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研究》,(英)休謨著,關文運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10月版,10.00元。
《馴服偶然》,(加)伊恩·哈金著,劉鋼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4年1月版,28.00元。
西閃
□思想光譜
多少年來,「偶然」一直是有識之士不可容忍的事物———哪裡有什麼偶然?只是因為你不知道世界運作的必然機制而已。所謂偶然,要麼是懶惰的託詞,要麼是庸俗的迷信。休謨描述過「偶然」在很多人眼中究竟是什麼東西:「哲學家通常都承認,粗俗之人所謂的偶然除了是一種詭秘的和隱匿的原因外,什麼也不是。」他進一步解釋說:「人們普遍承認,沒有其存在原因的東西是不存在的。而偶然當被嚴格檢驗時,僅僅是一個具有消極意義的詞語,不代表自然中無所不在的任何真正力量。」
因此,當那些偶然現象一時很難塞進某個嚴格的定律框架時,尷尬總是難以避免。我還記得,從前的藥代動力學老師很抱歉地對大家講:「不好意思,目前我們還沒有找到其中的規律,因而只好用統計學來解釋。」是的,對於偶然,人們不得不心有所愧地使用像概率這樣的有缺陷的統計學工具。與「偶然」針鋒相對的是「必然」,它由環環相扣的因果關係連結而成。因果關係或因果律曾像帝王一般統治著人類的知識王國。在哲學意義上,因果律指的是客觀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大多數人認為,這種關係是客觀的,是不依人的意志所轉移的,並帶有時間上的先後性,即先因後果。
像之前的多數哲學家一樣,休謨也強調因果律的重要性,「因為因果關係是能使我們超出當下直接印象而推知任何對象的存在、或者任何事件的發生的惟一關係。如果沒有因果律,我們就沒有根據去相信任何超出我們自己當下的直接經驗的事物。」但正是在休謨對因果律的分析中,一個重大的歸納問題產生了。為此,哲學家的解決方案汗牛充棟,但問題似乎長久無法得到解決,以至於休謨問題成為「哲學的家醜」。
休謨舉例來分析:一個彈子球撞擊另一個彈子球,從而引發那個球的運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說事件甲引起了事件乙。這是什麼意思呢?休謨說,首先,甲和乙在空間上接近了;其次,甲發生在乙之前;但是,這些儘管是因果關係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因為很顯然,每一對在空間上接近,在時間上有先後次序的事件並不一定發生關係。因此,還有一個條件必須滿足,那就是甲和乙要有必然的聯繫。於是我們就會發現,一個彈子球滾向另一個彈子球,二者發生接觸,第二個球也開始滾動。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所觀察到的任何東西都不能稱之為必然聯繫。也許有人會以「力」、「做功」、「創造」、「動機」等等來解釋,但這些都無助於一個事實,即必然聯繫是無法觀察到的(《人類理解研究》,商務印書館)。
休謨還注意到,即便一對空間上接近和時間上持續的事件反覆出現,且毫無例外,這種所謂的「恆常聯繫」也不是必然聯繫。但是,它往往被人們誤認為是必然聯繫。人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誤會,乃是因為人們在經常發生的事件之間建立了一種「習慣性的聯想」。這種聯想,事實上是建立在心理學基礎上,而非邏輯學基礎上的。對此,羅素講過一個絕妙的笑話。他說,一群天天被農夫的谷糠餵得飽飽的肥鵝,再怎麼歸納也歸納不出來,終有一天會被農夫擰斷脖子。
不單羅素,康德把因果律視為人類知性的先天形式,尼採把因果律看作人類生命活動中後天形成的習慣,都是在休謨基礎上的延伸而非解決。大多數哲學家承認,因果律問題最關鍵的詞語是「信念」。尼採說,我們之所以異常堅定地相信因果性,是因為我們除了用意圖來解釋一個事件外,無法以其他方式來解釋。所謂人的因果性本能不過是出於對陌生之物的恐懼心,是在其中發現某種熟悉之物的企圖。歸根結底,這是一種對意志的信仰。伯林的看法是,無論如何,人們對因果律的依賴是建立在記憶的可信性上的,是一種信念。他試圖用生動性、穩固性和堅定性來說明人們對因果律的信念與一般虛構的觀念的不同,但他也承認,這種說明沒什麼哲學意味,信念是如何從人的心靈中產生的,至今仍是哲學的最大秘密之一。
關於因果律的討論最終導致了二十世紀最具決定意義的觀念變革,那就是「因果性這座由形上學長期佔據的堡壘,終於垮了」(《馴服偶然》,中央編譯出版社)。世界不是決定論意義上的。遺憾的是,這一訊息還沒有被普通人充分接受,也沒有充分轉化為社會實踐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