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1913年,弗蘭西斯·法默出生於美國西雅圖。1932年,弗蘭西斯考上了華盛頓大學新聞學院。大二的時候,弗蘭西斯在戲劇老師索菲的建議下轉入戲劇系,從此改變了她的一生。
從21歲到28歲,弗蘭西斯拍了19部影片,3部百老匯戲劇,和7部非百老匯戲劇,主演了30多部廣播劇,單獨出場更是不計其數。
然而,就在弗蘭西斯的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悲劇發生了。
因為在半燈火管制區亮車燈,弗蘭西斯被捕了,由於性格不夠隨和,得罪了法官的弗蘭西斯被判了180天監禁。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弗蘭西斯的母親突然出現,聲稱弗蘭西斯有精神疾病,之後,法院將弗蘭西斯轉到電影演員療養院去「修養」。
如果僅僅是去電影演員療養院去修養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但弗蘭西斯的父親卻通過法院將弗蘭西斯引渡到華盛頓州,弗蘭西斯的母親就在華盛頓州,因此成為弗蘭西斯的保護人。
被置於母親的保護之下的那一刻起,弗蘭西斯的人生就全毀了,她先是被送進了西雅圖州立精神病院,期間2次出院,又2次被母親送了進去。
自古至今,精神病人,尤其是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會對社會結構和家庭構成威脅。為了消除威脅,精神病院系統應運而生。
精神病院剛剛誕生的時候,是沒有執的照,自然也就不會有什麼監管,加上誰也不會把家裡有精神病人的事張揚出去,所以精神病院的選址往往都是一些與世隔絕的陰森地方。
但真正讓人感到可怕的是,人們對精神病人各種可怕的治療方法。
就拿弗蘭西斯來說,剛被關進精神病院,弗蘭西斯就接受了長達90天的胰島素療法,第二次被關進精神病院後,又接受了水療法。
胰島素療法也叫「休克療法」,發明者是曼弗雷德·薩克爾。
胰島素療發明之初是用於緩解戒毒症狀,刺激病人的食慾,但後來被用到精神病人身上。被用了胰島素療法的病人,會嗜睡或者昏迷,同時伴著大量的出汗,偶爾還會引起癲癇發作。
胰島素療法非常危險,2%-5%的病人會因此死亡,但儘管如此,胰島素療法依然被廣泛只用,就連諾貝爾獎獲得者約翰·納什都曾接受過胰島素療法。
水療則是針對不聽話的病人,將病人穿上束縛衣之後浸入冰水中,只有頭部可以透過一個開口伸出來。
在弗蘭西斯的自述中,她所經歷的可怕事情還遠不止這些,比如被固定在馬桶上被汙水潑,動不動就挨打,住在巴掌大的如同監獄般的病房,骯髒以及難以下咽的食物。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精神病人的死亡率都保持在一個很高的比例。
據估計,二戰期間被佔領的法國有45000名住院精神病患死於飢餓和傳染病。
二戰之後,死亡率雖然有所下降,但各種各樣奇葩的療法,比如電痙攣療法,以及臭名昭著的「腦白質切除術」都讓精神病人的生存非常艱難。
對於電療的可怕,著名作家西爾維婭·普拉斯在接受這種療法之後,將之細緻地描寫了出來:
戈登醫生在我頭部兩側各放了兩個金屬片。他用一根綁帶緊勒著我的額頭,把金屬片固定住,然後讓我咬住一根癲癇。我閉上眼睛。無聲的瞬間,就像吸進一口氣。接著某種東西壓了下來,抓住我,死命地搖晃我。它尖叫著,帶著藍光在空氣中噼啪作響,每一次閃動都是對我身體的一次重擊,直道我以為我的骨頭要斷了。我想我究竟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如果電痙攣療法對病人無效的話,那麼「腦白質切除術」就成了最後的手段。
對於「腦白質切除術」,有些文章裡提到弗蘭西斯也曾接受了這種療法,但是在弗蘭西斯的自述裡,並沒有提到她曾接受過手術。
雖然對弗蘭西斯到底接沒接受過這一手術還存有疑慮,但「腦白質切除術」是真實存在的。
近1935年11月-1936年2月間,就有20名患者接受了這項手術,其中有幾個病人被確診精神疾病才幾個星期。到1953年,有2萬美國人接受了這項手術。
「腦白質切除術」非常殘忍,因為切得不夠,病人還是瘋的,切得多了,就成了植物人,所以普遍的做法是在局部麻醉的情況下做手術,期間,醫生會問病人一系列問題,並把答案記錄下來。
這已經不是治療了,而是一種精神壓迫。
如今,隨著科學的進步,醫學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但不可否認的是,能享受到科學帶來的美好生活的前提,就是你我都是一個健康的人,而不是一個精神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