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最高法院25批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梳理——民商事...

2020-12-03 澎湃新聞

民商事類(下)

為方便法官高效查詢、學習以加強類案檢索,湖南高院研究室將全部指導性案例進行篩選、歸類,按照刑事、民商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等五大類,列出關鍵詞、裁判要點,同時將對應的案號附後,便於進一步的查閱。

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將分批發布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民商事案例共76件,按先實體(包括環境民事公益訴訟,73件)後程序類(3件)進行歸類,實體類案例再按案由進一步細緻的分類。

第二期將發布民商事類的37個指導性案例,方便大家組織學習,分享交流。歡迎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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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1. 指導案例75號: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寧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 環境汙染公益訴訟 / 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的社會組織

【裁判要點】1.社會組織的章程雖未載明維護環境公共利益,但工作內容屬於保護環境要素及生態系統的,應認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四條關於「社會組織章程確定的宗旨和主要業務範圍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2.《解釋》第四條規定的「環境保護公益活動」,既包括直接改善生態環境的行為,也包括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有利於完善環境治理體系、提高環境治理能力、促進全社會形成環境保護廣泛共識的活動。3.社會組織起訴的事項與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具有對應關係,或者與其所保護的環境要素及生態系統具有一定聯繫的,應認定符合《解釋》第四條關於「與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具有關聯性」的規定。

【案號】(2016)最高法民再47號

2. 指導案例130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重慶兩江志願服務發展中心訴重慶藏金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首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委託排汙/共同侵權/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虛擬治理成本法

【裁判要點】1.取得排汙許可證的企業,負有確保其排汙處理設備正常運行且排放物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法定義務,委託其他單位處理的,應當對受託單位履行監管義務;明知受託單位違法排汙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應當對環境汙染損害承擔連帶責任。2.汙染者向水域排汙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難以計算的,可以根據環境保護部門關於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有關規定,採用虛擬治理成本法對損害後果進行量化,根據違法排汙的汙染物種類、排汙量及汙染源排他性等因素計算生態環境損害量化數額。

【案號】(2017)渝01民初773號

3. 指導案例131號: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汙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大氣汙染責任/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

【裁判要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多次超過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汙染物,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後仍未改正,原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的「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的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對其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案號】(2015)德中環公民初字第1號

4. 指導案例132號: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秦皇島方圓包裝玻璃有限公司大氣汙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大氣汙染責任/降低環境風險/減輕賠償責任

【裁判要點】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期間,汙染者主動改進環保設施,有效降低環境風險的,人民法院可以綜合考慮超標排汙行為的違法性、過錯程度、治理汙染設施的運行成本以及防汙採取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適當減輕汙染者的賠償責任。

【案號】(2018)冀民終758號

5. 指導案例133號: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振殿、馬群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水汙染/生態環境修復責任/自淨功能

【裁判要點】汙染者違反國家規定向水域排汙造成生態環境損害,以被汙染水域有自淨功能、水質得到恢復為由主張免除或者減輕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號】(2017)魯06民初8號

6. 指導案例134號:重慶市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訴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水汙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停止侵害/恢復生產/附條件/環境影響評價

【裁判要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人民法院判令汙染者停止侵害的,可以責令其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審查批准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之前,汙染者不得恢復生產。

【案號】(2016)渝02民終77號

7. 指導案例135號: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蘇州其安工藝品有限公司等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民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環境信息/不利推定

【裁判要點】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原告有證據證明被告產生危險廢物並實施了汙染物處置行為,被告拒不提供其處置汙染物情況等環境信息,導致無法查明汙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張的環境汙染事實成立。

【案號】(2018)蘇03民初256號

(十)公司與股權糾紛

1. 指導案例8號:林方清訴常熟市凱萊實業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公司解散 / 經營管理嚴重困難 / 公司僵局

【裁判要點】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將「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作為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條件之一。判斷「公司經營管理是否發生嚴重困難」,應從公司組織機構的運行狀態進行綜合分析。公司雖處於盈利狀態,但其股東會機制長期失靈,內部管理有嚴重障礙,已陷入僵局狀態,可以認定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對於符合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公司解散。

【案號】(2010)蘇商終字第0043號

2. 指導案例9號:上海存亮貿易有限公司訴蔣志東、王衛明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公司清算義務 / 連帶清償責任

【裁判要點】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應當依法在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履行清算義務,不能以其不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未實際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為由,免除清算義務。

【案號】(2010)滬一中民四(商)終字第1302號

3. 指導案例10號:李建軍訴上海佳動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決議撤銷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公司決議撤銷 / 司法審查範圍

【裁判要點】人民法院在審理公司決議撤銷糾紛案件中應當審查: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以及決議內容是否違反公司章程。在未違反上述規定的前提下,解聘總經理職務的決議所依據的事實是否屬實,理由是否成立,不屬於司法審查範圍。

【案號】(2010)滬二中民四(商)終字第436號

4. 指導案例15號: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訴成都川交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關聯公司 / 人格混同 / 連帶責任

【裁判要點】關聯公司的人員、業務、財務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導致各自財產無法區分,喪失獨立人格的,構成人格混同。關聯公司人格混同,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關聯公司相互之間對外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案號】(2011)蘇商終字第0107號

5. 指導案例67號:湯長龍訴周士海股權轉讓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股權轉讓 / 分期付款 / 合同解除

【裁判要點】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分期支付轉讓款中發生股權受讓人延遲或者拒付等違約情形,股權轉讓人要求解除雙方籤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的,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條關於分期付款買賣中出賣人在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合同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時即可解除合同的規定。

【案號】(2015)最高法民申字第2532號

6. 指導案例96號:宋文軍訴西安市大華餐飲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股東資格確認/初始章程/股權轉讓限制/回購

【裁判要點】國有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其初始章程對股權轉讓進行限制,明確約定公司回購條款,只要不違反公司法等法律強制性規定,可認定為有效。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約定,支付合理對價回購股東股權,且通過轉讓給其他股東等方式進行合理處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案號】(2014)陝民二申字第00215號

(十一)與保險有關糾紛

1. 指導案例24號:榮寶英訴王陽、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交通事故 / 過錯責任

【裁判要點】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沒有過錯,其體質狀況對損害後果的影響不屬於可以減輕侵權人責任的法定情形。

【案號】(2013)錫民終字第497號

2. 指導案例25號: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李志貴、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張家口支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訴訟/保險人代位求償/管轄

【裁判要點】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而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保險人所代位的被保險人與第三者之間的法律關係,而不應當根據保險合同法律關係確定管轄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案號】(2012)東民初字第13663號

3. 指導案例52號:海南豐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海事 /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 一切險 / 外來原因

【裁判要點】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的「一切險」,除包括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還包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在被保險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情況下,由於相關保險合同中除外責任條款所列明情形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被保險貨物損失的,可以認定屬於導致被保險貨物損失的「外來原因」,保險人應當承擔運輸途中由該外來原因所致的一切損失。

【案號】(2003)最高法民四提字第5號

4. 指導案例74號: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訴江蘇鎮江安裝集團有限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保險代位求償權 / 財產保險合同 / 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 / 違約行為

【裁判要點】因第三者的違約行為給被保險人的保險標的造成損害的,可以認定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的情形。保險人由此依法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案號】(2012)蘇商再提字第0035號

(十二)金融借款糾紛

1. 指導案例53號: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訴長樂亞新汙水處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金融借款合同 / 收益權質押 / 出質登記 / 質權實現

【裁判要點】1.特許經營權的收益權可以質押,並可作為應收帳款進行出質登記。2.特許經營權的收益權依其性質不宜折價、拍賣或變賣,質權人主張優先受償權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出質債權的債務人將收益權的應收帳款優先支付質權人。

【案號】(2013)閩民終字第870號

2. 指導案例57號: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訴浙江創菱電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金融借款合同 / 最高額擔保

【裁判要點】在有數份最高額擔保合同情形下,具體貸款合同中選擇性列明部分最高額擔保合同,如債務發生在最高額擔保合同約定的決算期內,且債權人未明示放棄擔保權利,未列明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的擔保人也應當在最高債權限額內承擔擔保責任。

【案號】(2014)浙甬商終字第369號

3. 指導案例95號: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龍首支行訴宣城柏冠貿易有限公司、江蘇凱盛置業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金融借款合同/擔保/最高額抵押權

【裁判要點】當事人另行達成協議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轉入該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只要轉入的債權數額仍在該最高額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即使未對該最高額抵押權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該最高額抵押權的效力仍然及於被轉入的債權,但不得對第三人產生不利影響。

【案號】(2014)皖民二終字第00395號

(十三)保函與信用證糾紛

1. 指導案例109號: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訴東方置業房地產有限公司保函欺詐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保函欺詐/基礎交易審查/有限及必要原則/獨立反擔保函

【裁判要點】1.認定構成獨立保函欺詐需對基礎交易進行審查時,應堅持有限及必要原則,審查範圍應限於受益人是否明知基礎合同的相對人並不存在基礎合同項下的違約事實,以及是否存在受益人明知自己沒有付款請求權的事實。2.受益人在基礎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並不影響其按照獨立保函的規定提交單據並進行索款的權利。3.認定獨立反擔保函項下是否存在欺詐時,即使獨立保函存在欺詐情形,獨立保函項下已經善意付款的,人民法院亦不得裁定止付獨立反擔保函項下款項。

【案號】(2017)最高法民再134號

2. 指導案例111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荔灣支行訴廣東藍粵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證開證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信用證開證/提單/真實意思表示/權利質押/優先受償權

【裁判要點】1.提單持有人是否因受領提單的交付而取得物權以及取得何種類型的物權,取決於合同的約定。開證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之間的合同約定持有提單時,人民法院應結合信用證交易的特點,對案涉合同進行合理解釋,確定開證行持有提單的真實意思表示。2.開證行對信用證項下單據中的提單以及提單項下的貨物享有質權的,開證行行使提單質權的方式與行使提單項下貨物動產質權的方式相同,即對提單項下貨物折價、變賣、拍賣後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案號】(2015)最高法民提字第126號

(十四)海事海商糾紛

1. 指導案例16號: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貨輪公司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案

【關鍵詞】海事訴訟 /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 / 海事賠償責任限額計算

【裁判要點】1.對於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法院僅就申請人主體資格、事故所涉及的債權性質和申請設立基金的數額進行程序性審查。有關申請人實體上應否享有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以及事故所涉債權除限制性債權外是否同時存在其他非限制性債權等問題,不影響法院依法作出準予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裁定。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之間的運輸的船舶」,應理解為發生海事事故航次正在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之間運輸的船舶。

【案號】(2009)滬高民四(海)限字第1號

2. 指導案例112號: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案

【關鍵詞】民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事故原則/一次事故/多次事故

【裁判要點】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確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實行 「一次事故,一個限額,多次事故,多個限額」的原則。判斷一次事故還是多次事故的關鍵是分析事故之間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發生多個事故,且原因鏈沒有中斷的,應認定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鏈中斷並再次發生事故,則應認定為形成新的獨立事故。

【案號】(2015)最高法民申字第853號

3. 指導案例31號:江蘇煒倫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訴米拉達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船舶碰撞損害賠償 / 合意違反航行規則 / 責任認定

【裁判要點】航行過程中,當事船舶協商不以《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確立的規則交會,發生碰撞事故後,雙方約定的內容以及當事船舶在發生碰撞事故時違反約定的情形,不應作為人民法院判定雙方責任的主要依據,仍應當以前述規則為準據,在綜合分析緊迫局面形成原因、當事船舶雙方過錯程度及處置措施恰當與否的基礎上,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案號】(2010)滬海法海初字第24號

4. 指導案例108號:浙江隆達不鏽鋼有限公司訴A.P.穆勒-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合同變更/改港/退運/抗辯權

【裁判要點】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依據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條的規定,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享有要求變更運輸合同的權利,但雙方當事人仍要遵循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的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託運人行使此項權利時,承運人也可相應行使一定的抗辯權。如果變更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難以實現或者將嚴重影響承運人正常營運,承運人可以拒絕託運人改港或者退運的請求,但應當及時通知託運人不能變更的原因。

【案號】(2017)最高法民再412號

5. 指導案例110號:交通運輸部南海救助局訴阿昌格羅斯投資公司、香港安達歐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處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海難救助合同/僱傭救助/救助報酬

【裁判要點】1.《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和我國海商法規定救助合同「無效果無報酬」,但均允許當事人對救助報酬的確定可以另行約定。若當事人明確約定,無論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方均應支付報酬,且以救助船舶每馬力小時和人工投入等作為計算報酬的標準時,則該合同系僱傭救助合同,而非上述國際公約和我國海商法規定的救助合同。2.在《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和我國海商法對僱傭救助合同沒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可以適用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案號】(2016)最高法民再61號

(十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

1. 指導案例46號:山東魯錦實業有限公司訴鄄城縣魯錦工藝品有限責任公司、濟寧禮之邦家紡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商標侵權 / 不正當競爭 / 商品通用名稱

【裁判要點】判斷具有地域性特點的商品通用名稱,應當注意從以下方面綜合分析:(1)該名稱在某一地區或領域約定俗成,長期普遍使用並為相關公眾認可;(2)該名稱所指代的商品生產工藝經某一地區或領域群眾長期共同勞動實踐而形成;(3)該名稱所指代的商品生產原料在某一地區或領域普遍生產。

【案號】(2009)魯民三終字第34號

2. 指導案例45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不正當競爭 / 網絡服務 / 誠信原則

【裁判要點】從事網際網路服務的經營者,在其他經營者網站的搜索結果頁面強行彈出廣告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商業道德,妨礙其他經營者正當經營並損害其合法權益,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原則性規定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案號】(2010)魯民三終字第5-2號

3. 指導案例47號:義大利費列羅公司訴蒙特莎(張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元行銷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不正當競爭 / 知名商品 / 特有包裝、裝潢

【裁判要點】1.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在國際上已知名的商品,我國對其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保護,仍應以其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為必要。故認定該知名商品,應當結合該商品在中國境內的銷售時間、銷售區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範圍,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等因素,並適當考慮該商品在國外已知名的情況,進行綜合判斷。2.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是指能夠區別商品來源的盛裝或者保護商品的容器等包裝,以及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所構成的裝潢。3.對他人能夠區別商品來源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進行足以引起市場混淆、誤認的全面模仿,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案號】(2006)最高法民三提字第3號

4. 指導案例58號: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合川區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餘曉華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侵害商標權 / 不正當競爭 / 老字號 / 虛假宣傳

【裁判要點】1.與「老字號」無歷史淵源的個人或企業將「老字號」或與其近似的字號註冊為商標後,以「老字號」的歷史進行宣傳的,應認定為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2.與「老字號」具有歷史淵源的個人或企業在未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前提下,將「老字號」註冊為個體工商戶字號或企業名稱,未引人誤認且未突出使用該字號的,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或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案號】(2013)渝高法民終字00292號

5. 指導案例78號: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 壟斷 / 相關市場

【裁判要點】1.在反壟斷案件的審理中,界定相關市場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驟。但是,能否明確界定相關市場取決於案件具體情況。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關市場是評估經營者的市場力量及被訴壟斷行為對競爭影響的工具,其本身並非目的。如果通過排除或者妨礙競爭的直接證據,能夠對經營者的市場地位及被訴壟斷行為的市場影響進行評估,則不需要在每一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確而清楚地界定相關市場。2.假定壟斷者測試(HMT)是普遍適用的界定相關市場的分析思路。在實際運用時,假定壟斷者測試可以通過價格上漲(SSNIP)或質量下降(SSNDQ)等方法進行。網際網路即時通信服務的免費特徵使用戶具有較高的價格敏感度,採用價格上漲的測試方法將導致相關市場界定過寬,應當採用質量下降的假定壟斷者測試進行定性分析。3.基於網際網路即時通信服務低成本、高覆蓋的特點,在界定其相關地域市場時,應當根據多數需求者選擇商品的實際區域、法律法規的規定、境外競爭者的現狀及進入相關地域市場的及時性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4.在網際網路領域中,市場份額只是判斷市場支配地位的一項比較粗糙且可能具有誤導性的指標,其在認定市場支配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必須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案號】(2013)最高法民三終字第4號

6. 指導案例79號:吳小秦訴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捆綁交易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捆綁交易 / 壟斷 / 市場支配地位 / 搭售

【裁判要點】1.作為特定區域內唯一合法經營有線電視傳輸業務的經營者及電視節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場準入、市場份額、經營地位、經營規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優勢,可以認定該經營者佔有市場支配地位。2.經營者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將數位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數位電視付費節目費捆綁在一起向消費者收取,侵害了消費者的消費選擇權,不利於其他服務提供者進入數位電視服務市場。經營者即使存在兩項服務分別收費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認其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搭售。

【案號】(2016)最高法民再98號

(十六)執行異議之訴

1. 指導案例54號: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訴張大標、安徽長江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 執行異議之訴 / 金錢質押 / 特定化 / 移交佔有

【裁判要點】當事人依約為出質的金錢開立保證金專門帳戶,且質權人取得對該專門帳戶的佔有控制權,符合金錢特定化和移交佔有的要求,即使該帳戶內資金餘額發生浮動,也不影響該金錢質權的設立。

【案號】(2013)皖民二終字第00261號

二、程 序 類

1. 指導案例7號:牡丹江市宏閣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訴牡丹江市華隆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張繼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民事訴訟 / 抗訴 / 申請撤訴 / 終結審查

【裁判要點】人民法院接到民事抗訴書後,經審查發現案件糾紛已經解決,當事人申請撤訴,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應當依法作出對抗訴案終結審查的裁定;如果已裁定再審,應當依法作出終結再審訴訟的裁定。

【案號】(2011)最高法民抗字第29號

2. 指導案例56號:韓鳳彬訴內蒙古九郡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產品責任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關鍵詞】民事訴訟 / 管轄異議 / 再審期間

【裁判要點】當事人在一審提交答辯狀期間未提出管轄權異議,在二審或者再審發回重審時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

【案號】(2013)最高法民再申字第27號

3. 指導案例68號:上海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訴遼寧特萊維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企業借貸糾紛案

原標題:《【精心整理】最高法院25批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梳理——民商事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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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事類(下)為方便法官高效查詢、學習以加強類案檢索,湖南高院研究室將全部指導性案例進行篩選、歸類,按照刑事、民商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等五大類,列出關鍵詞、裁判要點,同時將對應的案號附後,便於進一步的查閱。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將分批發布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
  • 最高法院25批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梳理——民商事類(下)
    >民商事類(下)為方便法官高效查詢、學習以加強類案檢索,湖南高院研究室將全部指導性案例進行篩選、歸類,按照刑事、民商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等五大類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將分批發布指導性案例分類裁判要點。民商事案例共76件,按先實體(包括環境民事公益訴訟,73件)後程序類(3件)進行歸類,實體類案例再按案由進一步細緻的分類。第二期將發布民商事類的37個指導性案例,方便大家組織學習,分享交流。
  • 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分類梳理——民商類(含2020年新發布案例)
    >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分類梳理——民商類(含2020年新發布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第25批指導性案例(第140-143截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發布25批143個指導性案例。為方便讀者高效地學習了解,特將143件指導性案例中的民商事案例篩選出來,並按民事類(包括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商事類、程序類(包括執行)進行歸類,每一類再按案由進行更加細緻的分類,同時將案例對應的案號附後,便於進一步的查閱。
  • 最高檢24批93件指導性案例分類整理(2020年12月22日更新)
    最高檢24批93件指導性案例分類整理(2020年12月22日更新)法官隔壁截至2020年12月22日,最高檢共發布24批93件指導性案例。為便於大家學習查閱,「法官隔壁」對所有指導性案例進行了重新分類整理(包括關鍵詞、要旨、來源),並對原來整理版本的筆誤進行了修正。
  • 善用指導性案例推動良法善治
    ,對於基層法院提高司法判決的準確性、維護司法判決的公平公正性,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19批共5件指導性案例,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其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內蒙古農民王力軍非法經營再審改判無罪案、河北唐山追趕逃逸者致死案等被列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指導性案例,旨在為基層法院提供司法判決「參照物」,對基層法院的司法判決起參考作用。
  • 含特殊防衛、「二元期權」 最高法發布4起指導性案例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專業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4件刑事指導性案例,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第26批指導性案例發布,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指導性案例144號《張那木拉正當防衛案》,旨在明確對於使用致命性兇器攻擊他人要害部位,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行兇」,可以適用特殊防衛的有關規定。該案例確認的裁判規則準確把握了正當防衛制度的立法精神,對類似案件中如何認定特殊防衛具有指導意義。該案例曾被評為天津法院2018年度十大影響性案例,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22批指導性案例
    法〔2019〕29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22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將麥可·傑弗裡·喬丹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案等四個案例(指導案例113-116號),作為第22批指導性案例發布,供在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
  • 入選最高法院第十批改革案例的北京經驗,詳細版來了!
    編者按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十)》。該選編匯集全國15家法院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先進經驗和特色做法,為全國法院深化改革提供示範參照樣本。
  • 中國發布丨最高法:建審判案例資料庫 辦這幾類案件時要類案檢索
    承辦法官依託中國裁判文書網、審判案例資料庫等進行類案檢索,並對檢索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意見》對類案檢索範圍進行界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參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級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彙編(第1-147號)
    前言:202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第26批共4件指導性案例(第144-147號),包括張那木拉正當防衛案、張竣傑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陳慶豪、陳淑娟、趙延海開設賭場案、張永明、毛偉明、張鷺故意損毀名勝古蹟案,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
  • 指導性案例:公正司法的指南針
    湖北省隨州市檢察院在抗訴一起量刑畸輕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參照適用最高檢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提出「一審法院否定檢察機關指控的『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的從重量刑情節,屬於適用法律錯誤,導致量刑畸輕」,同時將 「齊某強姦、猥褻兒童案」提供給二審法院參考,法院最終認定檢察機關抗訴理由成立。知向何處則不惑於方向,明所從來則充足於動力。
  • 關於合同糾紛案例10個裁判規則
    【來源】指導案例33號:瑞士嘉吉國際公司訴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2012)民四終字第1號,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八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法〔2014〕327號)。【來源】指導案例9號:上海存亮貿易有限公司訴蔣志東、王衛明等買賣合同糾紛案,(2010)滬一中民四(商)終字第1302號,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三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法〔2012〕227號)。
  • 重慶法院第三批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
    為持續深入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發揮中基層法院改革創新的能動性與積極性,全面提升改革整體效能,市高法院廣泛收集和挖掘各中基層法院改革特色亮點和典型經驗做法,覆蓋審判監督管理、糾紛多元化解、案件繁簡分流、司法績效評估等多項改革內容,形成第三批十件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予以發布,充分展示重慶法院改革成效
  • 最高法發布第26批指導性案例:龍匯「二元期權」與「押大小、賭輸贏...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最高人民法院1月12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專業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4件刑事指導性案例,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第26批指導性案例發布,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
  • 最高法公布指導性案例:驢友攀巖時打巖釘,損毀名勝古蹟被判刑
    1月12日,最高法發布第26批指導性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故意損毀名勝古蹟案件。最高法在裁判要點中指出,對核心景區內的世界自然遺產實施打巖釘等破壞活動,嚴重破壞自然遺產的自然性、原始性、完整性和穩定性,綜合考慮有關地質遺蹟的特點、損壞程度等,可以認定為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蹟「情節嚴重」。據介紹,該案系因損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而入刑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 最高法評「2017十大案件」:推出典型案例,推動良法之治
    漫畫/劉俊  金語良言  指導性案例可以使封閉的法典具有相對的開放性,使法律具備了成長的機能,亦使司法標準統一、裁量一致。  對於此次評選,最高人民法院領導表示,這十大案件「是全國法院2017年審理的2500多萬起案件的典型代表。」  典型案例令法典有開放性  從淵源上看,我國屬成文法國家,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是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行為準則,既往案例在司法裁判中並不具有約束力。
  • 對世界自然遺產打巖釘被判刑 最高法發布刑事指導性案例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長春對類似案件中如何認定特殊防衛給出指導意義;準確區分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與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界限;對核心景區內的世界自然遺產實施打巖釘等破壞活動,可以依法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追究刑事責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26批指導性案例,為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指引。
  • 海洋環境汙染案件的舉證責任問題:最高法院最新指導案例之初步分析
    2020年1月14日,最高法院發布了第24批指導性案例,其中呂金奎等79人訴山海關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海上汙染損害責任糾紛案位列第127號指導案例。該指導案例的發布,無疑會對法院在審理類似的海上環境汙染案起到很大的指導作用。從第127號指導案例所涉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2014)津高民四終字第22號裁判文書來看,舉證責任問題是該案的焦點問題之一。
  • 參考這起最高法指導性案例!
    參考這起最高法指導性案例!(指導案例97-101號),作為第19批指導性案例發布。19批共5件指導性案例,包括1件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和1件行政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法〔2018〕33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19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將王力軍非法經營再審改判無罪案等五個案例
  • 最高法院案例|中國證監會文件,不能作為認定股權轉讓效力依據
    法院認為:①《證券法》第123條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註冊資本等事項與公司章程變更並列,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內容範圍,說明該法條並不認為證券公司章程所記載事項變更即為章程修改或變更。質言之,不宜將證券公司章程所記載事項變更與該法條所規定「變更公司章程」等量齊觀,該法條規定並非證券公司股東轉讓出資應報證監會審批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