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十)》。該選編匯集全國15家法院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先進經驗和特色做法,為全國法院深化改革提供示範參照樣本。海澱法院、西城法院、豐臺法院等3家北京法院的先進經驗和特色做法入選此次案例選編。
在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方面
這三家北京法院
有什麼先進經驗和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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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案例第153號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靈活組建 規範管理 強化保障
優化審判團隊運行機制釋放審判效能
優化審判團隊建設是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內容。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堅持問題導向,通過靈活組建多類型審判團隊、明晰壓實全鏈條監管職責、集約提供一站式保障供給,實現審判團隊效能最大釋放,推動審判質效全面提升。
一、靈活組建多類型審判團隊,著力激活各方面人力資源
該院現有員額法官170人、法官助理161人、書記員75人。如果按照「一審一助一書」配置審判團隊,書記員缺口超過56%。該院根據繁簡分流工作和專業化建設需要,重新調配人力資源,延展資源供給空間,靈活組建多類型審判團隊。
一是實行書記員集中管理。將書記員從審判團隊剝離,成立書記員管理辦公室,對書記員集中管理、按需使用、資源共享。40名書記員使用語音識別系統為全院120個審執團隊提供庭審記錄服務,全線補足書記員崗位,基本解決了法官助理和書記員職責混同問題。庭審平均時長縮短近40%,法庭利用率提高30%,法官準點開庭率從59%躍升至92%。
二是打造多層次審判團隊。前端速裁團隊需要快速處理大量「簡案」,程序性、輔助性事務工作多,17個速裁團隊按照「1名法官+2名助理+1名書記員」的標準配置。中端專業化審判團隊負責「繁案」精審、核心審判工作量大,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在內的101個專業化審判團隊按照「1名法官+1名助理」的標準配置。後端執行團隊工作量較大、需要警務保障,19個執行團隊按照「1名法官+2名助理+法警」的標準配置。
三是建立差異化任務指標。前端速裁團隊年均任務量1200件,中端民商事團隊220件,刑事、行政團隊150件,後端執行實施團隊和財產處置團隊1100件,壓實法官辦案責任。完成速裁一檔結案任務的法官考核等次直接評為優秀,不限制人數比例,不佔用部門名額,績效獎金按照全院法官平均值的40%增發。審判輔助人員的績效獎金和團隊任務完成情況掛鈎,激活團隊內生動力。
二、明晰壓實全鏈條監管職責,實現團隊運行安全有序
對審判團隊實行動態管理,充分發揮法官、院庭長、審判管理部門在管理鏈條上的不同作用,確保「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
一是加強審判團隊內部自我管理。法官對團隊工作全面負責,對案件推進、流程管理、節點把控享有主導權,可以根據案件類型、難易程度及輔助人員的能力水平、業務特長進行分工。其他輔助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幹部部門每季度聽取法官意見,將法官對輔助人員的評價作為績效考核、評優評先、職級晉升的重要指標。對於工作表現不良的,定期調換崗位、開展培訓,及時化解審判團隊管理困境。
二是細化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結合基層法院審判權力運行實際,制定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細則,重點釐清法官、庭長、院長工作職責權限,明確院庭長行權方式和行權邊界,健全落實「三個規定」工作機制,細化「四類案件」的具體情形、發現機制、監督方式,確保審判團隊依法行使審判權、院庭長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並行不悖。
三是強化審判監督管理實效。以常態化審務督查和案件評查為著力點,重點監測審判執行過程中的薄弱環節,為評判審判監督管理效能提供「體檢表」,彌補院庭長遠距離宏觀管理、法官近距離自我管理可能產生的不足。對問題出現較多的團隊及時約談,情況嚴重的由監察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三、集約提供一站式保障供給,切實減輕審判團隊事務負擔
為減少重複性審判輔助事務佔用審判團隊大量時間和精力,該院將法庭記錄、案件送達、歸檔掃描從審判團隊中剝離,實行審判事務集約化規範管理,儘可能以外包服務的形式,最大化減輕審判團隊負擔。
一是建立集約送達中心。承擔全院所有民商事、行政、執行案件的送達工作,實現送達人員團隊化、送達流程一體化、線上操作智能化。審判團隊在集約送達一體化平臺「一鍵點擊」,多種送達方式「一站式」完成。
二是建立電子卷宗同步生成中心。承擔所有訴訟材料集中收轉、掃描、加工、保管、借閱、整理等工作,實現「一次掃描、全程使用、一鍵歸檔」,為全流程網上辦案奠定堅實基礎。目前,該院電子卷宗掃描率、生成率均達100%。
三是建立訴源治理實體工作站。統合聯繫法官、普法宣傳、問題解答、指導調解等工作,為法官參與社會治理工作提供最高效的路徑。93%的群眾訴求由工作站自行解決,24小時內回復率100%。輔助事務集約管理後,每個案件可以為法官平均節省9小時以上的時間。
該院優化審判團隊配置、提升司法資源效能以來,審判質量明顯提升。2020年1—9月,佔全院法官數量11%的前端速裁法官結案佔民商事總結案量的71%,前後端法官人均結案比為11︰1,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的工作格局進一步成熟定型。
改革案例第154號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構建「雙點位」審判監督管理機制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探索構建以時間定位和主體定位為支撐,以四級監管為保障,覆蓋全主體、全事項的審判監督管理「雙點位控制」機制,形成嚴密、精準的管理閉環。該機制運行一年多以來,工作效果顯著。2020年1—10月,該院新收案件64775件,審結案件55257件,結收比85.31%,同比上升12.53個百分點,兩至三年長期未結案同比下降34.87%,開展在線開庭、談話、調解33616件,線上審判率51.9%。
一、以「日周月季年」確定時間定位,從精從密劃定管理內容
細劃管理周期,明確管理內容,以「日周月季年」的審判調度,實現各項工作內容、各個流程節點全領域覆蓋、不間斷管理。
一是院庭長「日有監管」。日管以時限性程序事項管控為重點,以緊急性事項和臨時性增項為補充。程序性事項包括超過15天未成功送達案件、超過一個月未開庭案件、將超審限案件、將超期未上網文書以及執行「五超」案件等。庭長每日梳理程序性事項,督促法官加快工作進度。緊急性事項主要指重大敏感案事件,要求當日通報進展、及時妥處。臨時性增項主要為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臨時增加的事項,如疫情期間,每日督辦「在線訴訟」情況、訴訟服務一體化系統工單辦理情況,最小化監管周期。
二是辦公會「周有調度」。周管重點是態勢研判和工作督導。每周召開辦公會,全體院領導研判案件結收、長期未結案清理、案件發改、「多元調解+速裁」工作等重點數據,聚焦異動、落後指標,及時調整部署,力爭「問題不出周」。重點研判優化營商環境、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訴源治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等最新要求和推進情況,確保各項部署落實到位。每周在院網發布超審限案件、線上庭審、電子送達等日管匯總信息,針對重點要求、短板項目加大通報、督辦頻次。
三是審判管理聯席會「月有小結」。月管重點為階段性問題警示。每月召開審判管理聯席會,全體院領導、中層幹部參加。聚焦階段性工作,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部門、團隊、個人,點名通報批評、深入剖析講評;重點傳達專項工作要求,一併通報訴訟服務、信息化建設、內部監督、信訪投訴、調宣培訓等情況,保證工作要求中層盡知、工作步調協調一致。不定期邀請兄弟法院介紹管理經驗,精確提升管理水平。截至2020年10月,審判管理聯席會已召開17期,討論議題104個。此外,每月在院網對上訴案件移轉、司法鑑定等長周期事項通報,倒逼審判團隊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審委會「季有講評」。季管重點為審判質量提升。各庭成立評查小組、院級成立評查委員會,制定本院評查細則,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月」系列活動,圍繞「重點、常規、專項、信訪、重大敏感」五類案件開展評查。審委會按季度聽取評查情況報告,組織對發改定錯案件進行講評,發揮統一法律適用職能。
五是全院「年有考評」。年管重點為全年工作「整體復盤」。每年根據上年度北京法院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及本年度重點工作,完善該院考核實施細則,增設特色指標,加強弱項指標、重點指標考核權重,強化導向作用。如2020年設立「清積率」指標,加快案件周轉;將「平均審理時間」等指標調整為常規考核項,全面強化督導力度;將信息化工作、訴訟服務工作併入審執工作考核部分,強調通盤協作。強化考評結果實質運用,與績效獎金發放直接掛鈎,並作為評優評先、晉職晉級、員額退出、崗位調整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以「四個層次」確定主體定位,從細從深豐富管理維度
推廣「院—庭—團隊—個人」四級主體全員覆蓋、分級聯動,推動實現從單向度「服從管理」轉為全方位「自我管理」。
一是以「一份清單」統籌「院級管理」。細化制定審判權責清單,院庭長按照清單要求自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推進重點工作,確保全院工作步調一致、推進有序。
二是以「一張表單」完善「庭室管理」。各庭對照目標責任考核和全院年度工作要點,列明得失分項、倒排工期,以一表貫通工作目標、重點內容、推進節點,做到全庭底清數明、同向發力。
三是以「10分鐘日課」凸顯「團隊管理」。法官作為團隊核心,對標目標責任考評要求和審執任務指標,每天用10分鐘時間核查案件審限、文書上網等情況,督促輔助人員保持工作節奏,確保團隊精誠協作、高效運轉。
四是以「一字功」實現「自我管理」。通過重點指標排名通報到每一名法官,權責清單內容涵蓋每一名審判輔助人員,切實督促、引導認真落實每一項指標,妥善辦好每一起案件,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嚴格自我要求,實現自我價值。
三、以「四項制度」強化點位控制,從嚴從實確保管理見效
推行「建議—約談—入檔—追責」鏈式舉措,強化監管、層層加壓,確保管理責任全面落地。
一是建立監察建議制度。由機關紀委對審執程序、司法作風等問題發出監察建議,強力督促改進。2020年1—10月,機關紀委向相關庭室發出監察建議11封,移送協助調查函15件。
二是建立「三級約談」制度。對通報問題整改不到位的,由主管領導、機關紀委、院長進行逐級約談,壓實主體責任。
三是建立中層履職檔案、紀律瑕疵檔案。將審判質效管理不力情形記入中層履職檔案,將違反政治紀律、審判紀律、監察紀律情況記入紀律瑕疵檔案,入檔情況作為年度考評重要內容,與績效獎金發放直接掛鈎。
四是建立法官員額退出和幹部崗位調整銜接機制。對於履職不盡責、能力不勝任、作風不嚴謹的人員,根據情形退出法官員額或調整管理崗位。
改革案例第155號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創新人力資源係數考核機制 保障司法責任制落地見效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通過創新人力資源係數考核機制,建立分級、分層、分類的崗位目標考核管理體系,形成有激勵、有側重、有互動的考核工作格局,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強化司法人員職業保障體系,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取得新成效。2020年1—6月,豐臺法院結案率、結收比保持北京一類法院第1名,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指揮、引導、激勵、保障效果得以充分體現。
一、定準績效考核基礎,確保各類主體司法責任精準到人
以人力資源係數為考核基礎,以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效果為考核導向,以審判團隊為直接考核對象,形成院庭長與審判團隊有機綁定、員額法官對審判團隊直接負責的雙重績效管理體系。
一是科學量化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改變以往僅以法官結案量衡量團隊業績的做法,科學區分不同團隊的人員構成,將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庭長、一般聘任制人員、速裁聘用制人員、人民調解員和外包力量分別按照1︰0.6︰0.5︰0.4︰0.2︰0.1的比例,賦予團隊不同成員不同「人力資源係數」。進而根據團隊「人力資源係數」總和分配審執任務,推動團隊單元辦案任務分配和考核體系「由繁入簡」,促進人員科學配置、提升整體結案效能,科學提升審判質效。
二是突出審判團隊辦案主體地位。發揮團隊扁平化優勢、區別化優勢、去行政化優勢,尊重審判團隊辦案主體地位,以團隊為考核對象,一攬子考核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駐團隊調解員。具體指標分解上,將績效考核中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效果分解細化為結案數量、長期未結案、文書上網、庭室直播、案件質量等4類10項考核指標,直接分解到團隊,員額法官、法官助理的考核分直接來自團隊的績效,實現對審判團隊的直接管理。提高個人考核中審判團隊考核分數,團隊辦案績效直接影響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的績效評價,促進團隊辦案形成合力。
三是強化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出臺《擔任員額法官的中層正職個人目標考核實施細則》《員額法官個人目標考核實施細則》等規範,明確庭室對審判團隊履行綜合管理、員額法官對審判團隊履行直接管理兩類職責。由主管院領導對中層正職領導綜合表現予以評分,部門負責人對員額法官、法官助理綜合表現予以評分。庭室負責人的業績與本部門審判團隊業績有機捆綁,激勵院庭長發揮審判管理作用。本部門超額結案、庭內結案排名靠前、特殊案件結案、重大敏感案件管理、長期未結案上業績突出的,在考核上對部門負責人予以權重加分。
二、精細管理考核過程,優化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的考核依據
一是明確考核重點,建立激勵型考核體系。明確結案工作在業績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以結案量為基礎確定考核的基礎得分,形成「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量化為主」的考核指標體系。在定量基礎上,加大辦案數量考核得分級差。依託人力資源係數確定各團隊的基礎辦案任務後,在辦案基礎分上,實行超額完成加分、排名靠前加分、特殊貢獻加分、參與重點工作加分、疑難複雜案件加分、差額完成減分等,落實有獎有懲、有上有下的雙向激勵機制。
二是分類設置指標,實行差別化考核方式。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設置不同的量化考核指標,如對庭長考核部門在全市、院內的整體審判質效排名、辦案情況、主管院領導評價等;對員額法官考核辦案數量、案件質量、庭審直播、調研宣傳等;對法官助理考核庭前準備工作、庭前調解、草擬文書等,以實現激勵全員各盡其能的考核目標。
三是完善公示體系,形成互動型考核格局。建立人力資源係數、任務指標、結案效能等三套公示體系,考核基礎全過程公開、透明。人力資源係數公示突出審判團隊的辦案主體地位,是分配審執工作任務的組織基礎;指標公示體系依託各部門人力資源係數指標,將相關指標任務落實到各審判團隊,明確團隊最低工作量;結案效能公示對任務指標完成的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等進行公示,固定審判團隊的業績評價基礎。庭室、團隊可對公示體系進行檢視、評價、反饋、修訂,形成「指標有公開、問題有回應」的良性考核機制。同時建立「個人工作完成報告制度」,法官助理業績申報經法官確認、幹警業績申報經庭長確認、庭長業績申報經主管院長確認,提高考核參與度和互動性。
三、合理設置考核權重,完善司法人員職業保障體系
一是動態折算工作總量,科學評價法官審判業績。對簡案、繁案、批量案件、保全案件、訴源治理專項工作等進行加權折算。前端庭室審理簡單案件,後端庭室審理複雜案件,依據繁案和簡案的不同工作量,按照0.25—0.3權重將前端庭室審理的簡案折合為普通案件的工作量。訴源治理不以辦案數量為依據,而是依據案件下降幅度、特定案件的治理效果,合理折算工作量,科學評定考核成效。
二是綜合判定績效得分,全面評價人員工作成效。堅持分類考核原則,根據崗位性質確定共性指標、業務指標、重點工作績效加減分的不同權重,因人而異、因部門而異開展考核。對辦案之外參加案件質量評查、專業法官會議、優化營商環境、重大敏感案(事)件化解,以及其他專項工作,按照一定標準予以額外加分,確保考核評價的全面性和公平性。
三是區分不同績效層級,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將考核結果作為員額進出、等級晉升、評先評優、績效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讓法官工作有重點、考核有方向、成效有獎勵。將考核成績作為法官遴選工作重要依據。依據考核對象近三年的工作業績、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及調研等績效得分,重點考核辦案數量、質量、效率和效果,以客觀量化評價為主,確定遴選法官建議名單。以考核成績確定評優評先的標準和依據,對集體三等功、先進集體的評選嚴格按照年度考核成績分檔排名,充分對接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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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打造的一項亮點工程,旨在全面收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進司法改革的特色經驗,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做法,並以案例形式推廣。2017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印發10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共計167個案例,全面展現了各地法院改革創新的積極探索和生動實踐,取得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收錄了不同層級、不同地區法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力舉措,體現了各地法院在破解改革難題、推動改革發展方面的探索與創新。
原標題:《入選最高法院第十批改革案例的北京經驗,詳細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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