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箴
一百年前的戊戌維新以及因慈禧太后發動政變而遭受的失敗,是中國近代史乘的大事變、大悲劇。其事變過程之複雜翻覆、人物關係之撲朔迷離、文本資料之若實若虛,至今尚有未得其真相者。湖南是變法維新的發祥地,巡撫陳寶箴所領導而由其子陳三立襄助贊畫的湖南新政,可以說是清季改革的模範域區。正因為如此,政變後湖南新政以及義寧父子所受之打擊格外沉重。
1898年9月21日(光緒二十國上年八月初六)慈禧發動政變,幽禁光緒,通緝康梁,殺「六君子」於京城菜市口。10月6日(農曆八月二十一),懲處陳寶箴、陳三立父子的上諭發出:
湖南巡撫陳寶箴,以封疆大吏濫保匪人,實屬有負委任。陳寶箴著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伊子吏部主事陳三立,招引奸邪,著一併革職。
戊戌披難的「六君子」中,劉光第、楊銳都是陳寶箴所保薦,譚嗣同是倡導湖南新政的先進,而梁啓超則是湖南時務學堂的總教習,與陳氏父子的關係不比尋常。「濫保匪人」、「招引奸邪」云云,良有以也。同時革職的有義寧之湘政同事候補四品京堂江標、庶吉士熊希齡,罪名是「庇護奸黨,暗通消息」(純系構陷);還有原湖南按察使、新擢三品卿黃遵憲。對湖南新政的改革設施也毫不容情,責令湖廣總督張之洞:「湖南省城新設南學會、保衛局等名目,跡近植黨,應即一併裁撤。會中所有學約、界說、札記、答差別等書,一律銷毀,以絕根株。著張之洞迅即遵照辦理。」聞名中外的湖南新政,就這樣悲慘地被停止了、被裁處了、被毀壞了。
陳三立極為沉痛,隔年敘及此事,還有不能己於言者:
二十四年八月,康梁難作,皇太后訓政,彈章遂蜂起。會朝廷所誅四章京,而府君所薦楊銳、劉光弟在其列。招坐府君濫保匪人,遂斥廢。既去官,言者中傷周內猶不絕。於是府君所立法,次第寢罷。凡累年所腐心焦思廢眠忘餐艱苦曲折經營締造者,蕩然俱盡。獨礦物已取優利,得不廢。保衛局僅立數月,有奇效,市巷尚私延其法,編丁役自衛,然非其初矣。
義寧父子所痛心者,並不是己身的去職丟官,主要是使得改革圖強、「營—隅為天下昌」的願望化為泡影。但這個家族的悲劇還在後面。
1898年冬天,被罷免的陳寶箴、陳三立父子攜家眷,離開湖南巡撫任所,遷往江西老家。一年前逝世的陳寶箴的夫人的靈柩,也一同遷回,全家老幼扶柩而行。當時陳寅恪九歲,其兄隆恪十二歲、弟方恪七歲、登恪不到兩歲、妹新午五歲。不是回江西的修水縣竹鄉,而是在南昌磨子巷賃屋暫居。第二年築廬南昌的西山(今新建縣境內),陳寶箴即住西山之峴廬,陳三立陪侍左右,眷屬仍住南昌市裡。經濟狀態極端拮据,罷職後以及從湖南返回江西的途中,陳三立大病,第二年又病,險些病死。年底,陳寶箴胞弟之女德齡死。未幾,寶箴長孫陳師曾之妻範孝嫦亦逝。而德齡幾乎是反常地痛哭而死。戊戌政變對陳氏一家的打擊是沉重的。
然而尤其讓人不敢置信的是,陳寶箴、陳三立父子在南昌西山只住了一年多時間,到光緒二十六年(1900)春夏之間,陳寶箴便突然逝世了。陳三立的記載是:「是年六月二十六日,忽以微疾卒,享年七十。」而在逝世的前幾天,還曾寫過《鶴冢詩》二章:前五天還在給陳三立寫信。何以患「微疾」,便會遽爾而逝?再看陳三立呼天嗆地、迸發血淚的陳詞,一則曰:「不孝不及侍疾,僅乃及襲斂。通天之罪,斷魂銼骨,莫之能贖。天乎!痛哉!」繼則曰:「不孝既為天地神鬼所當誅滅,忍死苟活,蓋有所待。」語意之間似有未便明言的隱情。這是作於同年八月的《湖南巡撫先府君行狀》裡邊的話,距寶箴之逝僅一個多月。而在《峴廬記》中,又深情憤抒:「孰意天重罰其孤,不使吾父得少延旦暮之樂。葬母僅歲餘,又繼葬吾父於是邪。而峴廬者,蓋遂永永為不孝子煩冤茹憾、呼天泣血之所矣。」透漏出寶箴之死含蘊有不可排解的冤情。試想,「斷魂銼骨」、「煩冤茹憾、呼天泣血」,這是何等嚴重而深切的情緒表達。如果是正常的患病死亡,陳三立的精神狀態以及所使用的語言斷不致如是深重激昂。
那末陳寶箴究竟是怎樣死的呢?
江西的宗九奇先生於十七年前,曾刊布過一條鮮為人知的材料,即近人載明震先父遠傳翁(字普之)《文錄》手稿,有如下的記載:
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六月二十六日,先嚴千總公(名閎炯)率兵弁從巡撫松壽馳往西山峴廬宣太后密旨,賜陳寶箴自盡。寶箴北面匍匐受詔,即自縊。巡撫令取其喉骨,奏報太后。
《文錄》手稿系孤證,發表後未引起太大注意。筆者當時的態度,也是將信而有疑。但近來細審《文錄》手稿之記載,可信度相當之高,因為這樣的假是不容易造出來的,事實上也沒有造假的必要。如是,則陳寶箴實系那拉氏密旨賜死,且被害場面之慘毒,實有不可言傳者。難怪陳三立要呼「痛哉,天乎!」如果參之以陳三立的有關詩作及相關材料,循陳寅恪提出的釋證古籍需結合古典與今典的詮釋學原則,破解散原布下的重重迷障,就知道載氏《文錄》之記載不是孤立無助之屬,而是完全可以得到證實的歷史故實。
陳寶箴冤死後的第二年,即1901年春天,陳三立到峴廬掃墓。此時三立已挈婦將雛搬到南京居住。從南京到江西南昌西山,可以乘船,經九江到達。《散原精舍詩集》上卷的一系列詩作記此次行程甚詳。開始一首是《二月十日還南昌西山上冢,取城北馳道,至下關,待船作》,標題即註明了時間、地點、路線。接下支為《侵曉舟發金陵》、《江上三首》、《江上讀王義門黃孟樂贈答詩因次韻寄和》、《由江入彭蠡次黃魯直宮亭湖韻》、《夜舟泊吳城》一路行來,次第分明。再接下去,隔一首,就是需要我們著意闡發的《峴廬述哀詩五首》了。
《述哀詩》五首之一,寫自己茫茫然、昏昏然,越荒穿徑,來到峴廬,在屋中徘徊扶服,已是氣結淚凝。這個平時與父親感時憂國的地方,原來存放的棺木再也看不到了。真懷疑是一場夢,好象父親並沒有死,只不過他躺在那裡,沒有看到他聽不到他說話的聲音而已。可是搖撼他的睡床,不管怎樣呼叫,也不答應一聲。再去看他日常讀書為防蚊掛的帷帳,只剩下燈和蛛網。庭院裡面,也只有荒蕪的路徑和東倒西歪的陶盆瓦罐。哎,父親到哪裡去了?我的不孝之罪,深得和吞食父母的惡鳥差不多了。神明作證,我將永遠成為「孤兒」。
《述哀詩》五首之二,回憶當初選擇此地建屋為廬,主要考慮離母親的墓很近,而且景色很美,抬頭就可以看到西山。迴環起伏的山嵐,既象翱翔天空的龍鳳,又象排列整齊的豹子和大象,靈光散射,氣象森嚴。特別是山上的蕭仙峰,形態高雅嫻靜,雨天望去象個戴笠的老翁,晴天則宛然一身材妖嬈的少女,雲霞繚繞,光翠拂面。父親見此景觀頗歡悅,旦夕留連其間。然而如今他拋開人間的一切,懷著冤情永遠不能回來了。我在這裡追思往事,不禁淚灑闌幹。
《述哀詩》五首之三,回憶父親在世之時,峴廬這裡牆邊有竹十數竿,還有桃樹、李樹、杏樹,以及梅花、牡丹,都是父親手栽。到了夏日,池裡的蓮花、院中的海棠,花開爛漫。父親一個人在琉璃窗前,咳嗽著,來回度步。有時松樹的大片樹陰,和古槐連在一起,綠蔭迭翠。兩隻鶴的羽翅大張著,走起來如同跳舞;並且鳴叫,似乎擔心有什麼意外將要發生。其中一隻後來死了,父親挖冢而葬,還曾立石寫詩憑弔。上天欲降兇災的不祥兆頭,鶴死這件事,已露端倪。想起此事,我悲傖無盡,萬種悔恨誰也說不清楚。
《述哀詩》五首之四,寫作者來到父母的墓前,跪拜祭婦,哀痛萬分。雖然帶來了酒盞,湧出的卻是血淚。不由想起去年的寒食節,諸孫來到這裡,父親那時腿腳輕健,大家扶攜抱擁,孩子們的頭上插著野花,互相追逐奔跑。有的騎母親墓門的石獅,而年幼者尤其勇敢。父親見此景笑說,真象一群小雞子。沒有多久,揮戈呼叫者便來了,父親因而蒙難。我這個兒子簡直是個累贅,到南京竟沒有很快回來。
《述哀詩》五首之五,三立的情緒由深哀而激昂。回想當時埋葬母親的時候,父親曾拔下一隻牙齒,包好置於墓穴左側,以示將來同穴之意。同時埋下碑石作為紀念,石上所刻悼詞,闡述生死之理非常明通。哪裡想到一年之後,父親就永遠離開了人世。他一生的報國之心,現在換來的是攻訐和詆毀。不過到底如何評價,我相信歷史的公正。都是那些不切實際的人,親附朝廷,破壞綱紀,結果得罪了太后,致使變法受阻,神州際沉。其實父親對此早有警惕,九泉之下他也會為此而悲痛。如今我迫於禍變,蒙愧苟活,又不能直接表達我的見解,縱置身山川之美,仍侷促難安。連松濤的聲音都象是在悲泣,三立昏倒了。
這五首詩的下列詩句尤為關鍵:
終天作孤兒,鬼神下為證。(第一首)
渺然遺萬物,浩蕩遂不還。(第二首)
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第三首)
兒拜攜酒漿,但有血淚湧
驚飆吹幾何,宿草同蓊茸。(第四首)
維彼誇奪徒,浸淫壞天紀。
唐突蛟蛇官,陸沉不移晷。
朝夕履霜佔,九幽益痛此。(第五首)
先看第一首「終天作孤兒,鬼神下為證」句,主要是「孤兒」一詞該如何解釋。越翼《陔下叢考》「孤哀子」條釋「孤子」、「哀子」之義甚詳【14】。按古禮,父母之喪,其子皆可稱為「哀子」,後來母喪稱「哀子」,父喪稱「孤子」,但也常混淆。宋以後,界說趨嚴格,並相沿成習,必父死,才能稱「孤子」。且《禮注》明文規定:「三十以內,未有室而無父母者,謂之孤子當室。」陳三立生於1853年(清鹹豐三年),至1902年作《述哀詩》五首時,已滿四十九歲,又有家室,自然不應稱為「孤子」。因此可以斷言,詩裡面的「孤兒」一詞,散原取的並不是「孤子」之意。那麼「孤兒」究何所取義?「孤兒」一詞的明典,首推《史記》「趙世家」中的「趙孤兒」、「趙氏孤兒」。史家每每提及的「趙盾弒其君」的那位越盾,有子名朔,娶晉成公的姐姐為妻。後來屠岸賈發動變亂,殺趙朔並滅其族。趙朔妻有遺腹,是一男嬰,為趙朔的門客公孫杵臼和友人程嬰所救。兩人商議的辦法是從別處換一個嬰兒,由公孫杵臼抱往山中藏匿。然後程嬰引誘屠岸賈的人馬到山中搜捕,公孫杵臼假意罵程嬰賣友,抱著假趙氏孤兒大聲呼叫:「天乎,天乎!趙氏孤兒何罪?請活之,獨殺杵臼可也。」假孤兒和公孫杵臼都被殺害,真趙孤兒留了下來。十五年後,這位名叫趙武的趙氏孤兒又被立為侯【15】。故事曲折悲壯,元紀君祥寫成雜劇,全名作《冤報冤趙氏孤兒》或《趙氏孤兒大報仇》,傳播中外,為世所重。
好了,陳三立第一首《述哀詩》中的「孤兒」一詞,其用典之處,可以肯定是來自太史公《史記》的「趙世家」,即趙武之父趙朔被宮廷的變亂者屠岸賈所殺害,遂使趙武成為「孤兒」。同樣,散原的父親陳寶箴,也是被變亂中的朝廷所枉殺,所以他才自稱「孤兒」。甚至散原撰寫的《先府君行狀》裡,也有「天乎,痛哉」的字樣,與公孫杵臼被害前所呼「天乎,天乎」如出一轍。如果還要尋找例證,《漢書》「百官公卿表」裡也有一處關於「孤兒」的記載:「羽林掌送從,交期門,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16】父執輩從軍被殺而死,子孫稱「孤兒」。以散原為詩法度之嚴謹,斷不會在悼念父親的《述哀詩》中用錯典故。不,他是明用「孤兒」之典,暗寓陳寶箴不是病死,而是被戊戌政變後的變亂無序的朝廷所殺害。
再看第二首《述哀詩》中的「渺然遺萬物,浩蕩遂不還」句。屈原《離騷》:「怨靈修之浩蕩兮,終不察夫民心。眾女妒餘之娥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應是「浩蕩」一典的出處。《詞源》釋「浩蕩」一詞,標出二義:一為「水勢洶湧、壯闊貌」;二為「放肆縱恣、心無所主貌」【17】。陳寶箴被害,是天大的冤案,散原當然不會以「浩蕩」一詞,取「洶湧壯闊」的擬於不倫之義,來比喻乃父之死。而應該是第二義,即「放肆縱恣、心無所主」這一層意思。但這八個字顯然不是指陳寶箴。右銘一向穩健,從不曾「放肆縱恣」,更沒有「心無所主」的時候。即使有,為親子者也絕無形諸文字的可能。呵呵,我不該如此推論反證,散原何等樣人,即便欲使釋義準確無遺,也不該作此推演。那末「浩蕩」一詞所蘊涵的「放肆縱恣、心無所主」之義,只有指加害於散原之父的慈禧才若合符契。這位發動戊戌政變、殘酷鎮壓維新人士的皇太后,其性格中恰好有「放肆縱恣,心無所主」的特徵。因此根據第二首《述哀詩》中「浩蕩」一詞的用典,可再次證實陳寶箴之死是被慈禧所殺害無疑。
第三首「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句,「天乎」二字應為特指,前已論及,不再重複。值得注意的是「禍胎」一詞。白居易《閒臥有所思二首》之二:「權門要路足身災,散地閒居少禍胎。」頗有合於陳寶箴戊戌政變之後避居南昌西山的情境,且西山也稱散原山,自可謂「散地」,陳三立以散原為號即本此。以此應是《述哀詩》中「禍胎」一詞的出典。而白詩的「禍胎」,明顯指政治上的禍變而言,即認為遠離「權門要路」、「散地閒居」,可以安全少禍。三立《述哀詩》同一取義,「微鳥生禍胎」之「禍胎」,也是指政治變故。陳寶箴遇害的前數天,養於峴廬的兩隻鳴舞可愛的鶴,突然有一隻死去,寶箴且為之埋冢書碣,作《鶴冢詩》二章。散原把此只,即一隻鶴的羽化,看作將要產生政治禍變的不祥之兆,故云「微鳥一禍胎」。這第三首《述哀詩》中的「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句,也在明示陳寶箴是死於突然降臨的政治禍變,而不是正常的因患病而逝世(陳三立《先府君行狀》衣「以微疾卒」,自是掩飾之詞)。
第四首《述哀詩》的「但有血淚湧」句,其中「血淚」一詞非尋常之用語。《韓非子》「和氏」篇講述和氏璧的故事:「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歷王,歷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歷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氏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非也。」毫無疑問散原詩中的「血淚」一詞,用的是和氏泣血楚山的典故,寓寶箴之死系受朝廷之刑罰所致。
另外《文選》卷四十一李陵《答蘇武書》亦寫道:「何圖志未立而怨已成,計未從而骨肉受刑,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先府君行狀》敘寫陳寶箴的特點:「蓋府君雖勇於任事,義不反顧,不擇毀譽禍福,然觀理審而慮患深,務在救國持平,安生人之情,以消弭天下之氣。嘗稱曰:『非常之原,黎民懼焉。造端圖大,自任怨始。要以止至善,為歸自然之勢也』。論者謂府君之於湖南,使得稍假歲月,勢完志通,事立效著,徐當自定。時即有老學拘生怨家仇人,且無所置喙。而今為何世耶?俯仰之間,君父家國無可復問。此尤不孝所攀天斫地、椎心血者也。」這裡的「攀天斫地、椎心血」八字,以及《峴廬記》中的「煩冤茹憾,呼天泣血」之句,顯然都用的是李陵《答蘇武書》的原典願意。同時也可以與《述哀詩》的「但有血淚湧」句對觀。史載李陵致書蘇武,時間在其母親、兄弟、妻子被斬殺之後,故有「骨肉受刑」的句子。這與陳寶箴被刑(割去喉骨)而互為同一義諦。且李陵《答蘇武書》中的「志未立而怨已成,計未從而骨肉受刑」,實際上完全可以為陳寶箴和湖南新政及其結局寫照。而「泣血」、「血淚」的另一出典,和氏悲痛至此的原因是:「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雖然不便於象紅學索隱派那樣,認為散原引此典,意在用「寶玉」二字來影射陳寶箴,但「貞士」一詞的特殊意涵,使《行狀》作者不可能不與乃父的風範聯繫起來。可見散原用典之準確嚴密,不僅見於典所出處的直接語詞,連帶文章的背景及相關字句,也無不相合相契。
第四首《述哀詩》中「血淚」一詞的出典及其意涵已如上述。此詩的結尾四句:「驚飆吹幾何,宿草同蓊茸。有兒亦贅耳,來去不旋踵。」也直接關涉陳寶箴的死因。「宿草」指墓地,有時也比喻死亡,典出《禮記·檀弓》:「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蓊茸」直接為繁密茂盛的意思,但散原用此詞,實有具體而祥的出處。柳宗元《吊萇弘文》有句:「松柏之」被「斬刈」一樣,是殘害國之「貞士」(松柏喻貞士」的大冤案。然則右銘到底是怎樣被殘害而死的?換言之,置死的方式為何?讓我們來看「驚飆吹幾何」的「驚飆」一詞。按「驚飆」即「飆駭」,直接出典為《抱樸子》外篇的《君道》。《抱樸子》為晉朝葛洪所作,分內外篇,《內篇》二十,講道教及丹鉛等科技史事;《外篇》九十六(存五十二),內容頗駁雜。其《君道》一篇,論為君之道至為詳博,包括不偏黨私、賞罰分明、激發清流多提建議、切勿玩物喪志等等;但最重要的是記取三代以來帝座興亡的教訓,吉兇禍福莫不由自己所造。如果「肆情縱慾,而不與天下共其樂」,就會有極危險的後果等在那裡:「削基憎峻而不覺,下墜則上崩,故傾潰莫之扶也。於是轡策去於我手,神物假而不還。力勤財匱,民不堪命。眾怨天下,天怒於上。田成盜全齊於帷由於,姬昌取有二於西鄰。陳吳之徒,奮劍而大呼:劉項之倫,揮戈而飆駭。」這就是散原所用「驚飆」一詞的最原始出典,寓「奮劍」、「揮戈」總之是以兵器斬殺之義。《述哀詩》描寫的陳寶箴被殺害於南昌西山峴廬的具體情景昭然可睹。
至於第五首《述哀詩》,由回憶埋葬母親之時,父親拔一齒埋墓的左側,預示將來同穴之意,並撰寫一篇闡述生死之理的短文,刻石埋地下,寫到父親被害的突然,以及認為現今的毀譽並不作數,相信歷史的公正。然後情緒轉為激昂:「維彼誇奪徒,浸淫壞天紀,唐突蛟蛇宮,陸沉不移晷。」這四句詩中,「誇奪徒」指康有為等激進變法者,應沒有問題。由於他們親附(「浸淫」有「親附」之義)光緒皇帝,破壞天綱朝紀,得罪了慈禧皇太后,終釀成大禍。「蛟蛇」,古代傳說中一種似龍猶蛇的動物,恰合慈禧的身份。而「蛟蛇」與「宮」連在一起,也可視作「蛟妾」。任肪《述異記》載:「夏桀之末,宮中有女子化為龍,不可近,俄而復為婦人,甚麗而食人。桀命為蛟妾,告桀吉兇之事。」「蛟妾」的性格、功能及所為(告桀吉兇),與慈禧發動政變前後之情景非常相似。何況以字面解,「蛟蛇宮」,散原的意思是指激進的變革得罪了慈禧太后,這樣來詮釋這句詩,絕無穿鑿之嫌。
如其不信,茲還有一力證。散原在後來寫的一篇《祭劉忠誠公文》中,提到戊戌政變和此後不久的庚子事變,還曾直接稱慈禧為「蛇龍」,與《述哀詩》中的「蛟蛇」為同一義。請看祭文中的有關文字:
維公之興,始率偏旅,儒素奮揚,建威邊鄙,遂領名疆為國藩輔。坐鎮東南,前後持節,垂直二十年,有煒其烈。戊戌首難,朝野危疑,公矢精誠,抒義陳規,匡於未形,天日回移。亦越庚子,中外騷然,蛇龍之孽,吹沫掀末,海沸江翻,聲戒垓埏。几几我公,不衍不恫,陰闔陽開,以施馭控,卒為旋斡,肆靈傴俯,天地再清,鹹有寧宇。
劉忠誠不是別人,就是庚子之亂之時倡東南互保、穩住政局、洋人亦不得不仰視的鼎鼎大名的兩江總督劉坤一是也。宜乎在祭文中提到戊戌和庚子兩大變亂,而首兇則是一會聽政一會還朝的那拉氏皇太后。也就是散原所說的:「蛇龍之孽,吹沫掀天,海紼江翻,聲戒垓埏。」此處之「蛇龍」,和《述哀詩》中的「蛟蛇」一樣,都指的是慈禧,不應該有任何問題。而且用在這裡,可以說只此一義,絕無他解。因此筆者有十分把握認為,散原的《峴廬述哀詩》五首,不僅寫明陳寶箴之死不是由於患病,而是被殘酷殺害,同時最後一首還直接點出殺害陳寶箴的真兇是狠毒如蛟蛇的慈禧太后。
至此陳寶箴之死的真相已大白於天下。
問題是戊戌政變一年多之後,何以還要對已經給予革職、永不敘用處分的陳寶箴另下密旨賜死?就中原因何在?
中國歷史上的1898年是一極具戲劇性的年份。從天下莫不爭言變法維新,到慈禧發動政變,把變法維新人士綁赴北京菜市口,砍頭正法,天下翻了一個過。天真的梁任公,在陳寶箴為巡撫的湖南時務學堂答生徒問之時,至有「皇帝不過是雜貨鋪的決管」的極端自由化的言論。政變之後,他隨同其老師康有為逃亡海外,得免一死。但受其株連者,京城以及外省,不可記數。
湖南是為法維新的先進域區,尤為反對變法者所嫉恨。義寧父子八月二十一日獲懲(革職、永不敘用),第二天,福建道監察御史黃桂鈞就上奏慈禧,認為處分太輕,提出:「如陳寶箴之保譚嗣同、楊銳,王錫蕃之保林旭,適以增長逆焰,助成奸謀。此當與發往新疆之李端一例重懲,僅予革職,不足蔽辜。」十月十四日,山東道監察御史張荀鶴又奏陳寶箴巡撫湖南時所設之南學會、湘報館等雖已裁撤,但保衛局還繼續存在,並枉詞為說:「聞保衛局皆陳寶箴所用邪黨劣紳,希圖薪水,而後選道左孝同把持尤甚,不顧虐民斂怨,釀成亂端,且捏稱商民情願捐資,辦有成效。」甚至還捏造證據,指責陳三立貪髒受賄:
臣訪聞湖南統領營官內閣中書黃忠浩,與已革立部主事陳三立交契最厚,以銀六千兩賄送陳三立,夤緣其父巡撫陳寶箴,派充毅安營統領,住紮辰州。該營勇上年在辰州搶劫客船行李財物,殺死客船八人,餘一人鳧水逃出赴縣稟控。當時地方百姓親見者,知為該營勇丁。後經黃忠浩拿獲四名,捏稟陳寶箴,言土匪搶劫,業已拿獲,請正法。黃忠浩身為統領,縱勇殃民,形同盜賊,事後復捏詞掩飾。陳寶箴徇庇劣員,並不奏參檄調回省,仍令統領洋操三營。又後選郎中蔣德鈞前任四川知府,與已革主事陳三立,已革庶吉士熊希齡在湖南省城朋比為奸,復捐升道員,鑽營劉坤一,派充上海機器局總辦,謬妄更張,兩江物議譁然。劉坤一自知誤用,旋即撤換。嗣戶部以新章捐道員議駁,復改捐郎中,回湖南,陳寶箴派充營務處,又委在省城統領新練洋操三營,此二員皆不知兵,不勝統領之任而為陳寶箴所任用。
如此張所奏都是事實,則陳氏父子的問題自然非常嚴重。可惜沒有一條有事實根據。幸得接替陳寶箴的新任湖南巡撫俞三據實一一辨證,誣陷未能得逞。但也可見潑水投石者不乏其人以及對陳氏父子攻擊之烈。
促使慈禧動殺機的直接導火線,我以為與文廷式有關。文廷式是珍妃的老師,而慈禧最恨仍妃。早在八月政變之前,就已將文廷式驅逐出宮。政變後不久,八月十三日,慈禧發下諭旨:「江西巡撫並江蘇、湖北督撫密拿文廷式解京。」隨後又有拿獲就地正法的密旨。此時文潛逃在湘,文的江西同鄉彭恭為邀功買賞,將其出賣,報告給當時尚未去職的陳寶箴,寶箴假意捕人,其實陳三立已選行派人通消息,令其逃匿。後來日本人出面保護文廷式,致使慈禧捕殺文的計劃一時落空。當時日本駐上海代理總領事小田切萬壽曾有一專函給日本的外務次官,敘述文廷式其人與陳寶箴的特殊關係至為祥切,特摘抄片段以餉讀者。
清國江西省萍鄉人文廷式以學問精深見聞,而為該國士林所推重。入仕以來,官升至翰林院侍讀學士,被任命為皇帝(後)的師傅。其時,日清戰爭爆發,與同僚聯名上奏皇帝,彈劾李鴻章、盛宣懷等,名聲一時大振。隨後,呈交上奏文,稱皇太后幹預國政,不啻牝雞司晨,非國家之美事。此事忽觸皇太后之怒,發諭旨將其罷官,返回原籍。文返回故鄉後,時常往來於上海、湖北、湖南等地,與內外官吏、志士相互交往,議論時勢。風傳俄國政府欲品用該人。實在此時。自去年以來,小官與該人結為朋友,來往不斷。今年夏日,清浦法相、松平內務次官遊歷清國時,也曾披露胸襟,暢談時事。當前不久政變消息傳至我國時,據電報所稱,該人也被列入捕拿之列,故心中暗居憂慮。返回上海總領事館後,經多方探索,得知確有捕拿該人的密旨,其罪名是曾秘密出入官禁,並潛伏於湖南禁地。該人安全無恙,令人高興。至於該人曾秘密出入宮禁之事無論有無事實,皇太后力主捕拿該人,是在報復多年來的私怨。怩近皇太后的人物,必然迎合太后之意。該人一旦被捕,縱令未與譚嗣同等一同問斬於菜市口,恐怕也會和張蔭桓一樣,同嘗北國霜雪之艱辛。倘若如此,出於人道之大義,不可漠視不救。由於該人之存亡,事關將來清國之氣運,故小官試圖運用智謀,以將其從當地救出。或者該人由湖南隱身之處派出密使,或者發出密電,委託於小官,在做出種種考慮後,又密矚旅居漢口的東肥洋行主任緒放方二三,籌劃救助該人之策。聯絡中出現誤差,該人與其遞廷揩突然來到漢口。於是,緒方根據小官內囑的意見,使其更換服裝,登上大阪商船會社輪船天龍川丸,並特派人員加以保護。途中平安無事,於19日抵達當地。據該人所言,北京政變時,政滯留在湖南長沙府。巡撫孫寶箴忽然向文提出忠告,勸其儘快逃遁。因此文急忙躲避在長沙府附近偏僻之地。但當時居何地,發生了何事等,一概不知。其後,逐漸明白了北京發生的事情,益感身處危險之中,進退維谷。此時,陳巡撫正值回籍接辦事務,命地方官讓文乘坐官船,送至漢口,有倖免於被捕。該人與湖廣總督張之洞、前任湖南巡撫陳寶箴被公認為清國漸進派的首領人物,與張、陳兩員交往親密。舉一例而言,今年夏日,張總督自上海駛往武昌時,特邀文乘坐其所乘之楚材號,同行之鎮江。另外,兩江總督劉坤一亦器重該人,此前下達捕拿密旨時,答稱文目前在海外漫遊,待其回國後再行各種處分,對該人加以保護。此次該總督早已耳聞已自湖南經湖北,來至當地,卻故作未曾聞知之態。由此可見文確實是位人物。該人最初的考慮是,平安逃脫後,立即來我國漫遊,但眼下急進黨失敗者康有為在我國,該人一派與康多少有過反目的歷史,不願意與康同時旅居我國。否則,將加深北京政府的疑心,或懷疑該人與康黨暗通,而魚目混珠則難以區分。如此一來,對該人將來非常不利。眼下,暫觀察形勢以相機勸告其漫遊我國。認為前任湖南巡撫陳寶箴與康有為暗通聲氣的看法,完全是誤會。陳巡撫以為康之所以欠妥當,以致曾彈劾康。只是陳巡撫在奏薦末流官吏們從事政事改革方面,與康的意見相同,不過相互提攜而已。
日人小田氏這封函件的重要性在於,不僅透漏出日本人為什麼要保護文廷式以及為保護文所用的種種手段,而且說明陳寶箴救免文確有其事,不只是事先通風報信,還命令地方官用官船把文送至漢口。已經被革職、永不敘用的陳寶箴,對慈禧最痛恨的已通公拘捕文廷式(八月政變後文成為最敏感的政治人物),居然做出這樣重大的保護舉動,知情者必不在少數,耳目靈通之慈禧,事後不可能不知情。文廷式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正月在日人保護下去日本,三月中旬回到上海。當時滬上就有公開逮捕他的傳說。文的膽子也實在夠大,處此險境,還參與了康才常在上海發起的旨在反對清廷的「中國國會」的籌備活動。何況,當時的報章如《天南新報》、《中外日報》等,對文的事情也多有報導,並且都是關于洋人如何看重文廷式的流品才幹一類消息。然而此類輿情慈禧是決不會放在眼裡的。當時她正醉心於利用義和團反對列強,越是外國人誇讚保護的人物,她必欲置之死地的決心越大。當事人抓不到手,相關的人就要倒黴。
湖南維新人士的動向尤為慈禧所關注。已經是政變後第二年的正月二十五日(1899年3月6日),醇厚如皮錫瑞者還遭到了懲處:「舉人皮錫瑞離經畔道,於康有為之學心悅誠服,若令流毒江西、湖南兩省,必致貽害無窮。著松壽嚴飭地方各員,確查該舉人現在江西何處,迅速驅逐回籍,到籍後即由俞廉三飭令地方官嚴加管束,毋行滋生事端。」可以想見,一定是有人舉報並送到朝廷,才會有這類發布懲處令的諭旨。屆至光緒二十六年(1900)上半年,義和團的活動更趨猖獗,至有燒教堂、殺教民、殺洋人的事情發生,中外關係緊張到極點。昏聵之慈禧對拳民施以鎮壓之餘,復異想天開利用其排外,同時對維新黨人的懲處更趨嚴厲。
1900年2月,下令剷平康有為、梁啓超在廣東本籍的祖墓。
同月,懸賞十萬兩,緝拿康梁;呈驗屍身,也一體給賞;願得官階者,予破格之賞。
同月,編修陳鼎因所注《校廬抗議》「多主逆說」,命嚴拿監禁。
同月,以「沈鵬喪心病狂,自甘悖謬」罪,嚴拿監禁。
6月,義和團在北京殺教民、焚掠教民房舍。
同月,各國聯軍與義和團在京、津間大戰。慈禧決定宣戰。
7月,慈禧下令,將已遣戍新疆的張蔭桓就地正法。
同月,殺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太常寺卿袁昶。
同月,處死率自立軍起義的唐才常。
8月,殺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內閣學士聯元。
同月,八國聯軍進入北京,搶掠燒殺。兩宮出奔。
同月,殺珍妃,推入井中。
九月初一(公曆10月23日),新任湖南巡撫俞廉三得到硃批特旨:「文廷式著嚴拿務獲,即行正法。」
庚子年的夏天,是一個血腥殺戮的夏天。義和團殺洋人、殺教民;洋人殺中國人;朝廷殺內臣、殺志士仁人。陳寶箴被害於1900年7月22日(農曆六月二十六),應列入上面所列的7月的「同月」裡面。下令處死張蔭桓的時間是7月3日(農曆六月初八),實際處死的日期為8月20日(農在七月二十六)。新疆路途遙遠,處死令的到達需較多的時間。江西相對地域較近,諭令傳到比新疆要快。也許殺張與殺陳的密旨是同時發出的,路程遠近不同,行刑的時間因而沒有一致起來。6月25日(農曆五月二十九)載漪、載勳率義和團擾及宮室,準備殺死光緒,慈禧沒同意。但我敢說,此時慈禧已決心殺珍妃,應無任何問題。
陳寶箴是在仇洋的狂潮中被密旨賜死的,為陳寶箴放走而被洋人嚴加保護的文廷式在此案中所起的導火索的作用,應可想見。六月初,文廷式抵長沙,湘撫俞廉三下令密拿未獲(殺陳寶箴即在此時)。直到九月初一,慈禧還密令湖南巡撫一定要拿獲文廷式就地正法。文參與唐才常的反朝廷活動,也是急於密拿處死的原因之一。而唐才常是湖南新政推行時《湘學報》的主筆,實際上是陳寶箴的湘政同事,文、唐二人都與陳寶箴有重大牽連。1906年文廷式逝世,散原輓詞有「禍釁機先伏,煙濤夢自孤」積壓,就是明指因救免文廷式致使乃父遭禍一事。
剩下的問題是,陳寅恪是否知道他的祖父陳寶箴之死的歷史真相?筆者的看法,他應該知道。我有充分證據證明寅恪曾熟讀《散原精舍詩》(筆者另有文專論,此不具)。如是則散原詩中關於陳寶箴之死的一連串用典,以寅恪之博學通識,豈有不洞明之理?這裡只舉一列,即晚年寅老所撰之《寒柳堂記夢未定稿》,第六節「戊戌政變與先祖先君之關係」有這樣一段附記:「慈有可附言者,即先君救免文芸閣廷式一事。戊戌政變未發,即先祖先君尚未革職以前之短時間,軍機處廷寄兩江總督,謂文氏當在上海一帶。又寄江西巡撫,謂文氏或在江西原籍萍鄉,迅速拿解來京。其實文丈既不在上海,又不在江西,而與其夫人同寓長沙。先君既探知密旨,以三百銀贈文丈,屬其速赴上海。而先祖發令,命長沙縣絹捕。長沙縣至其家,不見蹤跡。復以為文丈在妓院宴席,遂圍妓院搜索之,亦不獲。」所記陳寶箴和陳三立救免文廷式的事實經過,至為詳剴,不爽分毫。接著又引乃父《文芸閣學士同年輓詞》六首之四:
元禮終亡命,卿辱大儒。
孰傳鍾室語,幾索酒家胡。
禍興機先伏,煙濤夢自孤。
光芒接三島,留得口中珠。
陳三立挽文廷式詩共有六首,陳寅恪獨引其第四首,而在引錄之後寫道:「其第一聯(應為第二聯——筆者注)上句用《史記》九十二淮陰侯列傳,下句指長沙縣搜妓院事。末未句指傳播同光用流之學於東瀛也。」請注意,詩中第二聯上句、下句,全詩的末二句,其所涉之古典、今典,寅恪都一一拈出。那麼第三聯的首句就不涉取典用事麼?寅恪先生何以置之不提?按「禍興機先伏」之「禍興」,《散原精舍詩》原作「禍釁」,是正確的;「禍興」詞義不倫,應為出版者所誤植。《孟子·梁惠王上》:「臣聞之胡欹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君不忍其彀觫,若無罪而就地死。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將以釁鐘。曰:何以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趙歧注「釁鐘」云:「新鑄鐘,殺牲以血塗其釁郗,因以祭之。」焦循《孟子正義》也說:「釁本間隙之名,故殺牲以血塗器物之隙,即名為釁。」可見「禍釁」一詞,就是殺戮的意思。而「機」,則是機兆、禍根之意。因此「禍釁機先伏」這句詩,可以解釋為:遭受殺戮之禍的關鍵因由事先已經埋伏下了。那麼散原所謂「禍釁」究系何指?是誰後來(相對於「機先伏」)遭到了殺戮?是指文廷式麼?不,不!文已經在義寧父子救助下逃掉了,「鍾室」(策劃殺人的地方)雖傳下諭旨,卻沒有能夠將文廷式正法。按上下文連接解讀,這位遭受殺戮者,必定與此詩的下一句「煙濤夢自孤」的主體有關。「煙濤」即煙波(用的是常典——崔顥《黃鶴樓》詩:「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寓愁絕之意。「夢自孤」言自身之孤單,慨嘆已經沒有人與自己共同實現夢想了。因此這個主體不應該是別人,正是父親死後孤獨無依的陳三立自己。右銘遇害之後,散原一直有「煙濤夢自孤」之感。所謂「禍釁」,自然指的是陳寶箴蒙冤被殺戮之事。而招禍之「機」,即根由,則是因為救免文廷式(「機先伏」)而預先種下。散原的《文芸閣學士同年輓詞》,主要是其中的第四首,已經明明白白地把慈禧密旨賜死陳寶箴的因由講出來了。
引散原的《文芸閣學士同年輓詞》六首之四,相關詩句的用典都予標出,獨獨最關鍵的「禍釁機先伏,煙濤夢自孤」句置之不顧,恰好說明他深明此詩句的含意,只是站在寶箴之孫、三立之子的特殊立場,他不願也深知不應該把祖父遇害的歷史真相直接注出。事實上陳三立也是把密碼藏在詩裡,並沒有直白地講述陳寶箴之死的經過。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高貴如義寧陳氏一族,自己的有那等顯赫地位的尊人被行刑處死,場面那樣慘毒,當然不可亦不必向後人以及外人道也。但這件事,瞞不過史學家陳寅恪的眼睛。我敢說,他是知道的。茲還有一旁證,就是寅恪作於1965年冬天的《乙巳冬日讀清史后妃傳有感於珍妃事為賦一律》:
昔日曾傳班氏賢,如今滄海已桑田。
傷心太液波翻句,回首甘陵黨錮年。
家國舊情迷紙上,興亡遺恨照燈前。
開元鶴髮凋零盡,誰補西京外戚篇。
第三句後有作者註:「玉溪生詩悼文宗楊賢妃云:『金輿不城返傾色,下苑猶翻太液波。』雲起軒詞『聞說太液波翻』即用李句。」雲起軒是文廷式的號。李(商隱)、文之「翻太液波」及「太液波翻」之句,都指的是宮廷的鬥爭或朝政之亂局。寅恪由文、李的「太液波翻句」,回憶起戊戌年的黨錮之禍。而隱含的思維路徑則是:讀清史后妃傳,想到珍妃的被害;由珍妃事想到珍妃的老師文廷式的被逐以及戊戌政變後的密旨追捕;由此又想到自己的祖父和父親對文廷式的救免;由救免文廷式自然想到祖父陳寶箴的被密旨處死。因而才感到「傷心」,並寫下「家國舊情迷紙上,興亡遺恨照燈前」這樣的極具個人感情色彩的句子。請注意「遺恨」二字,豈能無指而妄說?
我認為《寒柳堂記夢未定稿》附記其先祖先君救免文廷式的具體經過,並引散原《文芸閣學士同年輓詞》六首之四注而預留空白,以及這首《乙巳冬日讀清史后妃傳有感於珍妃事為賦一律》,可以證實陳寅恪必定知曉其祖父陳寶箴之死的歷史真相。
摘自:《百年潮》2001年第2期 作者:劉夢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