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指紋識別技術現代刑偵的一項重要技術手段,警方會將犯罪嫌疑人的指紋與提前錄入指紋庫中的指紋進行比對,如果發現二者吻合,便會確定犯罪嫌疑人。這種鑑別手段無疑是十分精確的,畢竟科學早已證明,每個人的皮膚紋路在圖案、斷點和交叉點上都是不相同的,不但絕對唯一,還終身不變。正因如此,指紋識別技術才會被世界各國採納,成為警方偵破案件必不可少的法寶之一。
不過,指紋識別技術是現代科學的產物,若沒有精密的儀器設備,是無法將這項技術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既然如此,為何在中國古代,還會出現「籤字畫押」的認罪情形?這豈不是畫蛇添足麼?實際上,我國學者早在2000多年前,就掌握了「指紋識別技術」,只不過與現在略有不同罷了。
畫押,指的是在公文、契約或供狀上,畫「花押」或寫「押」字、「十」字,通常以這種方式表示認可。據《容齋五筆》記載:「押字古人書名之草者,施於文記間,以自別識耳。」 可見,最早的畫押,只是一種字跡形式或籤名的動作,大多是以文字形式出現的,鮮有符號。
此外,《東關餘論》言道:「唐人一書中雲,文皇令文臣上奏任用真草,惟名不得草。後人遂以草名為花押,韋陟五朵雲是也。」 可以看出,此時的畫押已經出現了符號及圖騰的概念,而畫押的目的也很簡單,只是為了防奸辨偽,展示真實性罷了,與印章具有同樣功效。
相信大家已經注意到了,最初的畫押,並不涉及按手印,可是古人為何會在籤字、畫符號的基礎上加上」按手印「呢?其實,這是一種十分人性化、便捷的舉措。在中國古代,文化知識並沒有到普及,百姓的受教育程度很低,除了士子之外,幾乎沒幾個人識字。
正因如此,朝廷才想出了按手印的方法,這樣一來,即使是平民犯罪,籤字畫押這個認罪過程也不再是一個難題。現代醫學表明,人的指紋形態與遺傳、環境有關,這是個人人皆有,卻互不相同的特徵。據統計,指紋的重複率極低,大約是150億分之一,所以才被稱作「人體身份證」。
可是問題來了,中國古代是「重刑輕民」的,也就是說,屈打成招已經成為了常態,冤假錯案也數不勝數。電影《九品芝麻官》中的犯婦戚秦氏就是屈打成招的典型,真兇常威仗著背景強硬,威逼利誘之下,迫使僅存的那幾個證人都向戚秦氏身上潑髒水,導致她被暴打了一頓之後,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畫了押。
既然如此,古人是如何保證犯人的認罪效力的呢?難道他們能通過肉眼辨別這是誰的指紋不成?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過,古人即便無法像現代技術這樣去偽存真,但卻可以通過特殊的「觀察」來判斷指紋的真假性。
1975年12月,考古隊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出土的秦簡上,發現了大量法律文書、治獄文書程式和刑事偵查的方法。其中,《封診式》中的《穴盜》一文,記載的卻是一起盜竊案:「內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跡,厀(膝)、手各六所。」
可見,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已經出現了勘測手印的記錄,當時的辦案人員已經意識到了,手印是一項不可或缺的證據。再者,《宋史·元絳傳》還記載了一起欺詐案件:「豪子龍聿誘少年周整飲博,以技勝之,計此貲折取上腴田,立券。久而整母始知之,訟於縣……絳至,母又來訴,絳視卷,呼謂聿曰:『券年月居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牘尾印,而撰偽券續之耳。』聿孩謝,即日歸整田。」
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很清楚,大致意思是,有個叫龍聿的土豪與周整賭博,使陰招賭贏了,然後他便讓周整「折田抵債」,但周整不知道的是,上面的手印是他母親的。後來,周母將龍聿告上了官府,縣令元絳仔細觀察後發現,上面是先有的手印,後立的字據,這個所謂的「證據」是偽造的,於是龍聿不得不把田地還給周家。
此外,《牧庵集》上記載的一則冤假錯案,也值得細細探究。當時,一個老財主將一家17口都當作家奴使喚,唯一的憑證就是按上指紋的「字據」。然而,浙西廉訪副使潘澤卻找來了幾個十三歲左右的少年,讓他們也按下手印,與字據中的手印作對比。
結果發現,字據上的指紋與幾個少年所按指紋同樣大小,也就是說,這個字據上的「成年人」指紋是老財主以少年指紋冒充的,也就是偽造的。這兩件事說明了,即使古代沒有指紋識別技術,但古人還是能通過蛛絲馬跡發現問題所在的,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發生冤假錯案的可能性,這便是老祖宗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