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宇宙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生命。從空間來看,面對浩瀚的宇宙中,我們的生命似乎比滄海一粟更渺小;從時間來看,跨越無盡的時間之流,我們的人生不過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個漣漪。但我們想尋求永恆。
笛卡爾希望把數學方法運用在哲學之中,使哲學也具有合乎邏輯的思考。他的學說對後世的影響非常大,尤其是對荷蘭人史賓諾莎。
繼續讀《蘇菲的世界》。
史賓諾莎(公元1632-1677)是與笛卡爾、萊布尼茨齊名的理性主義者。1656年,他因對宗教的一些看法,被視為異端邪說而被逐出教會,也因此在家族中被剝奪了繼承權。此後,他全心研修哲學,過清淨隱遁的生活,並靠為人磨鏡片為生。而史賓諾莎主要的哲學理念之一,就是要用永恆的觀念來看事情。
史賓諾莎說:「大自然就是上帝」。上帝雖然不是一切,但一切都在上帝之中。有人因此認為他是泛神論者。
史賓諾莎最重要的著作是《幾何倫理學》。在這本書裡,他用幾何的方法來展現倫理,這種倫理包括生活的藝術與道德行為。他秉承理性主義的傳統,希望他的幾何倫理學能顯示出人類的生命乃是遵守大自然普遍法則的產物,並能夠幫助人們掙脫自我感覺與衝動的束縛,獲得滿足與快樂。
和笛卡爾的「二元論」不同,史賓諾莎認為宇宙間只有一個「實體」(或稱上帝、大自然)。在他那裡,上帝與大自然(或稱造物)是一體的。因此他被稱為「一元論者」。 他把笛卡爾說的「思想」與「擴延」,作為人類僅知的「上帝」的兩種屬性。
比如說,一朵花和一首詠花的詩,他認為,花是擴延屬性的模態,詩是思想屬性的模態,而看到花的人是「我」,為花寫詩的也是「我」,因此,我們的每一種思緒都是上帝(或自然)的思緒。所以,萬事萬物是一體的,宇宙間只有一個上帝、一個自然、或一個實體。
上帝是每一件事情的「內在因」, 我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上帝(或自然法則)的決定。一隻獅子不可能自己決定要吃素,一棵蘋果樹不可能自己決定要結出梨子,一個人的發展必然要受到社會環境等種種因素的影響,這就是自然法則。
世間只有一種存在是完全自主,且可以充分自由行動的,那就是上帝(或稱自然)。唯有上帝才可以表現這種自由、「非偶然」的過程。而人,並沒有自由的靈魂,他的靈魂或多或少都被囚禁在一個類似機器的身體內。
在史賓諾莎看來,我們內心的各種衝動,如野心和欲望等,是使我們無法獲得真正的幸福與和諧的根源。如果我們能夠體認到萬事萬物是一體的,每一件事都有關聯,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其必然性,我們就會以一種全然接納的觀點來理解世間的事物,這樣,我們就能獲得真正的幸福與滿足。
這就是史賓諾莎說的「用永恆的觀念來看待每一件事情」的含義。