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戰山雨欲來 安全困境亟須破局
根據英國《金融時報》11月21日報導,北約在環繞愛沙尼亞東部城市塔爾圖的一片白樺林中展開了一場網絡戰爭演習,這裡距離俄羅斯邊境僅50公裡。此次網絡戰演習有來自28個國家80個組織參與了行動,比北約以往所有的網絡戰演練規模大出兩倍以上。此次網絡戰演習是北約範圍內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一次,意圖也較為明晰,重點在於檢驗北約部隊的網絡作戰能力,以及對俄羅斯形成有效戰略威懾。毋庸置疑,網絡戰已經成為一種新的戰爭形態,並且在現代化戰爭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這次網絡演習中管中窺豹,也足見西方國家正在不斷加強對網絡戰部隊的建設,全球範圍也日益聚焦這一新的戰爭形態。
風起雲湧
網絡戰浮出水面
從1991年的海灣戰爭開始,網絡戰往往能夠先於武裝衝突進行,近些年來,網絡戰的運用更是日益頻繁。2007年4月,俄羅斯境內的黑客為了報復愛沙尼亞政府遷移塔林市中心的蘇聯紅軍戰士銅像,操縱了數以百萬計的「殭屍」計算機,向愛沙尼亞國內的通信網絡發起攻擊;2008年8月,在俄羅斯與喬治亞的衝突中,俄軍對喬治亞境內的網絡系統進行了大規模的攻擊,導致喬治亞政府機構無法正常運作;2010年8月,美國和以色列出於打擊伊朗核設施的目的,利用「震網」病毒對伊朗鈾濃縮工廠發動了攻擊,最終導致伊朗約1000臺離心機報廢。
上文中提到的網絡戰案例已經充分顯示出網絡戰的明顯特徵。未來隨著網絡技術在軍事領域的更廣泛運用,各國在維護國家安全尤其是軍事安全方面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網絡戰主要為了達到兩種目標,其一,竊取對方計算機系統中的機密信息;其二,摧毀或癱瘓對方的網絡系統。為實現這兩個目標,經常通過系統入侵、計算機病毒攻擊、拒絕服務攻擊、物理實體攻擊等方式充分利用系統漏洞以及程序後門來實施攻擊。
在網絡戰部隊建設方面,美國先拔頭籌。2002年,美國總統小布希開始組建美國第一支網絡黑客部隊;2010年5月,美國網絡司令部正式啟動,標誌著美國網絡戰部隊正式組建完成;2014年9月,美國網絡戰司令部負責人羅傑斯表示美國的網絡戰部隊擁有6200名成員,並將在2016年之前具備完全作戰能力。除了美國之外,俄羅斯、韓國、日本以及歐洲國家都在加強對網絡戰部隊的建設,目前已經有超過46個國家組建了網絡戰部隊,都意圖在網絡戰爭中奪取「制網權」,取得先發優勢。由此可見,網絡戰問題必將成為當前以及未來國家軍事安全的核心因素,也將成為全球範圍網絡空間治理的一大難題。
多方博弈
網絡戰治理面臨困境
網際網路的產生和發展給當今的國際治理機制帶來了嚴峻的挑戰,而網絡戰的出現更使現行的國際衝突治理機制陷入困境,具體表現為無政府狀態下產生的安全困境、認知分歧,以及現實世界的信任缺失轉移至網絡空間。
安全困境及認知分歧阻礙治理。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一個國家增強自身安全的行為會削弱其他國家的安全感。在網絡戰領域更是如此,由於在網絡空間溯源困難,因此攻擊成本較低,各國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都在不斷加強自身網絡戰部隊的建設,而這一做法必然帶來連鎖效應,引發網絡空間的「安全困境」。
除此之外,現行國際法中對於網絡戰的認定存在空白區。現實中,治理衝突的國際法準則是武裝衝突法。然而,武裝衝突法的約束主體是國家,對於個人和國際組織缺乏約束力,更為困難的是在網絡戰爭中,很難有效區分軍事與非軍事目標。與此同時,各國對網絡戰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美、英、日、法和歐盟等國對「網絡安全」、「網絡戰爭」等的定義依然存在明顯差別,這一系列的認知分歧都成為對「網絡戰」進行有效治理的障礙。
信任缺失引發合作困境。由於網絡空間的特殊性,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對於網絡戰的治理也面臨信任缺失的矛盾。主要表現在網絡發達國家和新興網絡大國之間的矛盾。陣營一是以美國為首的網絡發達國家集團。美國通過倫敦舉辦的「國際網絡會議」、布達佩斯舉辦的「網絡空間國際會議」等平臺不斷提出網絡安全的新理念,英國、日本、韓國及歐洲發達國家積極配合。陣營二則是以中國、俄羅斯等新興國家為代表的網絡發展中國家。在2011年6月倫敦「第二屆全球網絡安全峰會」之後,俄羅斯聯合獨立國協國家、中國、阿拉伯國家和非洲國家等,推出不同於歐美版本的《聯合國確保國際信息安全公約》草案,呼籲改革國際網際網路治理機制。兩大陣營之間多年來由於信任缺失,只在打擊網絡犯罪等低政治層面取得了一些共識,然而在關於限制網絡戰等核心問題上,卻很難形成一致意見。
雙軌並行
網絡戰治理亟須破局
網絡空間變為第五戰爭空間對於國際社會來說,面臨最為嚴重的問題是如何規範第五戰爭空間發生的戰爭和衝突。與此同時,網絡戰爭也可以迴避傳統戰爭法的束縛,傳統戰爭規範缺乏對新型戰爭形態的有效約束力。
一方面,雖然網絡空間放大了非國家行為體的力量,但是畢竟個人和非政府組織的力量還是有限的。因此,對於網絡戰治理的關鍵因素還取決於國家行為體。
綜合來看,國家在網絡空間衝突治理中依然發揮著決定性作用。此外,國際社會一直在倡導創立治理網絡戰爭的國際機制,其目的在於國家間通過適應並執行達成的網絡機制,逐漸形成網絡空間秩序,進而培育出一種有效的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由於網絡空間治理超越了國家的層面,因此不能僅僅依託政府的力量,而需要整體性的設計。美國等發達國家在網絡戰以及網絡防禦中最值得借鑑的經驗,就是充分整合民間資源,實現官方與民間的有效互動。對網絡戰的治理需要實現理論上的突破,擺脫傳統思維的束縛,將國家的力量和社會的力量整合起來,才能實現對網絡空間戰爭和衝突的有效治理。(黃日涵 作者單位:華僑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