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螞蟻集團身陷科技大公司反壟斷風波起,微軟的名字被不斷提起。
「1990 年代,微軟試圖以自己在作業系統的統治地位獲取在網際網路瀏覽的統治地位。聯邦政府起訴微軟反壟斷,並最終達成和解。政府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為 Google 和Facebook 的崛起開闢了道路。」提出拆分科技大公司的民主黨候選人伊莉莎白·華倫(Elizabeth Warren)將 1998 年那場差點拆分微軟的反壟斷訴訟作為今天拆分蘋果、亞馬遜、Facebook、Google 的理論基礎。
反對者也愛提微軟,他們將微軟反壟斷訴訟,尤其是之後歐盟對於 Windows 解綁 IE 瀏覽器的裁決,視為拆分科技公司勞民傷財、傷害消費者用戶體驗的例證。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20 年前,微軟確實是一個令人恐懼的公司。宿敵賈伯斯 1997 年回到蘋果之後結束與微軟的專利訴訟,在 Mac 上預裝 IE 以換取蓋茨的資金支持。而當時最大網際網路公司雅虎創始人楊致遠則公開說,「你永遠、永遠也不想和微軟競爭。如果他們想和你競爭,你得趕快跑開,做點別的事。」
當時的 Windows 壟斷了 90% 以上的桌面市場,在科技業沒有第二個公司可以與之匹敵。
科技業在 20 年後進化成了當時沒人想到的樣子,但關於科技公司反壟斷的爭論卻依然沒有結果。
一場打了四年的反壟斷官司
在 1998 年的反壟斷訴訟之前,微軟已經因為不同的競爭手段惹上幾次麻煩。
1994 年,美國司法部第一次對微軟提起反託拉斯訴訟,指控微軟與電腦製造商籤訂了排他協議,阻止生產商選擇微軟之外的作業系統。
這場官司最終和解,次年微軟籤訂一份同意令(Consent Decree)」,然後修改了Windows 授權協議,不再增加排他條件。
這件事沒有傷到微軟。軟體生態已經形成,Windows 已經獲得主流認可,電腦製造商沒有其他選擇。和如今歐盟處罰 Android,但 Android 依然絕對壟斷,也是相似的道理。
1998年比爾·蓋茨在一次「反壟斷」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講話
同期另一起訴訟是 Caldera 公司起訴微軟打壓競爭。在庭審文件中,微軟內部郵件顯示公司高管遵循 「FUD」 戰術(Fear, Uncertainty, Doubt,意思為懼、惑、疑),誤導公眾一款和 MS-DOS 競爭的產品因兼容性問題無法在微軟 Windows 3.x 系統裡正常運行,利用 Windows 的優勢地位。微軟還付了 2.75 億美元的賠償費。
最大的麻煩還是瀏覽器。1995 年微軟將瀏覽器 Internet Explorer 與 Windows 捆綁,免費預裝,每臺 Windows 電腦桌面上都有 IE 圖標。
IE 瀏覽器因為預裝迅速獲得了市場份額,從 1996 年的 20%,到 1998 年的 40%,到2000 年 IE 已經有 80% 的份額。競爭對手被擊垮,曾經一度把持八成市場的網景瀏覽器只剩下 13%。
1996 年 9 月,美國司法部正式針對 Windows 和 IE 瀏覽器的捆綁是否涉嫌壟斷進行調查。
經過兩年拉鋸戰,1998 年 5 月,柯林頓政府時期的美國司法部和 20 個州的總檢察長聯合提出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拉開了世紀之交最受關注到一場商業審判。
這一年正是 Windows 進一步壟斷的時候。Windows 98 發布,1997 年微軟投資蘋果並且合作了 IE 和 Office 預裝,拿下個人電腦市場唯一有價值的競爭對手。
司法部在起訴文件中說,微軟壓制了軟體業的創新:「消費者和計算機製造商應該有權選擇他們想要在他們的個人電腦上安裝的軟體。我們的目標是保持競爭,促進計算機軟體行業的創新,確保任何開發軟體程序的人都有公平的機會參與市場競爭。」
接下來 8 個月,司法部和微軟分別指派證人出庭辯論,也包括微軟的競爭對手。在這期間網景公司一落千丈,1999 年被美國在線公司收購。2000 年 1 月,比爾蓋茨也辭去了微軟總裁和執行長的職位。
2000 年 4 月 3 日,微軟被判違反《謝爾曼法》,主審法官託馬斯· 傑克遜(Thomas P.Jackson)正式裁決微軟要一拆為二,拆出來的兩家公司在 10 年內不得合併。這是1984 年 AT&T 分解之後,美國最重的一份強行拆分判決。
判決書中解釋,已經有證據表明,目前還沒有——不久的將來也可能不存在——用戶可以選擇替代微軟作業系統的產品。傑克遜法官公布的《事實判定書》寫到,Web 瀏覽器是一種「中間件(Middleware)」,它並不能獨立存在,而要依附平臺(作業系統)的API 來開發。他把微軟比作標準石油,把比爾·蓋茨比作洛克菲勒,微軟掌握的是網際網路的基礎設施,就像石油和鐵路。
這就是微軟令人恐懼的地方,它能夠決定用戶使用什麼瀏覽器,獲取什麼信息。
微軟律師的論點是,Windows 與 IE 捆綁完全是創新和競爭的結果,二者不可分割,最終消費者獲得了實惠,因為這讓原本需要付費的網景瀏覽器等產品變得免費了。
為了證明 IE 最終是為了消費者,時任微軟副總裁 Jim Allchin 還在庭審現場放了一段視頻,畫面中演示刪除掉 IE 會讓 Windows 系統變慢。不過後來這段視頻被證明是偽造的。
蓋茨本人儘可能含糊應對調查問詢。在事後公開的 1 小時視頻中,蓋茨在證詞中多次說到「我記不清了(6 次)」,「我忘記了(14 次)」,以及「我不知道(22 次)」,甚至讓在場法官「發笑」。
微軟最終沒有被拆分。
2000 年 6 月,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以 7 比 0 的投票結果駁回了拆分判決,他們認定微軟依然是一家存在壟斷的公司,但 IE 瀏覽器捆綁是合法的創新。
兩個月後,主審法官傑克遜被披露違反司法程序,私自向媒體洩漏案件內情而被解職,科林·科拉爾·科特琳被任命接替傑克遜,負責對微軟反壟斷案的審理。
最終,2001 年 9 月 6 日,在微軟被正式起訴 3 年後,美國司法部宣布不再尋求分割,撤銷了有關微軟捆綁銷售的指控。
微軟當年為了化解反壟斷危機付出了什麼代價?
微軟到底是和美國司法部達成了什麼樣的協議,才避免了被拆分的結果?其中包括:阻止微軟參與可能損及競爭對手的排他性交易;要求電腦製造商使用統一的合同條款;允許製造商和客戶去除標誌一些微軟特徵的圖符;要求微軟公布部分技術數據,使軟體開發商編寫的 Windows 應用程式能夠具有與微軟產品相當的性能等。
這一和解方案要求微軟與第三方公司共享 API,並任命一個三人小組,該小組可以在 5 年內隨時對微軟的系統、記錄和原始碼進行不受限制的訪問和檢查,以確保其遵守了相關的協議。不過,聯邦司法部並沒有要求微軟更改已有的任何代碼,也沒有禁止微軟在未來的 Windows 中捆綁其它軟體。
但這起訴訟案,給了更多軟體公司活路和飯碗,掀起了第一波 PC 軟體產業發展高潮。
雖然微軟反壟斷案帶給我們無盡的深思,尤其是在當下科技界再一次面臨「反壟斷大考」之時,只有在前進中看待發展中的問題才能讓我們看清事物的本質。這也是微軟反壟斷案帶給我們更新更艱巨的課題。
文|《浙商》全媒體記者 馮麟然
編輯|徐燕娜
監製|馮永明 審核|餘廣珠、胡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