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資本論》由中信出版集團出版發行,此書是一部原創性的經濟學著作。書中一些理論創新成果,對關注經濟發展和能源問題的研究者、企業家、政策制定者以及普通讀者都具有參考價值。
原國家電監會副主席、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王禹民在本書「序」中提到:
作者提出了能源資本的雙因子幹涉理論,運用驅動因子和約束因子來解釋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汙染的內在機制,可謂抓住了事物的本質特徵。尤其使人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受到氣象學和混沌學中蝴蝶效應這個概念的啟發,提出了疊加蝴蝶效應和逆蝴蝶效應的概念,用以分別解釋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和恢復生態環境的內在機制,不僅新穎,而且非常有說服力。
另外,作者就能源資本與經濟增長、生態環境、技術創新、軍事力量和大國博弈五個領域的關聯性,借用物理學、經濟學、氣象學、生物學和管理學等學科的概念,提出了能源資本與相關領域的幹涉效應、蝴蝶效應、乘數效應、躍遷效應和槓桿效應等概念,這是對「能源」和「資本」進行組合研究之後得出的新結論,反映了作者深厚的理論功底、廣博的知識結構和獨特的思想方法。只有這些因素的有機結合,才能得到新穎的研究結果。從這部著作及其兩位作者的身上,我有一個很深的感受,就是搞學術研究的人,要在知識廣博的基礎上達到「精」和「專」。
此處節選《能源資本論》中「能源資本的雙因子幹涉理論(三)」的部分內容,以饗讀者!
能源資本的雙因子幹涉理論(三)
殷雄 譚建生
雙因子的「齒輪效應」
經濟增長總是處於速度和效益、數量和質量的動態平衡過程,最理想的情況,就是經濟增長的規模大、速度快、質量好、效益高,也就是我們平常所理解的「多、快、好、省」,這需要能源資本的驅動因子和約束因子協調執行職能,即在驅動因子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約束因子促進了經濟質量的提高;當約束因子促進經濟質量的提高時,驅動因子也在促進經濟的增長。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能源資本的兩個因子對經濟增長的幹涉效應不是同步的,即不完全是「相長幹涉」,甚至在很多情況下是相反的,即有可能是「相消幹涉」。如果能源資本的投入強度大,那麼,經濟增長速度就快,產生了「相長幹涉」;但與此同時,由於經濟結構是粗放型的高耗能產業居多,那麼就有可能造成能源資本的浪費,導致能源資本的使用效率低下,經濟增長的質量不高,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產生了「相消幹涉」。
驅動因子是對能源資本數量的規定性,約束因子是對能源資本質量的規定性。雙因子會產生一種相互制約的「齒輪效應」,就是一個因子發揮作用,是以另一個因子發揮作用為條件的,在這個過程中,兩個因子還會產生一種相互放大的效應。這正是能源資本雙因子幹涉理論的運行機理。我們以中國為例進行具體分析。
中國的實例
2018年9月25日,彭博新聞社網站報導,滙豐銀行控股公司的經濟學家發表的一份涉及75個國家的研究報告中預測,到2030年,中國的GDP將達到26萬億美元,遠高於目前的14.1萬億美元;與此同時,美國的GDP將從20.4萬億美元增至25.21萬億美元。在更早的2011年,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教授、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伯特·福格爾預測,到2040年,中國經濟總量將達到123萬億美元,相當於2000年世界總量的三倍。人均GDP達到85000美元,相當於歐盟的兩倍,遠遠超過日本和印度。換句話說,當中國從2000年的窮國變成2040年的超級富國,普通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將超出法國人一倍。雖然中國人均水平不會超過美國,但是根據福格爾的預測,中國GDP佔世界比重將達到40%,美國則是14%,歐盟為5%。
中國是過去20年間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也是全球能源增長的最主要來源。預計到2040年,中國能源需求平均每年僅增長1.5%,少於過去20年間增長率的四分之一。中國的能源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由其經濟結構轉型和向清潔、低碳能源轉變的意願所驅動。中國煤炭消費下降,與過去20年裡煤炭為中國快速工業化提供絕大部分能源形成鮮明對比,中國煤炭消費達到峰值的可能性日益提升。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水電合計佔中國能源需求增長的80%,可再生能源將接替石油成為中國第二大能源來源。需求增長下降和向低碳能源的轉型,導致中國能源消費所產生的碳排放在2025年左右達到峰值。
能源資本驅動因子的主要職能是促進能源消費和經濟增長。到2040年世界生產總值增加一倍以上,這是由高速增長的新興經濟體的日益繁榮所驅動,並伴隨著超過25億人脫離低收入。能源消費的全部增長均來自快速增長的發展中經濟體,由這些經濟體的日益繁榮驅動,中國、印度和其他新興亞洲國家佔新增能源消費的約三分之二,其中中國和印度佔全球能源需求增長的一半。世界經濟增長與能源消費的這種關聯性,正是能源資本的驅動因子執行職能的結果。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通過英國石油公司發布的《世界能源統計年鑑》(2018年版)和《財富》世界500強榜單(2018年版),結合中美兩國政府的能源統計數據,從反映國家經濟效率的單位GDP能耗和反映社會大眾生活水平的人均能耗這兩個最重要的指標看,中美兩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至少存在二至三個數量級的差距。
2017年,中國的GDP為82.7122萬億元人民幣,按6.75的平均匯率計算,折合12.2504萬億美元,年末大陸總人口為13.9008億,人均GDP約為8880美元。同年,美國GDP總值為19.3868萬億美元,人口為3.2446億,人均GDP約為59938美元。中國GDP是美國的63.19%,美國的人均GDP是中國的6.78倍。
2000年,中國能源消費為10.1億噸標準油,2017年為31.322億噸標準油,佔世界的23.2%。18年間增長了3.1倍,同期GDP由1.2萬億美元增長到12.25萬億美元,增長了10.2倍。18年間中國能源消費以低於GDP增長的速度,支撐了經濟的高速增長,但經濟增長仍要靠能源消費增長來拉動。換句話說,中國經濟增長與能源消耗尚未脫鉤。2000年,美國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22.596億噸標準油,2017年為22.349億噸標準油,佔世界的16.5%。18年間美國的一次能源消費下降了0.247億噸標準油,而同期美國GDP由10.285萬億美元增長到19.39萬億美元,增長了1.89倍。這就是說,美國經濟增長已經擺脫了依賴能源消費增長,轉而靠效率改善來驅動,美國經濟已經進入了節約型發展的階段。
2000年,中國能源對外依存度為5.71%,2010年上升到13.45%,2015年上升到15.92%。2017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44.9億噸標準煤,其中9億噸標準煤依賴進口,能源對外依存度為20.04%。同年,美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97.728萬億英制熱量單位(BTU),進口的數量為7.437萬億英制熱量單位,能源對外依存度僅為7.61%。2017年美國的能源淨進口量下降到1982年以來的最低水平;中國石油淨進口量為4.19億噸,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石油進口國,對外依存度約為68%。中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為39.61%,其中進口液化天然氣(LNG)超越韓國,僅次於日本。2011年,美國就成為石油產品的淨出口國,2017年又成為天然氣的淨出口國。
能源效率是指單位能源消耗所能產生的GDP,反映一個國家的整體經濟競爭力。能源效率是由技術水平決定的,它屬於能源資本的約束因子。2017年,中國單位標準油產生的GDP為3911美元,美國為8675美元,是中國的2.22倍,中國的能源效率至少比美國落後兩個數量級。以美國同等的能源效率,2017年中國的GDP就不是12.25萬億美元,而應該是27.17萬億美元,世界第一經濟大國就應該是中國。即使在未來的某一時刻,中國GDP從數量上超越了美國,但如果能源效率仍然大幅落後於美國,中國的綜合國力和市場競爭能力也必然會落後於美國。中國目前還處於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美國高附加值的高科技產業優於中國,中國的經營比美國粗放,能源浪費比較大。因此,對於中國來說,能源效率的持續提升更具戰略意義。
人均能源消費反映一個國家社會大眾生活的水平。2017年,中國人均能源消費為2.25噸標準油,美國為6.88噸標準油,美國是中國的3.05倍;中國人均用電量為4589千瓦時,美國為12365千瓦時,是中國的2.69倍。假如中國人均能源消費水平達到美國目前的6.88噸標準油,中國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將上升到95.632億噸標準油,佔世界135.112億噸標準油的70.78%,這將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整個世界將是無法承受的。
能源結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至關重要。從熱當量來說,1噸標準油當量相當於1.4286噸標準煤,1立方米天然氣相當於1.3300噸標準煤。從熱效率來說,石油為65%左右,煤炭為40%—60%,天然氣可達75%以上。因此,一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中,油氣佔比高,能源效率就高;煤炭佔比高,能源效率就低。2017年,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是:煤炭60.42%,石油19.42%,天然氣6.60%,合計86.44%,說明以煤為主的傳統能源是中國能源消費的絕對主體。美國的能源消費結構是:煤炭14.86%,石油40.87%,天然氣28.45%,合計84.18%,同樣嚴重依賴傳統化石能源,但以油氣為主,合計佔比為69.32%,高於中國的煤炭比重。
2017年,中國發電總量為6.5萬億千瓦時,居世界第一,火力發電佔比為71.79%(其中,煤電佔比為64.67%);水電佔比約為18.30%,風電佔比為4.54%,太陽能佔比1.49%,核能佔比3.82%。同年,美國發電總量為4.0186萬億千瓦時,居世界第二,其中天然氣發電佔比為31.7%,煤電佔比為30.1%,核電佔比為20.0%,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為9.6%。事實很清楚了,當前中國面臨的嚴重環境問題,與能源消費結構、尤其是電力結構有著極大的關聯性,是能源資本的約束因子沒有有效執行職能所造成的,說明雙因子的「齒輪效應」發揮得不好。
2018年版的《財富》世界500強中,中國公司上榜120家,接近美國的126家,遠超第三位日本的52家。世界排名前十大公司中,中國的國家電網、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分別排名第二、第三和第四。2017年世界500強的前十大公司,五家是石油公司,分別為中國的中國石化、中國石油,荷蘭的殼牌公司,英國的英國石油公司和美國的埃克森-美孚公司。從企業最重要的利潤指標來看,中國石化2017年利潤為15.37億美元,中國石油為-6.9億美元,殼牌公司為129.77億美元,英國石油公司為33.89億美元,埃克森-美孚公司為197.1億美元。有人稱2017年世界500強的最大笑話,就是排名世界第四的中國石油居然是虧損企業。2017年,中國石油的員工人數為167萬,中國石化的員工人數為66.78萬,分別位居2017年世界500強員工人數最多企業的第二和第六位,也影響了企業的盈利水平。
當前中美兩國經濟社會的現實對比是殘酷的,從反映國家經濟效率的單位能耗和反映社會大眾生活水平的人均能耗這兩個最重要的指標看,中美兩國的經濟不在同一發展階段,社會大眾的生活水準也不在同等水平,企業的盈利能力也不在同一個檔次上。中國要想趕上美國,必須在能源資本的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都要進行努力。在數量上需要強大的能源資本的驅動因子,必須對中國的能源產業持續進行市場化改革,激發更多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確保中國任何時候都有充足的能源資本供應,其中降低能源對外依存度是一個核心的問題,它是確保能源資本安全的根本性措施。在質量上需要有效的能源資本的約束因子,必須持續通過產業結構的轉型、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尤其要重視技術進步的作用,不斷提高能源的轉化和利用效率,使單位能源消耗產出更多的GDP。只有能源資本的雙因子協調執行職能,使「齒輪效應」得到良好的發揮,中國經濟數量增長和效益提高的這兩個「輪子」才能更加協調有效地向前轉動。只有能源資本DNA結構中的驅動因子和約束因子組成穩定的雙螺旋結構,能源資本持續創造價值的「基因」才具有穩定的「遺傳」性而更少「變異」性。
——《能源資本論》是能源經濟學領域中的一部新著,作者把目前世界範圍內能源供應的兩大主題——可持續與可支付——與自己的研究相結合,提出了許多創新性的概念。闡述了能源技術創新與其他技術創新之間的內在關聯性,有助於人們更加充分地認識技術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作用。
電力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原電力科學研究院院長鄭健超
——從當代國際關係的主要特點和未來走勢看,中國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中國。在中國與世界相互交融的過程中,中國專家必然要將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奉獻給世界。《能源資本論》一書展示了當代中國學者博學多才的開闊視野、通識中外的包容心境和長於思考的智者風範。
國際問題專家,原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中國人民爭取和平與裁軍協會副會長於洪君
——此書改變了我們對能源本質屬性的認識,從資本持續創造價值的根本屬性來分析和研究能源,它必將帶來一種顛覆性的結果,作者將能源網際網路看作是能源資本流通方式的革命,這種觀點顯示了作者的睿智與遠見。可以有把握地說,《能源資本論》將成為一部當代重要的經濟學著作。
金融專家,原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常委宋海
——《能源資本論》一書,內容睿智詳實,新思想、新觀點像火花一樣處處閃耀,給人以理論的醇厚與思想的芬芳。此書以巧妙的構思和簡明的方法,拆除了勞動價值理論與人力資本理論之間的藩籬,將這兩大理論的基本思想融為一體,具有重大的理論創新意義。
能源與水文專家,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張東曉
——此書以獨特的思想方式,找到了能源資本DNA結構的「遺傳基因」,破譯了能源資本持續創造價值的「遺傳密碼」;同時作者提出了能源資本雙因子幹涉理論,深刻闡述了能源資本與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關聯性的內在機理,顯示了其深厚的理論功底,廣博的知識結構和精湛的思想方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
《能源資本論》作者簡介
殷 雄,法國工商管理博士(DBA),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現任中國廣核集團專職董事,北京大學兼職教授,蘭州大學兼職教授,南方科技大學產業教授,《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特約專家,中信改革發展研究院資深研究員,中華詩詞學會會員。曾在研究機構、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和國有大型企業任職,從事企業戰略、企業管理和能源資本等領域的學術研究。已出版《經濟學筆記》、《非常責任:一個掛職市長的思考》、《諸葛亮治軍方略》、《諸葛亮治政方略》、《知與行:核電站大修管理思辨錄》、《企業執行力》和《至樂齋詩抄》(三部)等專著,以及《武裝未來》、《新幹涉主義:冷戰後美國軍事力量的使用》和《裡根政府是怎樣搞垮蘇聯的》等譯著共23部,發表論文30多篇。
譚建生,高級經濟師,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廣核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副理事長。曾在國有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和國有能源大型企業任職,長期致力於金融、能源、區域經濟及法律研究,多次主持國家能源局、中國能源研究會課題研究。已出版《粵港澳大型基建設施策略研究》《深圳建設金融中心研究》等專著、合著12部,發表論文數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