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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樂死」的倫理爭論
3月18日醫生根據佛羅裡達州一家法庭的裁決,再次拔除了維持特麗生命的進食管,使其進入「自由死亡」狀態。3月31日,特麗在其進食管被拔除13天之後死亡。 儘管這一案例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但從生命倫理學領域來說,這只是為西方社會長期以來關於「安樂死」的倫理爭論提供一個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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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雙︱生死困局:傅達仁瑞士赴死與安樂死的倫理難題
上述提到的思想家會依賴其中的一種或幾種論證來捍衛支持或者反對安樂死的立場。他們所提出的各種主張之間是錯綜交織的,雖然時有交鋒,但更多地是將安樂死問題納入自身的理論體系之中並加以檢驗。尊嚴構成了人的倫理和道德生活、政治和法律生活的道德支點,同時也是政治正當性的基礎。如前所述,在安樂死問題上,德沃金認為病患自己和家屬能夠就病人自己的生命存續是否能體現和有助於人的客觀重要性來判斷是否可以終止病人的生命;安樂死在某些時候能夠體現人的生命的神聖性,因此也能維護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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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在我國的立法探討
故意殺人的行為不論其殺人的動機是為情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行為人都具備主觀上的罪過,而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動請求下,出於同情、憐憫等心理,按嚴格條件和程序對其實施安樂死,其直接目的僅是解除絕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觀上無罪過,因此,從犯罪構成的角度講,實施安樂死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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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能選擇安樂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違法阻卻事由呈現高度法定化的前提下,靠個人理性的推定是不能增加違法阻卻事由的範圍,這是推行安樂死所遇到最大的現實瓶頸。然而,在道義倫理上,安樂死卻是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在西方學者的觀點中,對個體生命的處置,有三條原則:一個是保護生命的原則,意味著不論何時,生命總是第一位的,個人無法處置;一個是解除痛苦的原則,在此原則下,如果生命帶來的不是快樂,而是痛苦,可以選擇放棄;還有一個,是自主的原則,強調個人意識,個人選擇的自由,不論何時何地,都可以對生命權「任性」一下。在倫理上,特別是結合個案,確是有實足的理由來推行安樂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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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詠:推進安樂死立法,才能減少濫用風險
他在提案中用尊嚴死亡指代安樂死,指出臨終關懷和尊嚴死亡現已成為我們無法迴避的社會問題、法律議題,建議有關部門對此能予以重視,對相關問題儘早組織研究、論證,並適時予以立法規制。提案被報導後,北京生前預囑推廣協會的創始人、開國大將羅瑞卿的女兒羅點點在網上發了一篇商榷文章,提出在國內外的語境下,尊嚴死亡事實上指向安寧療護,與安樂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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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醫學倫理學考試資料:什麼是安樂死?
2020醫學倫理學考試資料: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倫理是醫學倫理學中的一個重要考點,如安樂死的含義和它到底是如何實行的,還有安樂死的實施現狀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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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生死之間——淺談「安樂死」的歷史與將來
安樂死可分為被動與主動、自願與非自願安樂死。被動安樂死是消極的安樂死,停止治療和搶救措施,任晚期病人自行死亡;主動安樂死又稱積極安樂死,由醫務人員採取給藥加速死亡,結束其痛苦的生命,讓其安然舒服地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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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考慮安樂死立法 什麼是安樂死安樂死被禁的理由
安樂死一詞來源於希臘詞彙「euthanatos」,其含義是合適而有尊嚴的死亡,是指通過停止必要治療結束生命(消極安樂死)或採取措施直接快速致死(積極安樂死)的有意識行為。儘管在有些人看來安樂死是有益的,但實際上積極安樂死與消極安樂死是既悖德又違法的,它和流產的性質如出一轍——都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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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安樂死真的「安樂」嗎?
有人說實驗動物就是拿來做實驗的,有進行安樂死的必要嗎?其實,大部分實驗都不會直接損害動物的生命,但是最終由於考慮到繼續飼養的成本等問題都直接將其處死。因此,實驗動物也需要福利,也有權利不那麼痛苦的為科研犧牲。實驗動物安樂死的物理學方法主要有:擊頸法、頸椎脫臼法、斷頭法、脊髓斷離法、低溫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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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米高空的過山車,能讓人3分鐘安樂死,中途後悔了咋辦?
筆者:三體-小遙人們一直對死亡充滿了恐懼,因為生命中有太多的美好等待發掘,而死亡則意味著生命的終結,並且很有可能摻雜著大量痛苦。無論是意外導致死亡,還是病痛不斷折磨,都無法被人們接受,「安樂死」的特殊方式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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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死亡,只有安樂死可以解決一切嗎?
過去半年,傅達仁在臉書(Facebook)和公開場合都高調倡導臺灣安樂死合法化,社會大眾十分關注他的病情,每每病情發生變化都會登上新聞版面。他不斷強調,因為臺灣不能合法「安樂死」,所以他必須花大筆路費到瑞士尋求無痛、尊嚴地結束自己的生命。經過諮詢與評估後,他表示會在自己意識清醒的情況下,以吞下毒藥的方式自願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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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啟示 |善生善死:安樂死是「幸福」地死亡,你認可嗎?
在新聞傳媒如此發達的今天,「安樂死」我們並不陌生。2018年6月7日,臺灣著名節目主持人傅達仁因為患上胰腺癌,經受不住病痛的折磨最後選擇去瑞士執行了安樂死,享年85歲,他是亞洲第一個選擇安樂死的人。相比亞洲,西方人選擇安樂死相對自由。那麼,對「安樂死」,中西方的解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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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全過程,她4分鐘結束生命,從清醒到死亡,讓人崩潰!
今天小編要講的就是,一位選擇安樂死的女士。他有兩個姐姐,一個妹妹,家境優渥,曾經經歷過一段婚姻,但是沒有孩子,四十八歲那年她被診斷為系統萎縮症。醫生告訴她:此病病因不明,雖然能夠治癒,但沒有特效的方法。發病期間她尿失禁,尿頻,行動緩慢,短短三年她從一個健健康康的人變成了無法度生活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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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教育|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立法針對植物人實施安樂死
圖:圖片來源於網絡編者有言:在管理「植物人」託養過程中,我們經常被問及植物人是否可以「安樂死圖:日常護理為病人吸痰 現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至於用「安樂死」方式結束植物人的生命,全世界尚沒有一個國家立法同意讓醫務工作者可以用醫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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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投:安樂死在紐西蘭合法了!
在澳大利亞維州,安樂死合法化第一年,一共272人申請,124人被安樂死。幾乎所有人都是癌症晚期。 目前,「生命終結選擇法」中,沒有提到任何具體的藥物。不過,最常用來結束生命的藥物為巴比妥類藥物,是種神經系統抑制劑。 安樂死法律生效後,還將在三年內對其進行審查,此後每五年進行一次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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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竟然公開叫賣安樂死藥 「安樂死」原是氰化物
新聞提要:「安樂死藥不是違禁藥嗎?竟然有人在網上公開出售!」家住沙市區的陳先生說,近日,他無意中進入了一個售賣「安樂死藥」的網頁,他心中滿是疑問:這種藥不是受管制的嗎?會不會是騙人的?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然而有人卻在網上公然叫賣「安樂死」的藥品。這究竟是騙局還是真有其事?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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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美國男孩安樂死全程紀實
10歲,就必須面對生與死生命的最後,是愛和勇氣經過幾天歇斯底裡的嘶喊,病床上的德裡克已經虛弱得一動也不動。他睜著已經失明的眼睛說:「媽媽,我愛你,請終止我的痛苦吧,讓我死吧!」在醫生的勸說下,終於,辛迪顫抖著手,在安樂死協議書上簽了名。 德裡克除了微弱的呼吸,已然了無生氣。最後的時間已經到了,臨終醫師已經準備好鎮靜劑,德裡克要永遠安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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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過山車,坐上去轉一圈,下來就成一具冰冷的屍體
正是因為人們有著這樣的思想和態度,安樂死施行起來才困難重重。但是事實上,有些癌症病人到了晚期時候需要忍受巨大的痛苦。有些人為了擺脫這些痛苦,懇求醫生給自己注射一些致死的藥物。早在1935年的時候,英國就成立了一個自願安樂死的委員會。三年之後,美國也出現了類似的組織。這些民間的組織都想通過自己的力量迫使政府改變對安樂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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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聊英語|澳大利亞科學家赴瑞士安樂死,朋友,瑞士安樂死了解下?
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簡而言之,就是讓人死的很安詳吧,當然具體感受只有用戶自己知道了。至於這位科學家為什麼要去瑞士尋求醫助安樂死,當然不是說只有瑞士的安樂死最安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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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17歲女孩安樂死是誤傳,但死亡卻是真的
16歲時,她來到海牙的「臨終關懷」診所,詢問安樂死的情況,但根據去年的一次採訪,當地報紙Gelderlander報導,她的要求被診所拒絕了。但是,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和幾天裡,大量的國際媒體報導錯誤地暗示波特芬已經被「依法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