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嶽鍾琪(1685—1754年)亙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在中央處理與西藏地方及川青甘藏族地區的問題上,均起了重要作用,實為研究清代邊疆歷史上不可忽視的一個人物。現以原始檔案為基礎,探討嶽鍾琪在雍正時川陝總督任上關於西藏問題的見解建議,並藉此略見雍正三年至七年間(1725—1729年)清中央籌劃確立治藏方針之軌跡。
[關鍵詞] 嶽鍾琪;川陝總督;雍正;清中央;治藏方針
[中圖分類號] K249.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57(X)(2004)03-0055-14
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名將嶽鍾琪之生平事跡,自嘉慶(1796—1820年)以後,疊經家族、文士撰寫,《清史稿》以及近世中外學者所編著清人傳記中復予以綜述,內容皆側重於嶽鍾琪之經營川青少數民族地區及其與西蒙古準噶爾部戰爭之史事,而於其襄助雍正帝完成一朝治理西藏的方針措施,每每省略。今據史料得知,康雍二朝中央對於西藏問題的考慮無往不從其與準噶爾部和戰全局出發,以故立傳既講到準部,似應也須顧及西藏,庶幾於西北西南邊疆的相關動態和對應措施,得以全面記述。現以原始檔案為基礎,探討嶽鍾琪在雍正時川陝總督任上關於西藏問題的見解建議,擬作一補充,並藉此略見雍正三年至七年間(1725—1729年)清中央籌劃確立治藏方針之軌跡。
(一)
嶽鍾琪之與西藏地方發生關係是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前此,康熙帝為了驅逐盤踞拉薩的準噶爾部(以下簡稱準部)將領策凌敦多布等,曾一度派遣色楞、額倫特率軍從青海南下進藏,二將遠抵西藏北部黑河地區,卻被準部包圍,全軍覆滅。清帝決意再次遠徵,以皇十四子允禵為統帥。康熙五十八年,允禵駐青海西寧,籌劃北路入藏大軍的組成、後勤,而在南路,四川巡撫年羹堯、都統法喇上奏得準,派軍自打箭爐出發招撫裡塘(今四川理塘)。夏曆五月,時在法喇麾下,年方34歲的副將嶽鍾琪即率兵進駐裡塘,縛誅抗拒不遜之頭人3名,復收取巴塘,西抵察木多(今西藏昌都)。次年,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南路大軍改由定西將軍噶爾弼領導入藏,嶽鍾琪復領綠營兵勇任前驅,自察木多西進,經洛隆宗(今西藏洛隆)、喇哩(今西藏嘉黎),招撫當地頭人。因得到藏人的協助,南路大軍遂在八月二十三日(1720.9.29)順利地進入拉薩,早於北路軍到來21天。此時,嶽曾北上至浪塘(今西藏浪塘)。在前藏兩個月又半,旋離藏返回內地,以其功勞卓異見賞於四川總督年羹堯。在年羹堯入勤康熙帝於熱河期間,嶽被摧升為四川提督。
此後,即雍正元年至二年間(1723—1724年),川陝總督年羹堯平定青海蒙古羅卜藏丹津等部的叛亂,解除了新踐位的皇帝的一大憂慮,由於在戰爭中深得嶽鍾琪及其所率川軍的效力,年在給皇帝的密奏中對嶽屢次稱讚備至,二人在西北西南的少數民族問題上也有若干共識,因此,嶽鍾琪也深受皇帝的器重。
不過,年羹堯自二年十一月後即受皇帝疑忌並責問,三年(1725年)二月,嶽鍾琪首先報告揭露年之玩忽職守,從此,年羹堯失寵獲譴,四月十二日(5.23)調補杭州將軍,次日,皇帝在四川提督兼署甘肅提督嶽鍾琪的奏謝兼理甘肅巡撫折上批示云:「用你總督矣」。五月中旬,嶽從西寧至西安代理視事,七月實授。於是,朝廷關於西藏的政策討論,嶽皆得預聞,遂成為皇帝最依賴的一名地方總督之一。年以往的一切得到批准的建議措施,在他失勢後也由中樞及地方重新嚴格審查,但在關於西藏的政策方針上仍然基本上依照年羹堯設計的方案實施。
(二)
至於年羹堯在雍正朝初期治藏政策孕育過程中的作用,詳見拙文,茲不贅述。扼要地說,年的建議有兩大端:一為西藏的行政體制須採取俗官噶倫共治而以康濟鼐噶倫為首;二為西藏地方與內地川滇二省邊界的劃分須以洛隆宗為界。
現在先談後者,依年羹堯的理論,洛隆宗以西才是以往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布施與達賴喇嘛及班禪喇嘛之地;洛隆宗以東,包括巴塘、裡塘、昌都地區本歸固始汗後裔青海蒙古諸部所分轄,經過截定青海羅卜藏丹津之亂,這一大片地方己投附清軍,則應歸內地管理,他說:「因西海之悖逆而取之」,「其詞嚴,其意正」。據此,他建議勘界工作由四川總兵周瑛與雲南提督郝玉麟會同進行。周瑛本來在雍正元年年底率數百名川軍進入拉薩,與藏軍聯合巡守藏北要隘以防備羅卜藏丹津南來,三年七月奉命全軍撤回,他東返昌都,會同駐留當地的滇軍將領郝玉麟,在九月中前往巴塘、裡塘查勘,這適與年羹堯的罪狀逐步定漱、職銜逐一被奪同時,可見勘界工作並未中輟,只是總負責人換成了嶽鍾琪。此後的工作程序是:先由周瑛等造出地方各部落戶口、所轄地區的清冊,並附擬歸屬川滇抑藏的意見,報告給嶽鍾琪,嶽審查後上報朝廷,朝廷如有異議,則復與嶽協商,最後,中央派出欽差大臣鄂齊至西安,再與嶽確定原則。事竣,鄂齊經過成都與周瑛、郝玉麟同去昌都再行踏勘,復入藏宣布劃定省界和頒賜給達賴喇嘛若干地方的決定。
年羹堯原來打算把洛隆宗以西地方劃屬西藏,在上述他的理論之外,還因為自康熙末年以來川滇軍入藏時洛隆宗以東的不少寺院首腦、農牧區部落頭人都曾先後內附,且大力支援清軍,所以,在他的觀念中應是大體以怒江為界,怒江以西屬藏,而將怒江以東地方包括昌都劃歸川滇轄治。嶽鍾琪與周瑛的劃界原則卻向東退至金沙江西岸,且金沙江以西瀾滄江兩岸位於巴塘至昌都咽喉要道上的若干地點全部劃予達賴喇嘛。這樣的劃界原則出於周瑛的倡議,正如任乃強先生早已提出的,周瑛認為,這條道路上的乍丫及附近的貢覺、江長等處民風強悍,號稱難治,當時周瑛「方任四川提督,職在徵剿,故樂於隨勢劃出川外,以輕職責」。又因周瑛駐藏達年餘,與藏中上層如阿爾布巴、達賴喇嘛之父索諾木達爾札等交厚,「及奉命四川勘界,不免私詢藏人請託,多劃地方,以酬私交」。在近年公布的漢文檔案及藏文《頗羅鼐傳》中,周瑛在西藏之索賄乃至詢私形跡確有記載可尋。不過,瀾滄江兩岸的察木多、乍丫、類烏齊、八宿四大呼圖克圖屬地,除宗教上與前藏有聯繫外,並非達賴喇嘛所屬。因此,清中央在依嶽、周方案劃定川藏邊界後,在江卡、黎樹至察木多沿線仍安置塘鋪戍兵,在察木多、喇哩還設立了糧臺,而糧臺又時或兼理一些當地民政事宜。
裡塘、巴塘既歸川省直轄,年羹堯在雍正二年即主張廢除原來達賴喇嘛在這一帶向寺院徵收的一種名為「鞍租」的稅收。廢除之後,每年可給予達賴喇嘛茶葉5000斤,班禪喇嘛2500斤,達賴喇嘛運至打箭爐販入內地的貨物可概予免稅,以這些作為補償。對這一主張,皇帝、議政王大臣令接任總督的嶽鍾琪詳細調查,知道達賴喇嘛在裡塘等處所收稅銀每年不過300餘兩,而擬給予兩喇嘛的7500斤茶葉,折合銀約900餘兩,則所賞茶值較達賴喇嘛所課銀數多出2倍。於是,中樞命令自雍正四年開始,禁止達賴喇嘛再收取稅銀,並將賞茶等決定交由欽差大臣鄂齊去拉薩頒詔曉諭。可能在鄂齊等自拉薩返回後,噶倫康濟鼐等上奏請求中央下令從打箭爐往西設立臺站以挽送所賞茶葉入藏,嶽鍾琪奉命議奏云:自打箭爐到巴塘這段路途用牛馱運茶葉的費用估算每年200兩,建議這筆錢可以另行撥付藏方,俾其自行僱募,至於巴塘、江卡以西,既然劃屬藏區,達賴喇嘛於彼處收取鞍租及徵調差役,可聽其自便。又,康濟鼐還說,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廟每年從打箭爐運入茶葉5000斤,也請中央所設臺站一併發運。嶽鍾琪則認為,此是違例的要求,無庸計議。達賴喇嘛依例補放裡塘大寺的住持一缺,對此,嶽曾向鄂齊表示,也應予禁止。總之,嶽鍾琪的觀念是堅決地在川省所新轄的藏區內清除一切以往青海蒙古上層和前藏達賴喇嘛行使權力的痕跡。
(三)
關於西藏的行政體制、行政負責人選這一重大問題,從康熙末年以來,中樞似乎舉棋不定。最初命令康濟鼐、阿爾布巴、隆布鼐3人共同辦事,近於臨時性的安排。康濟鼐固然因為抗擊侵藏的準噶爾人有功,特受清廷信任,排在首位,但最初入藏將領延信傳達大將軍王允禵的任命時便附加了一個條件,即一旦西藏再出現外敵來襲,康濟鼐即專任領軍抗禦而免辦噶倫之事。臨時措施逐步成為制度,是經過幾年猶豫到雍正三年(1725年)冬才確定下來的。在這一重大問題上,皇帝一度重用的川陝總督年羹堯也有過幾種設想。在青海羅卜藏丹津叛亂敉平、雍正元年年底入藏的周瑛等官兵預定撤回時,年在三年三月三日(1725.4.15)曾上奏:一旦駐藏官兵撤離,西藏一切事務可以交給康濟鼐總領並與阿爾布巴、隆布鼐、頗羅鼐、札爾鼐商辦,康濟鼐必須從他駐守的阿里地方來拉薩,阿里則可由康濟鼐揀選其所深知可信的人代駐。雍正帝即批諭大將軍年羹堯云:
「爾欲令康濟鼐駐紮西藏(按:此指拉薩言),所議雖是,但康濟鼐居住阿里克地方,亦甚屬緊要。不知康濟鼐情願與否?且與阿爾布巴、隆布奈等彼此能和睦與否,亦未深知。今令康濟鼐為總領,帶領伊屬下唐古特往居西藏,恐有未便,且阿爾布巴等鏡有不服,康濟鼐孤身在彼,雖欲效忠勢必不能自主,亦屬無益。膚意康濟鼐仍管轄兩處,得以往來行走,於事似有裨益。若令康濟鼐居住西藏,諭旨即降,伊即欲往阿里克地方照管,亦不可得。此事極宜斟酌。著大將軍會同侍郎鄂賴詳細妥議具奏。如以康濟鼐兩處行走為是,康濟鼐往阿里克地方去後令何人居住西藏總領辦事之處一併詳議具奏。」
這裡皇帝以為,預防準部自阿里一路來襲乃藏中惟一之要務,且因阿里西鄰拉達克部,後者首領與康濟鼐輯睦,常偵伺並告知北邊準部動態,承擔這一防守西邊門戶的要務則非康濟鼐莫屬,故仍願康兩處往來,然自此諭可見,帝己漸知西藏眾噶倫內部不睦的事態。過了1個月,年羹堯已經失寵,受到譴責,他與當時在西安的理藩院侍郎鄂賴合議,遵從帝意,奏請康濟鼐仍於拉薩、阿里兩處行走照看,說「阿爾布巴為人尚可」,如康濟鼐前赴阿里地方,擬令阿爾布巴為首同其他公、臺吉等辦理招(今拉薩市)之事務。他於四月初二日(1725.5.13)以滿文折上奏。(年自雲不甚諳滿文,此殆出自鄂賴手筆)。同月下旬,年被免職,調補杭州將軍,在卸任之前,年還請求皇帝速下批示,以便他行文於在藏的周瑛遵奉料理。硃批云:
「因繳[交] 庭[廷]議,所以未披[批]發。已有旨了。」
但此旨始終未見。這時,朝廷大臣與外地督撫奉旨紛紛揭發年羹堯種種違法亂紀、悖逆不道的罪行,其中,繼任的川陝總督嶽鍾琪幾次疏參且建議重罰,給予年以致命的打擊。於是,對於年以往上奏的青海善後事宜十三條,也被帝譴責為「草率錯亂」,命重新審查。這個朝野聲討年羹堯,宛如波濤洶湧的政治運動延續達半年之久,直到十月五日年被械繫來京,以92條罪狀賜死。看來,他四月下旬的奏疏已是對於西藏政務問題請求儘快處理的最後呼聲,很可能被朝廷擱置了。
年羹堯既被逮來京,約在此時,嶽鍾琪有一件關於兩藏政務全面的政策的擬議上奏。十一月初(1725.12.5),議政王大臣等即對嶽的奏摺研究,在同意劃定內地與西藏之分界、洛隆宗等處給予達賴喇嘛管理外,還同意嶽關於藏中人事的安排:
「再,康濟鼐、阿爾布巴既封為貝子,管理西藏事務,請令康濟霏總理,阿爾布巴協理,頒給救諭,曉諭唐古特人等,盡令遵奉二人約束,庶免擾亂之患。」
得旨後,這3件大事,著遣副都統宗室鄂齊、內閣學士班第、扎薩克大喇嘛格勒克綽爾濟前往詳細辦理。我們看到,到此時,中央才確定康濟鼐為正、阿爾布巴為副,管理藏事。
在西藏本地,從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九日(1725.9.5)周瑛領軍撤離到年底,雖然達賴喇嘛向周瑛等人表示,請求中央再派官員一名駐藏照看,而此期間,全藏沒有一名清軍,康濟鼐之主持藏政問題仍在議而未決之中。康濟鼐約在此時奏請免去他的噶倫職務並返回阿里,自有其隱衷。達賴喇嘛請求派官員前來的奏摺與康濟鼐請辭的奏摺同時到達北京。雍正四年正月二十五日(1726.2.26),中樞把一件回覆達賴喇嘛的諭旨交給康濟鼐的使者達喇沙爾帶回,意謂噶倫中不可無總理之人,故特頒救諭(按:此指先此交給鄂齊帶去之聖旨):著康鼐某為總理,阿爾布巴為協理,「康濟鼐等辦理藏務,與聯所派官員無異」(按:俱系朝廷命官),倘若日後需要遣官辦理某事,即行派員前往(按:意即無需派員常駐)。此件諭旨己由西藏檔案館刊布於其所編之《西藏歷史檔案薈粹》。對於康濟鼐的上奏,議政大臣認為:鄂齊等所攜去的詔書還未抵達西藏,康濟鼐此奏又到,故擬由理藩院諮知康濟鼐雲已有救旨令渠主管藏中政務,「特將西藏大小諸事託付與爾辦理」,這份諮文也交達喇沙爾一併帶走。
在廷議己經有了結論時,自西藏撤回四川的己升任提督的周瑛卻上奏提出另外一種意見,他認為,雖然議政大臣們要以康濟鼐為正、阿爾布巴為副,但從防備準部再次來襲考慮,應該使噶倫們分領汛防。故建議:康濟鼐、頗羅鼐可管理後藏兼防拉薩北面幾處要隘;阿爾布巴可管理工布、達布及逸東巴爾喀木等處;隆布鼐、札爾鼐可管理拉薩、黑河並玉樹、納克樹一直北抵通天河。各噶倫負責一方的治安。冬春集結在拉薩辦理政務,夏秋輪流赴汛巡查。又誇讚阿爾布巴「深為諳練,甚屬忠勤」,並稱達賴喇嘛之父索諾木達爾札「甚是純篤,實心辦理黃教,且唐古特百姓無不敬信」,似可在差遣大臣去拉薩時也賜予索諾木達爾札一個封號。當然也誇讚了康濟鼐。周瑛還要求自己也隨著欽差大臣一齊入藏。結果,皇帝批云:
「條奏藏中事宜,識見甚屬錯誤,另有旨矣,遵旨而行,不必至藏。指明邊界,作速回任。」
周瑛在西藏住了2年,於當地情況自然較嶽鍾琪為熟悉,其意見正反映藏中政出多門紊亂動蕩的形勢。他願中央默認現實,任其自流。若依從他的意見,則隆布鼐、札爾鼐居中用事,全年駐守並控制拉薩,權勢必然遠在康濟鼐之上,且康濟鼐無統轄全藏之軍權,這與皇帝的主張大相逕庭。且他對阿爾布巴與索諾木達爾札的稱譽,也與皇帝對此二人的看法迥異,加以外界流傳周瑛因接受阿爾布巴等的賄賂之故為他們講好話,都引起了皇帝的反感。
宗室鄂齊、內閣學士班第等是在常保、鄂賴後,雍正帝第三次派入西藏的大員,他們在雍正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726.1.23)離京,次年正月十三日(1726.2.19)抵西安晤嶽鍾琪,二月初一日自西安啟程前往四川,這是中央大員首次取道四川入藏。三月十五日從成都動身,攜帶員役親丁79人,會同周瑛等勘定川滇藏的分界,在昌都與自藏來迎的阿爾布巴一起辦理界務等,中途遲延長達3個月,直至六月二十二日(1726.7.21)才到拉薩。他們來的目的自然早已經被康濟鼐的使者傳播到藏。
鄂齊在西藏停留的時間短暫,僅1個月又8天,使命為宣讀詔旨,其內容為:劃定省界,洛隆宗以西諸地賜予達賴喇嘛;任命康濟鼐總理藏務,阿爾布巴協理。此外,還以個人身份勸說眾噶倫與達賴喇嘛的父親輪班來北京覲見,但噶倫等紛紛提出理由不願前往。鄂齊看到眾噶倫以受達賴喇嘛賞賜為理由,分據領地與農民,幾乎各用圖章,各行其是。康濟鼐極為孤立,頗羅鼐才技優良,但保持中立。掌權者相互敵對不和,故在臨別時面囑索諾木達爾札不可幹政,吩咐噶倫們須在康濟鼐為首之下辦事,不可懷有異心。約在十月回到成都後,鄂齊即將西藏政局不穩的情況上報。嶽鍾琪派去陪同鄂齊等的參將王剛也在十一月向嶽報告了在藏的見聞。因王剛地位低,不能專折上奏,故由嶽在十二月十二日轉述上奏云:
「細看藏裡辦事諸人,康濟鼐公直不要錢,番民畏服,但恃功自大,是其所短。其阿爾布巴等,待人和好,一味取悅同事,然皆性貪要錢,番民多不畏懼(按:此語與周瑛所奏適相反)。察其情狀,阿爾布巴等與康濟鼐接見之時,雖極謙謹,貌似相和,未免與隆巴奈等諸人相聯一氣,而康濟鼐孑然孤立者也。再,初到藏時,達賴之父索諾木達爾札迎接趨蹌,甚是歡喜,要與康濟鼐一同赴京叩謝聖主。及至頒賞降旨之後,彼即推病不出,亦不赴京,似有不愜意處。(按:此當是彼聞知任命康濟照總理藏務之反應。)」
對此,皇帝硃批云:
「鄂齊、班第等亦將此情形大概奏聞,膚想西藏事只覺不甚妥協。(按:「不甚妥協」即不甚穩妥,實際上應該是中樞長年在人事任命上猶疑不決,不頒予負責人印信所致)索諾木達爾札,此人不好,況是喇嘛之父,他不肯閒享福,便難錯(措)置矣。彼唐古特人皆一氣,而皆貪婪,信不得。康濟鼐雖一片公忠,未免是外人孤立,今朕信用榮任,伊等(按:指阿爾布巴等人)未免心寒。去年阿爾卜巴、隆卜鼐等皆有字述已效力處與果郡王、阿拉什等,朕皆令作伊等話皆教導去矣。若令人監住西藏,非善策,亦不能得其人,據情理亦當不得人。(按:不認為派大臣駐藏為上策)所以為西藏一事,朕甚憂之。西藏甚要緊。想策妄(按:準部首領)若不肯歇,仍在西藏著意,其他不能動。況又有羅卜藏丹津在彼(按:羅卜藏丹津已逃至策妄阿喇布坦處),阿爾卜巴等若少有或畏或疑或不遂意處,自然亦投尋此一著。此事當預為留心。如何令查木多等處就近設兵彈壓,或少有不虞,一呼即至,方可放心。不然,恐一有事,若將一切險隘橋梁扼住,恐未必能如前出其不意也。今無事之時,當設如有事預為籌劃可也。將卿意徐徐隨便奏來,可詳悉熟思奏聞。富寧安以深是朕旨。如何得以久安長治之策方好。」
早在雍正二年,皇帝讀到年羹堯幾件涉於西藏達賴喇嘛家族與青海蒙古叛亂首領羅卜藏丹津等的姻戚關係的奏摺時,對達賴喇嘛之父索諾木達爾札、阿爾布巴已有戒備,至此,首次對嶽鍾琪表示對索諾木達爾札、阿爾布巴的不信任,預想一旦有事,他們會投奔準部策妄阿喇布坦及羅卜藏丹津。對比之下,更加信賴康濟鼎,復聽從鄂齊等建議,皇帝於十二月二十七日(1727.1.18)頒發了「總理西藏事務貝子康濟鼐」印,任命手續至此始告齊備。
嶽鍾琪接到皇帝的硃批後,即於年終十二月三十日陳述己見。他說,拉薩北面要隘,誠能嚴守,可保安全,但如皇帝所料,索諾木達爾札因與羅卜藏丹津有翁婿之情,內外勾連,棄隘不守,實屬可慮。所以須在裡塘、革達(按:革達,或噶達,在打箭爐西北240裡,皆已劃入川省)駐紮川軍準備應急,昌都以東則撥營兵安設塘站,昌都以西塘站則仍令西藏負責安設,以便及時傳遞消息。既然皇帝不派官員駐藏,可準他每年派遣親信員棄,以公事為名,入藏探視,秘密察訪。
皇帝閱過鄂齊關於西藏首領諸人間嚴重不睦的報告及此次嶽鍾琪的陳奏後,下交廷議,結果眾臣認為,仍須差遣京中大臣1名並命嶽鍾琪指派陝西武棄1人同往駐藏監察。至於駐軍一事,參預商議機密大事的怡親王認為,以往嶽鍾琪曾說,倘若西藏出現意外,由川陝兩路進兵甚易,現若駐大軍於裡塘、革達,既浪費國努,又啟藏人疑畏,似可不必,惟仍須詢問嶽之意見。嶽鍾琪在雍正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再次覆奏說明:以往他不知道西藏內部存在著頭人不和的情況才對怡親王作如是說,現在知道索諾木達爾札與康濟鼎對立,為人巨測,倘若他內外勾連,事起倉促,雖大軍兩路進藏,恐怕緩不濟急,外來的準噶爾人若將達賴喇嘛一起帶走,則對於蒙古西藏各地人情向背影響甚巨,而且大軍「徒得一空藏,守之無益,棄之可惜」。所以從保護達賴喇嘛起見,才提議駐兵於裡塘、革達。今若不設兵駐藏,則還需派撥武官1員、騎兵300名隨欽差入藏駐紮彈壓,一遇準部有窺伺西藏的動靜,即會同康濟靠率藏兵共守險隘,倘準部來襲者眾多,度藏兵不能抵拒:
「即領官兵先護送達賴喇嘛由叉木多一路,前赴內地,則喀木、藏、衛之人心有所歸向,自泌皆為我用。縱使諄噶午之人再踞西藏,亦不能因結彼處之人,為其附和。」
他還強調,「與其應援西藏,不若乘虛直入,搗其(策妄阿喇布坦)巢穴」,即在西北大舉用兵,剿滅準部,以求西藏問題的徹底解決。這正是朝廷一向把對西藏的方針政策從屬於清與準部和戰的大局的傳統觀點。這些意見表露出他歷練多年而具有的戰略思維,也是在清內外重臣中提出須把達賴喇嘛經由昌都一路遷入內地,將這面具有宗教號召力的旗幟牢牢握在手中的第一人。此後歷史的發展竟實現了他的這一設想。
朝廷經過詳細討論,決定了駐藏大員人選,五年正月三十日正式下詔云:「著內閣學士僧格、副都統馬喇差往達賴喇嘛處。」這就是有清一代設置駐藏大臣一職的開端。二月九日,二人起身。皇帝考慮,原來讓二人攜走的詔書裡並沒有帶領幾百名軍士一齊入藏的話,若依從嶽鍾琪的二月二十二日遲來的意見讓大臣帶兵前去,必然使西藏上層驚疑,所以皇帝先遣僧格、馬喇入藏,命他們在那裡同達賴喇嘛、康濟鼐商酌,讓藏方提出派兵的請求,中樞再行布置。後來,嶽鍾琪只派出顏清如、梁萬福2名武官帶兵30人隨二大臣前往,這己經是雍正五年四月中的事了。
(四)
兩個月後,即雍正五年六月中,拉薩發生了血腥的謀殺事件。
原來,上一年六月下旬,鄂齊頒詔宣布康濟算總領軍政全局之後,康濟鼐自然常駐拉薩,約1年間,他與阿布爾巴、隆布鼐間的爭奪統治權的內證愈演愈烈。至此,馬喇、僧格等一行攜帶著詔書和朝廷賜予康濟鼐的總理西藏事務的印信來藏的消息,隨著他們的離京,迅速地傳入西藏,噶倫等悉知此事。六月十五日,康濟鼐派人去達木徵集馬匹準備迎接馬喇二大臣用,並沒有預覺到危險迫近。過了3天,即六月十八日(1727.8.15),康濟慕被阿爾布巴、隆布鼐謀害。阿爾布巴等隨即遣軍去後藏擒殺頗羅鼐和康濟鼐之弟,於是內戰遂起。馬喇、僧格二大臣直到七月十一日(1727.8.27)在旅途上遇到達賴喇嘛的差人後,才知道發生在21天前的這一重大事變。
馬喇、僧格在八月初一日(1727.9.15)抵達拉薩後,即向達賴喇嘛、阿爾布巴等逐一詢問康濟鼐被殺緣由,遲至月底才詳細上報中央。但他們曾在八月中先將途中遇見的達賴喇嘛差人所持達賴喇嘛、阿爾布巴、隆布鼐、札爾鼐的幾件諮知他們的文書譯為滿文送致川陝總督嶽鍾琪,這幾件文書說的是康濟鼐被誅的理由,如勾結羅卜藏丹津、準部等,並祈求馬喇等快快來拉薩同他們商議一齊啟奏。此時,嶽鍾琪在成都使人又譯為漢文後,才知道西藏發生了大事,遂於八月十九日上奏。不過,皇帝先此已經收到從青海西寧散秩大臣達鼎處最早報來的康濟鼐被誘擒的簡簡訊息。無論馬喇、僧格或達鼐,僅僅客觀地轉奏藏中情況,惟有嶽鍾琪在這件八月十九日奏摺上附加了己見云:
「康濟霏系奉旨管理西藏事務之人,今被阿爾布巴並眾噶隆頭目人等擅自殺害,顯有捏詞傾陷情弊。」
八月十九日這一天,嶽鍾琪接見了達賴喇嘛的一名使者,這名使者帶來了原託打箭爐稅官轉呈皇帝的密折。同日,嶽又續奏他的看法:
「準馬臘等來文,即與川撫憲德,提督黃廷桂榷商,選拔千總一員、馬兵十六名前往巴塘、裡塘、乍丫、叉木多四處安塘、駐防密探……臣查康濟鼐感戴聖恩,存心忠赤,其為索諾木達爾札等所猜忌,已非一日,今竟敢狂悖蔑法,以勾通羅卜藏丹進、諄噶爾為詞,擅自殺戮。若康濟鼐果有不法,何不候欽差進藏,伊等執其實據,列其惡跡,公同擒拿,請旨正法,夫復何詞,乃竟任意妄行,其為誣衊陷害也明矣。臣思阿爾布巴、隆布鼐等此番舉動,必有所恃,輒敢如此狂悖。今若聲罪致討,法所當然;但伊等若已與諄噶爾連結為奸,必不肯俯首服罪,即尚未勾通,今一聞聖主震怒,勢必畏罪勾連,恐未能一時授首。以臣之愚見,現今喇嘛差人資奏赴京,仰懇聖主暫霧天威,據其來奏,命欽差馬臘等查詢康濟鼐負恩作姦情事,暫安群逆之心,侯得其起釁確情,緩為料理,庶為妥協。」(以下建議調欽差回京面奏詳情,注意青海一帶動靜,從略。)
從這裡看到,嶽鍾琪一旦得知康濟鼐被害事件即明確表示:阿爾布巴等謀殺中央任命的大員是違法的叛逆行為,而且話裡話外指出達賴喇嘛之父索諾木達爾札是事件幕後的指使者,對十達賴喇嘛、阿爾布巴所提出的控告則認為殊不足信。
本來,駐青海西寧的達鼐最早在八月四日將1名逃出拉薩的康濟鼐手下人口述的康濟鼐被擒消息上報,雍正帝聞訊,即與怡親王、張廷玉、鄂齊、富寧安密商,怡親王等無主見,帝即決定不論拉薩事變與準部有無勾結,不論準部是否己經入藏,必須從南北兩路出兵進藏,乘此機會遷移達賴喇嘛至西寧,並命令怡親王傳知嶽鍾琪以康濟鼐被誘擒消息並述帝有用兵之意,須嶽在發兵一舉上用心斟酌,同時也密告雲南總督鄂爾泰準備軍隊。頒旨後,帝又猶豫翻悔,怕一出兵,眾噶倫攜達賴喇嘛逃入準噶爾,大軍徒得一空藏。繼之,約在八月下旬,從達鼐那裡寄到達賴使者蒼裡攜至西寧的達賴喇嘛的又一件奏摺和阿爾布巴、隆布鼐、札爾算給達邪的諮文,不必說,從打箭爐送來北京的達賴喇嘛的奏摺也遞到了御前,於是,皇帝對上述嶽鍾琪八月十九日的兩份奏摺批示云:
「前據達鼐報稱康濟鼐被噶隆等誘擒,朕初聞信,欲出其不意先機整理,藉此將西藏清楚,故有前備兵來年西藏之旨。今覽卿等所奏達賴喇嘛番文語氣,阿爾布巴等目下尚末露叛逆情形,恐大兵一臨其境,設若挾喇嘛逃往諄噶爾,則反難措置矣。膚念及此,覺前意不可行,總侯你到來通盤面講。」
於是,皇帝於九月七日正式下達了停止備兵進藏的諭旨。但九月十三日,嶽鍾琪在自成都返回西安途中接到的卻是最早決定出兵的那份諭旨,於是,九月十五日,嶽鍾琪覆奏說:「目前水冷草枯,難以進兵,待至來春青草發生之時,即將諭旨特派陝西、川、滇三省之兵遣發並進,約期抵藏……若此時即將官兵遣往西寧,打箭爐駐紮,恐聲驚駭西海、西藏人眾,實屬未便。」這適與皇帝停止備兵之見相合。於是,皇帝在這份奏摺上批示說:他備兵的決定,現已更改,不過意見仍在猶豫中,侯嶽來北京再當面通盤籌劃,反正這三四個月內總難用兵。
在皇帝收到從打箭爐送來的達賴喇嘛的密奏,又讀到從青海送來的達賴喇嘛的又一件託達鼐轉呈的奏摺,後者表露出達賴喇嘛惟恐皇上動怒的忐忑心情和事雖緊急卻不敢直接上奏的恭謹態度,皇帝於是立即作出了回答。此救今己不存,但從其他文件中推測其內容必是慰勉達賴喇嘛,謂藏局既有馬喇二人處理,當可迅速平定,無庸由內地再派去軍隊之辭。
很可能在這時,嶽鍾琪奏上處理阿爾布巴等仇殺康濟鼐事件的上中下三策。①他說:「康濟鼐、頗羅鼐皆系有職之人,阿爾布巴等若非受人指示,意有所恃,亦不敢狂悖如此。」(按:此說己影射達賴喇嘛,與頗羅鼐指揮之下後藏、阿里諸頭人反抗前藏軍來襲時,七月上奏三折中直呼達賴喇嘛之本名,並列之於謀殺康濟某者5人之中不約而同,可見嶽鍾琪見解之犀利。)「查索諾木達爾札乃阿爾布巴之母舅,又納隆布鼐之二女為妾,況與羅布藏丹盡有翁婿之情,則其互相結納,內外勾連,不問可知。今又將康濟鼐等殺害,若不懲創一番,將來必至益無忌憚,更恐與諄噶爾勾結日深,大為邊患。」(按:此即出兵進藏之理由)所以他認為上策是:「趁此機會,師出有名。仍遵前旨,將陝西、川、滇預備滿漢兵馬,料理齊全,於明歲青草發生之時兩路並進,將達賴喇嘛移住內地。西藏之地方,另行妥當處理,應為一勞永逸。」中策是:等待出現了準部明顯的幫助阿爾布巴等的形跡,然後進剿,一面遣兵入藏,一面直攻準部的根據地。下策是:這一仇殺事件,不過是噶倫內部不和所致,「以番例論之,無甚關係」,既然達賴喇嘛曾經將案情「懇切」具奏,建議皇帝即可救諭達賴喇嘛,令其另選噶倫管事,將阿爾布巴、隆布鼐革去職銜,亦不許管噶倫事務。姑念番人,不知國法,免予治罪,這似乎也「無傷國體」,不過,嶽鍾琪怕索諾木達爾札、阿爾布巴等,不知感戴,「益逞驕狂之氣,更恐與準部、青海蒙古人等固結日深,滋患日大」。所以他總結說:「若不懲創,而就番例完結,為下策也。」全折中貫徹著嶽鍾琪堅持用兵的意見,在內外老於政事的大臣中最為突出。應知此時,他還不知道頗鼐靠一方的情況,也未料及皇帝的想法不斷在變化。
九月二十九日(1727.11.12),頗羅鼐一方的使者間關北上終於到達西寧,把頗羅鼐受迫害而抗爭的情況面察達鼐,又交上頗羅鼐、後藏、阿里頭人的3份藏文奏疏。十月初三日(1727.11.15),達鼐即將情況及文件上報北京,估計在中旬才到大內,它雖較達賴喇嘛、阿爾布巴給皇帝的報告晚到了約一個月又半,但由此皇帝初次看到頗羅鼐一方的申訴,了解了戰況。《清實錄》在十月己亥十七日,(1727.11.29)條下記帝諭議政王大臣等:
「阿爾布巴差兵至阿里,欲害頗羅鼐,被頗羅鼐將伊所發之兵盡行截殺,已領兵往招(按:前藏拉薩)徵剿阿爾布巴。此舉若能事成,於西藏有益。但今現有欽差馬喇、僧格在藏,恐伊等或為阿爾布巴所惑,從中講和,或被阿爾布巴等謳誘,以至頗羅鼐受害,則大有關係。若嶽鍾琪於川陝標下官員內選擇熟習番情、通曉番語可以差遣往藏者,速令其前往,將一應情節密述與馬喇、僧格,俾伊等心中明白,則諸事無阻。此諭著學士班第送去。其詳悉之處,班第口傳。」
這件諭旨明顯地標誌著皇帝的意圖再次轉變。他從頗羅鼐的奏摺中知道西藏的內戰爆發,頗羅鼐在後藏堅持戰鬥,牽掣著阿爾布巴,如此則阿爾布巴不可能挾達賴喇嘛西遁。此外,他聽到從北方邊境經過俄國使者傳來的準部策妄阿喇布坦碎死的消息,復從準部繼位者噶爾丹策凌的正式奏報中得到證實,估計準部己不能再度幹頂藏事,入冬國庫錢糧儲存比他即位之初增加了近3倍,即使用兵於準部也有把握,入藏的軍費當更加敷用,頗羅鼐又請中央派兵前來討逆。這樣,他下決心保護並支持頗羅鼐。至於嶽鍾琪如何領會他的密諭,又如何執行,現尚無材料說明。不過,從後來事實看,被皇帝認為「中庸」之才的馬喇、僧格迄未接到皇帝保護頗羅鼎的密諭。我們只知道十月二十五日嶽鍾琪入京覲見,皇帝與他密談,當然是討論西藏問題。其結果是,十一月初一皇皇帝諭議政王大臣等,決定明年青草萌發時派大臣領兵入藏。這表明嶽鍾琪的出師勘亂的主張完全得到了實現。
約在此時,皇帝派出1名藍翎侍衛急往青海達鼐處,命達鼐將一度住在西寧刻下在返藏途中的達賴喇嘛使者追回,說服他繼續居留當地,俾使此使者攜走的安慰達賴喇嘛不擬派兵的諭旨不致傳入西藏。十一月中旬,達鼎完成了任務,可是據後來(雍正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查郎阿、嶽鍾琪、邁祿上奏,似乎這一諭旨還是傳入了拉薩,所以查郎阿等擬好說詞,俟進軍入藏平定亂事以後,再依說詞將前後諭旨初不用兵與後又用兵的歧異向藏人妥善解釋。
(五)
清中央在雍正五年十一月初一日(1727.12.13),決定任命查郎阿、邁祿統率北南兩路軍隊入藏。北路除護衛兩大員的隨行滿兵外,周開捷帶領的陝西綠旗兵丁亦俱出西寧口外;南路除由周瑛帶領四川綠旗兵丁出打箭爐口外,另有雲南派出的綠旗兵丁在昌都與川軍會合,一齊向拉薩進發。查郎阿、邁祿在次年(1728年)二月初三日才自京城啟程,先去西安晤嶽鍾琪。
雍正五年十二月,皇帝又接到馬喇、僧格上奏雲,索諾木達爾札、阿爾布巴跪請大臣代奏,要求皇帝派兵四五百人來藏設防,以備策妄阿喇布坦,皇帝視此為一「大奇」事,這樣一來,交戰雙方都要求中央派兵來藏。不過,阿爾布巴等並不認為頗羅鼐能與他們抗衡。十二月初四日,雙方在江孜大戰,頗羅鼐大敗,這個消息由阿爾布巴、索諾木達爾札察知馬喇、僧格,二大臣即報中央。雍正六年二月十七日左右,帝接到報告後批給嶽鍾琪、查郎阿,並云:
「此系馬喇等又奏到之折,發來汝等看。膚覽此光景,頗羅鼐又有些不穩當(按:此指頗羅鼐用兵失利),阿爾布巴、隆布鼐等甚是可惡之極。查郎阿來時(按:此指查郎阿覲帝辭行事),朕諭將南北藏一切均分之處。朕又思,倘若不合唐古特人情,須當緩圖。此事可與嶽鍾琪詳細斟酌,到藏再看情形,合宜而為之,不可即遵聯旨勉強而行。」
當時西藏的戰局中,頗羅鼐正處於劣勢,頗羅鼐此前攻入拉薩的宣言一時不能實現這裡雍止帝似乎是有敵對兩方可以平分西藏之意。
三月初四日(1728.4.12),嶽鍾琪在西安與查郎阿、邁祿遵旨詳議西藏事務,共上建議10條,請帝採擇。其中重要者如下:
一、仍遵奉帝諭,以頗羅鼐總管後藏事務。「並將後藏以外、岡底斯以內以及阿哩等處地方俱令頗羅鼐管理,並經收所管阿哩等處錢糧,以為班臣(禪)喇嘛香火養贍之需,至於前藏事務,侯查郎阿到藏後,訪擇老成幹練為藏人素所信服者二人,任之為噶倫管理。」(按:帝硃批云:「甚是妥協」。「妥協」即妥當,由此可知,帝決意廢去阿爾布巴、隆布鼐、札爾鼐,猶依恃頗羅鼐以防守西睡,實行前後藏分治。但此後查
郎阿入藏處理藏事時,即建議頗羅鼐兼管前藏事務,並獲準。)
二、將達賴喇嘛遷入內地。請班禪喇嘛暫在布達拉宮坐床,以約束寺院僧人。但班禪喇嘛已老,不無留戀故土之心,每年之內不能常住前藏。侯查郎阿等到藏後,訪查一名活佛,令其在哲蚌寺內焚修。協同班禪喇嘛管理黃教事務,若班禪回後藏,即將前藏約束寺院僧人事務交此活佛管理。(按:帝硃批謂據歷史經驗,不同意班禪住前藏,此當緩議。不過,上一條及此條的寓意在使西藏政教分開,此條又是後來以大呼圖克圖代達賴喇嘛攝理宗教事務之伏筆。)
三、安藏之後,派漢滿兵1000名由四川一路護送達賴喇嘛入內地,留駐兵3000名。(按:後因考慮西藏收成歉薄,改為2000名。)
四、對康濟鼐屬下原管厄魯特蒙古的安排。現這些蒙古已歸索諾木達爾札管束,也有歸頗羅鼐者,將來安藏之後,查明人數,儘快遣歸其原在青海的遊牧地,交給散秩大臣達鼐安插料理。(按:在前1年嶽鍾琪在成都初次奏報詢問達賴使人關於康濟草被殺情由時,即聞知在達木地方的原屬於拉藏汗後歸康濟鼐的厄魯特蒙古已被前藏派兵接管,嶽認為這些蒙古人是奉旨賞與康濟鼐的,「今達賴等並不奏請,輒收其眾,顯存專擅之心,若將拉藏蒙古聽彼招集,是又增羽翼」。所以建議令在藏大臣馬喇等曉諭達賴喇嘛以不便收留之故,將這些蒙佔人移至青海原部落牧地居住。皇帝誇讚嶽鍾琪時時刻刻為國家籌劃,即在五年九月六日下諭,完全採納。諭旨從京師發至西安,再傳到拉薩,路上走了近3個月。馬喇接到即找來阿爾布巴詢問,阿爾布巴稱,生計由達賴喇嘛府庫供給的蒙古共計1190人,但依當時地方上的估計,駐達木地方的原拉藏汗屬下蒙古至少有400戶。因前藏與頗羅鼐的戰爭尚在進行中,馬喇等請求侯大局穩定再加詳核。(這批人在戰後頗羅鼐統治全藏時即歸入其屬下,到乾隆十五年頗羅鼐子珠爾默特那木札勒被誅後歸駐藏大臣管轄。)
五、關於諮會駐藏事都統臣馬喇等事宜。嶽鍾琪前曾奏請皇帝降一密旨與頗羅鼐,此時說,如蒙允許,「即於遣人前往之時,將奉命令隆布鼐、札爾鼐協同噶隆辦理之明旨,移送馬臘等,宣布料理,則遣去之人,又可以相機差往頗羅鼐處行事,於軍務更有裨益。」
此條須稍加解說。嶽鍾琪前此於雍正六年二月十七日曾密奏,創意請帝下一諭給頗羅鼐,令一精細親信之人潛行密往頗羅鼐處,微示帝意,以安頗羅鼐之心。「如阿爾布巴等果有阻險抗拒之事(按:指大軍入藏,阿爾布巴等負隅頑抗),令頗羅鼐確探信息,率兵襲擊其後,我兵掩護於前,則阿爾布巴首尾受敵,不難擒到。」
帝硃批云:
「覽卿所奏,足見至誠為國,非盡心籌劃,不能及此。但膚為此事體,去年婆羅鼐奏書到日,即有通一信與他之意,再四籌劃,不得其法,倘有疏失,所關甚巨。所以是婆羅鼐、怪阿爾卜巴之意,馬臘等亦未露一些……若能得一精密人,令往口諭尚可。但此時正進兵之時,過藏往婆羅鼐處,恐阿爾布巴等更添疑畏……便往後藏時,也須得辭,方安住阿爾卜巴等之疑畏心,一膚意如此,卿可再詳細籌劃。(下略)。」
此時,嶽鍾琪等再次提出這一建議。過了半個月,即三月十九日,查郎阿等商議後再次上奏,並得到批准,派遣嶽鍾琪摩下一員千總馬元勳入藏,帶去文件移會馬喇、僧格及阿爾布巴等噶倫,宣布已有諭旨,令隆布鼐、札爾鼐等協辦西藏噶倫事務。(按:馬喇等先在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奏,稱他們已經面向達賴喇嘛傳達中央解除此二人的噶倫職務的諭旨,此一諭旨必在馬喇離京之前作出,時尚無康濟郊被害事件,應是當時此二人在噶倫中構怨生事之緣故。)但傳達時,這二名噶倫正在同頗羅鼐戰鬥的前線,所以未必執行,到了六年三月又擬發新的諭旨,卻叫此二人「協同噶倫辦事」,顯然是麻痺阿爾布巴、隆布鼐、札爾鼐,使他們覺得中央因軍隊優勢在他們這一邊,故而又有變通。馬元勳還讓馬喇等告知藏官稱:頗羅鼐與阿爾布巴等構兵,皇帝恐彼此爭戰造成藏民動蕩不安,是以「特遣官兵來藏料理」、令雙方在文到之日前不可爭鬥,等大兵到來,另有皇帝憫念藏民的諭旨,須靜候宣示。這裡,中央表示中立不偏不倚,而實際做法卻是藉馬元勳等也去頗羅鼐營地通知的機會,把皇帝支持頗羅鼐的諾言及將來大軍抵拉薩,必命頗羅鼐前來會合等意見,秘密地口頭上告知頗羅鼐本人。查郎阿等還策劃了一個假象,叫頗羅鼐把馬元勳二人扣押不放,這樣,前藏方面將誤會頗羅鼐背逆聖旨,更幻想中央必將更加袒護他們。這個計謀後來實施得很成功,它把阿爾布巴等乃至大臣馬喇、僧格一直瞞住,他們至死不了解這個秘密。由於戰爭形勢變化迅速,加之當時交通困難,嶽鍾琪在西安雖然關心全部進程,總怕通訊遲緩,一招下錯而影響全局。當時南路進藏的周瑛,不知中央已經傾向頗羅鼐,嶽鍾琪怕周瑛誤信傳言,認定頗羅鼐不服從中央指示,又應馬喇、僧格的求援的懇請,或許先北路查郎阿大軍而入拉薩並支持阿爾布巴等,如此則把皇帝的秘密戰略戰術全部打亂,所以,嶽鍾琪急忙兩三次諮會周瑛,不要進軍太快。這樣細密的考慮和周詳的布置,深契帝心,可是六年五月以後,戰局出現大的變化,頗羅鼐己經勝利在望,皇帝與嶽的焦慮己為多餘。雖然五月十八日,馬元勳被頗羅鼐之子假裝扣留在江孜,而是時頗羅鼐己北上至黑河。雍正六年五月二十六日(1728.7.3),頗羅鼐攻入拉薩,長達1年的內戰就此結束。
周瑛從南路進軍,六月十三日才抵達昌都,六月十五日,他與先此駐紮昌都的滇軍將領南天祥接到馬喇的諮報,知道頗羅鼐進入拉薩,軍紀甚佳,且於皇帝、達賴喇嘛皆表現恭順,便迅即將此情況上報朝廷。於是六月十七日,周瑛只領1000多名川軍西進,他對藏中人物的看法來了個急轉,既誇讚頗羅鼐的功勞,又請求中央嚴懲阿爾布巴。七月十八日,川軍到達墨竹工卡河口後,即停留不進,等待朝廷大員查郎阿所領的北路大軍南來會師。八月一日(1728.9.4),周瑛、查郎阿各領官兵,齊入拉薩。八月二十六日,周開捷也率兵抵達。一時在藏官兵竟達6500人。
周瑛、南天祥最初向北京報告頗羅鼐獲勝消息,繼之四川巡撫、提督也上奏稱藏中政局已定,七月初八日,嶽鍾琪上奏敘頗羅鼐領兵入拉薩,擒獲阿爾布巴、隆布鼐、札爾鼐的經過,皇帝欣喜地在嶽奏摺上批示云:「聯竟不能相信……朕實未敢料此舉如此輕易完結,實皆賴卿一片忠誠苦心竭力籌劃之所致。」又因七月十六日諸王大臣等奏賀,帝下詔云:「今據奏報頗羅鼐率所部兵馬先抵藏地,其各寺喇嘛將首惡之阿爾布巴等三人獻出拘禁,渠魁既己就擒,藏地可以寧諡。在大兵不發一矢,在西藏未傷一人,此等大事而成功之易如此……」。
確實查郎阿等未折一矢,未損一兵,進抵拉薩。到後即按問阿爾布巴等的罪狀,1個月後將阿爾布巴及其三子、隆布靠、札爾鼐等共17人處以極刑;遵旨留邁祿、周瑛領兵2000人駐守西藏;十一月下旬,率兩路川陝官兵4500多名循南路撤回內地。達賴喇嘛及其家族由軍隊護送遷至裡塘。查郎阿奏請依頗羅鼐保薦,任命色朱特色布騰、策凌旺扎爾二人為噶倫,管理前藏事務,令頗羅鼐總管後藏也暫時兼管前藏事務,得到批准。善後事宜可以說大體上依三月初四日查郎阿、嶽鍾琪、邁祿的設計完成。
達賴喇嘛初在裡塘,繼在革達(泰寧)住了6年,雍正十三年(1735年)才回到拉薩。其間,達賴喇嘛之父索諾木達爾札曾赴京覲見皇帝,而在京未被問罪,反受封輔國公,平安回到達賴喇嘛身邊。頗羅鼐在中央重用信使之下無人掣肘,以藏人獨理藏事,成為固始汗、拉藏汗以後藏人中惟一躋升至藏王地位者。嶽鍾琪也解除了西藏方面的負擔,得以專心致力於同西北方面準噶爾部周旋。
(六)
雍正帝曾在雲南總督鄂爾泰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奏摺上批示:西藏、準部問題與內外蒙古、青海蒙古等部密切相關,乃蒙古人心所系,「雖在數千裡之外而實為肘腋之患。準噶兒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西藏料理不能妥協,眾蒙古心情疑貳。此二處實為國家隱憂、社稷生民憂戚系焉」。這與川陝總督嶽鍾琪的政策見解一致。即使在對西藏用兵前後,嶽也屢次力主進攻準部以求從根本上解除威脅,這固然是武將出身之本色及好大喜功之使然,然而他確從西北、西南的事態考慮全局作戰方略,在當時默契帝心、積極主戰、翊贊大計的臣僚中是惟一無二的。其心思細密、喜用機謀也頗為皇帝欣賞。惜他是漢人,沒有宗室延信、旗人年羹堯、噶爾弼、鄂爾泰、查郎阿那樣與生俱來的顯貴身份,既膺重寄,屢受褒獎,且被視為能駕馭統率滿蒙漢諸軍種之將才,自然也招致同僚嫉妒傾軋,而在重重宦途兇險中依然忠心耿耿、竭盡全力地完成年羹堯未竟的任務,使雍正一朝對藏積極的方針政策形成規模。其中,設立駐藏大臣、在藏駐紮軍隊後成為定製,特別是在藏駐軍,尤其為嶽鍾琪所堅持。或許因為西藏一役如此順遂成功,他也就輕心易念,低估了準部騎士作戰之靈活勇決,忽視了己方裝備、輜重、供應上之種種弱點,在西路前線指揮同準部作戰中,攻防兩難,逐漸失去了威信。雍正十年(1732年),因措施失宜,受到重臣彈劾,皇帝予以嚴厲的處分,下獄議斬。乾隆二年(1737年)赦免,放歸故鄉四川,廢棄閒居12年,至乾隆十三年(1748年)平定金川戰事中再次起用立功,僅再任四川提督,直到去世,不再是握軍政大權的方面大員了。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發生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後,他要求入藏,但未得批准。綜其生平行事,亙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漫長的時間內,在中央處理其與西藏地方及川青甘藏族地區的問題上,他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確實是研究清代邊疆歷史時不可忽視的一個人物。
略語表:
《漢批奏摺》=《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Z],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9年。
《滿批全譯》=《雍正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Z],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合肥:黃山書社,1998年。
《宮中檔》=《宮中檔雍正朝奏摺》[Z],臺北,故宮博物院,1977-1980年印。
《元以來彙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係檔案史料彙編》[Z],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四川省檔案館合編,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年。
[本文責任編輯 黃維忠]
[作者簡介] 鄧銳齡,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已離休。(北京100101)
(責編: 張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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