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是各地中考必考的一類問題,雖然相對散文來說,考查難度要低一些,但對基本常識還是要了熟於胸,才能應其不備。
1.說明文的概念
說明文就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來解說事物、闡明事理而給人以知識的文章,它通過對具體事物的解說,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係,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有所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知識。以說明為主是說明文與其他文體從表達方式上相區別的標誌。
說明文的實用性很強,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科學小品等。
通常情況大致包括三種具體樣式:帶有文藝性的科學小品,科普性說明文,實用性的說明書、解說詞等。
2.說明文的特點
(1)說明的中心鮮明突出。
一篇說明文一般只能有一個說明中心,文章的各段也有一個說明中心,它們是為總的說明中心服務的。優秀的說明文的說明中心都是非常鮮明突出的。
(2)具有知識性和科學性。
說明文有很高的科學性,它要求在說明事物時,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進行反映,要實事求是,力求正確,不誇大,不縮小。說明文的科學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A、抓住事物的特徵進行說明。事物都帶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就構成這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特徵。說明文抓住事物的特徵進行說明,才能使讀者從文章裡充分地、正確地了解所說明的事物;如果事物的特徵沒有說清楚,就容易和其他事物混淆。只有抓住事物的特徵去說明,才能給人留下清晰的印象。
B、說明的內容要正確。說明文中對一些尚未定論、有待研究的事物,不要輕易下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結論。要知道,讀者閱讀說明文是為了增長知識,如果把那種缺乏科學性的"知識"傳給了讀者,就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3)富有條理性。
說明文都具有條理性。在說明事物時,要求頭緒清楚,井井有條。條理性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各種事物儘管錯綜複雜,但只要經過仔細觀察、分析就能找到一定的條理性。
3.說明文的分類
(1)按說明對象或說明目的的不同,可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
事物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具體事物,通過解說實體事物的形態、結構、性質、特徵等,使讀者了解、認識事物的特徵。
事理說明文的說明對象是抽象事理,闡述抽象的事理、本質、關係、規律等,使讀者明白事理。
一般來說,一篇說明文中,介紹事物與闡釋事理往往交錯使用,只是各有側重而已。
(2)按說明語言的特色和表達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平實性說明文和生動性說明文。
平實的說明文用簡明、平實的語言,抓住人物、事物和事理的特點加以解說,要求具體性、科學性和淺顯易懂。
生動的說明文,也叫文藝性說明文,它往往運用記敘、描寫等表達方式,藉助比喻、擬人等修辭手法,對事物進行生動形象的說明。有時還以對話、故事等形式來加強說明的形象性,是文章生動活潑有趣。
一般來說,很多說明文是平實說明和生動說明相結合。
4.說明文的結構
說明文常見的結構形式有總分式、並列式、遞進式、連貫式。
(1)總分式,包括「總—分」、「分—總」、「總—分—總」等形式。事物說明文多採用總分式,其中「分說」部分又常常按並列方式安排。
(2)並列式,指文章的各層之間的關係是並列的、平等的,一般來說是可以調整先後順序的。
(3)遞進式,指文章的各層之間的關係由淺入深、由表及裡、由現象到本質。事理說明文常用這種結構。
(4)連貫式,指文章的各層之間是按照事物過程安排層次,前後互相承接。按時間順序的說明文多為連貫式。
5.說明順序
(1) 空間順序
即按事物的空間結構順序來介紹。任何事物都有空間性。說明文抓住這個特點構成自己的條理,或者從上到下,或者從外到內,或者從左到右,或者從南到北,或者從遠到近,或者從中間到四周,或者從整體到部分。在介紹某有建築物的結構,說明某種產品的構造,介紹某一地方情況時都可以用這種方法安排材料,是讀者對事物的各個部分和整體都有較明晰的認識。
(2) 時間順序
即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來介紹。事物都有發生、發展、消亡的過程。有些說明文根據事物的時間性,把事物的各部分組成先後關係,這也是一種條理性。介紹生物知識的說明文一般都是先發生的先寫,後發生的後寫。介紹生產技術和工作方法的說明文,一般按照生產和工作的程序,逐一說明。
(3) 邏輯順序
邏輯順序包括從現象到本質、從主要到次要、從淺到深、從原因到結果、從整體到部分、從概括到具體、從特點到用途等。有些說明文還可以按事物的性質分幾個方面來安排,這幾個方面的材料就形成了一種並列關係。事理說明文或介紹事物的特徵、種類、成因和功能的事物說明文,都常用邏輯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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