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幾位網民在激烈辯論,辯論的話題涉及「轉基因」。這是他們辯論內容的一部分,我做了一些整理。
參加辯論的網民有:微不足道7606(下面簡稱微不足道)、50年代理工男(退休高級工程師、國家部委專家組成員、科普志願者)、我是翠惱控(下面簡稱翠惱控)、颯爽英姿1111(下面簡稱颯爽英姿)。
微不足道:
對於轉基因,我可以自問自答,普及一下簡單常識:
問1:轉基因生物是否安全?
答:安全等級Ⅳ,具有高度危險。
問2:轉基因食品和非轉基因食品哪個價格高?
答:非轉基因食品。
問3:價格相差多少?
答:3倍左右。
問4:我花高價購買非轉食品,會不會受騙上當買到假冒非轉食品?
答:如果不立法禁轉,所有生物都會被轉基因變成新物種被利益團體壟斷(掠奪農民的種子主權),並假冒非轉基因食品高價銷售。
問5:難道執法部門不監管?
答:沒有技術能力監管。
問6:為什麼?
答:新冠病毒有沒有找到源頭?!自然源?人工源(嵌合病毒即轉基因病毒)?
50年代理工男:
網友「微不足道」的自問自答並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屬於混淆視聽。「微不足道」提出了6個問題,這些問題的答案早在科學界有定論,本無需討論,但為了避免更多網民的被帶偏,我這裡做一個扼要的解答。
「微不足道」提問1:轉基因生物是否安全?
答:通過安全評價的轉基因產品已經確認安全性,這是全球各國和各大科學組織的共識。如果轉基因食品被認定為具有高度危險的物質,不會被批准上市。
如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糧農組織、毒理學學會、歐洲食品安全局等30多個國際權威機構,以及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大利亞、俄羅斯、智利、南非、紐西蘭、巴西等國官方都做出了確認轉基因產品安全性的科學共識。我國官方也一再聲明「通過安全評價批准上市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並不比傳統非轉基因產品增加風險」。
網民「微不足道」說轉基因作物是「安全等級Ⅳ」,並無科學依據。其依據來源於一些自媒體文章。但這些自媒體文章也並沒有說轉基因就是「安全等級Ⅳ」,而是假想出從一級到Ⅳ級的各種安全等級,這就是一些假想而已。
就比如說,一個UFO愛好者,他假想如果外星人入侵地球,地球自衛軍用核彈對外星人的母艦進行反擊,而外星人的母艦防禦系統有可能達到哪幾種等級的防禦力量才能抵禦住核彈。這並不是說入侵已經發生了,僅僅是一種腦海中的模擬,帶有遊戲性質。
而網民「微不足道」卻對文章中假設的最低等級閉口不談,直接繞過文中闡述的其他所有安全等級,一錘定音說這是「Ⅳ」級,就是惡意在帶偏輿論。我查閱了學術界數百份科學報告,也沒有看見說轉基因是「Ⅳ」級。恰恰相反,卻得出了相反的科學結論。
「微不足道」提問2:轉基因食品和非轉基因食品哪個價格高?
答:當然是非轉基因價格高。
「微不足道」提問3:價格相差多少?
答:但說價格差距3倍,屬於造謠。我在超市做了調研,並沒有發現「微不足道」所述的3倍價格差距。轉基因商品之所以在價格上佔據優勢,是因為轉基因作物可以不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為農民節約了成本。而且在生物性狀上產量提高。很多國家的農民因此為獲利。僅以阿根廷一國為例,因為推廣了轉基因種植,在1996-2015年間,就獲得了1269.69億美元的收益。
「微不足道」提問4:我花高價購買非轉食品,會不會受騙上當買到假冒非轉食品?
答:買到假冒的非轉基因商品,這是屬於法律問題,與科學問題無關。如果你真的發現了,可以進行投訴、舉報。職業打假人王海因為做打假工作,身價不菲,獲利頗多,歡迎朋友們一起去打假。我相信你,你一定會通過打假髮財的。
但「微不足道」說轉基因作物是「新物種」,則是他因為不懂最基本的生物學常識得出的錯誤結論。要明確一個常識,即:轉基因不是新物種。現有的轉基因作物,僅僅在原物種成千上萬個基因中轉入少數幾個具有已知功能基因,遠遠不足以改變物種,在物種分類學中不可能列為新物種。
物種就是可以自由交配繁殖後代的生物群體。轉基因棉花與非轉基因棉花、轉基因玉米與非轉基因玉米、轉基因大豆與非轉基因大豆,都可以自由交配繁殖後代,所以轉基因作物不是新的物種。
那麼,新物種是怎樣來的呢?一個物種在漫長的時間內很多基因發生突變,突變的基因代代累積,累積到一定程度,綜合性狀發生改變,才形成新物種。而農作物有幾萬個基因,轉基因只是增加了一個基因,即使把這個基因視為基因突變,也才是一個基因突變,而不是很多個基因突變,也改變不了綜合性狀,所以轉基因不會產生新物種。
所以,網民「微不足道」說轉基因作物是新物種,根本不符合客觀事實。
「微不足道」在自答中,還提及「利益團體」,好像有了「利益」就是壞事。這也是一種對他人的誤導。轉基因產品依靠技術經濟優勢佔領市場,產量高、省事省力成本低,銷售價也低,科技成果廣泛惠及廣大農民和14億普通消費者,在此基礎上,如果讓科學家、種子公司能夠獲利也理所應當。
「微不足道」提問5:難道執法部門不監管?
答:該網民自問自答,說「沒有技術能力監管」,這是一種無知且錯誤的說法,甚至涉嫌誹謗。不懂最基本的生物學常識,這也沒有什麼,但總不能信口開河吧?說「沒有技術能力監管」就是典型的信口開河。
中國技術部門目前採用的是PCR檢測方法,比如有1000顆大米,只要其中有1顆含有轉基因成分,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檢測出來。還有一種叫做real-time PCR的檢測技術,比PCR檢測技術的靈敏度提高10倍。也就是說,有10000顆大米,只要其中有1顆含有轉基因成分,就可以立即被檢測出來。此外,還有一些試紙,也可以很容易的檢測成分。這怎麼是「沒有技術能力監管」呢?
不懂知識不要緊,可以多查、多問,不能一上來就信口開河。
「微不足道」提問6:為什麼?
答:網民「微不足道」首先預設立場,說「沒有技術能力監管」,對此我已經在上面做了批評。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由《轉基因安全評價指南》規定的檢測試驗數據確認,同樣也是食品安全體系的監管依據,這些技術手段和監測能力確保了14億人的食品安全,包括轉基因食品的安全。
他又把轉基因和病毒混淆一談,這是在故意製造恐慌情緒。轉基因農作物不是病毒,不能混淆視聽嚇唬人。
颯爽英姿:
請「理工男」拿科學實驗數據說話!
50年代理工男:
當然要拿科學實驗數據說話。轉基因的安全性,就是接近50年科學實驗確認的結果。安全論證相關研究非常多,實驗論文都可公開查閱,SCI論文可以下載實驗數據。中國通過轉基因安全評價頒發安全證書後的每個轉基因產品品種,相關試驗檢測數據資料也都在農業部官網全面公開,可供下載、閱讀。
翠惱控:
呵呵,轉基因不能留種!
50年代理工男:
說轉基因「不能留種」,是一個誤解。完全違背了科學常識。
目前最主要的商業化轉基因技術,只是轉入BT抗蟲基因、抗草甘膦除草劑基因,並不影響留種。能不能留種,取決於轉基因前父本的性狀,以及轉基因獲得抗蟲抗草甘膦性狀後有沒有進一步雜交形成不育系。說轉基因「不能留種」,是居心叵測者編造的謠言。
我們再複習一下中學的生物教科書,早就說的清清楚楚:轉基因作物的種子,皆採用雜交技術。袁隆平的雜交水稻採用的就是雜交技術(袁隆平的雜交水稻百分之百不可留種)。不能留種,純粹是雜交品種的特徵。
所謂不能留種,並非不結種子、不發芽,而是繼續種植不能保持上一代的優良表型。雜交的子一代,不是純種,再次種植會發生性狀分離,所以越種越差。目前培育的所有轉基因作物,原本就是純種,不是雜交種,所以完全可以留種。但同時採用雜交技術,也就不能留種了。
所以:作物能不能留種,與採用雜交技術有關,與轉基因技術毫無關係。
懷疑探索者:
一位網友的留言做了有效的補充,可謂一針見血,他說:有時候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也是不允許留種的。包括我國進口的轉基因大豆也規定原料用途,不能整顆流入市場有成為種子的可能。這些都是「不允許留種」而不是「不能留種」。如果轉基因不能留種,孟某某公司起訴阿根廷私自留種侵權的官司就不可能存在。
懷疑探索者:
有人說,「推廣就是最好的科普」,您如何看待這句話?
50年代理工男:
這句話是對的。科技成果的產品只要有優勢,終會被人接受而替代老產品,反對者會推遲延長這個過程,但是最終結果、趨勢不會改變。
編輯:懷疑探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