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0 07:39 來源:溫州日報甌網 編輯:楊凡 瀏覽:20546
根據《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7號)和《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落實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開展信息披露建設工作的通知》(銀監辦通[2007]192號)的有關規定,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2017年度進行信息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分為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法人治理情況、年度重大事項等信息。2017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已經浙江中瑞唯斯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第一章 財務會計報告
一、報表信息披露
2017年度,主要經營指標情況見資產負債表(見表一)、利潤表(見表二)、現金流量表(見表三)、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見表四)。
二、貸款五級分類(人民幣元)
三、長期股權投資
四、實收資本(股本)
(1)基本情況(人民幣元,%)
(2)說明
2017年12月30日,本行召開第五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7年轉增資本方案》的決議,按2016年末股本總金額每10股送3股轉增股本265,164,078.00元;截止本次審計外勤工作日, 2017年發生的增資行為及股權變動事項尚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五、審計報告
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我們(指浙江中瑞唯斯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了後附的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甌海農商銀行」)財務報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17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我們認為,甌海農商銀行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甌海農商銀行2017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7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二章 風險管理狀況
本行在經營中主要面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各種風險及相應對策如下:
一、信用風險狀況
本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方無法在到期日全額償還本行借貸資金的風險。當交易對方集中於某些相同行業或地理區域時,信用風險隨之上升。本行的業務主要集中於溫州市區。本行堅持「小額、分散、流動、本土化」的原則,強化政策導向、制度約束,建立和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制定對單個借款人可接受的信用風險水平,並要求提供抵押物或擔保,定期分析客戶償還利息和本金的能力,適當地調整信貸額度,定期監測風險狀況,完善信貸退出機制。
二、流動性風險狀況
流動性風險的重要決定因素是客戶的提款需求。根據歷史經驗,相當一部分到期的存款並不會在到期日立即提走,而是續留本行,但同時為確保應對不可預料的資金需求,本行規定了最低的資金存量標準以滿足各類提款要求,加強對存貸比、中長期貸款比例等流動性指標的控制,嚴密關注重要貸款客戶現金流,加強現金預測和分析工作。此外,本行提取了風險準備,按人民銀行的規定上存存款準備金,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提足風險撥備,按省聯社的要求上存一定的風險統籌資金。
三、市場風險狀況
本行的市場風險主要集中在利率風險方面。本行目前的主要利潤來源仍是存貸款利差,因此市場利率波動對本行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有直接的影響。為降低利率風險,本行根據利率政策和經營環境的變化,不斷完善利率管理辦法,改進貸款定價機制,加強成本分析和管理。同時加強業務創新,逐步擴大中間業務,改善收入結構,規避利率風險。
四、操作風險狀況
本行對各項業務操作制定了控制及風險管理措施,包括制度、環境、設施等方面。但任何的控制都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環境的變化、當事者對某項事務的認知程度不夠、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原因,導致失去或減小效力,形成操作風險。本行堅持一級法人管理體制,已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之間的權力制衡與利益制衡機制、科學決策機制與激勵約束機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經營決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控制、內部審計、信息披露和激勵約束等運行管理體系。對支行和內設部門實行區別授權制度,並根據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狀況對授權內容、權限進行定期審核和及時調整。完善內控體系,提高內審監督的力度,開展內部控制評估,及時、有效揭示風險隱患,實現依法合規經營。
第三章 法人治理狀況
一、召開股東大會情況
(1)2017年1月23日召開了第四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財務決算與2017年度財務預算》(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草案)等四項決議。
(2)2017年12月30日召開了第五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甌海農商銀行2017年轉增資本方案》(草案)、審議《關於出具清算帳戶使用授權擔保報告的議案》等兩項決議。
二、董事會的構成及其工作情況
(一)董事會成員簡介
1、潘志堅,男,1963年4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董事長。
2、黃明雲,男,1967年6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行長。
3、劉 勇,男,1963年4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4、李志存,男,1969年 9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5、戚列雄,男,1968年4月出生,溫州市仲雄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6、潘妙飛,男,1958年7月出生,溫州市惠澤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7、徐建忠,男,1970年8月出生,溫州市甌海勤辦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8、黃建國,男,1964年2月出生,溫州市甌海華霸鎖具有限公司董事長。
9、陳國華,男,1952年6月出生,浙江努奧羅散熱器有限公司董事長。
10、左春和,男,1962年11月出生,甌海區潘橋鎮下岙村三產有限公司董事長。
11、林洪欽,男,1964年2月出生,溫州市琦雲商標印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二)工作情況
(1)2017年1月23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經營管理工作報告》、《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財務決算與2017年度財務預算》(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草案)、《關於修正章程附件〈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名冊〉的議案》(草案)、《甌海農商銀行2016年度信息披露報告》、《甌海農商銀行2017年度機構營業網點規劃》、《甌海農商銀行2017年反洗錢工作計劃》、《甌海農商銀行2017年度關聯交易企業授信說明》等九項決議。
(2)2017年8月28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參股常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議案》、《關於2017年度不良貸款呆帳核銷計劃的議案》、《關於總行為轄內各支行向法院申請保全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議案》、《關於提名林莉同志為審計部總經理的議案》、《關於成立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三位一體」創新委員會與「農民資產授託代管融資」創新委員會以及人員組成的議案》、《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三農金融服務委員會議事規則》、《2017年流動性管理方案和目標》、《關於明確債務已足額履行並已結案的不良貸款利息掛帳會計處理意見的議案》、《關於修正章程附件(股東名冊)的議案》(草案)等九項決議。
(3)2017年12月30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正章程附件〈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名冊〉的議案(草案)》、《關於調整甌海農商銀行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人員組成的議案》、《甌海農商銀行2018年度機構營業網點規劃的議案》、《關於出具清算帳戶使用授權擔保報告的議案》等四項決議。
三、監事會的構成及其工作情況
(一)監事會成員簡歷
1、何江雲,男,1962年9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監事長。
2、裘少勇,男,1969年12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3、季林峰,男,1974年5月出生,甌海農商銀行總部大樓建設辦公室主任兼監察室主任保衛部總經理。
4、朱克文,男,1959年4月出生,溫州華照汽車配件廠廠長。
5、陳建忠,男,1963年12月出生,溫州甌海東方壓敏膠廠廠長。
6、姜錦土,男,1960年2月出生,溫州市金龍紙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7、金賢強,男,1971年1月出生,北京方仕工貿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二)工作情況
今年以來共召開了4次監事會會議,通過5項決議,會議議程和到會監事符合本行章程規定。具體情況為:
1、2017年1月23日召開了甌海農商銀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2項決議:1、《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2、浙江中瑞唯斯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同時聽取了經營管理層2016年度工作報告。
2、2017年6月29日召開了甌海農商銀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1項決議:《監事會對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及董事、監事2016年度履職情況評價的報告》。同時聽取了2017年第一季度審計情況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財務經營情況分析報告,以及外部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債券投資業務專項審計報告、貸款五級風險分類情況專項審計報告、反洗錢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專項審計報告和財務費用支出情況專項審計報告。
3、2017年11月21日召開了甌海農商銀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1項決議:《關於聘任林莉同志為甌海農商銀行監事會辦公室主任的議案》。同時聽取了2017年度第二、三季度審計情況報告,以及《關於擬聘請浙江中瑞唯斯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我行外部審計單位的報告》。
4、2017年12月30日召開了甌海農商銀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1項決議:《2017年監事會對發展戰略實施情況的評估監督報告》。同時聽取了2017年第四季度審計情況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財務經營情況分析報告。
四、高級管理層的構成及其基本情況
(一)高級管理層
黃明雲,甌海農商銀行行長。
鄭朝霞,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劉勇,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李志存,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鄭元昌,甌海農商銀行副行長。
(二)工作情況
報告期內,本行高級管理層較好地履行了自身職責,本著對股東、對董事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出色地完成了股東大會提出的經營目標,貫徹落實了董事會的有關決議,著力提升發展實力,著力提升服務水平,著力提升管控能力,著力提升文化內涵,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依法穩健經營,奮力開拓,紮實工作,各項業務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績。
五、部門與分支機構設置情況
一是總行內設部門主要包括總行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業務發展部、信貸管理部、計財會計部、風險合規部(村鎮銀行管理部)、審計部、監察室(保衛部)、基建辦公室、信息科技部、國際業務部、金融市場部、電子網際網路部。
二是本行除總行營業部外,還設有將軍支行、景山支行、城區支行、梧田支行、開發區支行、三垟支行、茶山支行、白象支行、麗岙支行、白門支行、仙巖支行、梓岙支行、新橋支行、婁橋支行、潘橋支行、塘下支行、瞿溪支行、澤雅支行、區府支行、浦東支行等20個支行,及27家轄屬分理處,共有48個營業網點。
第四章 年度重大事項
一、股權變化情況
報告期內股東權益變化情況:
單位:萬股 人民幣萬元
二、其他事項
(一)報告期內,本行沒有對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訴訟、仲裁事項。
(二)報告期內,未發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錯等情況。
(三)報告期內,本行各項業務合同履行情況正常,無重大合同糾紛發生。
(四)報告期內,無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
報告期內,本行、本行董事會和董事、監事會和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行政處罰、通報批評等情況。
報告期內,除上述信息外,本公司無其他有必要讓公眾了解的重要信息。
第五章 其他提示
一、本行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溫州日報告所載內容無虛假和隱瞞事實情況,並對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信息披露途徑
(一)溫州日報告備置地點:本行董事會辦公室。
(二)溫州日報告在《溫州日報》上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