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南元 清華大學教授
1.您反對動物權利的立法,您表示動物權利立法是荒謬的,違反科學的態度,您能為我們簡單解釋一下您的觀點背景麼?
趙:「權利」只有屬於有能力主張其權利的主體或其合法代理人才是有意義的,動物並不具有權利主體資格,動物權利論者也沒有動物權利的合法代理資格,所以談論「動物權利」是荒謬的。此外,任何權利都意味著保障他人同等權利的義務,不能履行義務的個體沒有資格被賦予權利。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提出某種事物的權利,並自封為該權利的代言人,那麼也完全可以有人提出「植物權利」,宣稱植物有不被動物吃的權利,從而徹底剝奪一切動物生存的權利。這就是這種荒謬權利理論必然包含的邏輯矛盾。
2.有科學的觀點覺得,為動物立法其實是為了優化人類生活,例如,讓豬在更衛生的環境下飼養,可以減少動物疾病,如口蹄疫。您對這樣的觀點怎麼看?
趙:這個觀點一點也不科學。如果真的為了優化人類(而非動物的)生活,減少動物疾病,那麼我們已有的《動物防疫法》足夠了,不需要為動物權利或福利立法。為了防疫,有時我們必須大量撲殺動物,而這顯然是與動物權利或福利相違背的。動物權利論者在這方面也製造和散布了不少謠言。例如動物受到驚嚇,屠宰後肉裡會含有毒素;雞看到其他雞被殺,生的蛋會變小等等。這些都是毫無科學根據的。有些動物福利論者還反對集約化養殖,主張家禽家畜的散養放養。現在我們也發現,無論是禽流感還是豬鏈球菌,都是在放養狀態下更容易感染。
3.一份1998年IFAW對於北京和上海居民的調查顯示,絕大多數人認為應該善待動物。2004年一份對於中國大學生的調查顯示,90%的大學生支持保護動物。社會對於動物福利的態度是不是在變化?您怎麼看待現在大眾對於動物福利的態度?
趙:IFAW基於自身立場,採用了「善待動物」或「保護動物」這種含義寬泛的概念來誤導公眾販賣私貨。保護或「善待」動物這類概念,既包括保護野生動物維持生態平衡和物種多樣性,也包含了給豬提供玩具這種「福利」,乃至禁止肉食和一切動物實驗。IFAW實際上在用前者的概念調查數據作為支持後者的根據,是典型的偷換概念。「大眾對於動物福利的態度」很容易受錯誤輿論的誘導,但這種「時尚」的風行並不能減少動物福利的荒謬性。錯誤的東西越是流行,就越是有必要對其進行批判。
4.最近發生的復旦大學研究生張亮虐待20隻小貓事件,以及幾年前清華學生劉海洋潑熊事件都在社會引起強烈的反響和爭論。從人道觀點,人們覺得他們應當受到懲罰,但是現在中國沒有法律來制約。您怎麼看待這些事件,以及怎麼看待這種法律的缺失呢?
趙:張亮事件和劉海洋事件都是不具有典型意義的個案,屬於偶發的小概率事件。
媒體在西方動物保護主義的錯誤思潮影響下,故意大肆炒作誤導公眾,企圖為荒謬的動物權利立法製造輿論準備。這種做法類似於「國會縱火案」,是別有用心者的常套手段。中國的法律在這方面並無「缺失」,劉海洋事件有「破壞公私財物」的法律可以懲處,而張亮正在進行心理治療。心理疾患的問題只能靠醫生來解決,不能靠法律來解決。法律是不能禁止人們生病的。況且,有人「覺得他們應當受到懲罰」也不會是出於「人道觀點」,「貓道觀點」、「熊道觀點」與「人道觀點」是不相干的。畢竟人不是貓,也不是熊。
5.有人說您是「殘忍教授」,因為您說動物是沒有痛苦感覺的,因此怎麼虐待它都沒有關係。這種說法有科學根據麼?
趙:動物權利論者和某些動物愛護人士沒有能力正面反駁我的觀點,就進行人身攻擊,充分展示了這些人的理屈詞窮。「殘忍」之說出自作家鄭義的文章,我已經進行了反駁,鄭義也寫了《向趙南元教授致歉並致謝》一文,自己找臺階下了。
我從未說過「動物是沒有痛苦感覺的,因此怎麼虐待它都沒有關係。」這完全是曲解和捏造。所以有沒有科學根據應該去問這些捏造者,而不應該問我。如果有人從我的文章中讀出這樣的意思,那麼他的HSK不及格,應該找個小學語文教師補習一下如何分析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提高閱讀能力。
6.假設動物沒有痛苦感覺成立,但是一個小孩子生活在這樣一個環境,他的性格會不會變得比較殘忍?
趙:動物有沒有痛苦感覺在科學上尚無確證,但無論將來結論如何都只是反映一個客觀事實,不會改變小孩子的生活環境。「殘忍」的解釋因人而異,有人認為會殺雞宰魚就是「殘忍」,也有人認為在肉聯廠工作的人和外科醫生都是性格殘忍的人。我不同意這種看法,反倒認為外科醫生是很仁慈的。有些人口比較少的國家或地區每個男性青年都要服兵役,學習殺敵的技術和培養相應的心理素質,我也並不認為從軍經歷會使人「變得比較殘忍」。
7.非典和禽流感後。輿論倡導人們「敬畏」自然,您很反對這種說法。這種「敬畏」觀點的實質是什麼?是不是誤導?
趙:說「輿論倡導人們『敬畏』自然」並不符合事實,只是有幾個人發表了這種看法。我已經做了駁斥。「敬畏」的對象只能是有意識的主體,「自然」並不具有這種地位。我沒有看到任何有效證據表明「敬畏」可以防止非典、海嘯或者禽流感。「敬畏自然」的前提是對自然進行神化或擬人化,這是一種錯誤觀點,對於我們抗拒天災或瘟疫只會起壞作用,不會起好作用。
8.您說「動物福利論只是佛教的一個漸進式的粗糙版本」,怎麼理解?中國的傳統文化裡對待動物是種什麼態度?能否適應今天的發展?
趙:佛教主張的眾生(動物)平等,建築在輪迴學說的基礎上,人和一切動物具有相同的靈魂,在理論上能夠自洽。但是動物福利論則缺乏理論上的支持,難以自圓其說,所以說是粗糙的。動物福利論的最高綱領是禁止一切動物實驗和商業養殖,而又不像佛教那樣甘當小眾,總想以「普遍道德」自居,這樣就不能一下展現自己的最高綱領,不得不遷就大眾的妥協限度,只好採取逐步蠶食的漸進方式,難免導致自相矛盾,也必然不斷挑起社會紛爭。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不是佛教而是儒家思想,孔子主張以人為本,不語怪力亂神,所以「神本主義」所造成的倫理混亂比較少。例如「君子遠庖廚,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所在意的是君子的心性,而不是動物的痛苦,只要是小人去殺豬,君子是可以食其肉的。與西方發展,在中國要想挑動群眾搗毀進行動物實驗的科研機關,就不像在英國那麼容易。
9.您怎麼看待西方的動物人類平等觀念?東西方對待動物有什麼差別?
趙:即使在西方,「動物人類平等觀念」也只是少數人的理想,不可能被多數人接受。例如美國有關機關收容的流浪犬,過一段時間無人接收,也就殺掉了;而收容的流浪漢就不可以殺掉。但是西方的神學倫理體系,容易把某種抽象原則作為終極追求,忽視人的實際利益。這方面中國的人本倫理體系比西方要優越得多,因為如何對待動物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人際關係問題,只有以人為本的道德規範才能解決實際問題。例如小區養狗的爭端也是人與人的爭端,不是人與狗的爭端。
10.人和動物應當是什麼關係?(平等,不平等,或者其他?)
趙:人和動物的關係不存在「應當」如何的問題。談論動物之間的「平等」毫無意義,狼可以吃羊,羊卻不能吃狼。如果把人類也看成動物的一個物種,那麼同樣是人可以吃羊,羊卻不能吃人。這是個不可改變的事實,不是可以談論「應當」如何的問題,正如談論地球是否「應當」圍著太陽轉一樣,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