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施詩晨 李雨心
語言生活的這些發展變化,與70年來中國語言規劃有著密切的關係。縱覽70年來中國語言規劃,可以看出明顯地邁出了三大步: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
「通用」
1949年至1980年,語言規劃主要完成三大任務: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這是周恩來總理1958年在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報告會上所做的報告《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中提出來的。
推廣普通話,是最為重要的語言地位規劃。國家層面使用的語言具有兩大功能,一是象徵意義,一是工作通用。當年做地位規劃時,不叫「國語」而叫「普通話」,後來又稱「國家通用語言」,其規劃理念一脈相承,顯然都是著眼於「通用」這一語言交際功能,而不刻意強調其象徵意義,或者說其象徵意義是通過「通用」間接體現的。在地位規劃的同時,通過普通話規範和推普方略,也在進行語言的本體規劃、習得規劃甚至是聲譽規劃;在60餘年的推普實踐中,還進行了語言的功能規劃,注意處理普通話與方言、與民族語言、與海外華語的關係,構築了國人語言能力的基礎平臺,在提升中華民族的語言認同、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中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三化」
1986年1月,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召開。如果前一個時期主要任務是「改革」的話,自此語言文字工作則進入建設期。最為可貴的是緊盯遠方的信息化目標而進行的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為此還專門成立了「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這一時期的「三化」工作,不僅進一步鞏固了普通話的地位,提升了普通話的聲譽,也為今日迅速發展的語言信息化奠定了漢語和民族語的語言文字基礎。
過去,中國的語言管理主要靠經驗、文件和領導講話。這一時期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進步,國家和地方也制定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總計約有1400部。這些法律法規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語言生活秩序、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摘錄自《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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