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殯儀館2016年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市財政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財政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11〕28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2〕33號),《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本級財政預算管理的實施意見》(永政發〔2015〕5號),《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永政發〔2013〕24號)和市財政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市級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永財績[2017]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對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了自評,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永州市殯儀館始建於1978年,原隸屬零陵區民政局,2003年由市政府對外招商引資建設,隸屬永州市民政局。2009年9月搬遷新址,地址位於冷水灘區嵐角山楚江圩渣裡口村,總面積320畝,總投資約5000萬元。單位是財政差額撥款(比照全額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蔣方月,核定編制人數29人,現有幹部職工25人,離退休人員11人,臨聘人員3人,遺囑人員1人。單位職責是負責中心城區(冷水灘區、零陵區和鳳凰園經濟開發區)和雙牌縣遺體接運、火化、遺體冷凍冷藏、禮廳出租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殯儀服務。殯儀館設館委會和支委會,下設辦公室、財務室、工會、殯葬業務部、殯儀服務部等科室。館內現有業務車4臺,2臺平板爐和1臺揀灰爐、悼念廳10個,骨灰寄存樓1棟。
二、項目建設背景
2016年單位主要項目是喪屬接待中心樓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護欄、焚燒爐、綠化帶等),項目總投入資金約350萬元。
(一)項目立項前取得成績。
根據永州市委市政府《關於規範永州市中心城區殯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永政函[2012]147]號)和《冷水灘、零陵、鳳凰園城區殯葬管理追責辦法》(永辦[2012]43號)文件精神。為打造國家一級環保型殯儀館,進一步加強殯儀館基礎設施建設,美化、亮化治喪環境。單位向省民政廳、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報告,請求給予財力的支持。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單位建設了二期悼念廳及相關附屬設施。並於2015年初已投入使用,新悼念廳的投入使用,較大的改善了單位的治喪環境,較大的提升了殯葬事業的社會效益,為打造利民、惠民、陽光殯葬做出了一定的貢獻,為我市創國衛作出了一定的貢獻(集中治喪,中心城區不允許搭靈棚,設靈堂,一律到殯儀館治喪),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
(二)專項資金政策情況(立項背景)。
為進一步滿足集中治喪的需求,根據「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為改善治喪環境、滿足喪屬需求,單位最初立項建設公益性骨灰樓。由於單位是由市政府對外招商引資建設,根據單位與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有限公司籤訂的《關於投資建設、經營永州市殯儀館及公墓的合同書》及《關於投資建設、經營永州市殯儀館及公墓的合同書的<補充協議>》條款內容:合作期間,永州市殯儀館原有建築物及附屬物(即2009年9月9日之前由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有限公司建設的房屋及附屬物)、工程建設用地的所有權屬於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有限公司。因此,單位要建設任何項目,必須要徵得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有限公司同意,且必須要對方為我方建設項目提供土地。建設公益骨灰寄存樓也不例外。
為了儘快完成省民政廳建設公益骨灰寄存樓任務,單位與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公司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達成一致意見:對方同意在食堂對面的河邊劃出一塊土地用於建設公益性骨灰寄存樓,但必須將現在的辦公室、會議室及職工休息室退還給公司,作為刻碑、燒瓷像工作房。按照雙方達成的意見規定,單位將無辦公場地、職工休息室及喪屬接待用房。因此,為了解決這一矛盾,經館委會討論研究並報請市民政局同意,將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公司所劃撥的土地用於建設集辦公、休息及喪屬接待於一體的樓房(稱為:永州市殯儀館喪屬接待中心樓),將公益骨灰寄存樓置換到原骨灰存放樓二樓(原為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公司刻碑、燒瓷像場所),同時,將永州市日月同輝陵園公司刻碑、燒瓷像工作室搬出。將整棟樓用於骨灰寄存,這將更有利於單位對骨灰寄存的統一管理,並方便喪屬群眾辦事。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為加強此工程建設和管理,設立了基建工程領導小組,實行由館長蔣方月負總責,副館長蔣拔群主抓工程建設的工作機制,同時制定了工程建設計劃,確定了建設目標(半年內完成全部主體工程,一年內投入使用)。工程雖因基礎超深和天氣等原因耽誤了一些時間,影響了一定工程進度,但因單位自籌建設資金撥付到位,施工方通過搶、抓、趕等措施趕工, 2016年5月完成了綠化帶的建設並投入使用,2016年7月完成了焚燒爐的建設並投入使用。2016年底已經完成了喪屬接待中心樓的主體工程的建設,現階段正在辦理決算手續當中,2017上半年已配齊所有配套設施並於8月投入使用。
四、專項資金管理、安排及使用情況
(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單位新建的喪屬接待中心樓於2015年9月通過公開招標由湖南建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建,建築面積約1530.35平方米,合同招標總金額177萬元,相關配套設施120多萬元,附屬工程建設約50萬元,財政評估預算總資金約350萬元。截止2016年度12月已支出喪屬接待中心樓建設及相關附屬工程建設款254萬元,其中:喪屬接待中心樓建築工程支出款154萬元,綠化帶、焚燒爐及火化設備維修款50萬元,設備器材50萬元。
2016年9月收到湘財社指 [2016]65號殯葬設施建設專項資金200萬元,根據下達的指標精神,該項資金的用途可用於殯儀館的建設、維修和設備更新改造。因此,此項資金已全部支付在工程建設和設備更新項目上,無任何浪費、擠佔挪用、套取資金等現象。上述工程因面積小,投資金額少,所以沒有設立基建專帳專戶,其資金放在單位的基本帳戶上。但是單位為確保專項資金全部用到項目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經過館委會研究制定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並由全體職工大會通過。項目申報和確定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項目資金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統一管理,嚴格按照工程預算和計劃支出,財務核算只在「在建工程」科目單獨核算。
喪屬接待中心樓的主體工程於2016年底完成,資金缺口約100萬,主要用於配套設施建設。經單位努力和上級財政補助資金缺口問題已經解決。
(二)專項資金安排情況
單位喪屬接待中心樓嚴格進行了可行性研究,是經過專家評審結果確定的項目。該項目由湖南建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建,項目安排上不存在「散、小、亂」、多頭申報、重複安排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通過「化整為零」方式逃避政府採購的問題。財政資金和單位自籌資金及時到位,保證了項目保質保量完成。
五、專項資金績效情況
1、立項前取得的成績。2015年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二期弔唁廳累計使用次數為62次,此項目是專為特困群眾設立的經濟實惠型治喪場所(每場以100元計算),為部分特困群眾解決了治喪環境差,治喪經費大的問題,減免低保、五保群眾火化等喪葬費用十多萬元。充分體現了國家對特困群眾死亡後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政策的落實落地,切實減輕弱勢群體的喪葬負擔,實現了惠民殯葬和陽光殯葬,受到了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評。
2、項目績效目標。此項目是依據永發社[2012]378號文件立項,其目標是為了改善喪屬的治喪環境,促進我市的文明治喪,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殯葬事業工作安全高效運行,努力打造國家一級環保型殯儀館。單位屬於特殊行業的公益事業二級單位,所以項目績效不能以具體的數量指標和質量等指標而定義。2016年度,火化數量由上年的1386具提高到1415具,與上年相比增長2.09%,完成任務;集中治喪由上年的286次提高到302次,與上年相比增長5.59%,完成任務;2016年事業收入352.7萬元比2015年收入390萬元減少了37.3萬元,降低了9.56%,沒完成任務。但與2016年年初預算收入308相比增加了44.7萬元,增長了14.51%,超額完成年初預算任務。
五、綜合評價情況
在上級政府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市殯儀館2016年基本建設資金已經全部到位(項目建設資金主要依賴於省級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因此從經費上保障了項目建設的持續性和連續性,單位2016年的項目建設能夠保質保量的按期完成,最大程度的改善了喪屬的治喪環境和滿足了喪屬的治喪需要,群眾滿意度高。經評價小組客觀地綜合分析,評價結果為優。
六、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一)存在問題及建議(措施)
1、基本建設工程項目資金缺口大。單位每年業務收入大約330萬元左右,而2016年總支出792.4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347.56萬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444.93萬元。單位屬於特殊行業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大部分事業支出和工程項目資金普遍依賴省級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目前,單位擬改、擴建老弔唁廳、火化車間;擬新建遺體冷凍庫、火化爐汙染物處理系統,總需資金約1000萬元。建設資金到現在還沒有著落。
我國即將步入老齡化社會,為保障殯葬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殯儀館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全額撥款預算,並建立動態保障機制。各級政府應將社會福利殯葬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對殯葬福利事業的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投入,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殯葬福利事業的建設,使殯葬福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因為工程量小資金不足,所以沒有設立基建專用帳戶。沒有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不能完整、準確、及時提供固定資產基本建設投資情況。今後建設類似工程項目時,要設立專用帳戶,實行專款專用,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資金安全高效運行。加強往來款項的管理,按月對帳,固定資產按時盤點,加強資金使用效率和保證資產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儘快完成喪屬接待中心樓的決算工作;儘快完成公益性骨灰樓的結算及配套設施建設,爭取月底投入使用;儘快啟動單位道路硬化、綠化、亮化工程建設;進一步規範財務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單位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附件:1、2016年度永州市殯儀館專項(項目)資金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
2、相關表格及佐證材料。
專項(項目)資金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
永州市殯儀館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