後

45

日內完成。

(五)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基金管

理人也可以委託商業銀行和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持有

人名冊的登記業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當包括初次募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基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及由基金管理人委

託的其它機構保管。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託管協議引起的或者與本託管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本託管協

議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自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發出書面協商函

件之日開始。如果協商開始後三十日內雙方仍不能解決該爭議,則任何一方

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爭議處理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託管協議的其它條款仍繼續全面有

效,雙方當事人仍應遵守、履行。

(七)託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1

、對本託管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本協議雙方當事人一致書面同意,

修改後的託管協議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生效,並通過適當方式通知基金份額持有

人。

2

、發生以下情形,託管協議將終止:

基金合同終止;

基金託管人解散、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託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基金管理人解散、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權;

發生《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終止之事項。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提供。基金管

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以下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需要、市場狀況以及管理人服務能力的變化,增加、修改服

務項目:

(一)電話服務

客戶服務中心自動語音系統提供每周七天、每天

24

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和

查詢服務,客戶可以通過電話查詢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帳戶信息查詢。

同時,客服中心提供工作日每天

8:30

-

17:00

的電話人工服務。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010

86497888

400

-

888

-

2666

(免

長途話費)

(二)在線服務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投資者可以獲得如下服務:

1

、在線客服。投資者可點擊基金管理人網站

在線客服

,進行諮詢或留言。

2

、資訊服務。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類信

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動態、熱點問題等。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址:

www.csfunds.com.cn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子信箱:

services@csfunds.com.cn

(三)投訴建議受理

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項服務有疑問,可通過語音留言、

傳真、

Email

、網站信箱、手機簡訊等方式隨時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與

客戶服務人員聯繫,基金管理人將採用限期處理、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處理客

戶的投訴;同時,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理建議是基金管理人發展的動力與方向。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其他在本報告期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如下:

序號

公告事項

法定披露日

1

本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目前無重大訴訟事項

2

最近3年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受到任何處

3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1季度報告

2019-4-22

4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2019-6-1

5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2019-6-4

6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19-6-4

7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高級管理人員(首席信息官)變更的公告

2019-6-15

8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加

中國銀行

定投申購優

惠活動的公告

2019-6-27

9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增加銷售機構並開通定投和轉換

業務及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7-9

10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2季度報告

2019-7-18

11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參加

國都證券

申購費

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7-30

12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 參加安信證券申購

(含定投)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8-2

13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 摘要

2019-8-27

14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

2019-8-27

15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的公告

2019-9-10

16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2019-9-11

17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19-9-11

18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銷售

旗下部分基金並開通定投和轉換業務 及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0-21

19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3季度報告

2019-10-23

20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3季度報告

2019-10-23

21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 增加中信期貨為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 代

銷機構及開通基金定投和轉換業務的公告

2019-11-11

22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2019-11-20

23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19-11-20

24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2019-11-20

25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019-11-20

26

關於修改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

2019-11-20

27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2020-1-8

28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

2020-1-18

29

關於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櫃檯開展旗下部分基金費率優惠活動

2020-3-16

的公告

30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推遲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的公

2020-3-25

31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19年度報告

2020-4-21

32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

2020-4-22

33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取消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在

中信證券

(華

南)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20-4-28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代理人的辦公場所,

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複印件,但應以正本為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二十五、備查文件

(一) 中國證監會批准長盛中信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設立的

文件

(二) 法律意見書

(三) 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

(四) 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和營業執照

(五)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六) 登記結算協議

(七) 《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八)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文件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0

9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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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潤元大潤澤債券A : 華潤元大潤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第3號) 時間:2020年12月01日 13:25:58&nbsp中財網 原標題:華潤元大潤澤債券A :華潤元大潤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第3號) 華潤元大潤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0年第3號)
  • 鵬華金城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
    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備案,但中國證監會對鵬華金城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註冊以及其轉型為本基金的備案,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屬於混合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和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中高風險、中高預期收益的品種。
  • 國泰合融純債債券 : 國泰合融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
    : 國泰合融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第二號)國泰合融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第二號)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合融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 招商招祥純債A : 招商招祥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
    招商招祥純債A : 招商招祥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二零二一年第一號)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10:06:12&nbsp中財網 原標題:招商招祥純債A : 招商招祥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二零二一年第一號)
  • 工銀雙利A : 工銀瑞信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工銀雙利A : 工銀瑞信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1年第1號)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10:15:33&nbsp中財網 原標題:工銀雙利A : 工銀瑞信雙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2021年第1號)
  • 華夏鼎隆債券A : 華夏鼎隆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華夏鼎隆債券A : 華夏鼎隆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1年1月8日公告 時間:2021年01月08日 11:11:27&nbsp中財網 原標題:華夏鼎隆債券A : 華夏鼎隆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1年1月8日公告
  • 長信利盈C : 長信利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長信利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長信利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一月長信利盈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 寶盈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13年2月5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截止日為2012年12月31日。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對本招募說明書(更新)中涉及與託管業務相關的更新信息進行了覆核確認。
  • 中加瑞享純債債券A : 中加瑞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中加瑞享純債債券A : 中加瑞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21年1月14日更新) 時間:2021年01月14日 10:56:09&nbsp中財網 原標題:中加瑞享純債債券A : 中加瑞享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2021年1月1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