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為人父或已為人母了嗎?為什麼以這樣一個問題開篇?因為我要說到孩子!
每當一個新生兒呱呱墜地,他的父母都會滿心歡喜,迫不及待地給他取一個好名字。更有甚者會在孩子出生前就已經想好了名字,我就是這樣的,所以才會在開篇問你那樣的問題。簡單的幾個字或單詞,充滿著父母對子女的祝福和期許,這就是一個人的名字。
新生的孩子
也許,你已經對中國人名字的含義有所了解,不過,你又是否知道西方人名字的含義呢?
麥克、湯姆、貝克爾、米勒、泰勒、卡彭特、費舍爾、庫克,等等,這都是西方常見的名字,簡單而響亮。但是,你知道這些名字裡面的願意是什麼嗎?貝克爾願意是麵包師,泰勒是裁縫,庫克是廚師,米勒是磨坊主,卡彭特是木匠,費舍爾是捕魚人……聽起來是不是很有趣?
以自己的職業作為姓名,其實是從英國開始的。泰勒是裁縫的意思,這就說明他家的祖先中很可能有裁縫,並且幹得不錯;庫克是廚師,這就說明他的祖先中很可能有廚師,並且很可能延續了很長一段時間;而如果名字叫做斯圖亞特,那麼這個人的祖先中就很可能有做管家的。
在蘇格蘭就有一個家族叫做斯圖亞特,不管他們的祖先中有沒有人做過管家,反正後來他們成為了蘇格蘭的統治者。英格蘭和蘇格蘭之間曾有一場人們津津樂道的姑侄鬥爭,侄女蘇格蘭女王瑪麗想陷害姑姑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結果最後反被姑姑砍頭。而這位瑪麗女王,就是斯圖亞特這個大家族中的一員。
由於伊莉莎白女王高傲自大,她拒絕了所有愛慕自己的男人,終身未嫁。這樣一來,自然沒有孩子可以繼承她的王位。再加上她已是都鐸家族最後一個成員,所以英國人不得不另外尋找一位新國王來承繼事業。他們很快想到了蘇格蘭,想到了斯圖亞特家族。
當時的蘇格蘭並非英格蘭的附屬國,而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國王正是瑪麗·斯圖亞特的兒子詹姆斯·斯圖亞特。他們和都鐸家族是親戚關係,所以在接到英國人的邀請時,他欣然接受,成為了詹姆斯一世。接下來,他和他的子孫們開始統治英國,構建了屬於自己的斯圖亞特王朝。
英王詹姆斯一世
但英國人也許會為自己的決定感到十分後悔,因為從此他們迎來了水深火熱的生活。詹姆斯和整個斯圖亞特家族的人,在英國人的頭上作威作福。他們專制獨裁,殘忍嗜血。最後,英國人民不得不奮起反抗。
當時,法律本應該由英國議會制定,但詹姆斯卻要求他們制定法律不得違背斯圖亞特家族的意願,否則就不再讓他們參與國家的管理。在詹姆斯眼裡,國王的權力至高無上,不容侵犯,自己的一切做法都是正確的,並且永遠不可能出錯。國王的權力是上帝賜給他的,所有的臣民都必須聽從他的命令,這就是所謂的「君權神授」。
愚蠢的詹姆斯根本不知道,英國人對此已經忍無可忍,一場暴風雨即將到來,而幸運的只是他自己只承受了暴風雨的一小部分,他的兒子卻在暴風雨中身首異處。
其實,從英王約翰統治時期開始,英國人就走上了堅定維護自己權利的道路。雖然都鐸家族也做過很多讓百姓無法忍受的事情,然而這個家族畢竟是英國人,是自己人,英國人還能容忍。可是斯圖亞特家族卻是外來人,他們照樣為非作歹、胡作非為,英國人就不能忍了。爭端已是在所難免了,戰爭也是必然會發生的,一切都只是時間問題。
後面的事情,相信大家在歷史課教材上都已看過,先是詹姆斯被脅迫承認了平民的有限權利,他的兒子查理在資產階級革命中被處死,然後是克倫威爾專政、查理二世復闢,最後通過光榮革命基本奠定了資本主義制度,這裡就不再贅述。
光榮革命
雖然詹姆斯處在暴風雨來臨前,但他統治期間,英國並沒有發生什麼大亂子,可其他國家就沒這麼幸運了。而這一切,也可以說是拜斯圖亞特家族或斯圖亞特王朝所賜。
首先是在遙遠的印度,也就是哥倫布希望向西航行到達的目的地,英國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並且不斷擴張領土,直到最後吞併了整個印度。也正是依靠不斷的對外擴張,英國才逐漸富有,不斷地強大起來,並最終成為一個殖民帝國。這期間,英國資產階級的數量和質量也在發生微妙的變化,相信這是促成革命的因素之一。
與此同時,英國在美洲也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1607年,一艘滿載著英國人的船再次來到美洲。他們想碰碰運氣,希望能幸運地挖到金礦,發一筆橫財。他們選擇在維吉尼亞登陸,並且將該地區命名為詹姆斯敦。但遺憾的是,他們並沒有發現夢想中的金礦。最後,在隊長約翰·史密斯的強制命令下,為了吃飯,他們才開始開荒闢田。
這時的英國人已經迷戀上抽菸,於是這群殖民者就開始為英國人種植菸草,從而獲得收入。雖然這比不上金礦,但卻為這群殖民者帶來了一筆小財富。依靠這筆財富,他們不僅解決了溫飽,還有了一大筆存款。於是,人類的懶惰被激發了,他們不再自己勞動,而是從印度和非洲買來很多奴隸幫自己幹活,伺候他們的生活起居。這就是美洲奴隸制度的開始。
隨著奴隸數量的不斷增加,殖民地的英國紳士們變得更加懶惰,到最後,南美種植園裡的工人幾乎都是奴隸。
奴隸制顯然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黑暗、邪惡的制度,但是它消失了千餘年後,又在美洲死灰復燃並存在了幾百年,無數人受到這種制度的壓迫和殘害。它的邪惡,也許和制度無關,而是由於人類貪婪、殘忍、無情的天性。
為了躲避英國本土的煩擾和紛亂,1620年又有一批英國人離開自己的家鄉來到了美洲。和之前的詹姆斯敦人不同的是,他們並非衝著金礦而來,只是希望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自由而虔誠地禮拜上帝,畢竟他們的詹姆斯國王太過荒誕不經,連神佛都敢褻瀆。
這批英國人乘坐輪船從普利茅斯出發,漂洋過海來到了今天美國的麻薩諸塞州,然後安頓了下來。他們把這艘輪船命名為「五月花號」,將到達的地方命名為「普利茅斯」。僅僅是在北美度過的第一個冬天,他們中就超過一半的人因為惡劣的氣候和艱苦的生活條件而死去,但這並沒有嚇倒剩下來的人們。面對國王也不會比這好多少,因此他們下定決心絕不再回英國。
他們慢慢地適應了當地的環境,不久就將普利茅斯發展成為後來美國的新英格蘭。
英屬北美殖民地
他們的決定是正確的,因為沒過多久,英國本土就爆發了革命。如果把這場革命的結束時間廣義地定義到1785年鞏固資本主義制度,那麼,這場革命就整整持續了145年。不過,在1714年,隨著斯圖亞特王朝最後一位統治者安妮女王駕崩,斯圖亞特王朝終於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