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哥斯大黎加國家
農業部動物衛生服務局(SENASA)發布G/SPS/N/CRI/183號通報,該規定已於2016年12月6日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1. 由SENASA批准的國家獸醫服務實驗室(LANASEVE)在分析
養殖水產品樣品時,應該考慮到
孔雀石綠殘留的濃度,該濃度為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的總和,且無比例係數。確定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總和方法的檢測限不得超過2μg/kg(2 ppb)。
2. 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總和的檢測值超過檢測低限的,無論其濃度大小,都視為違規或不符合規定。
3. 國家動物衛生服務局會從採取適當的衛生措施,從違規或不符合規定的結果中,增加養殖水產品中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的檢測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