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哀詩》五首之三,回憶父親在世之時,峴廬這裡牆邊有竹十數竿,還有桃樹、李樹、杏樹,以及梅花、牡丹,都是父親手栽。到了夏日,池裡的蓮花、院中的海棠,花開爛漫。父親一個人在琉璃窗前,咳嗽著,來回度步。有時松樹的大片樹陰,和古槐連在一起,綠蔭迭翠。兩隻鶴的羽翅大張著,走起來如同跳舞;並且鳴叫,似乎擔心有什麼意外將要發生。其中一隻後來死了,父親挖冢而葬,還曾立石寫詩憑弔。上天欲降兇災的不祥兆頭,鶴死這件事,已露端倪。想起此事,我悲傖無盡,萬種悔恨誰也說不清楚。
《述哀詩》五首之四,寫作者來到父母的墓前,跪拜祭婦,哀痛萬分。雖然帶來了酒盞,湧出的卻是血淚。不由想起去年的寒食節,諸孫來到這裡,父親那時腿腳輕健,大家扶攜抱擁,孩子們的頭上插著野花,互相追逐奔跑。有的騎母親墓門的石獅,而年幼者尤其勇敢。父親見此景笑說,真象一群小雞子。沒有多久,揮戈呼叫者便來了,父親因而蒙難。我這個兒子簡直是個累贅,到南京竟沒有很快回來。
《述哀詩》五首之五,三立的情緒由深哀而激昂。回想當時埋葬母親的時候,父親曾拔下一隻牙齒,包好置於墓穴左側,以示將來同穴之意。同時埋下碑石作為紀念,石上所刻悼詞,闡述生死之理非常明通。哪裡想到一年之後,父親就永遠離開了人世。他一生的報國之心,現在換來的是攻訐和詆毀。不過到底如何評價,我相信歷史的公正。都是那些不切實際的人,親附朝廷,破壞綱紀,結果得罪了太后,致使變法受阻,神州際沉。其實父親對此早有警惕,九泉之下他也會為此而悲痛。如今我迫於禍變,蒙愧苟活,又不能直接表達我的見解,縱置身山川之美,仍侷促難安。連松濤的聲音都象是在悲泣,三立昏倒了。
這五首詩的下列詩句尤為關鍵:
終天作孤兒,鬼神下為證。(第一首)
渺然遺萬物,浩蕩遂不還。(第二首)
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第三首)
兒拜攜酒漿,但有血淚湧
驚飆吹幾何,宿草同蓊茸。(第四首)
維彼誇奪徒,浸淫壞天紀。
唐突蛟蛇官,陸沉不移晷。
朝夕履霜佔,九幽益痛此。(第五首)
先看第一首「終天作孤兒,鬼神下為證」句,主要是「孤兒」一詞該如何解釋。越翼《陔下叢考》「孤哀子」條釋「孤子」、「哀子」之義甚詳【14】。按古禮,父母之喪,其子皆可稱為「哀子」,後來母喪稱「哀子」,父喪稱「孤子」,但也常混淆。宋以後,界說趨嚴格,並相沿成習,必父死,才能稱「孤子」。且《禮注》明文規定:「三十以內,未有室而無父母者,謂之孤子當室。」陳三立生於1853年(清鹹豐三年),至1902年作《述哀詩》五首時,已滿四十九歲,又有家室,自然不應稱為「孤子」。因此可以斷言,詩裡面的「孤兒」一詞,散原取的並不是「孤子」之意。那麼「孤兒」究何所取義?「孤兒」一詞的明典,首推《史記》「趙世家」中的「趙孤兒」、「趙氏孤兒」。史家每每提及的「趙盾弒其君」的那位越盾,有子名朔,娶晉成公的姐姐為妻。後來屠岸賈發動變亂,殺趙朔並滅其族。趙朔妻有遺腹,是一男嬰,為趙朔的門客公孫杵臼和友人程嬰所救。兩人商議的辦法是從別處換一個嬰兒,由公孫杵臼抱往山中藏匿。然後程嬰引誘屠岸賈的人馬到山中搜捕,公孫杵臼假意罵程嬰賣友,抱著假趙氏孤兒大聲呼叫:「天乎,天乎!趙氏孤兒何罪?請活之,獨殺杵臼可也。」假孤兒和公孫杵臼都被殺害,真趙孤兒留了下來。十五年後,這位名叫趙武的趙氏孤兒又被立為侯【15】。故事曲折悲壯,元紀君祥寫成雜劇,全名作《冤報冤趙氏孤兒》或《趙氏孤兒大報仇》,傳播中外,為世所重。
好了,陳三立第一首《述哀詩》中的「孤兒」一詞,其用典之處,可以肯定是來自太史公《史記》的「趙世家」,即趙武之父趙朔被宮廷的變亂者屠岸賈所殺害,遂使趙武成為「孤兒」。同樣,散原的父親陳寶箴,也是被變亂中的朝廷所枉殺,所以他才自稱「孤兒」。甚至散原撰寫的《先府君行狀》裡,也有「天乎,痛哉」的字樣,與公孫杵臼被害前所呼「天乎,天乎」如出一轍。如果還要尋找例證,《漢書》「百官公卿表」裡也有一處關於「孤兒」的記載:「羽林掌送從,交期門,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16】父執輩從軍被殺而死,子孫稱「孤兒」。以散原為詩法度之嚴謹,斷不會在悼念父親的《述哀詩》中用錯典故。不,他是明用「孤兒」之典,暗寓陳寶箴不是病死,而是被戊戌政變後的變亂無序的朝廷所殺害。
再看第二首《述哀詩》中的「渺然遺萬物,浩蕩遂不還」句。屈原《離騷》:「怨靈修之浩蕩兮,終不察夫民心。眾女妒餘之娥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應是「浩蕩」一典的出處。《詞源》釋「浩蕩」一詞,標出二義:一為「水勢洶湧、壯闊貌」;二為「放肆縱恣、心無所主貌」【17】。陳寶箴被害,是天大的冤案,散原當然不會以「浩蕩」一詞,取「洶湧壯闊」的擬於不倫之義,來比喻乃父之死。而應該是第二義,即「放肆縱恣、心無所主」這一層意思。但這八個字顯然不是指陳寶箴。右銘一向穩健,從不曾「放肆縱恣」,更沒有「心無所主」的時候。即使有,為親子者也絕無形諸文字的可能。呵呵,我不該如此推論反證,散原何等樣人,即便欲使釋義準確無遺,也不該作此推演。那末「浩蕩」一詞所蘊涵的「放肆縱恣、心無所主」之義,只有指加害於散原之父的慈禧才若合符契。這位發動戊戌政變、殘酷鎮壓維新人士的皇太后,其性格中恰好有「放肆縱恣,心無所主」的特徵。因此根據第二首《述哀詩》中「浩蕩」一詞的用典,可再次證實陳寶箴之死是被慈禧所殺害無疑。
第三首「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句,「天乎」二字應為特指,前已論及,不再重複。值得注意的是「禍胎」一詞。白居易《閒臥有所思二首》之二:「權門要路足身災,散地閒居少禍胎。」頗有合於陳寶箴戊戌政變之後避居南昌西山的情境,且西山也稱散原山,自可謂「散地」,陳三立以散原為號即本此。以此應是《述哀詩》中「禍胎」一詞的出典。而白詩的「禍胎」,明顯指政治上的禍變而言,即認為遠離「權門要路」、「散地閒居」,可以安全少禍。三立《述哀詩》同一取義,「微鳥生禍胎」之「禍胎」,也是指政治變故。陳寶箴遇害的前數天,養於峴廬的兩隻鳴舞可愛的鶴,突然有一隻死去,寶箴且為之埋冢書碣,作《鶴冢詩》二章。散原把此只,即一隻鶴的羽化,看作將要產生政治禍變的不祥之兆,故云「微鳥一禍胎」。這第三首《述哀詩》中的「天乎兆不祥,微鳥生禍胎」句,也在明示陳寶箴是死於突然降臨的政治禍變,而不是正常的因患病而逝世(陳三立《先府君行狀》衣「以微疾卒」,自是掩飾之詞)。
第四首《述哀詩》的「但有血淚湧」句,其中「血淚」一詞非尋常之用語。《韓非子》「和氏」篇講述和氏璧的故事:「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歷王,歷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歷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氏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非也。」毫無疑問散原詩中的「血淚」一詞,用的是和氏泣血楚山的典故,寓寶箴之死系受朝廷之刑罰所致。
本文來源:網易歷史 作者:劉夢溪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