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川金諾: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專項鑑證報告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專項鑑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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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證報告
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 1-2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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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專項鑑證報告
XYZH/2020KMAA20017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託,對後附的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
川金諾」)
管理層編制的《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
說明》(以下簡稱「專項說明」)執行了鑑證工作。
一、管理層的責任
昆明
川金諾管理層的責任是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範運作指引》的規定編制
專項說明。這種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和維護與募集資金置換專項說明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
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證據,保證上述專項說明的真實、準確、完整,以及不存在由於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鑑證工作的基礎上,對昆明
川金諾管理層編制的專項說明發表鑑
證意見。我們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鑑證業務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
閱以外的鑑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鑑證工作。該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實
施鑑證工作,以對上述專項說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執行鑑證工作的過程
中,我們實施了包括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鑑證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鑑證工作
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三、鑑證意見
我們認為,昆明
川金諾管理層編制的專項說明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範運
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昆明
川金諾截至報告編制日以自籌資金預
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
四、對報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鑑證報告僅供昆明
川金諾用於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
籌資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當造成的後果,與執行本鑑證業務的
註冊會計師及本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中國註冊會計師:
中國註冊會計師:
中國 北京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
專項說明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現將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19 年度股東大會、第三屆董事會第二
十三次會議、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
[2020]2260 號」文《關於同意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的同意,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總額為人民幣 36,800.00 萬元,每張面值為人民幣 100 元,發行數量為 368 萬張,扣除各
項發行費用人民幣 10,025,591.76 元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人民幣 357,974,408.24 元。上
述資金已於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審驗並於 2020 年 10 月 22 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2 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說明書對募集資金投向承諾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260 號」文《關於同意昆明
川金諾化工
股份有限公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券。
本公司《募集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序
號
募投項目名稱
預計項目投資總額
預計募集資金投入金
額
1
溼法磷酸淨化及精細磷酸鹽項目
850,000,000.00
258,000,000.00
2
補充流動資金
110,000,000.00
合計
850,000,000.00
368,000,000.00
1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
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
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後予以置換。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若實際募集資
金淨額少於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投入的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淨額,
調整並最終決定募集資金項目的具體投資構成和各部分優先順序,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解決。
三、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為順利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如
下: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募投項目名稱
實際募集資金淨
額
自籌資金已預先投
入金額
1
溼法磷酸淨化及精細磷酸鹽項目
247,974,408.24
117,757,929.19
2
補充流動資金
110,000,000.00
合計
357,974,408.24
117,757,929.19
四、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實施計劃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本公司決定以募集資金置換預
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本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尚需經本公司董事
會審議通過,註冊會計師出具鑑證報告及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方可實施。
昆明
川金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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