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09:03 |浙江日報
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李月紅
來自影視業的新聞正在不斷激怒網絡作家。
前有《鬼吹燈》的作者「天下霸唱」通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自己擁有全部作品完整的著作權,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允許均不得肆意修改或改編;近有阿里影業負責人徐遠翔「豪言」,在網絡寫手圈玩「殺人遊戲」,競爭上崗,激起軒然大波;還有正處風口浪尖的電視劇《羋月傳》,開播前就與原創編劇兩度對簿法庭。
是非如此之多,以致網絡作家戲稱,如果說2014年是IP元年,那麼2015年就是IP訴訟元年。
IP,本是文化產業繁榮之下資本喊出的一個口號,其意是對具有超人氣的創意進行全產業鏈開發。通俗點說,就是在不同的商業領域講述同一個故事,以期實現其開發價值的最大化。可見,好故事潛力無限。
不過,在任何時候,資本的加入,向來如一枚硬幣的正反面。經過近二十年的草根發展,在中央推動文藝大發展大繁榮的天時、地利、人和下,網絡文學正迎來一個最好的時代。資本市場大量收購其影視改編權,這本是好事情。但網絡文學自誕生起,就具有天然的分享屬性,驟遇資本的成熟商業邏輯,難免被衝擊得有些措手不及。
前述各種版權糾紛案,就是這一衝擊的多層折射。而究其根本,則是資本對創新之源的尊重缺失。
無論是小說《鬼吹燈》拒絕為電影《九層妖塔》站臺背書,還是「徐遠翔們」對原創素材的層層碾壓,或是編劇王小平對署名權多次自相矛盾的聲明,都表現出驚人的一致態度:產業大於原創。甚至於,粗暴對待原創,拋棄藝術指標,急功急利提煉「產業配方」,增減「幾味調料」,「批量」生產同類作品。
這樣的吃相著實難看。因為雙方實力懸殊得令人刺眼,一方是從百萬網絡寫手中走進大眾視野的鳳毛麟角般的原創作者,一方卻是有著成熟商業運作的資本團隊,即便被逼無奈選擇訴諸法律,因為維權成本高、耗時長、補償低,選擇忍氣吞聲的原創作者也大有人在。
浙江省作協對全省網絡寫手的一項調查顯示,後者的首要且最迫切的需求正是版權保護,一如知名出版人路金波所言,網絡作家在生態鏈中最容易被「吃掉」。
全國數百萬網絡寫手都在看著呢。「一生萬物」,在任何時候,優秀的原創作者都是文化產業的源頭活水,網絡文藝能否百花齊放,很大程度取決於創新之源是否得到應有的敬畏和尊重。
在美劇編劇行當裡,一個項目往往會經歷幾任編劇之手,集眾家之長才能成功,其最重要的行規就是資方和歷任編劇都遵循對初稿編劇的起碼尊重。當下在我國,保護文藝創新之源,更需要原創、資本方和製作方的共同努力,政策智慧、法律更新、商業文明、社會自覺等多方面的合力介入,方能形成一個良性生長、可持續發展的產業鏈體系。
事實上,換一個角度看,網絡文藝版權糾紛不斷,IP概念一再熱炒,其實也暗示著我們的文藝原創能力或許已後勁乏力,短視的資本寧願躲在不同產業領域重複講述同一個故事,也不願意與原創作者結為夥伴一起成長創新。長此以往,勢必陷入無人願意精心創造優質作品的惡性循環。可消費者終有厭倦的一天,一旦一個故事的商業價值被榨盡,下一次開機,還能講什麼?
始終保持對原創的尊重,是一切創新發展的通行證。40多年前,屠呦呦在全球首次發現了抗瘧效果為100%的青蒿提取物,後來更多研究人員加入進來,從這一提取物中提煉出抗瘧有效成分,今年諾獎生理學或醫學獎最終授予她一人。畢竟,她是第一個尋到光的人。同理,文化產業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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