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後)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條
作者:新疆克拉瑪依市書法家協會會員
馬俊利
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監護人送養孤兒的,應當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作者:中國石油書法家協會常務理事 王研充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條
作者:新疆克拉瑪依市書法家協會副秘書長 張科選
第一千一百零三條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並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八條和第一千一百條第一款規定的限制。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條
作者:新疆克拉瑪依市書法家協會名譽副主席 王紀林
第一千一百零四條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願。收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條
作者:新疆克拉瑪依市書法家協會理事
朱寶珠
第一千一百零六條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條
作者:新疆克拉瑪依市書法家協會理事 曹芳
第一千一百零九條外國人依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與送養人籤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條
作者:中國石油書法家協會理事 劉永強
第一千一百一十條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洩露。
作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
作者:中國石油書法家協會理事 崔超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韓玉婷 季天 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