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19 證券簡稱:會通股份 公告編號:2020-002
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會通股份」)以通訊方式於2020年12月3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募集資金實際情況,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同意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306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5,928,364股,發行價格為8.29元/股,募集資金總額380,746,137.56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52,924,696.26 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27,821,441.30元。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出資情況進行了審驗並於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天健驗[2020]608號《驗資報告》。募集資金到帳後,已全部存放於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內,公司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籤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20年11月17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的《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發行申請文件承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本次募集資金擬用於以下投資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擬投入
募集資金金額
1 年產30萬噸高性能複合材料項 110,616.00 110,500.00
目
2 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發 8,538.19 8,500.00
中心建設項目
3 補充流動資金 51,000.00 51,000.00
合計 170,154.19 170,000.00
三、各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調整情況
由於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低於《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擬投入的募集資金金額,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結合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公司擬對各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的金額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投資總額 調整前擬投入 調整後擬投入
募集資金金額 募集資金金額
1 年產 30 萬噸高性能複合 110,616.00 110,500.00 22,947.50
材料項目
2 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538.19 8,500.00 -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3 補充流動資金 51,000.00 51,000.00 9,834.64
合計 170,154.19 170,000.00 32,782.14
四、調整各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項目金額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調整有利於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來發展的戰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募集資金實際情況,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批。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實際情況,擬調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金額,該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一致同意《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
(二)監事會意見
本次對各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的金額調整,其客觀原因在於募集資金淨額低於募投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的投資額,是為了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而做出的調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未來發展的需要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調整各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的金額。上述事項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三)保薦機構意見
會通股份本次調整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事項不需要股東大會審議,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均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上述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上述會通股份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事項。
七、上網公告文件
1、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宜的獨立意見;
2、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會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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